1.美国大学基金会的发展史
美国大学基金会始自私人捐助。在美洲大陆,捐赠的观念很早由移民带到美国。早期自英国、荷兰移民美洲的人士,就依靠私人捐助兴建了许多学校与学院。私立大学的基金会一般以各种形式的捐赠为基础,经过长期积累,逐步发展起来。通常私立大学的基金会与董事会互为一体,法人合二为一。1641年,马萨诸塞地区的希本斯等三位教士前往英格兰为当时的哈佛学院劝募捐款,这被认为是美国历史上最早的一笔关于高等教育的募款。大约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时候,现代意义上的高等教育募款制度逐渐在美国确立。[1]
早在1890年,耶鲁大学建立了美国第一个校友基金会,专门接受和管理校友的捐赠。接着堪萨斯大学于1893年设立了第一个公立大学基金会。1925年,哈佛大学也在几位校友的建议下成了哈佛基金会。然而这种基金模式并未立刻引起其他公立大学的仿效。这主要是由于美国高等教育的拨款体系。美国高等院校就性质而言可分为公立和私立两大类。公立院校是指由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资助建立的学校;私立院校则是由个人及私人团体(如教会或企业等)资助建立的学校。公立与私立院校之间有较显著的区别便是在于经费来源渠道。公立院校的主要经费来源为:联邦、州和地方政府的拨款、学费、服务签约收入、捐赠收入以及捐赠资金运作所得的收益,其中政府的财政性拨款占了一半以上。而私立院校的主要经费来源为:学费、政府特定项目补助、捐赠收入及资金运作收益,与政府部门、基金会及企业等签订的研究和服务合同等。相比较而言,私立大学捐赠基金占其经费来源的比例远远大于公立大学(表2.1)。[2]根据美国教育资助委员会(CAE)的统计,2009年,20所高校的捐赠占了全部高校捐赠的26.2%。
表2.1 美国部分大学2006年收入来源结构 单位:%
资料来源:梅芳.美国世界一流大学捐赠基金研究.厦门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
公立大学基金会的成立要比私立大学晚得多,1930年以前全美成立基金会的公立大学只有4所。主要原因是公立大学的教育经费一直主要来自州政府拨款,基本不用自筹基金。但由于政府下拨至大学的教育经费相对减少,而且在使用中又有诸多局限性,如州政府的拨款必须存入银行,利率较低。于是为了增加使用资金的灵活性和扩大经费来源,公立大学纷纷成立了基金会,作为独立于大学的机构,成为独立的法人代表。1949年有2所美国大学首次委任校友基金会组织的负责人为“发展主任”(Director of Development),以利更有效地募集和使用捐赠基金。其他大学纷纷效仿。1958年,在美国大学公共关系协会与全美校友会代表出席的格林布艾尔会议(Greenbrier Conference)上,与会者一致主张“基金会捐赠、校友关系与公共关系是每一所高等学府寻求外界支持与了解的主要基础,因此这三项功能应该在一个独立的组织内运作”。这个建议后来逐步为全美大学所实行。[3]
到了六七十年代,美国大学基金会有了很大的发展,大约70%的美国大学都设立自己的基金会,开展了大规模的筹款运动,这是由当时美国特殊的政治、经济环境决定的。1961—1975的越南战争,是美国历史上的重要转折点,对美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印象。在这一历史背景下,美国的大学教育发生了重要转变。一方面,美国财力在十几年的战争中被大量消耗,联邦政府无力继续向高等教育提供大量经费;另一方面,教育的迅速发展,造成了教育开支不断增长,大学财政的需求超出了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负担能力。20世纪80年代后,美国社会经济危机进一步加深,政府财政困难,出现两位数的通货膨胀,大学生就业困难,教育经费短缺。为了解决危机,里根政府(1980—1988)采取了一系列经济改革政策,特别是在其中三年内削减所得税款的30%。里根政府的大规模减税成为了美国历史上最大的减税方案,带给社会广泛的影响,引起了各方相应的政策调整。为了节省联邦政府开支、减少财政赤字,里根政府削减了联邦政府对社会和文化教育事业的351亿美元预算,并推行联邦政府对教育事业的不干预政策,强调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对教育事业发展的权限和责任。里根政府的政策直接导致了联邦政府对教育资助的大量减少,同时也造成政府对大学影响力和控制度的减弱。
越南战争和里根政府的改革方案,使得政府教育拨款在大学财政收入中的比例不断下降。1970年,政府对大学的拨款占美国大学财政收入的50%,到90年代这一数字只占大约33%。例如,联邦政府对大学生资助的最重要奖项是联邦佩尔拨款奖,1980年该项拨款占公立四年制大学全部学费的80%,占私立四年制大学学费的40%;1994年下降为占公立四年制大学全部学费的35%,占私立四年制大学学费的15%。在研究经费方面,1973年大学研究经费总额来自联邦的拨款资助为69%,1993年末为56%,减少了13%;同期,来自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对大学的研究经费拨款比例为10%,1993年为9%,略有减少。这一时期,私人对大学研究领域的支持则有了相当大的增长,从1973年的3%增长为1993年的20%。正是在上述美国深刻的社会危机政策变革的大背景下,20世纪70年代后期,在美国高等教育领域,大规模的筹款活动普遍展开,使得美国大学筹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4]
上世纪70年代后半期,随着联邦和州政府财政拨款的减少,以及政府对大学控制的减弱,美国公立大学纷纷建立发展基金会,主动加强面向社会、私人的筹款工作。一项调查研究表明,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67%的州立大学建立了负责筹款工作的基金会,这一比例在1987年发展到86%,全美各大城市的公立大学(包括二年制社区大学)纷纷开展向社会筹款工作,不断增加筹款工作力度,取得实效和业绩。1971—1972年,美国高等教育私人捐赠总额16亿美元,其中21%是给予公立大学的支持;1988—1989年,公立大学得到的私人捐赠增长到26亿美元,大约占当年高等教育获得社会私人捐赠总额的1/3。这一明显增长,反映20世纪末美国公立大学基金会工作初步发展的总体情况。在这一基础上,跨入新世纪后,公立大学筹款运动普遍得到了更进一步的发展(见表2.2)。表2.3为2009年美国高校筹款排名,表2.4说明了美国高校的捐赠来源结构与目的。
表2.2 美国公立高校的经费来源结构 单位:%
资料来源:根据美国国家教育统计中心(NCES)所列数据整理而得
表2.3 2009年美国高校筹款排名
续 表
资料来源:Council for Aid to Education,2010
表2.4 美国高校的捐赠来源结构与目的(2008—2009) 单位:百万美元
资料来源:Council for Aid to Education,2010
可以看出,美国大学教育基金会产生和发展的进程与其社会的文化传统、宗教习俗和时代背景有着紧密的联系。美国私人捐助高等教育的历史十分悠久,已经成为一种被公众普遍接受和认可的社会习惯和传统。在美国高等教育发展史中,著名私立大学如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创立初期都是依靠私人的捐赠。在其数百年发展过程中也始终依靠私人的捐赠。可以说私人助学为美国大学基金会的产生树立了良好的社会风气。
2.美国大学基金会的现状
美国高校发展至今,大学争取社会捐助已成为一种传统,募捐方式与手段也规范。不管是私立还是公立学校年度捐款都比较多。如加州州立大学洛杉矶分校,其2001—2002年度捐款达2.82亿美元;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其2002—2003年度捐款1.3亿美元。至于名牌私立大学,如斯坦福大学和南加州大学,其2001—2002年度获得的捐赠高达4.54亿美元和5.85亿美元,分别达到两校年度预算的25%和30%,成为大学财政不可缺少的收入。(www.xing528.com)
美国大学募捐已经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不仅有日常性的年度筹资活动,还有为特定目的而进行的巨额筹资运动,筹资活动开展得十分活跃。美国大学大多有专门的募捐机构,如校友会、基金会或发展办公室等,由校方领导直接挂帅,下设信息收集部、个人捐款部、巨额捐款部和基金管理部等。
根据美国教育资助委员会(CAE)的资料统计,美国高校的社会捐赠一般来源于校友、非校友个人、企业、基金会、教会和其他机构。以2005年为例,美国高校所获捐赠收入的总额为256亿美元;其中校友捐赠占27.7%;非校友个人捐赠占19.5%;企业捐赠占17.2%;基金会的捐赠占27.3%;教会的捐赠占1.4%;其他机构的捐赠占6.8%。各个大学基金会的投资回报率与大学的排名之间存在较高的相关性,其顶尖大学基金会的平均收益率为32%,一流大学为19%,二流大学为14%,其余的大学则只能取得个位数的收益率。[5]以耶鲁大学为例,投资收益转入占总收入的比例由2000年的22.2%上升至2008年的37%,成为最大的收入来源(表2.5)。
表2.5 2007年美国大学基金排名
资料来源:根据笔者综合整理
当然,大学教育基金的发展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它受国际经济金融的影响非常大。面对金融海啸的冲击,一向以另类投资著称的美国大学捐赠基金风光不再,不得不调整投资策略,改善投资组合的流动性。
美国大学的捐赠基金由校友、公司、非盈利组织等捐赠形成,投资组合形式多变,广泛涉及股票、债券、房地产、私募股权等领域,其投资收益是美国大学尤其是私立大学运营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受金融海啸的影响,一向表现良好的美国大学捐赠基金也深陷巨亏泥淖。其中,比起规模稍小的大学捐赠基金,常青藤盟校旗下、规模较大的捐赠基金由于更加钟情于风险较高的对冲基金和并购基金等另类投资产品,损失更为严重。迫于亏损给校方带来的财政压力,不管是哪类大学捐赠基金,眼下都不得不开始进行调整,通过各种方式来改善投资组合的流动性。
相比而言,小院校的捐赠基金在这轮大考中取得的业绩要优于那些常青藤盟校的捐赠基金。哈佛、耶鲁、斯坦福、普林斯顿和麻省理工这五个全美最大的大学捐赠基金在2008—2009财年的总市值不约而同地缩水30%左右。耶鲁大学称,截至2009年6月30日,耶鲁大学捐赠基金的规模从229亿美元下降到160亿美元,并且损失额还在进一步扩大中;哈佛大学捐赠基金公布的2009年年报显示,2009年6月30日,其基金总市值约为260亿美元,比去年同期369亿美元的总市值亏损了109亿美元,市值缩水高达30%。相形之下,一些小院校的捐赠基金尽管同样难逃亏损噩运,但表现却略好于这些规模较大的捐赠基金。为90家大学捐赠基金提供托管服务的金融公司北方信托(Northern Trust Corp.)表示,2009财年前11个月,捐赠基金的下跌幅度中值是20%,而资产规模不到1亿美元的捐赠基金同期跌幅仅为16%。[6]
小院校捐赠基金与常青藤大学捐赠基金在投资回报表现上的不同主要在于投资组合上的差异。小院校捐赠基金多坚守股市和债市,将更多的资金投入了固定收益,而较少涉足对冲基金等风险较高的另类投资产品。为各大院校提供咨询服务的康涅狄格州非盈利组织Commonfund的数据显示,整体而言,捐赠基金的规模越小,其投资固定收益的比例就越高。据统计,在资产总额为0.51亿~1亿美元的大学捐赠基金中,固定收益和另类投资所占的比例分别为19%和27%;而同期耶鲁大学的投资中仅有4%的资产投向了固定收益,另类投资的比例高达70%。简单的投资结构为规模较小的大学捐赠基金在这次金融海啸中最大程度降低亏损立下了汗马功劳。
然而,与小规模的大学捐赠基金不同,规模较大的捐赠基金投资理念较为激进,往往超越传统的股票与债权投资,将目光聚焦于对冲基金、私募股权、房地产等领域。以耶鲁大学为例,其捐赠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约占25%、对冲基金23%、并购基金16%,另有28%投资于实体资产,包括木材及物业等。在金融风暴之前,这种投资理念为常青藤盟校带来了良好的收益,2007年耶鲁大学捐赠基金的投资回报率高达28%,跑赢标普500指数同期20.6%的升幅,为7年来最佳。但在2009年,这些一度带来高额回报的资产由于难以及时出售而导致各高校蒙受了巨大的损失,多年来骄人业绩背后蕴含的高风险彻底爆发。哈佛大学捐赠基金在木材、大宗商品和房地产等被其称为“实体资产”的领域,年度损失接近40%;而连续10年保持稳定业绩的私募基金,2008年的表现也直线下降,直接让青睐高风险资产的大学捐赠基金规模大幅缩水。
3.美国大学基金会成功的原因
(1)较为科学的组织和管理体系[7]
首先,美国大学基金会大多采用矩阵式(网络状)组织结构管理模式,非常重视院系、附属单位等的作用,积极做好校、院二级主体来加强募捐以及为校友服务的广度和深度。美国大学大都建立了由副校长负责的学校发展部,发展部下设有企业集资处、基金会集资处和个人集资处。在管理上实行将募款的总目标分解到各个院系的做法,并根据其完成情况作为分配学校资金的依据。如哈佛大学有专门的副校长负责资金运作,在副校长办公室下设有现金管理、投资风险管理、财务管理办公室,管理学校的捐赠及其他资金。作为全美最好的公立大学系统,加州大学系统在其总校设立了发展政策和行政管理办公室、总校会计办公室;各分校设有发展办公室、私立捐赠和资助办公室以及基金会等。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12个学院以及五个中心都设立了筹资办公室,最小的机构1~2人,最大的达40个工作人员。
其次,美国大学基金会大都聘请学校领导专人负责,并且聘请相应专业资格认证的专业人员。如哈佛大学组织有副校长专门负责基金会工作,并聘请资深律师、会计师和其他法律专家制定了哈佛大学捐赠策略指南,为捐赠者提供捐赠帮助筹资机构有完善的制度,对捐赠的各个环节、程序及有关人员的职责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并为捐赠者提供有关捐赠类型、途径、免税优惠政策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再如,公立大学佛罗里达大学也有基金会,即校友事务发展办公室,下共设有18个主要分管部门,专职人员174人。各部门都有相关专家主持和协调工作,部门带头人都有从事金融、证券、管理和其他与该部门相关业务的经验,其中大部分人都持有相关岗位资格认证书。同时基金会十分重视人才资源,其周围围绕着各种各样的建议者,他们中有教师,有职业顾问,有富裕的社会友人,还有政府中的倡导者。基金会还雇佣最棒的职业发展员工,优秀的校友员工。
再次,美国高校的校长在基金会工作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美国高校基金会作为接受和管理社会捐赠,通过基金运作来获得收益的专门机构,募捐是其工作的基础。在美国大学的年度报告中,首先讲述的是学校的财政收入,其次才是教学和科研。因而,美国大学校长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募捐,筹资多少也自然而然成为衡量校长业绩的重要指标之一。美国大学校长都十分重视基金会募捐工作,往往亲力亲为参与其中,向人们阐述学校详细的筹款计划和明确的筹款目标,充分发挥自身的影响力,动员社会资源,大大提高了基金会募捐工作的成功指数。例如,伯克利加州大学校长田长霖就是一位著名的募款家。在他6年的任期(1989年2月—1996年7月)内,虽然联邦预算大幅减少,但伯克利自校外争取的研究经费却上升到35%达到3.18亿美元。同时,打破私人捐助公立大学的所有记录,6年中伯克利加州大学共募到7.8亿美元,其中有3.3亿美元是过去两年中募集到的。在1996年9月加州大学宣布募款竞赛以来,伯克利已经顺利达到1亿美元的目标。[8]
(2)捐赠文化与社会助学传统
美国世界一流大学之所以在捐赠基金方面取得如此显著的成就,与其成熟的社会捐赠文化环境不无关系。在美洲大陆,捐赠的观念很早便由移民带到美国。早期自英国、荷兰移民美洲的人士,就依靠私人捐助兴建了许多学校与学院,比如耶鲁大学的初期筹建工作是18世纪初由10位牧师聚集在塞布鲁克完成的,他们从藏书不多的图书馆里拿出一部分书,赠与学校,同时制定了一套相对完备的课程计划。而到1718年,人们为感谢英国商人伊莱休·耶鲁对学校的慷慨捐赠,决定以他的名字作为学校的校名,即“耶鲁学院”。斯坦福大学作为一所家喻户晓的著名私立大学,是19世纪80年代参议员李兰德·斯坦福为了纪念自己早逝的儿子而捐资兴建的。康乃尔大学也是一所规模庞大、实力雄厚、影响较大的私人捐赠的著名高校,成立之时也是由企业家埃兹拉·康乃尔捐资50万美元及校园用地而建立的。捐资助学已成为美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特色和优良传统。[9]
在美国,社会助学作为一种优良传统已经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校友、私人、企业和社会团体对大学进行捐赠的现象司空见惯。由于美国法律中有关教育捐赠的条例十分详尽,对捐赠者的权利和义务都有明文规定,客观上为捐赠行为提供了法律保障。为了激发社会民众对大学的捐赠热情,美国政府还制定了很多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对捐赠款项进行税收减免,这也是美国教育捐赠盛行的重要原因。
美国是个移民国家,其文化直接继承了欧洲大陆文化,基督教所提倡的慈善观念影响深远,慈善捐助事业已经成为美国社会的优良传统。美国每年有上千亿美元的捐款,其中对高等教育的捐赠行为占有很大比例。据统计,2003—2004财政年度,全美大学接受捐赠额为244亿美元,约占社会捐赠总额的1/8。目前,全美经过认证的高等院校约3600所,其中私立大学占70%,这些私立大学的创办和发展得益于企业、个人、校友和其他社会团体的助学活动,洛克菲勒、卡内基、福特、比尔·盖茨等人的名字已经与大学教育捐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除了这些超级富豪们的捐赠行为,普通民众对捐助大学也相当热衷,可以说,对大学进行捐赠的行为已经成为美国民众处理私人资产的方式之一。
根据美国教育资助委员会和美国大学院校商业管理者全国协会的调查数据,2005年,美国大学获得的社会捐赠达256亿美元,比2004年增长了419%。其中进入年度筹款榜前20位的高校的筹款总额都在2亿美元以上,斯坦福大学更是以超过6亿美元的成绩,超越哈佛大学(5.19亿美元)跃居榜首。[10]这些数据表明,社会助学的优良传统对美国民众产生深刻的影响,人们非常热衷于对高等教育进行捐赠;美国大学筹款数额庞大,上亿美元的款额保证了大学基金会有充足的资金来源,对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各项建设提供了坚实的财力支持,可以有效促进大学健康、快速地发展,客观上保证了美国高等教育的质量。美国的社会助学传统是大学基金会能够成功运作的重要社会文化因素。
(3)社会制度保障
①基金会立法。美国是个法治社会,其法律制度和体系相当成熟和完善,《统一普通信托基金法》、《美国非营利法人示范法》、《美国慈善捐赠法》等法律条文中都包含与基金会相关的具体规定,确保了捐赠行为的任何一个环节都能做到有法可依。法律保障使高等教育捐赠活动可以更为规范地进行。美国大学基金会的成立必须在各州检察长办公室进行登记注册,取得非营利公司的法人资格,作为独立的非营利法人组织,大学基金会的内部组织机构和日常管理活动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各州对基金会的法律要求还包括:要保证募集到的资金,能够根据捐赠人的意向,用于公益或慈善的目的;要保证公众能够获得对使用捐赠的有关决定的准确可靠的信息。大学基金会每年将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大量捐赠,有些捐赠者对于自己的捐赠会提出具体的要求,比如希望将自己捐出的资金设立某一特定的奖学金项目,或者是专门为大学的某一具体科学研究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等,大学基金会将认真考虑这些要求,并且尽量满足捐赠人的意愿。大学基金会的资金管理和运作具有相当高的透明度,并且通过相关网站向公众公布年度财政报告,接受社会大众和媒体的舆论监督。高等教育捐赠行为有了法律依据后,捐赠者和大学基金会的权利及义务都有了明确而详尽的规定,这样捐赠者的捐款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发挥应有作用,不仅为大学的发展做出贡献,还实现了捐赠人回报母校、回报社会的心愿,达到了双赢。大学基金会在法律监督下,必须对所募集的资金进行有效的管理和运作,其透明度和工作效率赢得了公众的广泛信任。美国大学基金会的社会公信力为募集到更多捐款创造了有利的社会舆论条件。
②税收优惠政策。美国的大学基金会可以申请获取免税资格,申请时要填写美国国税局提供的1023表,并随同该表一起向国税局提交本组织的章程和有关文件,经美国国税局审核确认后,便发给裁定书,即时承认这个机构为符合501(C)(3)法规规定的免税单位,获取免税资格后,大学基金会的捐赠收入和资金运作收入就不必向国税局纳税了。美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有关税法规定,凡是向非营利机构(主要是教会和高等院校)捐赠资金、款项、设备和不动产等的机构和个人都可享受一定比例的所得税优惠,公司向国税局认可的非营利机构捐赠财产,免税额可以达到年应纳税额的5%,个人捐赠减免税比率限制为应纳税额的50%。另外,美国征收遗产税,遗产数额越多,税率越高,最高税率可达55%,捐赠遗产则可减免遗产税。美国高额的遗产税客观上也促使了人们踊跃参与社会捐赠。这些优惠的税收政策,为美国大学基金会的资金运作创造了有利的条件,税收支出部分的减少,可以使大学基金会将更多的资金用于储蓄或投资,可以有效提高基金会的收益,从而为大学提供更多的办学经费;对于捐赠人的税收减免政策客观上鼓励了社会团体和个人对大学基金会的捐赠热情,有助于人们更踊跃地投身于高等教育捐赠事业,在全美形成社会积极助学的良好风气。因此,法律保障和税收政策支持在社会制度层面上确保了美国大学基金会的成功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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