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上所述,前人对音色的记述较为庞杂:一方面,直接谈及演唱音色的描述,如“清朗”、“阔口”等;另一方面,间接谈及演唱音色的描述,如字面上是谈及歌唱的音量大小、不同情绪的用声等,实质上还蕴含着对演唱音色的认知。如“余音绕梁欐,三日不绝”,表面上看此句指共鸣持续的时间有三日之长,其实同时也包含该声音形象一定是运用了通畅的歌唱状态、真假声比例适中空旷的音色特点,而不会在演唱中只有真声、过于实在的“声音透气性”[12]不好的音色效果。如果真是这样糟糕的声音效果,就不可能余音绕梁、深情绵邈。古人对于音色的模糊提法可以使我们清楚地看到,前人的研究还是给我们留下了有待进一步说明的问题、一些虽然重要但有待填补的空间,而对这些问题、空间的深入探讨,势必需要新的理念对其进行分类说明。
(一)物质层面的音色特征
这里物质层面的音色特征是指什么样的物质能发出属于该物质所发出的自然音色效果,某物体的音色特征是该物体的物质属性之一,属于客观的范畴。如,用手指敲打在木板上会发出“梆梆”的声响,而用手指敲打在棉花上则会发出柔和的几乎听不到的微弱的音响。就是说不同的物体用同一物体敲击它会发出一种属于该物体的音响效果,这个音响效果就属于这个物体物质层面的音色特征。声乐中的歌唱是在大脑的支配下由气息经过声带转化为声音,声音要么敲击在口腔的硬腭上,要么敲击在软腭上;敲击在硬腭上就会发出“清、亮、脆”的音色,敲击在软腭上,就会发出“浑、柔、暗”的声音效果。中国传统声乐多属于前者。再者,男女由于性别、声带、性格、共鸣腔体等不同,所发自然音色亦有所不同。因此从物质层面上讲,男子最适宜演唱的是“雄豪之曲”而不是“艳曲”,男子声带所发音色亦各不相同,女子则反之。上段《顾误录》中提到的“人声不同。须取其与何曲相近,就而学之,既易得口气,又省气力。往往有绝细喉咙,而喜阔口曲冠冕,嫌生旦曲扭捏者。又有极洪声音,而喜生旦曲细腻,嫌阔口粗率者。舍其所长,用其所短,焉能尽善?是首戒也”,讲的也是这个道理。“绝细喉咙”指相对来说声带尺寸较小的嗓音条件,相对而言,最适宜演唱生旦角色,而不适合演唱运用“阔口”的末角。“阔口”指末角演唱的真声的声音形象。反之,“极洪声音”,即声带尺寸大,所发音色丰富,音量较大。善于演唱“阔口”的歌者,却让其演唱生旦角色,也同样违背合理用嗓的声音之道。“凡高音之响,必狭、必细、必锐、必深;低音之响,必阔、必粗、必钝、必浅。”这概括了演唱高低音所呈现的客观音色特点。一般来说,在演唱时,音越高声音形象宜越细、尖,声音穿透力越强,在感觉上,气路狭窄,用气不能太多,呼吸支持要深;音区越低,用气感觉越宽阔,声音形象越粗钝,使用气息的感觉亦不能浅,但用力没有演唱高音强。这说明,中国古代声乐理论家知道尊重事物的客观性、科学性,从辩证法的角度运用声音之道,调节出歌者所需的理想音色。
(二)意识层面的音色特征
意识层面的音色特征指的是什么样的情绪状态发出与之相适应的音色,即情绪决定音色,什么样的情绪发出什么样的声音,并分别产生不同的声音效果和感染力。意识层面的音色特征更多地属于主观的范畴。上文讲到的“夫音生于人心,心惨则音哀,心舒则音和。……是故哀、乐、喜、怒、敬、爱六者,随物感动,播于形气,叶律吕,谐五声”即是如此。韩娥用悲哀的情绪歌唱时,可使“一里老幼悲愁,垂涕相对,三日不食”;而用愉悦的情绪演唱时,则使“一里老幼喜跃抃舞,弗能自禁,忘向之悲也”。不同的演唱者运用愤怒、诅咒、恫吓、威胁、悲痛、绝望、欢乐、忧愁、哀思等不同情绪状态演唱时,会出现与之相应的音色效果。传统声乐非常重视情绪在歌唱中的作用。根据张羡声著《从审美兴趣转移看中国传统声乐技术的发展与变化》可知,从魏晋至隋唐的中古时期,歌曲的情感为审美旨趣的主要内容,毫无疑问,音色特征就烙上了情绪的印痕。
意识层面音色特征的出现是以物质即歌者良好的演唱生理条件为前提和基础的,在这个前提下,主观意识能动性才会发生作用。如,演唱各种情绪的声乐作品的演员首先是健康的声带和身体等其他因素都具备的演员,如果演员的发声器官存在着声带不能闭合等先天性毛病,意识能动性就因失去能动的基础条件而不能发挥作用。(www.xing528.com)
正如傅谨先生在《文化艺术》2008年增刊《西湖山水还依旧》中讲到的“西方重视理性,东方强调道德规范”和施咏在《铜陵学院学报》2007年第5期《中国音乐审美中的音色观》讲到的“相对于中国人的‘近人声’,西方人的音色观在总体上则是倾向于远离人声,而使得音色的效果获得一种共通性,表现为‘近器声’”那样,以生命为本体,崇尚自然、注重感性的中国文化中没有情绪的歌唱在中国传统声乐中是不可想象的。
(三)理性审美层面上的音色特征
审美,“审”是审视、辨别和领会;“美”是让人感到愉悦的一切事物。审美就是人对事物的美丑作出评判,是在理智与情感、主观与客观的具体统一上追求真理,具有直觉性、情感性和愉悦性的特点。理性的审美主要突出在审美过程中融入了理性的思考,使主客观因素融为一体。审美表现在声乐上自有其民族和时代的特点。
唱法不同会导致演唱音色不同,即同一个人使用不同的演唱方法会出现不同的歌唱音色效果,而使用何种唱法完成歌唱又会取决于演唱者的审美取向。如:从上文中“出字不清,腔又太重,故字为音所包,旁人听去,有声无词,竟至唱完,不知何曲”等诸多描述可知,昆曲等传统声乐不允许声音里面裹着字而造成吐字不清,如果拿这个标准来衡量欧洲歌剧唱法的字声关系正确性的话,那也会得出欧洲声乐中的字声关系是有歌唱弊病的。如果用欧洲歌剧唱法来演唱昆曲,那昆曲就变成了欧曲,昆曲唱法就变成了欧洲歌剧唱法,而欧洲歌剧唱法众家早已纷说是科学的唱法,那样一来,我们昆曲等传统的字声关系演唱不就不科学了吗?关于谁科学谁不科学,这还是个难以定论的问题,我想要说的还有个审美的问题,即审美影响唱法,唱法影响音色。由于受种种因素的影响,同一个人分别演唱欧洲歌剧唱法和昆曲唱法,就会出现两种音色特征。单拿中国传统声乐来说,其审美特征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断改变的。如张羡声在《从审美兴趣转移看中国传统声乐技术的发展与变化》中讲到的那样,先秦两汉是“重声”时期,偏向发声技术的追求;魏晋至隋唐是“重情”的时期,偏向表情技术的追求;辽宋到清末是“重义”的时期,偏向对咬字正音技术的追求。不同的审美追求,自然会导致歌唱技术层面内部侧重点的改变,也就是什么样的审美类型导致出现什么样的声音类型和不同的音色特征。“重声”时期,“音量和音域是技术追求的主要目标,‘声震林木’需要厚实的胸腔共鸣,‘响遏行云’需要贯通的气息与混合共鸣”[13]。这种演唱特征就会出现与此相适应的音色效果。“重情”时期,不再单纯追求声乐技术本身的音色特征,歌词和歌曲情感成为被关注的主要方面,综合声乐表演增加。“重意”时期,咬字吐字技术大发展,演唱音色的审美也就随之改变,字重腔轻、字刚腔柔的音色审美特征出现。
中国传统声乐,由于受语言因素的影响(由于汉语言的主要发音时舌位较高,舌面与颚距离较近,汉语中的高元音占整个元音发生率的一半),导致民族声乐演唱中的“浅声道”特征,歌唱时出现“浅、亮、透”的音色特征。[14]这样的音色特征的出现和汉语本身发声特点、声带尺寸以及传统审美密切相关,可是,近现代以来,欧洲歌剧唱法传入我国,该唱法和我国民族语言相结合后产生了中国式的欧洲歌剧唱法,中国式的欧洲歌剧唱法在演唱上相似于欧洲歌剧唱法,即低喉位、低舌位、深呼吸,高音区音色宽厚又不乏穿透力等。与此相伴而出现的音色特点也发生了改变。欧洲歌剧唱法在中国的流行是近现代部分声乐工作者认同这种唱法审美情趣的结果。
无论在传统声乐演唱或是当今声乐教学中,审美基础上的音色取向都是可以实现的。如:在表演上以雍容华贵著称的京昆旦角梅兰芳,其发声清亮甜润、婉转悠扬,唱腔自然流畅、平稳安详,咬字清晰、节奏平稳。意大利歌唱家帕瓦罗蒂因能连续唱出9个带有胸腔共鸣的小字三组的c而获得“高音c之王”、“世界首席男高音”和“在本世纪男高音中,能专门在高音区飞翔的只有帕瓦罗蒂一人”等赞誉。两人唱法不同,音色不同。现在我们作个假设,让梅兰芳学唱欧洲歌剧唱法,让帕瓦罗蒂来唱中国的京剧、昆曲,那他们能否练就高超的歌唱技巧和得到当今世界对他们如此高的赞誉和获得与原来不同的歌唱音色呢?本人以为,在基础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基础条件包括健康的身体和嗓音条件、良好的对音乐的感知能力等),两人变换歌唱方法后能否得到唱法不变前的殊荣不说,至少通过正确方法的指导和刻苦的练习是能够获得高超的唱技和互换的音色特点的。理由如下:其一,东西方人声带尺寸的差异对演唱欧洲歌剧唱法产生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15]这是现代声乐工作者通过喉镜等现代仪器观察试验而得出的结论。其二,中国人学习欧洲歌剧唱法和西方人学习中国的京昆唱法者比比皆是。中国人学习欧洲歌剧唱法的不仅人员数量多,而且其中很多还获得世界大奖,如廖昌永、吴碧霞等。近年来,西方人对中国京昆的喜爱日渐增多。在2002年8月中央电视台举办的第四届国际京昆票友电视大赛中,来自中国、巴西、法国、美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澳大利亚以及中国港澳台地区在内的25个国家和地区的上千名选手报名参加,并且有的唱得还真不错。难怪有人称这次比赛是“京剧昆曲票友世界杯”。外国人演唱的京昆,虽然吐字等技巧还出现一些瑕疵,但一听就是京昆的音色。这些西方人中有很多和帕瓦罗蒂的嗓音条件比起来并无二致(相似的身高和嗓音条件等)。依据上述两点可知:一方面,梅兰芳演唱京剧和帕瓦罗蒂演唱欧洲歌剧唱法都是对本民族传统唱法的学习,两人互换唱法并且掌握其技法是行得通的;另一方面,选择哪一种音色取决于演唱者的主体审美,而每一种的演唱音色又迥然有别。这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歌唱的音色是由审美主体的态度取向决定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