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绿色政府采购
在日本,作为最大事业者和消费者,政府采购对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不仅对经济制度的规范,市场经济体系的构建有着良好的示范作用和导向作用,而且也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绿色政府采购,就是利用政府庞大的采购系统和采购能力,优先购买对环境影响较少的环保标志产品,对整个社会的绿色消费发挥推动作用和示范作用,以促进企业改善其影响环境行为,推动国家循环经济战略的发展以及具体措施的落实。
推动绿色政府采购的关键,就是通过干预和规范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采购行为,使循环经济型产品在政府采购中占据优先地位,从而为环境产业的发展创造更多的市场需求,以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和和环境产业进步。
1995年,根据环境基本法和环境基本计划,日本政府制定了《国家作为事业者和消费者,率先实施环境保护的行动计划》,规定国家在政府采购、政府消费、政府建筑物建设和管理领域,都要优先考虑环境保护计划和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同年,日本政府又颁布了《绿色政府运作法案》,制定了有关绿色政府采购的原则,并拟定出了具体时间表,要求必须在2000年以前付诸实施。2001年4月,日本政府实施了的《绿色采购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等单位或部门优先购买环保产品的义务,并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主要措施:一是实行环境标识制度,建立完善的绿色政府采购信息网络;二是规定绿色政府采购商品的品种以及评判标准,绿色政府采购商品品种以办公设备、文具和汽车等为对象,数量由2001年的101种扩展到了2005年的201种,在此基础之上,又指定了与公共事业相关的55种绿色政府采购商品;三是要求国家各机关采取各种措施,加强绿色政府采购,公布年度绿色政府采购的实际情况,并赋予环境大臣对这项工作进行监督、督促的权力。2003年7月,日本政府制定了“绿色采购调查共通化协议”,简称“JGPSSI”(全称为“Japan Green Procurement Survey Standardization Initiative”),为各企业的绿色采购产品制定了统一的调查标准和格式,将绿色政府采购向企业层面延伸。
(二)财政投资
为了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日本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资金投入政策,首先在财政资金方面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给予了支持。2001年度,各省、厅用于推进循环型社会的经费预算为4214亿日元(不包括下水道事业补助费,下同);2002年度为3988亿日元;2003年度为4452亿日元;2004年度为4245亿日元。(www.xing528.com)
这笔资金经国会批准后直接拨给环境省、农林水产省、国土交通省和经济产业省等主要相关部门,并规定由环境省来统筹负责并跟踪调查,评估资金运用的效果。此项资金投入开始要多一些,在社会层面上达到共识,形成产业循环之后,将视情况而逐步减少。财政预算资金的专款专用,为日本构建循环型社会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
(三)财政补贴
根据日本《废弃物处理法》的有关规定,凡是修建废弃物处理设施,都可得到政府相应的财政补助。比如,对于把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工艺的设备生产者,政府给予其相当于生产、实验费用1/2的补助;对于引进先导型合理利用能源的设备,政府给予其相当于引进费用1/3的补贴,补贴的金额最高可以达到2亿日元。此外,日本政府在融资制度上也对发展循环经济给予支持。比如,从事3R研究开发、工艺改进、设备投资等活动的民间企业,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享受各种政策优惠的贷款利率;如果企业设置资源回收系统,就可以享受非营利性金融机构提供的中长期优惠利率贷款。
为了推进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日本政府制定了生态工业园区相关补助金制度,由环境省与经济产业省予以执行。在现有25个园区的40多个静脉产业设施之中,环境省主要负责资助生态工业园区的软硬件设施建设以及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济产业省主要负责资助硬件设施的建设和与3R相关技术的研发以及生态产品的开发等;个别设施项目则由环境省和经济产业省共同承担。对于全国静脉产业企业而言,经济产业省给予经费的支持占总经费的20%左右,环境省给予经费的支持约占总经费的30%。政府对于入园企业的补助经费,一般占到企业初步建设经费的1/3—1/2。除此以外,参与循环型事业的地方政府、非营利组织以及居民,都可以得到环境省和经济产业省的共同出资予以补助。显而易见,日本政府对于静脉产业的新建企业给予了积极的资金援助。尤其环境省,除对入园企业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外,它还在园区环境的管理、废弃物回收与处理的指导等方面也发挥着主导的作用。
入驻生态工业园的企业只有在保持同行业中先进性、领先性水平,才能取得中央政府的资金援助以及少量的地方政府的补贴,这些补助经费主要用在新建工厂的土地占用、厂房的建设以及主要设备的购置上面。例如,北九州生态工业园区目前已投资502亿日元,已经建成了16家研究设施和21家处理生产厂,其中国家投入为100亿日元,北九州市政府投入为58亿日元,民间投入为300亿日元,分别占到了投资总额的20%、12%和60%。
为了促进再生能源的使用,日本政府把通过对电力消耗所征收的附加税资金集中起来,用于补贴居民户安装太阳能发电装备,补贴额度约相当于设备成本的1/3。除此以外,电力部门也鼓励居民户安装太阳能发电装置,承诺以市场价格回购家庭使用太阳能发电后所产生的剩余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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