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继续深化企业改革
天水是全国的老工业基地之一,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天水的国有企业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改革开放以来,受思想观念落后、机制不活、冗员众多、包袱沉重、设备老化等因素的制约,天水的一部分国有企业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经营出现了困难,处于停产、半停产,部分企业亏损甚至资不抵债。为解决国企面临的问题,天水市按照“扶优放小,多式改制,紧扣产权,优化结构”的总体改革思路,采取兼并破产、优化重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租赁托管、分离分立等多种有效形式,积极进行企业改革。尤其是2001年以来,天水认真贯彻国家和省上一系列有关加快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法规和措施,在充分汲取天水“九五”期间国企改革经验教训及学习和借鉴外地深化企业改革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开展了以产权制度和企业用工制度为核心的新一轮国企改革。全市先后进入新一轮国企改革的原市属企业和省属下划天水管理企业共463户,其中原市属企业439户、部省属下划天水管理企业24户,涉及工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经营性粮食、供销和城建等领域。经过十年的努力,到2010年底,新一轮国企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其中:产权整体出让274户,破产重组和解散关闭142户,股份制改造、兼并、租赁等47户。通过改革改制,绝大部分企业建立起了符合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新型劳动用工和分配机制,企业负担明显减轻,运行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一批企业重新焕发生机,部分企业快速发展,国有和国有改制企业仍然是天水经济发展最重要的支撑力量。
一、天水市国有企业改革取得的成效
通过企业改革改制,解决了企业发展面临的一些困难,激发了的企业的内在活力,提升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妥善安置了职工的生活,取得了良好的改革成效。
(一)有效解决了制约企业发展的一批难题
一是集中解决了国有企业几十年形成的巨额债务问题,大大减轻了企业的债务负担。改革的463户企业共涉及各类债务60.56亿元,通过破产重组,这些债务得到了有效化解,其中32户大中型国有工业企业通过破产重组,共核销各类债务约44亿元。巨额债务的核销,使一批企业脱困重生。二是集中解决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各类拖欠问题。通过改制破产,共争取国家和省上的补助资金10.01亿元,为463户市属企业和5户部省属企业10.61万职工支付职工各项安置费用34.27亿元,其中支付安置职工的“四金一费”及拖欠工资和集资款等各种费用15.18亿元,保障了职工在职期间的切身利益,解决了退休职工的养老保障。三是通过多种渠道妥善分流安置职工,积极为职工寻找就业岗位。改革重组中共妥善分流安置职工10.61万人,其中离退休、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40、50”、伤残和遗属抚养人员4.50万人;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领取经济补偿金后自谋职业人员2.43万人;改制后重组企业安置上岗3.68万人。四是尽力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减轻了企业办社会的负担。在新一轮国企改革中,将26所企业所办的九年义务制学校整建制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将企业所承担的医院、托儿所、技校等社会职能进行了分离,按市场化方式运行。通过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清晰界定了企业的社会功能,精干了职工队伍,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五是解决了制约企业发展的机制问题。通过改革改制,转变了职工的思想观念,树立起了市场意识、竞争意识、独立意识。改变了吃大锅饭、官僚主义、墨守成规、机制僵化的状况,建立起了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企业运行机制,规范了企业行为,激发了企业的竞争意识和创新活力。
(二)有效调整了所有制结构,焕发了企业活力
适应企业特点和发展要求,463户原国有集体企业中,除50户关闭、12户改制为国有参股的股份制公司外,其余401户全部退出国有序列,成为非公有制企业,进一步明晰了企业产权,优化了所有制结构,产生了一大批机制活、发展后劲足的民营企业,大大焕发了企业活力,优化了企业资源配置,提高了市场竞争能力。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解决社会就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拉动全市工业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天水星火机床有限公司、天水锻压机床有限公司、天水风动机械有限公司、天水海林轴承有限公司等一批企业通过改制,发展势头良好。
(三)优化了企业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
在新一轮国企改革中,从盘活企业的有效资产入手,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对改革重组的企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在充分考虑投资者经营能力的基础上,积极吸引外来投资,鼓励经营者持股、管理和技术骨干参股,员工自愿入股,同时对经营状况好的企业保留了8%~20%的国有股。在企业股权结构上,建立了“归属清晰、权责分明、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企业产权制度,既注意股权多元化,实现股东制衡,又注意相对集中股权,防止股权平均化和过度分散影响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
(四)企业效益明显改善
伴随着产权制度改革、经营机制的转换和企业负担的减轻,促进了企业的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全市工业经济摆脱了低速徘徊状况,呈现出规模扩大、项目扩展、效益提升的良好发展态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02年开始整体盈利,扭转了长达10年的整体亏损局面,主要经济指标连续9年保持了两位数的增长,201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54.8亿元,是2000年9.6亿元的6.08倍;实现销售收入121.43亿元,是2000年24.97亿元的4.86倍。
在新一轮国企改革中,依据政策将企业拖欠的社会保险费以及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40、50”人员等企业承担的社保费用部分用现金给予了清偿,或预留在资产上由重组企业逐年兑付,仅破产重组企业以现金形式清偿历史形成的各种社保费用2.5亿元,有效解决了企业多年拖欠社保费用造成的社保资金缺口大、支付困难的局面,极大地缓解了社保部门资金和工作的压力。同时,通过新一轮国企改革,绝大部分改制企业恢复和建立了医疗保险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促进了医疗保险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保障了职工权益。
二、天水市企业改革和改制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天水的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也基本完成了企业改革改制任务,但有些改革还不到位,企业内部机制转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改制企业股权结构不合理,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绝大多数重组企业是在原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整体受让原国有企业破产资产的基础上组建的,吸引民间资本和外资参与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力度不够,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还没有完全建立。一些改制企业股权结构呈现出两个极端,一部分改制企业国有股“一股独大”,股权过分集中,难以真正做到投资主体多元化;一部分企业股权平均化,股权过于分散,股东持股规模小,缺乏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不能很好地发挥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对企业健康发展的保证和促进作用。
(二)企业改制没有完全到位,企业办社会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
一是“三供”问题普遍存在。天水市改制企业的职工家属区“三供”(供水、供电、供暖)与生产区彻底分离难度很大,因此,大部分破产后的重组企业继续承担着家属区的供水、供电、供暖等生活保障责任。由于企业改制时“三供”预留资金有限,企业只对电网进行了改造,由于供暖设备老化,物业费难以征收,企业为维持供暖设施的正常运转和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的投入逐年增大,有些企业补贴相当于企业当年利润。“三供”问题成为了大多数改制企业的沉重负担,严重制约了重组企业的发展,也给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留下了隐患。二是退休人员仍由重组企业代管。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企业改制破产后,退休人员的社保费由社保部门支付,管理应移交当地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但由于天水市社区建设相对滞后,目前还没有能力整体承担退休人员的管理,致使改制破产企业的退休人员全部由重组企业代管。
(三)部分企业活力不足,存在穿新鞋走老路现象
由于改制企业大部分是中小企业,技术装备落后,适销对路的产品缺乏,新产品开发力度不够,发展资金不足、融资困难,因此,尽管通过改制明晰了企业产权,转换了企业经营机制,完善了企业激励机制,但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在企业改制中“一窝蜂”、“一刀切”,运动式地推动企业改革,缺少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改制方式和改制时机。同时,向改制时任企业负责人出售企业,在保证企业经营连续性、保证企业平稳过渡的同时,也存在选人视野狭窄、企业经营惯性大等问题。从现实运行的情况看,一些改制企业改制后面貌变化不大,思想守旧,管理无方,效率低下,企业经营仍然困难重重;有些不思进取,“小富即安”,缺乏长远的战略考虑和明确可行的发展思路。
(四)着眼于搞好搞活单个企业的改革,没有形成同类企业的整体优势(www.xing528.com)
由于改革以已有的管理单元为基础进行,改革时着眼于搞好搞活单个企业,所以改革的政策设计和实施都是以单个企业为单位进行的,这就使得天水的企业改革失去了一次利用改革这一打破企业边界的机会在同类企业间进行资产优化重组、形成和发挥整体优势的机会,使得改制企业仍然散兵作战,同类企业没有结成紧密的资产联系,实现优势互补。
(五)企业改制后出现了管理服务盲点
一是政府部门职能转变不到位,服务跟不上企业发展的需要。由于政府部门职能转变滞后,企业改制后,随着政企分开,在改变政府对企业干预过多,放活了企业经营机制的同时,由于企业不再有上级主管部门,企业感觉到在失去“婆婆”的同时,也成了“没娘的孩子”,遇到困难难以得到政府部门的有力支持。二是社会管理发育滞后,破产企业的职工和家属区托管没有平台。
(六)厂办大集体企业还没有改制
由于厂办大集体企业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据国家政策性破产的有关规定,不能捆绑到主办国有企业一起打包破产。因此,在国有企业实施政策性破产过程中,厂办大集体企业没有纳入破产范围,职工没有安置。
三、继续推进企业改革的对策建议
针对企业改革改制后存在的问题,天水应通过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解决改制遗留问题,推动完善企业运行机制,从深层次激发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
(一)调整优化股权结构,完善法人治理机制
在调整优化股权结构上,要通过改革合理配置股权结构,有效调动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一是通过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鼓励本地法人企业相互持股,实现企业股权多元化,改变国有股“一股独大”造成的政企不分、机制转换不到位、大股东关联交易等问题。二是鼓励股权适度集中。对股权过度分散的企业,鼓励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通过股权转让,推动股权适度集中,解决持股人过多、持股数额小造成的持股人缺乏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搭便车”、“用脚投票”等问题。三是解决部分企业存在的空置股本问题。按比例将空置股本配置到股东名下或整体出售给战略投资者,落实股东权利。在法人治理结构上,要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权责配置,完善制衡机制,有效激励各公司治理主体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有效发挥其治理作用。一是健全董事会,优化董事会结构和功能,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完善董事会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决策质量,提高董事会驾驭能力。二是健全监事会,完善监督机制,优化成员结构,强化监督意识和能力。三是减少董事会与经理层成员交叉任职,保障各自职能的有效发挥和制衡约束机制的有效运作。四是建立对经理人员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既有效调动经理阶层经营管理好企业的积极性,又为其不敬业行为建立有效的外在压力和约束。
(二)推动组建企业集团,有效发挥同类企业的整体优势
鼓励和支持星火机床、华天电子、风动机械、锻压机床、海林轴承、长城果汁、长城电器、天水祁连山水泥等优势企业组建企业集团,通过收购兼并、资产重组、企业联合等方式,进行资本经营,以大带小,有效整合产业资源和资金、业务链条,建立同类和相关企业间更加紧密、更加稳定的产权联系和业务联系,深化产业分工,完善产业链条,形成产业集群,更好地发挥整体优势。
(三)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与市场对接,根据各类人才的稀缺程度、市场公允的工资水平和贡献程度,合理确定职工的工资标准和报酬支付形式。积极探索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机制,正确处理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有效调动企业各类员工的积极性,造就各类员工心齐气顺推动企业发展的局面。
(四)解决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彻底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
借鉴新建商品房小区管理的经验,支持重组企业组建独立运营的物业公司,作为重组企业家属区的管理机构,从重组企业购买供暖、供水、供电等服务,分销给居民户,并逐步创造条件实现家属区“三供”与重组企业的脱离。积极完善社区等基层社会管理机构功能,有效承接国有企业改革后需要由社会承担的职工及其家属的社会管理事项,彻底完成企业改制任务,切实把企业塑造成精干的市场经营和竞争主体。
(五)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为企业改革和发展提供良好服务
一是积极转变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观念,高度认识企业发展对天水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服务企业发展和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的思想。二是转变政府职能,依托社会中介机构,建立企业服务平台,为企业资金融通、技术创新、企业管理、人才培训、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资等提供服务。特别是要加强金融生态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职能,积极为企业和金融机构合作牵线搭桥、创造环境,积极推动星火、锻压、风动等企业上市融资,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困难和资金瓶颈。三是加强对企业的人才支持,千方百计创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人才引进、人才成长和人才工作环境,为企业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六)借助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是按照市场规则运营国有资本,实现对企业国有股权的管理、运营,盘活企业存量经营性国有资产和土地资产,整合处置已改制企业剥离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采取租赁、转让、拍卖等多种形式,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二是围绕全市工业发展战略,联合其他资本,进行战略投资,引导、培育、壮大支柱产业,完善产业链条。三是通过直接贷款、发行企业债券、利用存量国有资产为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等形式,为全市重点工业项目融资,为全市工业企业发展筹措资金,促进全市工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七)紧抓政策机遇,积极推进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
抓住国务院在全国推进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的机遇,积极争取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盘活厂办大集体企业资产,明晰企业产权,根据不同情况,重组改制为产权清晰、面向市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或关闭或依法破产,激活厂办大集体企业活力,减轻国有改制企业负担,并使集体企业职工得到妥善安置,职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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