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健全农业服务体系。”这充分表明了中央在深刻分析了中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后,将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为今后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随着农业生产专业化、社会化和商品化程度的提高,农业生产对社会化服务的依赖程度会越来越高。因此,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仅是农业生产专业化和社会化的一个重要内容,而且成为天水农业生产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环节。
一、农业社会化服务在天水市农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一个由专业经济部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社会其他服务实体组成的综合服务系统,主要包括政府的公共服务体系、农民的合作服务体系和公司的经营性服务体系。
一直以来,天水市农业服务机构广大成员活跃于农业生产的一线,在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先进技术、动植物病虫防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天水市初步形成了市、县(区)、乡镇三级的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立了一批病虫测报站和土肥监测点,初步形成了市、县(区)两级的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加强了农资、农机市场监管。天水市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对于满足农业产业发展中产前、产中、产后过程的各类需求,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天水市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实现农业经济跨越式科学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能够解决农业生产和市场化之间的矛盾
市场经济中的农业生产需要现代化技术和可靠灵便的信息做保证,目前天水市多数农村地区还比较闭塞,农民缺文化、缺技术、缺信息还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小生产”方式,与农业生产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矛盾越来越尖锐。再加上由于目前天水市大多数农村的经济还不发达,农民的再生产能力很弱,靠单家独户的力量很难形成规模生产和规模效益,尤其是一遇自然灾害,往往无能为力,这就需要从我市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通盘解决农业生产过程中产、供、销的问题,考虑投入产出的效益核算问题,化解小生产和大市场之间的矛盾。
(二)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能够减小农民承受的市场风险
农产品商品率的提高和农业商品生产的发展,客观上要求把一些每家每户共同的重复性的生产环节分离出来,从事某些专业性社会服务工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业生产服务就应包括产前、产中、产后这种贯穿生产、流通、消费的全程服务,服务的范围和领域都扩大了。同时,产品由包销定价、国家统管,变为随行就市、价格上下波动,这对农产品生产者来说,风险越来越大,客观上需要有一种社会组织来承担这部分分工。
(三)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推广农业科技的要求
家庭经营与科学技术的发展经常出现矛盾,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容纳不了先进的技术手段。大型农机具能够极大提高农业生产率,但是很多农民买不起,即使买后利用率也不高;种植农业新品种能够有效提高农业经济效益,但是新品种的培育依靠分散的农户却无法做到。而且,对于天水市这样的西部欠发达地区来说,农业生产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产业结构调整、产品开发、市场开发以及整个农业向深度和广度发展,都要求建立健全以技术服务为主体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四)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解决家庭小规模经营与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矛盾的产物
从生产力水平更高程度发展的需要看,社会化大生产是一种历史趋势。要把家庭经营纳入到社会化大生产的轨道上来,在保持家庭经营的优点的同时积极组织社会化大生产,这就需要在完善农村经营体制过程中建立起能够沟通家庭经营和社会化大生产之间联系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现阶段,天水市工农业正处于规模化大生产的起步阶段,社会化大生产和农业的小规模经营同时并存,工业和农业的结合,也只能通过强化服务体系这条途径来进行。
总之,随着农业生产专业化、社会化和商品化程度的提高,农业生产对社会化服务的依赖程度会越来越高。因此,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仅是使天水市农业生产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一环,而且成为农业生产专业化和社会化的一个重要内容。
二、天水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随着天水市农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广大农村地区对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新形势与新任务,天水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还存在着管理体制不顺、机构职能不清、人员结构与知识结构不合理、财政保障不足等一系列突出问题。构建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解决这一难题的重要突破口,这也对新时期承担公益型服务职能的公共服务机构的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管理体制不顺
天水市农业服务体系实行的是“条块结合”的双重管理体制。由于县乡力量不均衡,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的管理体制仍然比较混乱,行政隶属关系和业务指导关系不统一,无法很好的监督和激励乡镇推广机构完成推广任务,制约了农技推广功能的发挥。这种混乱的“多头管理”局面极易造成县级农技机构和乡镇政府“踢皮球”,“有利时都管,无利时都不管”的情况。
在财政切块过后,乡镇农技机构不能独立核算,人、财、物三权都交由乡镇政府统一管理,成为乡镇政府的行政职能部门。由于公益型农业服务的直接效益不明显,乡镇政府的积极性不高,农技机构工作人员大量的工作时间和精力被乡镇的非业务的事务所占用,甚至部分农技人员以经营创收为主,农技机构的服务功能被大大弱化,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农业技术推广任务,也经常流于形式,落不到实处;多头管理体制也是农业技术推广效率低下和技术推广资源浪费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机构职能不清
目前天水的乡镇推广服务机构的机构设置比较分散,且差别较大,大部分的乡镇机构仍然按专业分设为“五站六所”,服务范围狭小,整体功能较弱,占用了大量的资源。机构设置的不一致不利于业务的上下协调和合作,同时难以确保乡镇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的稳定性。
此外,由于缺乏有效考核与激励机制,难以调动公共服务机构中广大农技人员工作的积极性;由于政府财政拨款不足以维持乡镇农技机构的运转,一些乡镇农技部门只能靠自行创收来发放人员工资,购买办公设备、设施等,因此在职能的选择上他们将经营性有偿服务列为重点,而对于纯公益性的推广服务,如动植物病虫害监测、预报和组织防治,农民的培训、咨询服务,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农药、动物药品使用安全的监测和预报,制定和实施农技推广计划,以及灾情、苗情、地力监测和报告等工作却从事的越来越少,这大大削弱了公益性的职能。
(三)人员结构、知识结构不合理
基层农业服务机构中的技术骨干多是计划经济时代分配的,多数人员只掌握了小麦、玉米、油菜等传统的种植业的常规栽培技术。随着天水农业结构的调整,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快速转型,广大农民当前急需畜牧与水产、蔬果与园艺花卉等特色种养殖技术,既懂专业又能管理和营销的多面手更是缺乏。(www.xing528.com)
首先,由于环境及待遇不好,基层农技推广部门很难吸引高学历人才,加上一些非专业人员进入,造成推广队伍中整体知识水平低;县直农业服务机构中,农技服务人员的学历、技术职称虽然较高,人员也相对较多,但人浮于事现象较为明显。其次,乡镇及区域站中,农技服务人员文化程度相对不高,专业水平相当低下,因为缺乏知识更新和进修深造机会,基层农业服务人员对现代农业新技术的熟悉程度和操作能力不够。第三,推广机构专业分工过细,推广人员知识结构单一;不能很好适应当前市场经济与高效农业多样化发展,从而影响农业新技术成果推广转化质量,极大地影响了农技推广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公益性服务经费投入不足
财政对基层农业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相对不足。农业公共服务机构作为政府推广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经费来源于各级财政。目前天水县级推广经费捉襟见肘,在“三权”划归乡镇管理后投入逐渐减少;而乡镇财政更是难以保证农业公共服务经费,尤其是在税费改革之后,许多乡镇还没有把农技推广服务工作列入预算范围。
现行政策对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的单位界定不清晰,许多本应全额拨款的乡镇农技服务机构被列为差额拨款单位或者自收自支单位,几乎没有事业费。2009年县以下推广机构中财政全额拨款的仅占74.7%,差额拨款的占22.8%,自收自支的占3.5%,部分机构由于经费缺乏,无法更新和引进现代化的服务设施和手段,缺乏现代化的检测设备、信息装备与交通工具;同时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的不足,使农技人员的培训与必要的试验示范缺乏,也降低了推广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技术装备与服务手段的相对落后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农业服务的要求。
三、改革农业公共服务机构、构建农业服务体系的对策
随着天水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通过明确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资源,理顺农业服务机构及体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能,创新服务机制等一系列改革,构建公共服务机构的公益性服务职能。
(一)理顺服务机构与服务职能
针对目前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多头管理的现状,应该在进一步的改革中有所突破,只有权责明晰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农业生产。县级机构要在现有农业服务基础上,整合现有农业服务机构资源,科学合理设置机构。
1.设立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整合农业技术推广培训中心、植保站、土肥站、种子站、农广校、农机局、能源办等公益性服务职能,成立新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担新品种和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业灾害等农情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与服务;农业技术指导、农业公共信息、农村能源建设指导、农民培训教育、接受农民生产咨询等服务。
2.设立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整合现有的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植保站、土肥站、种子站、农机局、能源办等农业监管职责,成立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进行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强制检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处置农业突发事件;牵头负责和协调配合政策性农业保险、涉农政策补贴和农业各类扶持项目的实施。
3.建立区域综合中心站。要冲破行政区划的限制,结合天水市农业结构调整,依据区域资源禀赋和农业发展特点,优势主导产业布局,特色农产品生产等建立区域站。区域站作为县级业务单位的派出单位,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是专业性的,主要是在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指导下,依托县中心的专业技术力量,结合本区域特点,集中整合各乡镇资源,利用村农技推广员、科技示范户进行农业技术的示范和应用,对所辖的乡镇承担农业推广教育、咨询、信息服务,农业技术转移与扩散以及农业技术产品的供给等公益性服务。乡镇农经管理机构不再列入基层农业服务体系,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行政管理职能列入乡镇政府的职责之中。
(二)创新服务机制与方式
1.完善用人与考评制度,创新管理机制。要根据天水市农业发展的特点、农民的需求变化,积极进行服务机制与服务方式的创新。要创新农业公共服务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用人制度,把具有服务意识、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员、大中专毕业生选拔到农业公共服务岗位上来;要完善考评制度,将农业公共服务人员的工作量和为农民服务的实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让农民评价,并将农民的评价作为重要考核内容;要改革分配制度,将服务人员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挂钩,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以农民需求为导向,创新服务机制。农业推广的服务对象是农民,各类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应用最终都需要通过农民来实现。因此,推广活动要尊重农民的意愿,从农民的需要出发,从“以‘技术’为本”转变为“以‘人’为本”,从传统的“自上而下”的“供给主导型”的指令性体系,转变为“自下而上”的“需求主导型”的“服务型”的体系,从以往的“推广人员—农业技术—农民”的单向传递的模式转变为“推广人员—农民—农业技术”的双向沟通模式。农民的生产决策是依据市场需求而制定的,而市场从来不是一成不变的,要不断调整专业设置,服务内容和方式,保持对市场的充分了解,及时掌握最前沿的实用的农业技术,要建立农民的需求反馈机制,了解农民的需求。
3.总结成功经验,扩大成熟服务模式推广。要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扩大成熟模式的推广工作。根据天水市农业发展的特点、农民的需求变化,提高公益性农业服务的到位率。全面推广农业服务首席专家制度和科技特派员制度,广泛形成首席专家带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员抓科技示范户、科技示范户联普通农户的农业科技入户包村联户制度;要建设农村科技信息网络,利用县(市)级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系统和互联网技术,借助现有队伍力量,开通科技咨询电话,制作农村科技VCD光盘,把农民最需要的农村科技、市场信息、致富经验以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形式,传送给农民和乡村基层干部。要以种养大户和科技示范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依托,每个行政村选配1~2名农民技术员,实行定期培训,逐步建立村级农业专业服务队,以农民技术员为主体,以当地农户急需的服务项目为突破口,开展专业性技术服务。
(三)整合资源,创新投入机制
1.加强领导,促进部门协调。要加强领导,促进部门协调沟通,以利于公共服务机构公益性服务职能的构建,保障财政上有专项的财政资金,同时争取中央财政对重大农业技术项目推广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推广工作予以适当补助,促使重大的公益性农业服务、农技人员培训有各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2.加大服务设施、设备建设力度,提高服务与监管能力。农技推广部门从事的是低偿或无偿的公益性的服务,这类服务具有很强的外部性,没有政府财政的保障投入,无法维持农技推广体系的运转。首先要对现有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其次努力争取国家、省、市、县(区)各级财政资金的支持,统一办公地点并配备相应工作设备。县级农业服务机构要具备农业综合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动植物检验检疫等工作设备。区域服务中心也要具备较为先进的服务设备,如土壤养分测定仪、农情(资源)数字化监测仪、水分测定仪、远红外测温仪、解剖镜、害虫测报灯等植物疫病监测与防控先进设备;便携式微生物快速检测仪、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等农产品快速检测先进设备。
3.创新财政投入与费用管理机制。农技推广投资总量不足已经成为目前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开展的主要障碍,要保障人员工资、推广的配套设施和设备、推广人员的继续教育、农技培训、试验、示范,以及重大项目等经费的落实,增加政府财政投资是一种必然的选择。在适当增加总量的同时,要不断改善农业技术推广费用投入的结构。要调整事业费和项目费的比重以及事业费中人员费用和业务活动经费的分配比例;要改进项目费用投入与管理机制。改革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资金拨款制度,建立推广项目的基金管理制度,规范推广项目的公开招标管理与专家评审制度,以确保项目由最佳的技术推广机构和人员来完成。要建立严格的资金监督审计体系和制度,使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四)培育多元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
1.建立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服务体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为新时期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就是要按照建设现代农业的要求,建立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服务体系,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多主体、多样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格局。农业社会化服务有两种推动力量,一是政府,二是市场。通过对公共服务机构的改革和服务机制的创新,使公共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与其履行的依托职能相匹配;通过国家公益性服务机构的重大技术推广、科学技术培训、动植物疫病防治、农机服务及跨区作业、农资质量监督等公益服务为新时期农业社会化发展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要积极稳妥地将农业公共服务机构承担的农资供应、产后加工、销售等服务分离出来,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放活经营性服务,培育多元化的服务组织,鼓励多种性质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机构的发展。市场的各种主体按照市场运行法则,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向农户提供农业服务,他们可以是各种主体,如个人、企业、合作组织等。
2.政府扶持、市场引导多元服务主体发展。要大力发展农业合作组织,为社员提供产前、产后和产中的社会化服务;需要扶持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完善其运行机制、提高其服务能力,加强合作组织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基础地位。企业及有关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研究成果也缺乏适用性,成果的转化率较低,加强政府与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应用性研究、农业教育以及农业推广与服务的合作;提高农业龙头企业的服务能力,完善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骨干作用。此外,要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提高其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要加强个体形式的服务主体的组织建设,规范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制度;要改革信用社的服务机制和方式、提高其服务能力。
逐步发展由单一的提供产中技术服务拓展延伸至产前的信息,农资和农机服务,以及产后的储藏、运输、加工、销售等方面;同时,扩展服务内容,从技术推广拓展到信息、管理技能、物资供应、决策咨询等,逐步形成国家扶持和市场引导相结合、有偿服务与无偿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农业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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