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 市场信用体系尚为建成
由于国家在扩大内需的国民经济发展政策中加大了投资力度,建筑市场有了新的发展机会,而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建筑企业一哄而上,队伍膨胀过快,市场竞争空前惨烈,前些年“僧多粥少”的局面现在已经演变成“狼多肉少”。建筑市场供过于求、“狼多肉少”的竞争局面导致了竞争的无序甚至恶性。许多业主也正是利用了这一点,在签订合同时附加某些不平等条款,致使建筑企业在承接合同时就处于不利的地位。即便明知如此,一些建筑企业也会努力把合同拼争到手,因为如果没有工程合约,整个企业的生存就会出现危机,而接了工程虽然可能被拖累,但总有一线生机。于是导致建筑市场存在着这样一个现象:建筑企业从业主手中取得工程合同,却被要求垫付房地产开发资金,有的在干完活后,业主仍然不向建筑企业支付工程款。尽管这一现象由来已久,但目前愈演愈烈,拖欠工程款的增势不减。越是发达地区拖欠越严重,企业规模越大被拖欠的越严重,国有大型建筑企业被拖欠的比例相对极高,政府部门包括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和房地产开发商并列为拖欠大户。由于业主拖欠建筑企业工程款,迫不得已,企业只能拖欠分包商、材料商以及职工和农民工的工资,拖欠工程款一环接着一环向下延伸,形成债务链,严重损害了建筑工人和农民工的切身利益,给建筑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极大困难,增加了社会不安定因素。更严重的是,有的建筑企业为转嫁拖欠工程款的风险,将工程分包给技术管理水平较低的分包商甚至包工头,结果造成工程质量水平大大降低,有的甚至还留下安全隐患。从某种意义上说,工程款拖欠已经成为直接危害固定资产投资质量的重大问题。不少建筑企业只好靠增加贷款垫资承包,背负上沉重的贷款利息,造成企业盈利能力下降,效益连年下滑,影响了企业生产设备的更新和技术进步,并造成企业骨干和技术人才大量流失。房地产开发商大多是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大量拖欠国有建筑企业的工程款,实质上是非国有企业挤占国有企业的资金,一些久拖不还很难讨回来的工程款造成了大量国有资产的流失。(www.xing528.com)
在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过程中,经济活动的范围日益扩大,社会正在向“陌生人社会”过渡。一个人、一个经济组织在经营活动中的信用信息(包括守信信息和失信信息)难以一下子成为“陌生人社会”共知的信息。而经济活动却大量地发生在“陌生人”之间。由于博弈所依赖的信息之不足,致使失信行为甚至欺诈行为成为可能;并且由于失信信息传播的缓慢,又难以及时地对失信人课以失信行为应得的惩罚——信用机制失去作用。所以,建筑业企业信用体系发挥作用的前提是:基于建筑业企业信用体系所得的动态信用评价结果应当在向全社会及时公开。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健全是工程款拖欠成风的根本原因。在建筑市场中,建设单位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的相对落后,由此导致三个不良后果:其一,纵容了少数建设单位的失信行为;其二,加剧了建筑业企业与建设单位在工程交易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其三,诱导建筑业企业在自身信用评价中的虚假行为,进而危害建设行业信用体系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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