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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明清时期户籍史料的价值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现业本都八图甲胡文申户丁之荣雍正六年六月日公正黄五林由此可见,这纸签业票的作用与功能和归户票是基本相同的。

休宁县明清时期户籍史料的价值

二、休宁县顺治十一年归户票和雍正六年签业票的内容及史料价值

归户票,又称“签(佥)业票”、“签(佥)业归户票”、“分亩归户票”,它是明清两朝清丈土地、编制归户册而制发给业户的土地所有权凭证,其起源可以追溯到元代。我们在安徽省档案馆发现一张万历十年(1582)休宁县二十三都二图归户票,现仅将其文字照录于下:

方 字 归 户 票

贰拾叁都图贰奉本县明示,丈过田地山塘,每号照丈积步,依则清查分亩。给发小票。业人亲领,前付该图,亲  供归户。票照。

计开:

丈过 十三都 三图 四甲户丁 程玄相

土名 水均簊 方字 一千四百四十四 号上则 地

计积 肆拾壹步 计税 贰分伍毫

万历拾年 七月 二十三 日公正 程邦[5]

清王朝入关之后,鉴于“兵火之后,(地方官)多籍户口方册无存,增减任意”的混乱状况,清世祖于顺治三年(1646)特命冯铨和英俄尔岱往户部查核,“在内责成各该管衙门,在外责成抚按,将钱粮数目原额严核详稽,汇造赋役全册。”[6]这次汇造的赋役全书,其土地税粮主要依据明万历时的旧额。清王朝有记载的大规模清丈土地工作肇始于顺治九年(1652),但在徽州,顺治六年(1649)休宁县即已开展了土地的丈量工作。我们在安徽省图书馆分别发现了顺治六年三月和八月休宁二十四都一图和二十五都三图清丈土地、发给业户许惟汉与汪必选的佥业票各一纸,[7]这即是顺治六年徽州清丈土地的确证。我在屯溪发现和购买的顺治十一年(1654)两张归户票,即是属于休宁县二十九都七图清丈土地所发给业户□祯的土地所有权凭证。两纸归户票的样式相同,只是所填写的土地字号、土名、税额不同而已。为节省篇幅起见,现将两纸票据文字照录如下(括号内文字为另一张归户票所填内容):

归 户 票

贰拾九都柒图奉县主明示为清业归户事。各都图丈过田地山塘逐一清查,验明契税、步亩、收入,亲供造册实征,不致遗漏。合给票照。

计开:本图 五(五) 甲户丁 祯(祯)(www.xing528.com)

新收丈过 本(本) 都 壹(壹) 图 彼(彼)字 贰千壹百拾贰(贰千贰百陆) 号

土名:叶家塘苦竹坑山(冢子太山)

计税:捌毫(三厘三丝)

顺治 十一(十一)年贰(贰)月廿八(廿八) 日册里黄明昌

书算 黄 元、黄庆允票

由上引两纸归户票的情况来看,归户票的内容包括了所清丈土地的业主、土地坐落都图、字号、业主姓名、土名、税额、清丈时间等款项。它一般由基层组织都图专门印制,主要作用是作为业主的土地所有权凭证,并将其作为由业户执此“亲供造册实征”的依据,使依附在该块土地上的税粮“不致遗漏”。说得再明白一点,它还是封建国家借以掌握土地征收税粮的基本依据,是封建官府防止土地赋税流失、打击隐匿土地与偷逃税粮的一个重要工具和手段。签业票与归户票的功能基本一样,只是不同历史阶段各地官府和基层组织使用的不同名称而已。为说明问题,现将雍正六年(1728)休宁二十九都八图胡文申签业票内容照录于下:

签 业 票

贰拾玖都捌图奉本县明示,将本图丈过田地山塘,每号照丈积步,依则清查,分亩给发小票。业人亲领,前付该图,亲供造册归户。凭此。票照。

今丈使字 贰千玖百肆拾叁号 土名 金谷庄后丈积 山

该税 壹厘整。现业 本都 八图 甲 胡文申户丁之荣

雍正六年六月 日公正黄五林

由此可见,这纸签业票的作用与功能和归户票是基本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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