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契约文书不仅存世数量大、横跨时间和地区广,更重要的是,与流传下来的同一时期契约文书相比,还具有启发性、连续性、具体性、真实性和典型性等显著特点。[6]其学术价值是显而易见的。有的学者甚至把它的发现与甲骨文、敦煌文书、大内档案和秦汉简帛等的发现相提并论,将其视之为20世纪中国历史文化的“第五大发现”。
首先,徽州契约文书具有显著的文物价值。徽州契约文书目前所知时间最早的可以追溯到南宋时期,最晚的在民国年间。宋元时期的刻本古籍早已成为珍贵的文物,而徽州民间的契约文书(其中有土地买卖的红契、皇帝的敕书和名人的墨宝等)作为民间生活的真实记录,更是弥足珍贵。安徽省博物馆收藏的宋元时期的数张徽州契约文书,有的已被文物专家鉴定为一级文物,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
其次,学术研究价值。徽州千年契约文书,上起南宋,恰好与敦煌文书的下限相接,所以,其学术研究价值不言而喻。正当敦煌文书研究不断为海内外学者所关注的时候,徽州契约文书的研究价值顿时便凸现起来。事实上,也正是徽州契约文书的发现和研究,才最终导致了一门崭新的学科——徽学(亦称“徽州学”)的产生和繁荣。
复次,徽州连续千年的各类契约文书,为我们综合研究当时徽州和全国社会经济与文化的发展提供了极其难得而珍贵的第一手资料。所以,一位国外学者曾说:“徽州原始资料是研究中华帝国后期社会与经济的关键”。[7]正是大量第一手徽州原始资料的发现,才使得我们有可能重新审视和洞察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社会、经济、法制、文化、教育、科技和思想等诸多领域之发展脉络和面貌,并有助于改变以往社会经济史研究中那种静态而零散的状况,从而为地域社会经济史的动态综合研究,提供了最有说服力的丰富多彩的原始资料。
最后,正如甲骨文、秦汉简帛、敦煌文书和大内档案的四大文献的发现促成了甲骨学、简帛学、敦煌学和明清档案学等4个新兴学科的形成一样,徽州契约文书的发现与研究也必将促成徽学的产生和繁荣,并有望使这门学科逐渐发展成为21世纪的国际显学。
【注释】
[1]民国《歙县志》卷一《舆地志·风土》。(www.xing528.com)
[2]佚明:《治浙成规》卷一《买卖田产推收过户止令庄册人等照业户开付字号盽段亩数随时注册推收严禁验契推收勒索并禁汇总大收诸弊以免民累》。
[3]《食货月刊》复刊1971年第1卷第3期。
[4]周绍泉:《徽州文书与徽学》,载《历史研究》2000年第1期。
[5]载《文物参考资料》1957年第10期。
[6]周绍泉:《徽州文书与徽学》,载《历史研究》2000年第1期。
[7](英)约瑟夫·麦克德谟特著、卞利译:《徽州原始资料——研究中华帝国后期社会与经济史的关键》,载《徽学通讯》199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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