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徽州社会是一个典型的宗族社会,经历东汉末至魏晋南北朝、唐末五代和北宋末南宋初3次北方士家大族的大迁移,徽州基本上形成了宗族聚居社会。正如嘉靖《徽州府志》所云:“家多故旧,自唐宋来数百年世系,比比皆是。重宗谊,讲世好,上下六亲之施。村落家构祠宇,岁时俎豆。”[1]民国时的许承尧亦说:“邑俗重宗法,聚族而居,每村一姓或数姓。姓各有祠,支派分别,复为支祠,堂皇闳丽,与居室相间。岁时举祭礼,族中有大事,亦于此聚议焉。祠各有规约,族众公守之,推行辈尊而年齿高者为族长,执行其规约。族长之能称职与否,则视乎其人矣。祠之富者,皆有族田,岁征其租,以供祠用,有余则以济族中之孤寡。田皆族中富室捐置。”许承尧还对包括歙县在内的徽州强宗大族的由来作了进一步的阐释,云:“邑中各姓以程、汪为最古,族亦最繁,(程)忠壮公、(汪)越国公之遗泽长矣。其余各大族,半皆由北迁南,略举其时,则晋、宋两南渡及唐末避黄巢之乱,此三期为最盛。又半皆官于此土,爱其山水清淑,遂久居之,以长子孙焉。”[2]
我们之所以大量引用徽州宗族制的相关资料,意在说明徽州是一个典型的宗族社会。正是若干个家庭组成了强大的家族和宗族势力集团。徽州如此,作为徽州一府六县之一的祁门更是如此,而且还特别典型。万历《祁门县志》对祁门县的自然和人文形势,作了细致而精彩的描述。为了论述谢村谢琏家庭和谢氏家族变迁,我们不惮烦琐,谨将万历《祁门县志》卷四《人事志·风俗》部分的全部文字照录于下:
祁山昂峭而水清驶,人故矜名节。产薄,行贾四方,知浅易,盈多不能累大千大万。然亦复朴茂务节俭,不即荡淫,士习蒸蒸礼让,讲学不辍,颂说诗书,比户声名文物,盖东南屈指焉,然渐有謭薄者。民故柔弱茾啬,服田者十三,贾十七。田高易枯,十日不雨则仰天呼,骤雨涨暴,粪壤之苗又就颓靡。其依山垦者,累十余级不盈一亩,快牛剡利不得用。入甚薄,岁茿。小民粉蕨葛佐食,即丰年亦不能自支。恃外贸子钱为恒产,春出冬归,或数岁归家。务蓄积,茹淡操作,日三食穐粥,不畜乘马,不畜鹅鹜。贫篓,数月不见鱼肉。女人织木棉,同巷相从纺绩,常及夜分,相竞以贞,故节烈著闻多于他邑。近稍信巫鬼,事斋戒,渐不可长也。
旧家多世系,由唐宋下不紊乱。宗谊甚笃,家有祠,岁时俎豆燕,女子不废。小民亦重去其乡,重鬻子女。婚姻论门第,辨别上、中、下等,所役属佃仆不得犯,犯辄正之公庭,即其人盛赀、积行、作吏,不得列上流。
丧祭多用文公礼,然于阴阳家拘畏,亲殁不即葬,富为厝室,贫为茅久。久或至暴露,见者悲心,然弗止。民讼多山木、坟茔、嗣继,尚气好胜,事起渺怒,讼乃蔓延,乃至单户、下民畏权法,不敢一望官府,亦自不少。
民患疠,五月五日,迎神船逐疠,伐竹为之龙,画状似鳅,以十二人为神,装载之市。[3]
明代谢村谢琏家庭和谢氏家族,位于祁门县南部山区谢村。按照明代祁门都图制的划分,谢村属于十西都,其社会经济与风俗习惯基本上等同于上面所引万历《祁门县志》“风俗”卷中所描述的情况。十西都是祁门谢氏家族最为集中的聚居地。嘉靖《王源谢氏孟宗谱》云:“祁门县治之南,去不二十里许,曰王源,聚庐其中皆谢姓。人多尚儒雅,敦礼让,视他族为冠。”[4]
下面,我们重点对明代祁门谢氏家族的由来及其分布状况做一简单分析,并由此讨论谢村谢琏家庭及谢氏家族的变迁。祁门谢氏家族的始迁祖为南唐时期的谢诠。据嘉靖《王源谢氏孟宗谱》记载:“谢氏为祁著姓,昔银青光禄大夫诠之后,世居王源,子姓蕃而且贤,视他族为盛。”[5]又据民国《祁门县志氏族考》云:南唐末年,身为金吾大将军的谢诠知南唐将亡,遂弃官隐居于祁门大岭下,是为祁门谢氏始迁祖。谢诠生有三子,长子曰芳,居阳源(即王源),是为孟宗;次子曰端,曾任宋门下侍郎,是为仲宗;三子曰佺,是为季宗。本章所云之谢琏家庭及家族,系仲宗谢端之后。仲宗传至十四世曰吉甫者,生有三男,长讳龙,龙之后二十世曰德兴,迁乔山(即今祁门乔山);次讳昭,迁安山(今祁门安山);三讳全,居大山,今为谢村。谢琏家庭和家族,即系仲宗之后迁居大山即谢村的这一支。
元末明初是祁门谢氏家族及宗族发展的重要时期,我们今天能够看到的元代文书遗存,不少属于祁门谢氏宗族,而且主要是属于王源孟宗支派。我们这次在祁门发现的谢氏家庭、家族和宗族文书,则属于谢村仲宗支派的后裔所遗存。
谢村仲宗谢氏支派在历史上似乎并未创造出惊人的业绩,它不像王源孟宗和县城季宗后代,在继宋之后,还不断地辈出人才,列名于县志的进士及其他谢氏著名人物,几乎都是王源孟宗和县城季宗之后,而谢村谢氏仲宗后裔一直未能出现影响较大的历史人物。我们在意外地收购到这批珍贵的谢氏家庭、家族和宗族契约文书之后,当初亦疑为是王源孟宗后裔所留存。但经过深入研究之后,我们基本上可以确定这批350余份(内含残件)契约文书,是由谢村谢氏仲宗后裔留下的。特别是到了明代嘉靖以后,这批契约文书中的题头除大部分依然称十西都外,个别的索性就直接称为谢村。因为十西都范围很大,所以称谢村,范围就基本上可以确定是十西都的谢村了,这是我们判断和分析谢琏家庭和家族的基本依据。(www.xing528.com)
此外,还有一点应当说明的是,根据民国《祁门县志氏族志》记载,祁门谢氏宗族三支中,孟宗和季宗都修有专门的家谱,惟独仲宗一直没有纂修过家谱。加上本人所购买的谢村仲宗后裔这批契约文书时间上的连续性不是很强,这就给我们详细剖析谢琏家庭和家族成员的基本情况带来了一系列不便。好在国家图书馆善本部收藏的明代嘉靖年间纂修之《祁门金吾谢氏宗谱》给我们弄清仲宗谱系提供了直接的依据。因此,就总体而言,用谢琏家庭和家族文书剖析徽州家庭和家族的个案,其可信度还是较高的。
下面,我们来剖析一下祁门十西都谢村谢琏家庭及其家族的主要构成与结构。
关于谢琏家庭及其家族的主要成员,根据《祁门金吾谢氏宗谱》记载,谢琏为祁门金吾谢氏宗族仲宗之后,其家族派系若从十四世蕙友公追溯起,大体上顺序如下:
祁门十西都谢村谢琏家庭与家族世系表
从上表中,我们不难看出祁门谢村谢琏家庭及其家族的基本世系,即谢胜宗是谢琏曾祖,胜宗生有二子,即谢永和与谢永达,谢永达生有二子,即谢以洪与谢以明,谢以洪生二子,长为谢玑,次即谢琏。而根据我们所收集到的谢村文书来看,谢玑、谢琏所生之子,其实际情况与《祁门谢氏金吾宗谱》所载有少许出入。
至于作为一家之主的谢琏及其核心家庭成员,我们根据所收集到的契约文书和嘉靖三十五年(1556)七月一日谢琏所立的遗嘱来看,主要有以下一些,他们分别是:谢琏妻谢余氏,娶自谢村之西邻龙源村。谢余氏生有三子二女,三子即谢知远、谢知化和谢知学,二女为云仙和天仙。加上兄长谢玑遗下三子谢知龙、谢知虎和谢知麟基本上也并入谢琏家庭,从而使得谢琏家庭由单纯的核心家庭扩大成了复合家庭。此外,作为供役使唤之人,谢琏家庭成员所役使的佃仆也同其他家庭成员一道,共同成为谢琏家庭的构成人员。由此可见,作为第一手的最原始资料,谢村文书记载应当比《祁门谢氏金吾宗谱》更为可信,毕竟《祁门谢氏金吾宗谱》记载的是祁门金吾谢氏宗族孟宗、仲宗和季宗整个内容,所以,包括仲宗在内的各大派系难免会出现失实的记录。有鉴于此,我们论述谢琏家庭成员及其家庭与家族结构,在参照《祁门谢氏金吾宗谱》的同时,凡与该宗谱记载相异之处,皆以谢村契约文书为准。
还是在谢琏祖父谢永达时期,谢琏的家庭就开始了经济上的积累过程。景泰、天顺、成化年间,谢永达先后置买了许多田地、山场等不动产,成为谢村的殷实之家。这就为谢琏父亲谢以洪和谢琏本人进一步积累财富、振兴家业和家族打下了良好的物质基础。在一份《景泰、天顺、成化年间祁门谢村谢永达置买田地山场数目清单》文书中,我们看到从景泰三年(1452)七月初三日到成化五(1469)年八月十九日,谢永达总共进行了22桩田地山场的交易,而且全部是单方面买入。由于这批买受田地山场用的是当地独特的土地面积计量方式,如一段、一簊等,因而我们无法计量其购入田地山场的总量。但从其所涉及的卖主而言,应当说是极其广泛的,其中既有长辈的如谢祯(“祯”同“贞”)祥、谢应祥,也有同辈的谢永先等。
谢琏的父亲谢以洪继承了父亲积累土地的传统,继续扩大对土地财富的占有。我们在将谢村谢氏家族契约文书和《徽州千年契约文书》谢氏家族文书对比中发现,仅自弘治三年(1490)至正德四年(1509)共20年时间里,谢以洪(景洪)就有17次田地山场的买入记录。在一个偏僻的山村里,这样的积累速度和数量是惊人的。正如婺源江奎在《庆以洪公五旬序》中所云:“厥考永公早不禄,君方髫龄,弟以明方在襁褓。君朝夕惕厉,惟恐先业坠堕,遂卓自奋力大植,家赀雄乡里。且耿介刚直,言行不苟,乡里具瞻。尝以厥考不获终养,言辄哽咽。奉母汪孺人曲尽子职,与弟以明友爱笃至,以慰母心。家庭之内,怡怡愉愉。”[6]由于资料的残缺,我们尚无法得知谢以洪积累土地与财富的数量和去世的具体时间,但从《正德十一年五月二十六日祁门十西都谢以明同侄谢玑、谢琏对换田地房屋基地合同抄白》中,我们知道此时谢以洪已经不在人世了,因为该合同称谢以洪为“故兄”。不过,此时谢以洪长子谢玑、次子谢琏均已长大成人。也就是从这一年三月初八起,谢琏与兄谢玑开始了第一宗土地买卖交易。这次交易,谢琏用纹银2分,买入了同都的婶母谢阿胡及其子谢璋大岑下前山内长养杉木的山地一块。从所掌握的资料来看,这宗交易是谢琏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第一次介入田地山场买卖交易活动的。也就是说,至迟自正德十一年(1516)起,谢琏便独立撑起了家庭主要的门户,成为家庭的主要角色。
以上就是谢琏家庭及其家族的一般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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