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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徽州社会研究:大众心态的变化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明清时期,由商品经济发展而引发的社会变迁,给徽州社会最大的冲击与影响当数金钱本位主义观念和心态的确立了。又次,宗族血缘的认同心理,也是明清时、期徽州社会变迁中所形成的大众的共同心态。

明清徽州社会研究:大众心态的变化

三、明清徽州社会变迁中大众心态的变化

明清时期徽州的社会变迁,不仅对徽州社会与经济造成了巨大冲击,而且对徽州大众的心态也带来了空前的影响。

面对社会的浮躁不安和贫富的起落无常,特别是贫富两极的严重分化,人们的心态发生了偏转和失衡。徽州各个社会阶层大众再也无法以过去的传统心态,来看待和评价眼前所发生的一切。包括徽州封建地方官员、士人、商人、农民和普通百姓乃至地痞无赖在内的社会各阶层人士,在明清时期徽州的社会变迁中,其传统心态都或多或少地发生了一些变化。概括而言,这些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传统的安土重迁和重本轻末观念被“流寓五方,轻本重末”[36]的思想所取代,注重功利和实效成为人们的主要心态。在浮躁不安环境的影响和作用下,徽州大众开始以更加务实的功利主义心态来适应这一变化。这一点从徽州的家庭教育和择业观念上可以看得很清楚,“徽俗训子,上则读书,次则为贾,又次则耕种”[37],说得再具体一些就是,“如聪明便用心读书,如愚鲁便用心买卖,如再无本钱,便习手艺及耕田种地”。[38]事实上,为儒为贾的界限在当时的徽州已非等级森严,在更多的情况下,亦儒亦贾、贾而好儒的情形倒是十分地普遍,甚至“阀阅家不惮为贾”[39]。至于“以商贾为第一等生业”,[40]更是成为徽州一大风俗而称著全国。但不管怎样,一切皆以功利和实效为标准,“读书好,营商好,效好便好”。[41]

其次,传统的重义贱利思想逐渐衰落,金钱至上的所谓金钱拜物教心态开始确立。在徽州传统的社会心态中,人们重义轻利,虽贫不言钱财。明清时期,由商品经济发展而引发的社会变迁,给徽州社会最大的冲击与影响当数金钱本位主义观念和心态的确立了。在明清时期的徽州,不仅商人和普通百姓追逐金钱,金钱成为衡量一切事物的标准。“丈夫志四方,不辞万里游。新安多游子,尽是逐蝇头。风气渐成习,持筹遍九州”。[42]“徽俗:商人率数岁一归,其妻孥宗党全视所获多少为贤不肖而爱憎焉”。[43]而且,士人亦以金钱为最高追求目标,出现了“礼义不如文章,文章不如爵位,爵位不如金钱。是以井里之人蚊钻蝇附,以得窥金穴为荣,甚至士大夫亦或以苞苴之重轻为疏戚,遂受其牵制而唯诺无辞”[44]的现象。肩负传统道德弘扬义务的士人,在金钱面前的心态和行为由此而昭然若揭。更有甚者,官吏也奉金钱为圭臬,把官场当商场,“以吏为商”。[45]“前日县官,类皆以词讼为生涯”,[46]“甲乙相讼,县官则视其金钱之少多而操其短长”。[47]

复次,明清时期徽州社会的变迁,不仅影响着普通士农工商者的心态,而且对为官者的心态亦有一定影响,使官场中形成了一种玩世不恭的心态。俗话说:“天下县官有美有恶,皆有做法。独休宁素称美邑,似无做法。”[48]作为康熙时期的休宁知县廖腾煃在揆厥休宁“从前县官升迁去者不过十有一二,皆大有力者提挈之,否则不可得也”的根由时,一针见血地指出:“原休邑之所称为美者,大约以富家多而喜讼。从来县官,类以词讼为生涯,如蚕食叶,叶尽而蚕亦尽。”[49]为阿奉上司,获得早日升迁的机会,这些地方父母官们不得不“以此竭其杀人之心以媚人而不足,至于铤而走险,则不得不克侵公帑以奉之”。[50]“里胥作奸,贪墨侵剥”,[51]“官如渔人,视鹜蚌之得失而攫之”。[52]官场玩世不恭的巧取豪夺心态,由此可见一斑。此外,徽州地方官的满腹牢骚及急于升迁的心情,也从另一侧面折射出了为官者玩世不恭的浮躁心态。廖腾煃就曾感叹道“弟(即廖本人谦称——引者注)自做秀才时,读书只求做官。不想做官便做县官,如做人家媳妇,便有七八个婆婆;如做牛马,便有数十人鞭骑。始知县官岂是人做得的?莫论迁升出头,只求保身免祸,亦是难的。”[53]如果说廖腾煃的话语就此打住的话,我们尚且可以把它看成仅仅是一句埋怨的官场牢骚而已。然而,廖腾煃毕竟意不在此。他在这封给老年台陈枢部的信中,发过上引的牢骚后,接着便笔锋一转,径直向陈枢部寻求升迁秘方,云:“不知老年台有何神通?有何经济?数年之间,便遇着好督抚首荐,致身即署,脱去苦海,如此之速。弟平日只晓得老年台能文能诗,又不知有此等手段也。”为此,他一面写信乞求“老年台幸有以策我也,望之望之”。[54]一面急令小儿入京拜谒,以求打通关节。素将功名置之度外的休宁知县廖腾煃尚且如此,其他类似的官员就可想而知了。为官不思造福于民,反而热衷于功名的升迁,其玩世不恭的浮躁心态可见一斑。(www.xing528.com)

再次,作为社会变迁的副产品,一个游手好闲、不事生业的地痞无赖阶层产生了,继之而形成的地痞无赖心态也成为徽州社会变迁中一种特殊的心态。在明清时期徽州社会变迁中,随着市场的变幻莫测、贫富的起落无常和官府的腐败黑暗,一批经商失意者和当地土棍、喇唬等结合起来,成立“红裤、棒槌、斧头等会,聚集凶强,闻风打诈窝盗,凌虚武断,城市、乡村皆受其害”。这帮人“喜则刎颈济凶,怒则戟手互斗”,[55]专以打砸抢掠、坑蒙拐骗为业。他们“强抢强借”[56],“假神会为名,科敛自肥,乃窥看妇女,骗索酒食”[57];他们“招引流娼,假以唱戏为名,群集匪人,惑诱饮博”,[58]致人以“倾荡家产”[59];他们更与官府胥役相勾结,狼狈为奸,“串通白捕,捏情打诈,夥告夥证,最为民害”。[60]此外,徽州更有一种“健讼”和自杀图赖的恶习,“新安健讼,每有一事,冒籍更名,遍告各衙门,数年不已”。[61]历届官府想尽一切办法进行教化与劝导,但“化之不改,禁之不悛”。[62]至于图赖,当时人就曾指出,“贵乡(指休宁——引者注)大害,首惟图赖一事。一人自杀,祸延数家,或一日而数见,或一月而数闻”。[63]这种现象的发生,究其所由,盖源于剧烈的社会变迁中一部分人的(主要是地痞无赖等)心态失衡。所谓“贵乡风俗,类多妒害贵富而思倾陷之,凌忽愚弱而思攘夺之”。[64]应当指出的是,这种疯狂攫夺的地痞无赖心态和行为的蔓延与发展,对徽州社会的变迁与进步,是起着破坏性作用的,它在客观上延缓了徽州社会经济的发展进程。

又次,宗族血缘的认同心理,也是明清时、期徽州社会变迁中所形成的大众的共同心态。徽州原本就是一个宗法制统治相当牢固的地区,封建宗族制度极为发达,“家多故旧,自唐宋来数百年世系,比比皆是。重宗义,讲世好,上下六亲之施。村落家构祠宇,岁时俎豆其间”。[65]在明清时期剧烈的社会变迁中,徽州大众心态普遍发生失衡的背景下,素以叙宗亲、重世谊、端祭祀、修族谱、构宗祠为联结血缘纽带的宗族活动随之活跃起来。徽州大众通过宗族的认同,产生了一种特殊的心理满足,进而为宣泄失衡心态而寻找到了新的精神慰藉和价值支撑。外出经商的合伙投资,遇到危难时的同族共济,以众帮众,年节时日的祖先祭祀和迎神赛会等。宗族的这种凝聚力,对于久为浮躁困扰的同族成员而言,无不具有一种强烈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试想,当“至斗讼则倾赀不惜,若巨家大狱,至推其族之一人出为众死。或抹额叫阙,或锁喉赴台,死则众为之祀春秋而养子孙……至于商贾在外,遇乡里之讼,不啻身尝之,醵金出死力”[66]的时候,当“家崇宗祀,木主列于祠堂,值岁时吉凶大事,不论贵贱贫富,集众子孙,广备牲醴”[67]进行议事和祭祀的时候,徽州宗族那种悲壮和团结,实在给本宗族上自仕宦和族长,下至科场或商场失意者以及全族成员以莫大的精神寄托与慰藉。宗族的认同心理或心态在这里得到了充分的满足和宣泄。

最后,虐待佃仆、奴婢的畸形心态,也是明清时期徽州社会变迁中的一种特殊的心态。佃仆和奴婢是徽州社会生活中残存已久、地位卑贱的贱民阶层,他(她)们或因住主屋、葬主山、佃主田,或因卖身抵押,或因委身入赘等原因沦为佃仆和奴婢。他(她)们与主人之间有着严格的等级名分关系,不得僭越。在法律上,他(她)一旦与主人发生纠纷,即会遭到加重一级的处罚,而主人则可援引主仆名分而减轻惩罚。嘉靖中叶以后,不少佃仆或奴婢随主人外出经商致富后,想方设法挣脱主仆名分的约束,但都受到无情的打击。徽州“主仆之严,数十世不改”,[68]“即其人盛赀积行作吏,不得列上流”。[69]“脱有稍紊主仆之分,始则一人争之,一家争之,一族争之,并通国争之,不直不已”。[70]相反,主人对佃仆或奴婢的虐待则更加严酷。一是滥施刑罚,“徽俗御婢之酷,炮烙、挺刃习以为常”。[71]故当地有“仆生不值半文”[72]的谣谚;一是对婢女失时不与婚嫁。“休邑恶俗,民间畜养女婢者,至四五十岁不准婚配。家家如是,视为故常”,[73]甚至“有终其身不嫁者。(女婢)类皆鸠形鹄面,背偻鬓斑,昼则挑柴汲水,夜则挨磨赁舂。终岁勤动,未有止息”,这的确是一种“丧失良心,败坏雅化”[74]、令人发指的畸形变态心理。它给处在变迁中的徽州社会所带来的影响,无疑是消极的。

以上所列举的是徽州社会变迁中的各种大众心态。应当指出的是,除了上述急剧变化的各种心态之外,传统的均贫富心态、勤俭节约心态、中庸忍让心态和吃亏是福等心态,也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着,并或多或少地影响着徽州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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