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人本文化视角下的山西票号企业治理机制研究
企业治理,是一种据以对工商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企业治理机制,能明确企业中各个参与者的责任和权利分布。从最宽广层面解读,企业治理包含了规则、关系、制度和程序等要素,各要素综合作用,共同协调企业与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关系。而从狭义角度解读,企业治理主要指所有者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与制衡机制,主要特点是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构成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企业治理机制的核心内容包含产权制度、激励约束机制和组织架构。其中,产权制度是基础,激励约束机制是核心,组织架构是支撑,三位一体,构建起企业治理机制的总体框架。因此,本章试从此三方面解读山西票号企业治理机制的重要内涵。
山西票号的企业文化从根本上讲是以人为本的文化,以所有者(财东)、管理者(掌柜)、职工(伙计)、客户的利益为本,以此出发,在股份合作制、两权分离的产权制度基础上,衍生出一系列协调各利益相关者利益关系、激励约束各参与者的机制,并配套相应的组织架构体系,从而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实现了山西票号的辉煌。因此,本文将山西票号的企业治理机制研究纳入在人本文化视角下。
3.1 产权制度
所谓产权制度,是指既定产权关系和产权规则结合而成的能对产权关系实现有效组合、调节和保护的制度安排。产权制度是企业治理的基础,不同产权制度基础上产生不同的激励约束机制与组织架构。通常,产权制度包含独资制、合伙制、股份合作、股份制等几种类型,合伙制企业通常依据合同或协议组织起来,合伙制的所有权与管理权合二为一,合伙人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股份制则指多个出资者按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产权制度,股份制企业的所有权与管理权相分离;股份合作则介于合伙制与股份制之间,既有股份制的两权分离,又兼具合伙制企业的发挥主观能动性的优势。
3.1.1 股份合作
晋商的股份合作制是由明代的贷金制、合伙(朋伙)制和伙计制演变而来,明晚期已有股份制的雏形,入清以后,合伙制和伙计制受其经营规模、范围和区域的局限,已远不能适应大规模商业经营和流通的需要。为了集中资本和改善经营管理,山西商人在上述经营方式的基础上,于清乾隆、嘉庆之际,逐渐产生了股份合作制经营方式。这种产权制度有正本、副本之分和银股、身股之分,兼有股份制与合作制的优势。
(1)正本与副本
山西票号的资本分为正本和副本两种。正本是股东的合约投资,没有股息,享受红利。每股几千两到一万几千两。山西票号正本股份的建立,始由财东出门聘请经理,再由财东、经理共邀中人,书写合约,内容包括山西票号名址、经营项目、资本数额、结账期限、按股分红等,通过合约建立山西票号总体宗旨和根本章程,最终财东股金正式到位。山西票号正本,既有单个财东独资,也有多个财东合资,但都承担无限责任。副本则有两种情况:一是东家、经理及顶身股伙计遇账期,由分到的红利中提取一部分,存入号内,一般称做“统事”或“护本”。“统事”“护本”不分红,只得利息,不得随意抽取。二是山西票号东家存款,山西票号财东往往具有巨额存款存在山西票号,再加之,由于山西票号财东承担无限责任,从广义来说,财东个人的财产,是山西票号后备的资本,因此,这种不列入山西票号的正账而潜存于山西票号中的资本,是构成山西票号副本的一个重要部分[1]。随着山西票号营业的兴盛,山西票号副本与年俱增,资本愈加雄厚。
(2)银股与身股
出资者为银股,出力者为身股。山西票号财东出资本,持有银股。同时,山西票号为了加快发展,“多择齿近弱冠之年少略知写算者,使习为伙,历数载,察其可造,酌予身股,不给工资。惟岁给置备衣服之资。三年结账,按股分余利。营业愈盛,余利愈厚,身股亦因之以增。以此人人各谋其利,不督责而勤、不检制而俭。其发起之人及效力年久者,于其身后,必给身股以赡其家,子孙而贤,仍可入号。”身股制度是晋商特有的资本金制度,有效丰富了股东构成,使职工利益在公司经营中得到体现。银股与身股的结合使山西票号的资本联合与劳动联合成为可能,具有一定的股份合作的性质。
现代商业银行普遍采用股份制的产权制度安排。股份制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利益主体,以集股经营的方式自愿结合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在此制度下,企业产权分属于股东,股东通过设立董事会来领导企业,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企业,设立监事会来监督企业经营管理及董事会职能发挥。股份制的制度安排有利于商业银行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实现出资人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有效影响,同时,股份制的有限责任制使得股东所需承担的财务风险大大降低,提高了股东参与经营的积极性。
相比于现代商业银行的股份制,山西票号通过正本、副本的机制强化了财东与山西票号的休戚相关的利益关系,壮大了山西票号的资本实力,加快了山西票号的规模发展。但由于山西票号财东承担无限责任,大大提高了财东必须承担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为后期山西票号财东破产、举家逃亡埋下了伏笔,从制度的风险角度看,比现代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有所差距。此外,山西票号通过银股、身股安排,使得山西票号投资主体趋于多元化,引入了员工资本方,具有一定的股份合作属性,也符合产权明晰、产权主体多元化、社会化的先进产权制度要求,具有一定的先进性。特别是在身股参与山西票号账期分红的安排上,体现了同股同酬的现代股份制理念,这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下,具有明显的先进性和超前性。尤其是在大德通山西票号中,顶身股的经理及伙友死后,在一定年限(或账期)仍同样与银股享有分红权利,这充分体现了对身股的高度重视,具有极强的人性化特点和较高的员工尊重度,这是当前现代商业银行在产权主体中普遍缺少员工参与所不能比拟的。
3.1.2 委托代理与两权分离
山西票号普遍实现了委托代理和两权分离,即东家委托大掌柜经营管理票号,票号的所有权归东家,经营权归总经理(大掌柜),形成两权分离局面,这与现代商业银行普遍运用的公司治理机制基本一致。
山西票号财东在决定成立山西票号后,首先要聘请经理(掌柜)。由介绍人之说项,或自己注意察访,确实认定此人有谋有为,能守能攻,足以担当票号经理之职责,则以礼招聘,委以全权。一旦被委之经理,事前须与财东面谈,侦察财东有否信赖之决心,始陈述进行业务及驾驭人员之主张。果双方主见相同,即算成功[2]。
(1)财东的责任和职权
东家与经理达成合作意向后签订契约,依此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财东自将资金全权委诸经理,系负无限责任,静候经理年终报告。在具体经营管理中,财东对大掌柜委以全权,平时不问号事,既不定政策于事前,也不实施监督于事后,就连聘用人员也完全由大掌柜负责,东家绝不干预。等到例定账期(或三年,或四年,即决算期),由经理谒请,约日聚会,办理决算。凡扩充业务,赏罚同人,处制红利,则由财东裁定执行,经理为建议首席,听其咨询[3]。
(2)经理的业务和职权
经理既受财东信赖与委托,得以经理全号事务,任重而道远,所以事事不出于忧勤惕励之一念。领导同人,崎岖前进,其权限近乎独裁而非独裁,实即集权制也。盖同人均享有建议权,非任何约束,小事均可便宜行事,大事则须决之经理。每年例须巡视各庄两次或一次,有时另派大员代理,此项举措非常重要,凡人位之处度不宜,同人暗行不端,手续不合潮流,市面情况变迁,皆为业务上之阻碍,视察作得立时处理。经理每年年终汇集各庄营业报告表,造具清册,报告财东一次。倘有较大之事项,临时须报告财东,完成手续。[4]
山西票号这种所有权与经营权的严格分离以及委托代理机制,既避免财东干涉山西票号经营,便于保证经理人的独立稳健经营管理,又充分代表了当时“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信托关系,是信义理念的最好体现。因为财东出于自身眼光识人,以信义待人,将全部资本付之经理,不加过问日常经营,如果因非人力所能制止原因丧失资金,财东不但不责经理失职,反加勉励,立即补足资金,令其重整旗鼓,视商业赔赚如兵家胜败,是信之表现。而对于经理(掌柜),势必以忠义报答财东的知遇和信任,倘若外部经营环境不佳,恐有损东家资本,大掌柜自然挥其铁腕筹谋退步,决不行险侥幸,影响个人人格,因此,营业范围、营业策略皆以市场环境为比照,以经营活动为主旨,操纵自如。即财东信任,掌柜报之以义,“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因此,在这种完全信任的委托代理关系下,表面看出资人的风险极大,实际上是将大掌柜的经营置于自身道德约束、同行业和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大掌柜若经营不善或不够尽力,一方面面临信誉损失,另一方面也在同行中损失价值。因此,这种完全信任的委托代理关系在很大程度上使得山西票号具有了在当时社会背景下的相对先进的产权制度及公司治理安排,保证了其业务发展和管理完善。
对比于现代商业银行完善的委托代理体系,山西票号的两权分离与委托代理制度处于初级阶段,表现在财东不参与日常经营却承担无限责任,风险较大,另一方面财东对山西票号的监督机制还没有建立,财东只能坐等每年年终掌柜呈交的营业报告,平时无法对山西票号经营状况有实时跟踪和了解,而内部人(掌柜)的权力极大,“其权限近乎独裁而非独裁,实即集权制也”,内部人控制情况存在。但应该看出,山西票号的两权分离相对于当时国内商品经济尚不发达、企业多采用合伙制的背景来说已经是大大的进步了,是中国金融企业的最早的股份制的尝试,具有很高的先进性。从经营实践来看,虽然股东的无限责任制使得股东承担了极大风险,并直接影响到山西票号东家在后期的悲惨结局,但财东与经理(掌柜)的委托代理关系非常牢固,经理普遍具有良好的道德水平和自我约束,在经营过程中能做到“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在当时背景下,另外一个不容忽视的风险控制手段是极强的宗族同乡观念和紧密的同业联系,东家选掌柜只选本地同族人,宗族约束迫使掌柜不敢有丝毫非分之想,而同业间紧密联系强化了掌柜在同业中的声誉约束,促使掌柜殚精竭虑经营好票号。
3.2 激励约束机制
激励约束机制,即企业组织根据组织目标、人的行为规律,通过各种方式,激发人的动力,使人在行为过程中有内在动力、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规范人的行为,使得行为主体的行为朝着激励主体期望的目标前进。激励约束是人本文化的基本要求,企业通过建立完善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管理人、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既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率,又提升了管理人、员工的经营管理能力,促进其个人发展,是对所有者、管理者、员工均有利的制度安排。
山西票号在长期的经营管理活动中,建立了一整套有效的、较强先进性和特色性的激励约束机制,其中较为突出的机制包括人身股和倍本制。
3.2.1 人身股
山西票号具有人力股的特别习惯。在总股本中,出资者占银股,出力者占身股。银股和身股平等分配票号红利。具体来看,山西票号“多择齿近弱冠之年少略知写算者,使习为伙,历数载,察其可造,酌予身股,不给工资。惟岁给置备衣服之资。三年结账,按股份余利。营业愈盛,余利愈厚,身股亦因之以增。以此人人各谋其利,不督责而勤、不检制而俭。其发起之人及效力年久者,于其身后,必给身股以赡其家,子孙而贤,仍可入号。”[5]
(1)顶身股的条件与份额规定
“各票庄身股之分配,大致无多大差异。各伙友入号在三次账期以上,工作勤奋,未有过失,即可由大掌柜向股东推荐,经各股东认可,即将其姓名登录于万金账中,俗称为‘顶生意’,最初所顶身股,最多不能过二厘(即一股之十分之二),然后每逢账期一次,可增加二厘,增至一股为止,谓之‘全份’,即不能再增。银股与身股,虽股数相等,然事实上身股从未有满股者,大都均保持银三身二之比例数,每层账期,必须老掌柜中有死亡或辞职因而退股者,新进方有增股之希望。”[6] 从此段史料可以看出,顶身股的条件并非苛刻,只需“入号在三次账期以上,工作勤奋,未有过失”,这体现了身股在山西票号中的普遍性,即多数山西票号老员工只要工作努力、不犯过失,到一定年限后均有可能顶身股,因此,身股的激励性较高,激励效应也显著,“人人各谋其利,不督责而勤、不检制而俭”,年限设置也有利于提高员工对山西票号的忠诚度。另外,“各伙友顶人力股多寡,由经理看个人的劳绩而酌定”,这又显示了身股的激励差别性,即优秀人才可多得,劳绩差者只能少得或不得,总体来看,身股制度的激励性既有普遍性,又不失差别性。
(2)若干山西票号银身股份统计
表3-1 三家山西票号银身股统计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山西财经学院:《山西票号史料》,山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588页。
表3-2 协成乾山西票号顶身股统计(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山西财经学院:《山西票号史料》,山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589页。
从表3-1和表3-2可以看出,山西票号普遍具有顶身股制度,且身股数在总的股本中占据不小的比例,甚至超过银股数,如协成乾山西票号顶身股数为银股的132.07%,超过了银股数;而具有顶身股资格的号伙数也不小,如协成乾山西票号顶身股的号伙数占到全号人数的32.2%,顶身股所占的股份从一厘到一分不等,反映了山西票号顶身股的普遍及差别性。
可以看出,山西票号的顶身股作为提升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有效激励约束措施,实现了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的协调一致,是一种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动力机制,是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组成内容。
3.2.2 倍本制
山西票号资本最初都是很少的,如志成信为三万四千两,协同庆为三万六千两,大德通为十万两。这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
第一,山西票号大多数由别的商号改设,别的商号资本已厚,而且开设有年,在社会上信用大著。或系初创,而东家尚有其他的若干商号在设立着,山西票号如遇周转不灵时,可向联号借款。
第二,山西票号信用既著,多吸收存户存款,存户多不提取现款,取其汇票。此汇票不同于现代商业银行的汇票(支付命令书),而是一种类似于存款单的票据,俗称“小票”,是小额无记名的,可以在市面通行,具有流通功能。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需要护本的制度来保障山西票号资本的充足。山西票号资本金有正本与副本之分。正本是股东的货币投资,在万金账中记载;副本也叫“护本”,是山西票号在每个账期进行利润分红时,在资本股和人身股所分红利中提留一定比例留存票号,作为公积金,这部分资金归个人所有,付给利息,不分红,若遇经营亏损,由副本支付,借以确保资本充足,是山西票号风险基金,与现代商业银行提取的拨备类似。这项制度,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的巴塞尔银行监督委员会“新资本协议”中的控制性资本与经济性资本的区分是一致的。(www.xing528.com)
倍本也称“倍股”,是指在山西票号账期分红时,财东按照所持股份比例,提取一部分红利留在企业参加周转使用,以扩大经营中的流动资本,作为股东存款,计息不分红。除了护本、倍本制度外,晋商山西票号还在资本运营中创造了“厚成”“公座厚利”等资本管理制度。“厚成”,即在年终结账时,山西票号将应收账款、现存资产予以一定折扣,使企业实际资产超过账面资产,留存资本增多。“公座厚利”是在账期分红时,在财东银股和职工身股未分配之前先提取利润的一部分作为“公座”,以便“厚利”[7]。
“倍股”“厚成”“公座厚利”等制度,都是山西票号在资本经营中尽可能扩大资本量、争取更多盈利、扩大经营规模的有效办法,同时也确保了票号经营上的资本充足。
现代商业银行已经形成一整套的资本管理办法,巴塞尔资本协议明确提出核心资本与附属资本的区别,将资本作为银行吸收损失、控制风险的最后屏障,将资本监管作为银行监管的最核心内容。巴塞尔协议Ⅲ突出了对核心资本充足率的监管要求,而核心资本的主体部分就是股本、一般准备和未分配利润,前者与山西票号财东的资本股、伙计的顶身股相对应,一般准备和未分配利润与山西票号的“护本”“倍本”“厚成”“公座厚利”的本质相似,可以看出19世纪的山西票号拥有了与21世纪的最先进资本监管制度相似的理念和做法,具有远超当时社会局限的超前性和先进性,是山西票号经营智慧的突出体现。
由上述两项内容可知,山西票号顶身股制度的安排体现了山西票号对于票号员工的激励,同时也加强了其股权结构的多元化,很好地将利益主体纳入决策和利润分配过程,强化了山西票号伙计的主人翁意识,从而发挥出较强的激励性作用,是公司治理体系的重要一环。而“倍股”“厚成”“公座厚利”等制度则是针对股东、持有身股的掌柜及员工在全行资本金管理、风险拨备方面的约束性措施,蕴含了“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合作经营理念,同时也提升了山西票号管理风险、抵补损失的能力,确保了票号的长期稳健发展,因此,山西票号的激励约束机制与现代商业银行具有相通类似之处。更为重要的是,“顶身股”“倍股”“厚成”“公座厚利”等激励约束机制体现了山西票号以股东利益、掌柜利益、员工利益为本的理念,是人本文化在经营管理中的表现,这与部分现代商业银行忽视内部员工利益存在显著差别。
3.3 组织架构
组织架构有狭义与广义之分,从狭义角度看,组织架构指的是企业为了实现组织目标,在组织理论指导下,经过组织设计形成的组织内部各个部门、各个层次之间固定的排列方式,即组织内部的构成方式,对于工作任务如何进行分工、协调合作的制度安排;从广义角度看,组织架构不仅包括狭义组织架构内容,还包括组织之间的相互关系类型,如专业化协作、经济联合体、企业集团等。本书以广义组织架构作为界定。组织架构是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内容,合理有序的企业组织架构能组织企业部门及成员,为实现组织目标协同努力,形成强大合力,降低内部管理成本,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效率。
3.3.1 联号制
晋商普遍采用“联号制”,即财东独立投资或合伙投资办商号,具有相同股东的商号广泛分布于全国各大商埠乃至国外,所处行业囊括各类工商业和金融业,商号相互之间信息互通,相互支持,建立紧密联系。
介休北贾村侯氏家族在平遥县开设有蔚泰厚绸缎庄、天成亨布庄、蔚盛长绸缎庄、新泰厚布庄和蔚丰厚绸缎布庄,主营绸缎布庄生意,后于同期全部改组为票号,请来原日升昌票号二掌柜毛鸿 担任蔚泰厚票号的大掌柜,同时协调管理其他四家票号,使侯家企业蒸蒸日上,史称“蔚字五联号”。“蔚字五联号”采用联号制度,各号独立经营,但以蔚泰厚大掌柜毛鸿 为首,事实上成为蔚字五联号的总掌柜,主持和协调涉及票号集团的重大决策。除经营票号外,侯氏还在北京设有绸布、杂货、药店、染坊以及钱铺、账局等庄号,这些机构与其票号既有业务往来,也互通消息、相互提携,为票号经营创造一定有利条件。
除“蔚字五联号”外,榆次常家开设的大德玉和三和源票号,祁县乔家设立的大德通和大德恒票号,祁县渠家开设的三晋源、长盛川、百川通、存义公票号均为联号制。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除了经营票号外,各财东还主营商业,很多财东在设立票号前就具有庞大的商业网络,在商业经营发达后兼营起票号,如榆次常家主营茶叶贸易,是中俄恰克图茶叶贸易的主要商家,其后在茶行的基础上相继开设账局和票号。再如太谷曹家极盛时在朝阳、赤峰、沈阳、新疆、库伦、莫斯科、伊尔库茨克等地开设各类商号达640余家,雇员达37 000余人[8];祁县乔家在中堂尽管开设有大德通和大德恒两大票号,但其资本分布和利润来源主要不是票号业,而是钱、当、粮、茶业,据不完全统计,乔家仅在归化就设有钱庄、当铺、粮店十余个,连同分布在东口、东北、京津、四川、两湖等地的钱粮茶庄,总共要在200处以上,仅流动资本就有700万至1000万两之多[9]。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晋商几大家族经营的是横跨金融业、商业、制造业的大企业集团,不仅是现代金融控股集团的雏形,更实现了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融合。
当前,商业银行混业化的趋势愈加明显,银行参股证券、保险、基金的案例层出不穷,综合化步伐加快,中石油、中石化、鲁能等实体企业也纷纷参控股金融机构,未来金融业与实业相融合的趋势可能出现,德国以大银行为主的金融结构以及银行纷纷参与实体企业公司决策、进入董事会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金融业与实体经济融合的可行性。因此,从一百多年前山西票号的联号制,可以看出横跨金融业、商业、制造业的大企业集团式组织架构与当前金融业混业经营、与实体企业联系紧密的现实可能存在一定的适应性,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3.3.2 总分号制
山西票号在内部采取总分号制的组织架构,总分号之间联系紧密,有严格的信息汇报机制,较好地实现了总号对分号的严密管控。
(1)分号的设立
“票号分号之设立,有因各大商埠必须设立者,如平、津、沪、汉等。有因自己营业范围而设立者,……有因择垫官吏随至官吏任所收账,因而设立者。”[10]可以看出,山西票号分号的设立原因是多样的。“设立的手续,由总号选择干员,携带图章砝码,并路费及开办费若干前往。不必携往大宗资本,因系汇兑,与自己的各分号或其他的山西票号往来拨兑。”[11]
(2)分号与总号间关系
“票庄的业务,大半靠分号在外经营,所以总号与分号的关系十分缜密。分号经理由总号选派资格较优者担任,携带总号图章砝码等各种要件,以资凭信。资本皆存总号,设立分号时,不另发资本,只给川资及开办费若干。”[12]分号之间、总号与分号之间资金往来遵循“酌盈济虚,抽疲转快”的原则,全局统筹,不分区域,从某种程度上讲这种制度是中央集权,资本全归属于总号,分号不单设资本,获利全归总号,以总号为中心。分号经理及成员,亦由总号大掌柜选派,分号内部办事必须听凭总号规定,如分号对于总号,逐月有“月清”,年终有“总结账”,报告全月及通年营业状况。在日常经营中,分号对总号也要通过信件随时报告营业状况及当地行市,同时也通报各分号,做到互通信息。
(3)总号对分号经理的控制
在山西票号中,总号对分号经理的控制非常严格。表现在:分号经理人与总号的关系,不仅经理人个人对总号负连带无限责任,即便其家族,亦要负责任。如果遇到分号产生损失,分号经理人存在过失时,经理人及其家族全体,对于山西票号总号均负有连带赔偿损失责任,如果没有完全赔偿损失,可下其家族于狱,将家族财产全部没收。这条规定具有很强的约束力和震慑力,加之古人家族观念极强,因而,票号分号经理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兢兢业业,但求不犯过失。另外,在每个账期票号分红时,在各分号经理的人身股所分红利中要提留一定比例留存票号,作为损失赔偿风险基金,亦可视做公积金,存积于分店,付以一定之利息,除非经理人出店时,决不付还。年终,总号对分号的考核是“结利疲账定功过”,分号如果出现亏损或者坏账,分号经理负有首要责任,直接影响其人身股晋升或者红利,甚至可能被撤职辞退乃至下狱。
总结来看,山西票号极为强调总号对分号的绝对控制力,从分号经理的人员任命、薪酬支付、家族担保到分号经营过程中的日常报告、“月清”、“年总结账”,再到不予分号资本经营、分号资金运营调度权力全归总号等,各项措施无不指向一个共同目的,即强化总号对分号的绝对控制力,这与山西票号从事货币汇兑业这一高经营风险行业的背景紧密相关。分号经理的分红要留存一定比例作为损失赔偿准备金,这项措施正是2007年金融危机后各国政府加大对金融业高管薪酬监管,强调高管薪酬留存一定比例延期支付措施的滥觞。
当前,现代商业银行普遍采用总分行制的组织形式。总分行制是指一家银行能够在总行之下不同区域(包括国外)设立分支机构的组织模式。目前,世界上包括英国、德国、法国、日本等大多数国家都实行总分行制,我国商业银行也采取总分行制的组织模式。总分行制有利于筹集、调剂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同时总分行制也有助于分散地域风险、增强竞争力。不过总分行制也有弊端,不仅可能导致过分集中和垄断,而且可能导致管理难度加大。当前,商业银行的分行均不分配资本,监管部门的资本充足监管对象也只针对商业银行的总行,各项风险指标考核总行落实,因此,强化总行对分行的约束力和控制力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和现实性。从这个角度看,现代商业银行的总分行制同样需要借鉴山西票号采取的分行经理任命、汇报机制等有效措施,真正使分行受到总行的严密管控,降低经营风险。另外,在资金调度上,现代商业银行已经建立一整套总分行之间、分行与分行之间、分支行之间的资金调度机制和资金转移定价机制,从而更有利于资金成本核算和资金快速高效运转,这与山西票号“酌盈济虚,抽疲转快”的大原则相近,在细节上更加科学完善和先进。
总的来看,山西票号采取的联号制体现了商品经营企业与货币经营企业在股东构成、业务往来、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共通性,是当代金融企业与实体经济企业愈加融合、联系愈加紧密的早期反映,金融企业服务于实体经济企业,山西票号与各行商号的联号经营既强大了票号、财东的实力,更牢固了票号与商号的合作关系,拓展了票号营业领域和收入来源,促进了票号的发展。从内部看,山西票号采取的总分号制大大延伸了票号的营业范围,使山西票号真正走出了山西,走向了全国甚至国外,在此扩张过程中,与之相配套的分号经理考核任命机制、分号信息汇报机制、总分号资金调度机制等制度值得现代商业银行学习和借鉴。
3.4 本章小结
第一,山西票号的企业文化从根本上讲是以人为本的文化,以所有者(财东)、管理者(掌柜)、职工(伙计)、客户的利益为本,治理机制、管理制度都在维系四者之间的和谐合作,取得共赢。
第二,在山西票号的产权制度中,有正本、副本之分和银股、身股之分,兼有股份制与合作制的优势。山西票号普遍采取的委托代理和两权分离,与现代商业银行普遍运用的公司治理机制基本一致。
第三,山西票号的顶身股与现代商业银行的员工持股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即都作为提升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激励约束措施,是一种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动力机制。
第四,“倍股”“厚成”“公座厚利”等制度是山西票号在资本金管理、风险拨备方面采取的特殊有效的约束性措施,蕴含了“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合作经营理念,经营中一旦发生风险,有身股的职工以“倍股”负有限责任;有银股的东家除倍股外负无限责任。
第五,山西票号采取的联号制体现了商品经营企业与货币经营企业在股东构成、业务往来、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共通性,是当代金融企业与实体经济企业愈加融合、联系愈加紧密的早期反映。而山西票号内部采取的总分号制大大延伸了山西票号的营业范围,与之相配套的分号经理考核任命机制、分号信息汇报机制、总分号资金调度机制等制度值得现代商业银行学习和借鉴。
【注释】
[1]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山西财经学院:《山西票号史料》,山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585页。
[2]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山西财经学院:《山西票号史料》,山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598页。
[3]颉尊三:《山西票号之构造》,1936年未刊稿;转引自:山西财经大学晋商研究院:《晋商研究早期论集(一)》,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年,第14-28页。
[4]颉尊三:《山西票号之构造》,1936年未刊稿;转引自:山西财经大学晋商研究院:《晋商研究早期论集(一)》,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年,第14-28页。
[5]徐珂:《清稗类抄》第十七册,农商类,第70-71页。
[6]李谓清:《山西太谷银钱业之今昔》,《中央银行月报》六卷二号,1937年,第190-191页。
[7]孔祥毅:《金融贸易史论》,中国金融出版社,1998年,第238页。
[8]葛贤慧:《商路漫漫五百年——晋商与传统文化》,山西经济出版社,2009年,第62页。
[9]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山西财经学院:《山西票号史料》,山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786页。
[10]卫聚贤:《山西票号史》,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年,第74、75页。
[11]卫聚贤:《山西票号史》,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年,第74、75页。
[12]陈其田:《山西票庄考略》,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第89、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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