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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传媒领域的新挑战与政策:外广播影视体制比较研究成果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四.电子传媒领域的新挑战与新政策韩国学者认为,韩国的公共广电媒体并未实现真正的公营体制,商业广电媒体也不完全是规范的商业运作。韩国广播电视委员会针对现实问题,不断出台新政策来规范行业发展。在报道内容方面,广播电视委员会通过其下属的审议委员会随时对广电媒体的播出行为进行约束。由于系统化竞争越来越激烈,地面广播电视媒体加大了对所有相关领域的投入力度。

电子传媒领域的新挑战与政策:外广播影视体制比较研究成果

四.电子传媒领域的新挑战与新政策

韩国学者认为,韩国的公共广电媒体并未实现真正的公营体制,商业广电媒体也不完全是规范的商业运作。普遍存在着产权不明晰、竞争不公平的问题,应该进行新一轮改革,以竞争的理念来重新设计广播电视体制。目前,各大广播电视媒体已开始阶段性改革,广播电视产业和市场正在面临新一轮的重组,尤其是新媒体领域,新兴市场将在传统市场的重组中进入快速发展期。

1.KBS的新举措

韩国为了推动各类广电媒体的制播分离,迎接数字化、融合化带来的产业结构、市场结构大调整,通过《2000年广播电视法》对节目的外包制作做出以下规定:(1)广播电视经营者在其频道播出的全部节目中,来自国内非关联机构制作的节目播出比例要高于总统令规定的标准;(2)广播电视经营者对外包节目进行编播时,关联机构或特殊关系者制作的节目比例不得超过总统令规定的上限;(3)从事综合编播的广播电视经营者在黄金时段播出的外包节目比例要高于总统令规定的下限。以上的立法规制在实际操作中遇到很多障碍,这与韩国广播电视领域的制播分离还停留在媒体内部交易和网络内部交易阶段有关,独立制作公司介入媒体的节目制作还比较少。目前的现状是,各大广播电视媒体的社会制作比例均未达到法律和政策的要求,广播电视媒体对节目制播环节的垄断进一步加剧了媒体内部的机构臃肿、成本上升、效率不高等体制性问题。

韩国广播电视委员会针对现实问题,不断出台新政策来规范行业发展。KBS作为公共广电媒体除受到政府机构和独立规制机构的监管外,还要受到来自各个党派、国会议员、各社会团体和广播电视行业组织的监督。2005年4月,KBS就曾因内部员工挪用公款问题受到国会议员的批评,KBS每年有五成收入来自观众缴纳收视费,因此国会有责任代表公众监督这些资金的使用情况。

在报道内容方面,广播电视委员会通过其下属的审议委员会随时对广电媒体的播出行为进行约束。2004年在卢武铉总统受弹劾事件中,KBS与MBS因在报道中显露出明显的政治倾向而受到规制机构的调查,广播电视委员会最后做出了KBS和MBC有关此事件的播出内容缺乏公正性的结论,并对KBS、MBC等3家地面广播电视媒体提出“劝告”。正是因为这些举措及时地约束了KBS在经营管理新闻报道上的偏差,才保证了公共广播电视体制的制度合理性,对问题的及时曝光和处理反映出外部监督的必要性。

2004年,KBS在国民的密切关注下开始启动内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此次改革的核心任务是取消不必要的管理职位,向专业技术职级和职务的体系转变。郑渊珠社长在谈到此次改革的意义时说,这是为了遏制官本位的组织文化,使整个系统向以工作技能为中心的组织体制转变。KBS在2004年新员工招聘中,在传媒业界首次引入了“地方大学分配招收比率制度”、“残疾人优先招考制度”、“隐匿毕业学校、出生地点等相关资料的申请报名制度”,试行了全面业务能力评价考核制度。

KBS将2005年的工作指标确定为“打造一个让国民感动的KBS”,并确定了应该重点推进的七方面工作。在确保有稳定的财源供应的前提下,KBS一方面积极推进“根据实际需要来确定视听费收入规模”的内部改革,另一方面从确保公共媒体的自律性、独立性、公共性的立场出发,努力说服国民接受今后将要实施的视听费增收方案。

2.以多元化经营战略推动体制创新

随着媒介融合趋势下的多渠道流通环境的形成,韩国广电市场的整体规模虽然在扩大,但由于新进入者增多,导致平均收益趋于下降。地面广播电视媒体为了维持对市场的支配力,纷纷制定并实施多元化经营战略,以获得范围经济效益。由于各个广播电视媒体的所有制形态不一样,多元化经营所取得的业绩也各不相同。围绕内容的生产、流通、分配环节而形成的纵向一体化,不能充分利用融合化趋势带来的各种新机会,所以从2000年开始,各大广电媒体更多的是从水平方向上实施多元化经营战略。由于系统化竞争越来越激烈,地面广播电视媒体加大了对所有相关领域的投入力度。在这一过程中,广电媒体开始逐渐超越节目生产和流通、卫星电视服务等关联业务的层面,向因特网等新媒体领域迈出实质性的步伐。不少广电媒体开始整合多年积累的人、财、设施、内容资源,大胆开办与频道资源有关的各种服务。

韩国在探索多元化经营的过程中,开始尝试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体制模式,也因此而出现了许多问题。这种在公共广播电视体制下的商业化运作模式引起了社会公众的不少质疑。与此相比,实行股份制经营体制的公共媒体——文化广播电视公司(MBC),在持续拓展多种业务的努力下其发展前景颇为乐观。实行纯商业化运作体制的首尔广播电视公司(SBS)一向重视收益性,并灵活运用多元化经营战略,从而创造了相当不错的市场业绩。以上事例表明,媒体的所有制形态对多元化经营战略会产生一定的影响。由于SBS是所有权和经营权不必进行分离的私营商业媒体,在多家地面广播电视媒体当中,其多元化经营尤其显得活跃。

3.数字化促进结构调整

韩国于2001年10月首次开播了地面数字电视。2002年5月31日开始的世界杯足球赛进一步促进了数字卫星电视的普及。从5月30日到6月30日,韩国广播电视公司(KBS)、文化广播电视公司(MBC)、首尔广播电视公司(SBS)借此机会全面开播了数字电视节目。星空生活频道还通过设在主要商业街和繁华交通枢纽的装置,为全国提供数字高清晰度电视转播,观众反映空前热烈。

韩国政府2006年2月21日宣布,将成立数字广播电视工作组,以推进数字电视服务的普及。韩国信息通信部称,工作组将由政府官员、广播电视相关产业和民营企业家组成。这是韩国信息通信部为促进数字电视服务所做的努力。信息通信部呼吁国内所有电视台开通数字频道服务,鼓励用户购买更多的数字彩电。韩国政府还计划与国内各大电子企业密切合作,以使数字电视机的价格趋于合理。此外,韩国信息通信部还将通过立法为大规模数字电视的普及铺平道路。

通过卫星传送的数字多媒体广播(DMB)已于2005年1月开始试播,同年5月1日正式播出,6月开始播出付费频道。韩国由此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将数字多媒体广播投入商业运营的国家。DMB开发商TU媒体公司本是国营企业,后由SK集团以高出市场价20倍价格收购并控股,成为民营化企业。韩国政府积极支持通过商业化、民营化途径发展新媒体产业和新媒体服务,试图通过新媒体的发展推动传统媒体产业的重组。(www.xing528.com)

数字多媒体广播实现商业化运作,这是韩国广播电视与通信融合的产物,也是公营电视媒体、商业电视媒体与独立电视制作公司之间出现的新的合作契机。新媒体不仅会推动广播电视领域的结构重组和体制创新,而且可以为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提供新的发展平台,也为广播电视业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4.文化产业发展战略

1998年,金大中政府将韩国的发展战略进行调整,将文化产业定位为21世纪最重要的产业,并且是支撑韩国未来经济发展的朝阳产业。随后正式提出了“文化立国”的方针,并制定了《文化产业发展5年计划》、《21世纪文化产业前景》和《文化产业发展推进计划》,首次明确提出韩国的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并制定了《文化产业促进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紧接着又成立了游戏产业振兴中心、文化产业振兴院,设立了“文化产业基金”,大幅度增加了文化经费预算,一批扶持和优惠政策也迅速出台。

韩国在1998年实施的另一重大举措是设立了文化产业局,并制定了《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在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过程中,政府干预的重点是推动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政府主要为有创造力的企业和部门提供发展平台,以带动文化产业的整体发展。由于文化产业涉及的领域很广,政府不可能平均分配资源,而应在制定发展战略时要有所侧重。韩国的文化产业涉及影视、音像制品、DVD、游戏软件、出版、印刷、期刊、广告动画互联网等多个领域,这些领域多数与大众传媒业有关。近几年,韩国电视剧在亚洲各国的走红,与韩国政府的文化政策引导、资金扶持、海外推广有着密切联系。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和资助电视媒体开发制作反映韩国传统文化的影片和电视剧,并鼓励文化企业和文化产品走出国门。

韩国政府在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过程中,把着力点放在法律制度建设、发展理念的更新、创造性内容的开发、专门人才的培养、投融资及流通体系的激活、地方文化产业的发展以及海外市场的开拓等方面。在政府的积极干预下,韩国文化产业很快取得了长足发展。据2004年的统计,广播电视节目(主要是电视剧)的出口总额达到4200万美元,总体规模在各文化产业中居第二位。为迎接数字化、信息时代对文化产业发展的要求,自1998年以来韩国陆续对《影像振兴基本法》、《著作权法》、《电影振兴法》、《演出法》、《广播电视法》、《音像制品及游戏软件法》等做了部分或全面修订,法律内容的更新比例达到70%左右。2002年1月14日,韩国又颁布了《在线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法》,并于2005年12月30日进行了修订。

韩国广播电视委员会已经公布了中长期广播电视发展计划,该计划已于2006年4月正式启动。这项计划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建立适合广播电视与通信融合发展需要的配套法律制度;针对新型广播电视服务的引入以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加紧研究对策;推动广播电视内容制作走向市场的有关政策;有关提高视听者福利的政策;设立广播电视·通信委员会的准备工作;设立广播电视·通信统合政策机构的政策方案和准备工作。

从以上动向不难看出,受到多层面融合趋势的推动,韩国在电子传媒领域正在加紧推进管理体制的融合和法律制度的融合,比过去更加注重传媒领域的市场化与商业化,更加重视新媒体环境下的视听者权益保护。在韩国最新出版的一本题为《媒体文化政策论》的著作中,作者指出:新媒体政策的关键在于推动融合,原本单纯的广播电视政策应向适应广播电视与通信融合发展的政策转型,政策机构的改制应提上议事日程,机构设置应由单一化走向多元化,以便更好地迎接韩国广播电视网与通信网融合时代的到来。这一观点在很大程度上也代表了韩国官方和业界的主流观点,韩国在实施“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的过程中,也将把体制转型和政策更新作为一项重要课题来加以研究。可以预见,韩国今后几年在广播电视体制和政策方面还将出现一系列重大改革,各国将继续把目光投向韩国。

【注释】

[1]李惠国主编:《当代韩国人文社会科学》,第684页,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

[2]〔韩〕康贤斗:《透视韩国广播电视事业的现实及其面临的课题》,载于《跨文化交流与研究——韩国的文化与传播》,郭镇之主编,第286页,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4年版。

[3]〔韩〕康贤斗:《透视韩国广播电视事业的现实及其所面临的课题》,载于韩国《思想季刊》1991年秋季号。

[4]参见韩国广播电视委员会网站:www.kbc.or.kr

[5]参见韩国广播电视广告公社网站:www.kobaco.co.kr

[6]参见韩国广播电视公司(KBS):《2003年年度报告》之“发刊词”,载于www.kbs.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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