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广播电视体制的演变
法国广播电视体制经历的第一个阶段是从电视媒体出现直到20世纪70年代初期。政府在1950年试图组建一个混合所有制的公司来制作节目,由于国会的反对,私营资本被排除在外,直接把电视节目的经营交给国营服务机构——法国广播电视(RTF),该机构在1964年更名为法国广播电视协会(ORTF)。从电视出现到20世纪70年代初期,法国的制度设计理念一直是以公共服务精神和行政管理逻辑[1]为核心。1968年以前,法国广播电视系统的经费完全依靠视听税,ORTF在信号传输、节目生产和播出三个方面均享有垄断权,工作人员属于公务员身份。这一时期的传播主导思想是把广播电视看成促进文化与教育的工具,反对商业经营,理由是商业化会导致低俗化和不平等。政府经常利用电视进行政策辩护,公开干涉媒体的新闻编播。政府奉行的理念是:对电视媒体的政治控制与电视所具有的文化工具属性总是密切相关的。这一概念最早由乔治·蓬皮杜(Georges Pompidou)总统在1970年明确提出,他认为电视媒体在国内外应代表“法国的声音”,即电视既要传播政府的声音,又要代表法国民族的文化资源。
第二阶段始于1974年,吉斯卡尔·德斯坦(Valéry Giscard d’Estaing)当选总统后,新政府决定将法国广播电视协会(ORTF)分解成7个单独机构:其中有三个电视播出机构,它们是法国电视一台(TF1)、电视二台(A2)、电视三台(FR3);有一个全国性广播机构,即法国广播电台(Radio-France);一个负责节目传输的公司,即法国电视传输公司(Télédiffusion de France);一个负责大型节目制作的公司,即法国电视制作公司(Sociétéfrançaise de Production);还有一个负责人员培训、研究咨询和资料库存的全国视听研究院(INA)。这次改革的目的是通过在公共广播电视机构中引入竞争,带来更多样的高品质节目和更多的政治独立性,同时也希望通过专业化运作降低运行成本。1974年的改革确实带来了国营电视台之间的竞争,但广播电视机构的政治独立性并未增强,政府依然有权任命广播电视机构的主管,而私营电视频道仍被禁止。
第三个阶段始于1981年弗朗索瓦·密特朗当选总统。在经历了长期的右翼政党执政后,法国社会党率领包括法国共产党在内的左翼政党走上政治前台,人们由此预期公共服务的广播电视旧模式将被恢复,因为这与左翼政党联盟一贯的反对电视广播私有化的价值取向是一致的。但事实是,由于经济上的困难以及国际环境的变化,社会党政府却走上了视听自由化的道路。
1981年,法国开始允许开办地方私营调频电台,最初时禁止在这些电台播出广告。1984年,NRJ电台在巴黎组织了大规模游行,反对广告禁令,主张“调频电台自由”。在巨大压力下,政府被迫允许地方私营电台播出广告。1982年的《视听传播法》废除了广播电视业的国家垄断体制[2]。为了减少政府对公共广播电视台的直接干预,依据该法首次设立了广播电视行业的独立规制机构,即高级视听权力机构(HACA)[3]。1984年,新频道电视台(Canal+)获得付费电视频道的营业执照,成为法国广播电视史上第一家私营电视台[4]。1986年,在国会议员大选前几周,又有La5和TV6两家私营电视频道获得了政府颁发的执照。La5起初是由意大利媒介巨头贝尔鲁斯科尼(Silvio Berlusconi)经营,后来被法国拉卡戴尔(Lagardére)传媒集团收购,1992年停播,而TV6后来为都市6台(M6)所取代。(www.xing528.com)
1986年3月,法国右翼政党保卫共和联盟在赢得国会议员大选胜利后上台执政,继续推进法国广播电视的自由化运动。国会于1986年9月通过的《传播自由法》首次为建立私营广电媒体与公营广电媒体并存体制确立了框架。按照这一框架,重组了广播电视业的独立规制机构,新机构名为“传播与自由国家委员会”(CNCL),1989年这一机构正式更名为“最高视听委员会”(CSA),并扩大了该机构的职权范围。1987年,公共电视媒体TF1转制为私营媒体。
随着自由化进程的发展,法国广播电视业逐渐形成相对独立的5大市场:节目市场、广告市场、技术市场、付费电视服务市场以及衍生产品市场。很明显,法国广播电视体制的演变在很大程度上一直受到政治体制的影响,同时这一过程还与社会的技术、经济以及价值观念的变化紧密相关。
表27 法国广播电视体制的三个演变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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