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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市场监管与外广播影视体制比较研究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八.广告市场及其监管体制近几年俄罗斯经济的增长带动了广告业的发展。有数据显示,近年来俄罗斯广告业的发展速度很快,但其产值仅占GDP的0.9%。十几年来俄罗斯广播电视业的转型过程告诉人们,在苏联解体后的市场经济体制下,私有化和商业化并没有使多数媒体获得真正意义上的“独立”和“自由”,取代国家垄断的是各种利益集团对传媒的控制。

广告市场监管与外广播影视体制比较研究

八.广告市场及其监管体制

近几年俄罗斯经济的增长带动了广告业的发展。大众传媒特别是广播电视媒体迅速成为最主要的广告载体。统计数字显示,1995年俄罗斯电视广告收入已达4.2亿美元,1996年比1995年增长了50%。目前,国有电视媒体对广告的依存度也越来越高,广告收入已成为维持媒体日常运转的重要财源。

1998年以后,经历了两次危机的俄罗斯广告业开始步入稳定的发展阶段。国内广告商纷纷寻求新的发展空间,对大众传媒的广告投放比例也从1998年的9%上升至1999年的18%。到2000年,各类媒体的国内广告收入比上一年增加了40%,达到11亿美元。2001年这一数字达到17.3亿美元,约占俄罗斯国民经济总量的4.54%。2004年,俄罗斯的广告收入达到38.55亿美元,在世界排名第13位,在欧洲排名第6位。尽管如此,俄罗斯广告市场的发展较发达国家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广告营业额在GDP的比重、人均广告消费量等方面还处在较低水平。有数据显示,近年来俄罗斯广告业的发展速度很快,但其产值仅占GDP的0.9%。电视业已成为俄罗斯国内广告收入的最大赢家,据“通讯和广告公司协会”联合发布的2004~2005年度统计数据,2004年俄罗斯广告市场的总收入为38.55亿美元。

俄罗斯经济的整体复苏也促进了地方广告市场的发展,近几年企业对地方媒介的购买需求也在不断增长。2004年,地方广告营业额占全国的28%,其增长率超过了30%。(www.xing528.com)

俄罗斯在媒体广告监管方面,1992年颁布的《俄罗斯大众传媒法》一方面为媒体经营广告业务开了绿灯,另一方面又对大众传媒刊载广告的数量做了限制性规定,即报纸的广告刊载量不得超过其版面的40%,广播电视的广告播出量不得超出其节目播出总量的25%。1995年6月通过的俄联邦《广告法》,则对广告商和广告传播人的权利和义务也做出了相应规定。

苏联解体后,随着广播电视媒体所有制形式的普遍改变,俄罗斯政府对广电传媒业的监管方式也发生了变化。对那些从国家财政预算中得到补贴,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全国性新闻媒体,政府仍力图通过各种手段进行控制。只是这种控制与苏联时代的那种控制已完全不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基本上取消了对大众媒体的财政资助,让它们自负盈亏、自谋生路。大众媒体的主要经济来源也从“国家财政依赖型”逐渐向企业资助、市场开发、广告收益并举的“混合财源依赖型”转变。与此同时,国家通过一定的财政补贴,有选择性地扶持少数国有媒体和那些同情或支持政府立场的媒体,以便从宏观上维持对重点媒体的引导机制。值得关注的是,俄罗斯一直在推进对广播电视媒体的法制化管理,探索依法规范媒体行为的有效途径。

俄罗斯的广电传媒业虽然已走上多元化的发展之路,但从总体上看,这种发展模式既不同于美国也不同于欧盟各国,而是一种国家控制下的市场化模式。基本上形成了以国有广电媒体为主、社会团体与私营商业媒体为辅的发展格局。十几年来俄罗斯广播电视业的转型过程告诉人们,在苏联解体后的市场经济体制下,私有化和商业化并没有使多数媒体获得真正意义上的“独立”和“自由”,取代国家垄断的是各种利益集团对传媒的控制。同时,由于广电媒体的控制权不断易主,往往造成舆论导向的多变和分化,直接影响了国民的价值取向和社会的稳定。以寡头为主导的广播电视传媒集团,不仅可以干预国家的政治生活,甚至可以左右国家的经济命脉和支柱产业,对国内政局动荡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普京上台后推行的“国家控制下的市场模式”,突出强调广播电视监管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客观上有助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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