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立市场准入制度,明确政府监管角色
苏联解体后,原有的广播电视管理体制开始逐步转型,先是将“国家广播电视委员会”的许可审批权转给“临时委员会”,后来又移交给“俄罗斯联邦广播电视管理局”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的传送管理依然由邮电部负责。
为改革前苏联传媒业的国营和党营体制,俄罗斯试图建立一种“国家资本、商业经营与公共服务”相结合的混合运营体制。国有电视公共化的概念起源于叶利钦执政时期,但真正得到确立是在普京时代。其变革趋势有两个特点:一是开放媒体市场,传媒政策相对宽松。传媒的所有制从“中央集权、一党独大”的垄断体制向“多党化、多元化、私有化”的方向转变。二是对国有电子传媒尤其是电视媒体的所有权进行集中监管,由政府主管机构,如俄罗斯联邦出版·广播电视·大众传播部、俄罗斯联邦广播电视委员会、全俄国家电视广播公司、俄罗斯电视和广播事务联邦局等机构分别监管。
普京上任后,着手制定各类广播电视媒体的市场准入标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提高政府对媒体特别是广播电视媒体的宏观调控力度。一方面利用总统权力对媒体进行整顿,在政策上向国有媒体倾斜;另一方面利用行政手段,迫使寡头在某种程度上从传媒领域退出。在这方面,建立广电媒体的播出许可审批制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
“俄罗斯联邦出版·广播电视·大众传播部”负责广播电视播出许可证的审批和颁发。俄罗斯对广播电视行业实行双重许可制度,在获得广播电视播出许可证的基础上还须获得通信许可证,才是合法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媒体的播出许可证在某些情况下需要经过竞标才能获得,与播出许可证相比,获得通信许可证较为容易一些。根据《通信法》的规定,在已经获得播放许可证的前提下,通信许可证的发放可以不经过竞标程序。(www.xing528.com)
广播电视许可证的种类和有效期、发放条件、暂停或停止许可证的使用以及其他有关许可的问题均由俄罗斯联邦法律来进行规范。通信领域内的许可证的发放、条件的改变或延长,以及暂停许可证的活动由俄罗斯联邦通信部负责实施。
据俄罗斯官方统计,截止到2002年4月,俄罗斯总计颁发了1276个地面电视播出许可证、1002个无线广播播出许可证、258个有线电视播出许可证、18个卫星电视播出许可证,以及20个混合型电视播出许可证。
俄罗斯对境内的700多座非国有电视台也实行许可审批制,但在管理上比较混乱,执行效果并不理想。据有关的统计资料,目前已有640座非国有电视台获得“播放许可证”,另有80座从事有线电视广播。从目前情况看,已获得“播放许可证”的电视台中,有些已经停播,有些则从未开播。另有一些电视台,虽未曾间断过播出,但从未获得过“播放许可证”,在很多城市中甚至出现了1个电视频道获得几个“许可证”的情况。实际上,俄罗斯境内存在的非国有电视台数量可能超过政府的预料,其中很多台离真正意义上的电视台相去甚远。
俄罗斯的广播电视许可审批制度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目前俄罗斯广播电视许可审批机构仍存在着独立性不够、社会化监管程度不高、专业化管理水平较低、法律体系不完备、执法的随意性较大等一系列问题。今后俄罗斯广播电视许可审批制度将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和改革,以适应传媒市场的发展要求和技术条件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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