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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广播电视法律法规全览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三.俄罗斯广播电视立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俄罗斯现行的广播电视法律主要有:1991年12月27日通过的《俄罗斯联邦大众传媒法》,1997年9月3日国家杜马通过的《俄罗斯联邦广播电视法(草案)》及其《补充修正案》,以及一系列直接涉及广播电视业的总统令、政府及相关部门颁布的条例和规定。根据这一法规,俄罗斯联邦政府有权建立广播电视许可审批制度,以规范国内的广播电视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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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俄罗斯广播电视立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俄罗斯现行的广播电视法律主要有:1991年12月27日通过的《俄罗斯联邦大众传媒法》,1997年9月3日国家杜马通过的《俄罗斯联邦广播电视法(草案)》及其《补充修正案》,以及一系列直接涉及广播电视业的总统令、政府及相关部门颁布的条例和规定。

《俄罗斯联邦大众传媒法》是为整个传媒业制定的行业大法,对包括广播电视在内的媒体所应负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以及应享有的权利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同时也为管理俄罗斯广播电视业提供了法律依据。该法于1992年2月生效,1998年11月,国家杜马提出并通过了该法的修正案。2002年下半年,国家杜马再次提出了该法的“修正草案”,但未获总统普京的批准。

《俄联邦广播电视法(草案)》及其《补充修正案》,是俄罗斯首部专门为规范广播电视传媒而制定的法律文件。法案允许国有的、私营的和非营利的广播电视公司同时存在;详细地规定了许可证范围,以及对特殊广播、尤其是紧急状态公告和儿童节目的管理办法。该法简化了建立广播电视公司的审批手续,只需要申请一次即可获得许可证。(www.xing528.com)

该法还规定了电视与广播联邦委员会的组织程序,其成员将由联邦议会和政府任命,并经总统批准。法案规定,为保护俄罗斯的广播电视业,应对海外投资和发放许可证进行数量限制。该法案还禁止在广播和电视中播出个人私生活的内容,除非征得当事人的同意。

俄罗斯政府十分重视国有广播电视媒体在大众传播领域中的主导地位,为保证国有广播电视媒体在国家重大政治活动和政党活动的报道中处于绝对优势地位,还专门制定了《国有媒体报道国家政权活动条例》。

除此之外,1994年初,俄罗斯制定了在广播电视领域实行许可证制的临时条例,名为《俄罗斯联邦广播电视许可证条例》。根据这一法规,俄罗斯联邦政府有权建立广播电视许可审批制度,以规范国内的广播电视媒体。俄罗斯联邦广播电视局是由俄罗斯政府在原“联邦出版和新闻中心”的基础上建立的。与广播电视媒体有关的相关法律还有《广告法》、《著作权法》、《获取信息权利法》、《国有媒体对国家政权机关活动的报道规则法》、《邮电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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