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无线广播业及有关政策
印度新闻广播部是广播电视政策的制定机构和电子传媒的监管机构,由执政党委派部长和政府秘书掌管。新闻广播部一直对全印广播电台(AIR)和印度电视台(DD)负有监管职责。在印度这个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社会等级分明、文化差异甚大的国度里,电台广播有着独特优势,收音机的价格十分低廉。一位农民不一定买得起电视机或电脑,但可以很轻松地购买一台收音机。这种国情使电台信息可以传播到印度的每一个角落。
1.历史沿革
印度的广播业始于1927年。当时由私营无线电俱乐部组成了印度广播公司,后来由于广告收入难以维持广播电台的运作,印度广播公司在1930年3月濒临破产。殖民政府接管了印度广播公司,将其更名为印度政府广播电台(The Indian Government Broadcasting Service)。英国广播公司的莱奈尔·费尔登(Lionel Fielden)被委任为首任台长。1936年6月,印度政府广播电台的呼号改为全印广播电台(All India Radio,简称AIR)。1941年,全印广播电台由新成立的新闻广播部负责管理。印度在1947年独立后,新政府基本全盘接收了英国人留下的法律体系和机构建制,全印广播电台开始确立国营电台的地位。
根据新闻广播部的一贯方针,电台首先是教育民众的工具,然后才是娱乐工具。为了增加娱乐节目播出时间,全印广播电台于1957年10月开播了一套新节目——“多彩印度”(VividhB harati)。“多彩印度”很快成了最受欢迎的娱乐节目。1967年,“多彩印度”开始播出商业广告,充裕的资金使节目内容和形式更加丰富多彩。1969年7月23日,全印广播电台又面向新德里地区开播了“青年之声”(Yuvvani)。此后,全印广播电台在各语言邦相继建立了地方电台,这些地方电台主要播出当地新闻和当地民众喜欢的娱乐节目。
2.广播媒体的现状
从服务对象来看,全印广播电台分为全国广播、区域广播、地方广播、商业广播以及对外广播等,每天在全国、地方和对外广播中播出300多档新闻节目。全印广播电台在全国建立了213座广播电台和广播中心,其中包括114家区域电台、77家地方电台、14家转播中心、3家文娱广播中心(即“多彩印度”)、5家社区广播电台。广播信号覆盖到全国91.37%的国土面积和99.13%的人口,在国内用24种语言和146种方言播出,基本能够满足不同文化和语言区域的需求。对国外用27种语言播出,其中有11种外国语言,16种印度官方语言。全印广播电台主要采用印度各类通讯社的新闻稿,主要有印度报业托拉斯(PTI)、印度联合新闻社(UNI)、印地语新闻社(Univarta),以及亚洲国际新闻公司(ANI)等。印度的新闻通讯社每天24小时报道最新消息,不间断地向主流媒体提供新闻。全印广播电台还有一个庞大的监听系统。这个系统每天都在监听世界各大电台的广播,以便从中获得有价值的信息。
在全国性广播中,全印广播电台新闻部负责播报新闻、热点消息、评论和时事节目。节目部负责策划文化类节目,如音乐、短剧、故事和访谈等。这类节目由区域广播制作中心完成,然后在全国频道中播出。全印广播电台从1982年4月开始在全国频道中播出广告。1985年1月28日,全印广播电台又从下属电台中选择了55家开办广告业务。即使如此,全印广播电台的广告收入只占全国各类传媒广告总收入的1%左右。有学者指出,印度的广播电台没有被充分利用起来,在传媒更加发达的美国,电台广告收入约占各类媒介广告总收入的13%。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电视和互联网对广播业带来了很大冲击,导致全印广播电台的广告费不断下滑。政府每年需要支出15亿至19亿卢比的广播经费。为了改变这种被动局面,政府在90年代允许全印广播电台在孟买、金奈、加尔各答、德里、盘锦(果阿首府)等五个城市出租调频电台的播出时段。申请这些时段的营业执照需要遵守三个条件:出租时段中播出的节目必须是娱乐节目;所有节目制作必须使用全印广播电台的演播室和设备;经营者不得播出新闻时事类节目。私营公司按这种方式制作播出的娱乐节目十分受欢迎。全印广播电台认为这种出租时段的经营模式相当成功。1998年,德里高等法院接到了对全印广播电台出租调频时段的投诉。德里高等法院在审理这一案件时,认为全印广播电台与承租者签署的协议并不规范。
1999年10月,政府宣布在全国40座城市开放108个调频广播频道。根据竞标规定,除了宗教组织、政治党派和广告公司外,所有印度私营公司都可以参加竞标。当时有101家公司申请开办调频电台。政府原来估计的竞标收入为8亿卢比,结果竟然高达38.6亿卢比。这一数字比政府当初的预测高出近5倍。由于竞价过高,一些公司认为难以赢利,不得不放弃了认领营业执照,最后只有37家公司办理了营业执照。政府在第一年从私营调频电台获得的营业执照费,竟高出全印广播电台的年广告收入一倍以上。营业执照的有效期限为10年。广播业终于出现了国营电台与私营电台之间的竞争。
在成熟的西方广播市场上,广播电台之间是一种良性竞争。不同调频电台播放不同类型的音乐节目,围绕着不同风格的调频电台频道,形成了不同年龄、不同性别和不同阶层的听众群体。印度私营调频电台基本遵循着相同的经营模式,就是热衷于播放流行歌曲。有时候几乎所有电台都在同一时间播放同一首歌曲。由于营业执照费过于昂贵,没有调频电台敢于尝试新的经营手段。广告客户认为听众喜欢电影音乐,调频电台必须投其所好。为了获得庞大的听众群体,电台只能播放听众喜欢的电影歌曲和流行音乐。这就导致了私营电台的风格极其近似。
3.媒体自律和广播政策
印度的广播从业者与文字传媒从业者都遵循着相同的职业道德和守则。传媒首先要保证新闻的准确和公正,尊重个人隐私和宗教信仰,不得武断地批评司法机构,尊重信息来源的保密性,摒弃低俗的报道手段和内容,慎重报道暴力冲突和社区骚乱。政府媒体在报道暴力冲突时应该格外谨慎。现行的广播政策是依据《1970年全印广播电台法规》制定的,其中核心要点有:
①不得批评友好国家;(www.xing528.com)
②不得攻击任何宗教或社团;
③不得播报任何淫秽内容或诽谤他人;
④不得煽动暴力或违反现行的法律和法规;
⑤不得有任何藐视法庭的言行;
⑥不得诋毁总统、邦长或司法官员的人格;
⑦不得指名攻击政党;
⑧不得对任何邦政府或中央政府进行怀有敌意的批评;
⑨不得藐视宪法或以暴力手段要求修改宪法,但是不限制以合法手段要求修订宪法的某些条款。
新闻广播部对私营调频电台还做了如下特殊规定:
①不得播出新闻和时事节目;
②所有播出的广告必须符合广告法规;
③一家广播公司可以拥有多家电台,但是每家电台必须有自己的风格和特点。同一个节目不得在自己拥有的多家电台上同时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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