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国家经济的生命线。近些年,随着环境问题日益恶化,人们认识到:一方面,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能源的大规模开发和使用,在给人类带来巨大物质财富,使人类生活水平大幅提高的同时,也给人类的生存环境带来了巨大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日益突显的能源瓶颈困扰国计民生,节约能源不是单纯依靠市场机制就能达到预期目的的,政府必须承担职责。所以,各个国家都应结合自身的实际,积极地制定和采取相应的措施,有效地开发能源和进行生态环境保护。
4.1.1.1 美国
美国是世界最大的能源消费国和进口国。随着全球经济的迅速扩张,世界能源需求不断增加而备用能源日益匮乏,节约能源问题也愈来愈受到美国政府的重视。布什政府曾积极主张通过财税手段鼓励节能。美国《能源政策法》规定,在2004—2006年间,每年拨款34亿美元给地方州政府,用于旧家电回收和鼓励购买节能产品。美国在法律中对一些耗能型商品和消费产品设定了新的节能标准。这些产品包括变压器、电风扇、自动售货机、商用冷柜、冰箱等。另外,美国还为生产节能型家电的厂家提供抵税优惠。同时,消费者购买节能设备也将获得抵税优惠。为节省电力,美国政府还呼吁采用更先进的送电技术和更精确的计量手段。
鉴于国际能源紧张以及温室气体排放造成的全球变暖趋势不断加剧,各国都在寻找可再生能源替代传统能源。在对能源资源的开发上,美国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一是制定战略目标,规划未来蓝图。2007年,布什政府提出了以扩大再生燃料的使用和提高燃油效率为主的降低美国对外国能源依赖的具体改革建议,其中包括在十年内把石油消耗减少20%,转而使用再生燃料或生物燃料来替代。布什还建议在2017年之前把乙醇和其他替代能源的生产提高将近5倍,达到每年350亿加仑。他还呼吁从2010年开始,把汽车的燃油效率标准每年提高4%,大约每加仑增加1英里的里程。布什还要求把美国的石油战略储备增加1倍,达到15亿桶。据专家分析,节约下来的20%的石油相当于美国目前从中东地区进口石油的75%。
二是地方政府率先采取措施。2007年9月,加利福尼亚州州长施瓦辛格签署了美国首个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法案。根据法案,该州将于2020年把温室气体排放减少25%,使其达到1990年的水平。到2050年,加州将争取把温室气体排放减少80%,使其低于1990年的水平,即相当于减少排放1.73亿吨的二氧化碳。该法案被认为是目前世界上最雄心勃勃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计划。此外,美国16个州还计划自行制定更严格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的要求。目前已有500多个美国城市签署了加州倡导的气候保护协议,该协议是美国城市为了实现《京都议定书》规定的2012年温室气体排放标准而制定的,它要求重视可替代能源的开发,积极应对气候变暖,为子孙后代留下山清水秀、空气清新的优美环境。
三是注重投资。总部设在旧金山的能源研究机构“清洁技术集团”(Cleantech Group)不久前公布的一份报告显示,清洁能源正在成为新的投资领域。从2008年4月到6月,全球范围内用于开发清洁能源方面的投资已高达20亿美元,比2008年前3个月和2007年同期分别增长48%和58%,达历史最高水平。美国是最大的清洁能源投资国,占所有投资的74%。2007年,位于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联合生物质能源研究所获得了美国能源部拨发的1.25亿美元巨款用于生物质能源的开发,这是目前全球最大的生物质能源研究机构。该研究所计划在5年时间内把生物燃油推向市场,以帮助美国逐步减少对进口石油的依赖
四,是为明降确低研温发室方气向体。的在排开放发创清造洁条能件源。的过程中,美国目前把科研机构的重点特别放在是在了开开发发太太阳阳能能、方生面物。燃比料如和在先人进口照最明多技的术加等州方,面实,施并了已普取及得太了阳长能足计进展划。,计为划鼓励规更定多,加的州人将安在装未太来阳几能年设内备在,州10政0府万制所定建了筑一物系的列房奖顶励上政安策装,太其阳中能包设括备今。后房凡补是贴在、少房付顶水上电安费装等太。阳州能长设施施瓦的辛住格家说和,这企项业计将划享将受使一加系州列每优年惠节,如省减税、购兆瓦的电能,大大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同时将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五是重视从非粮食类植物中寻找提取清洁能源的原料。从玉米和大豆等粮食中提取清洁燃油的做法会造成粮食短缺,目前美国科研人员把科研重点则转向废木材、草屑、垃圾以及海藻,把它们作为提取生物燃料的主要原料。美国科研部门特别重视从海藻中提取清洁燃油,为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目前研究已取得突破,且美国已有多个企业和研究机构在从事这方面的研究。
六是利用更先进的方法寻找可替代燃油。美国能源部最近透露,其下属的埃姆斯试验室(Ames Laboraroty)正在利用激光成像法检测植物的“燃油提取量”,以寻找到更好的“燃油植物”。与传统的检测法相比,激光成像法具有多个优点,包括时间短、节省材料(只需截取一小块植物)、不破坏植物的生长而且更精确等。
七是高科技企业成为清洁能源研发和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主力军,其中旧金山硅谷的几家大公司发了重要作用。自2000年以来,全球著名的网络公司思科、英特尔、eBay和太阳微系统等企业,依靠先进的清洁能源技术,将二氧化碳排放量总共减少了24%,减少幅度要比整个硅谷地区7%的比例高3倍多;单在2006年,这些公司就减少了51.7万吨温室气体的排放。2008,这些企业又成立了旨在研发可再生能源、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可持续性硅谷联盟”(Sustainable Silicon Valley)。
此外,美国还从消费方面改善了美国能源消耗状况。石油是战略性资源,为节约石油资源,减少对石油的依赖,使能源来源多样化,美国从石油消费大户——汽车下手,鼓励研发和使用新型可再生能源车辆。美国2.8亿人口拥有2.4亿辆车,汽油消耗量巨大,因此政府规定,购买燃料电池车等新型车辆的消费者可享受抵税优惠;同时还鼓励乙醇和氢电池的研发和生产,以便为车辆提供新的燃料。美国规定,联邦机构在2006年和2007年新购车辆中,应有5%为氢电池车,此后这一比例应达到20% 。另外,兼顾环保方面的考虑,其有关机构还在不断酝酿并推出节能措施,比如提高对运动型多功能车和轻型卡车等耗油车辆的燃油经济标准,从而提高使用能源的有效性。此外,美国从20世纪70年代起就开始实施了一项旨在帮助低收入家庭降低能源成本的计划,通过提供技术服务,提高低收入家庭房屋的保暖性,降低冬季取暖能耗,从而节省能源。
值得一提的是,美国能源供给的市场调节非常敏感,能源产品的市场变化特别明显,这也是调节供给和需求平衡的一项最有效的手段。当供给大于需求的时候,能源价格就会跌落;反之能源价格就会上升,自然就会对需求有抑制作用。另外,美国的汽车绝大多数是私家车,消费者养车需要自掏腰包,所以他们在用油的时候自然会十分仔细,有效地避免了不必要的浪费。
美国在科技方面也具有优势,美国政府在能源利用方面也强调通过科技手段来提高能源利用率,并且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比如在化学能源技术方面,利用氢气和空气中的氧气反应产生的化学能发电,发电效率高达40%~60%,加上80%热能可以回收,是燃料电池汽车及家庭、办公室复合能源很有前途的技术,美国将举国动员研究开发这项事业。[57]
在发展其他绿色能源方面,美国的循环经济立法始于1976年制定的《固体废弃物处置法》,后又经过多次修改,目前还没有一部全国性的循环经济法规。但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俄勒冈、新泽西、罗德岛等州先后制定促进资源再生循环法规以来,现在已有半数以上的州制定了不同形式的再生循环法规。美国加州于1989年通过了《综合废弃物管理法令》,要求在2000年以前,实现50%的废弃物可通过源削减和再循环的方式进行处理,未达到要求的城市将给予行政罚款。美国7个以上的州规定新闻纸的40%~50%必须使用由废纸制成的再生材料。在威斯康星州,塑料容器必须使用10%~25%的再生原料。加州规定玻璃容器必须使用15%~65%的再生材料,塑料垃圾袋必须使用30%的再生材料。相对于其他可再生能源来说,美国对生物质能比较偏重。目前生物质能占美国能源供给量的3%,成为其国内最大的可再生能量来源,美国生物质能技术研究与开发委员会还设定长期目标建设生物质能源系统,并采取各种政策措施支持绿色能源的开发和利用。首先,美国政府加大资助,用于可再生能源的研发。在运作方式上,美国能源部不直接管理实验室,而是通过公开招标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实行私有化管理模式,管理公司负责项目经费的管理和控制,并吸引社会资金加入,加快研究开发周期。其次,美国还提供了产出补贴。1992年美国的《能源政策法》规定了一项优惠内容:通过国会年度拨款为免税公共事业单位、地方政府和农村经营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每生产1千瓦时的电能补助1.5美分。最后,实施政府采购。美国联邦政府有关法律要求政府必须购买国产高能效产品和“绿色”产品,如要求联邦政府在2005年购买10万辆洁净汽车,其中就包括生物质燃料汽车。此外,还实行对绿色能源产品减税的政策,2005年8月8日通过的新《国家能源政策法》明确规定,美国将在未来10年内,向全美能源企业提供146亿美元的减税额度,鼓励能源行业采取节能、洁能措施,同时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地热和潮汐的发电技术,规定投资总额的25%可以从当年的联邦所得税中抵扣,同时其形成的固定资产免交财产税。风能和闭合回路生物质能发电企业自投产之日起10年内,每生产1千瓦时的电能可享受从当年的个人或企业所得税中免交1.5美分的待遇。2003年,美国将抵税优惠额度提高到每千瓦时1.8美分,享受税收优惠的可再生能源范围也从原来的两种扩大到风能、生物质能、地热、太阳能、小型水利灌溉发电工程等。
4.1.1.2 日本
日本是一个能源匮乏的国家,能源物资中绝大部分依靠进口。因此节能一直是日本下大力气解决的课题,日本还通过制定政策和立法促使社会各界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多年来,日本通过其富有特色的能源政策和能源法律制度的实施,妥善解决了能源安全问题、环境问题,为保持经济增长,构筑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社会奠定了基础,并使其摆脱了依赖石油型的传统能源政策束缚,发展成为能源多样化的国家。1974年、1978年和1989年,日本先后实施了“阳光计划”、“月光计划”和“环境保护技术开发计划”。“阳光计划”主要是对太阳能、地热能,煤的气化、液化,氢能等新能源的开发和研究,主要为了解决能源替代问题,尽可能实现能源使用的多元化,降低对石油的依赖;“月光计划”又被称为“节能技术开发计划”,重点研究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的相关技术,节约和合理利用能源的问题;“环境保护技术开发计划”主要侧重环境技术,解决环境问题,这三个计划合并成“新阳光计划”又称为“能源与环境领域综合技术开发推进计划”。以科学开发为主,涉及包括新能源技术、环境技术在内的七大领域,在政府的主导下,政府、企业、学校联合起来,共同保证能源安全供给。1998年日本制定新的能源战略,采取法律手段促使企业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与此同时,各团体也制订了相关节能环保计划,督促企业开源节流,成果显著。2001年,日本提出新的能源发展目标,降低石油使用比例,提高新能源的使用比例。2003年日本推出《电力设施利用新能源特别措施法》,进一步促进核能等新能源的广泛应用。经过长期的努力,日本能源战略体系初步形成。2006年日本在以往能源战略的基础上,提出了新国家能源战略,制定长期目标,大力开发核技术,进一步降低对石油的依赖。2007年制定《原子能政策的课题和对应——原子能立国计划》,并大力开发包括太阳能、地热能在内的新能源技术,努力实现能源多元化战略。
事实上,日本早在1972年就设立了日本热能技术协会,并于1978年成立了“节能中心”,全面协调和指导国民与企业的节能以及节能技术的研发。1979年,日本颁发实施了《节约能源法》(以下简称《节能法》),后来又分别于1998年和2002年对《节能法》进行了修改。
首先,《节能法》根据能源消耗多少对能源使用单位进行分类,指定年能源消耗折合原油3000千升以上或耗电1200万千瓦时以上的单位为一类能源管理单位;年能源消耗折合原油1500千升以上或耗电600万千瓦时以上的单位为二类能源管理单位。《节能法》要求上述单位每年必须减少1%的能源消耗。对于一类能源管理单位,《节能法》规定其必须建立节能管理机制,任命节能管理负责人,向国家提交节能计划,定期报告能源的使用情况。
其次,《节能法》还对能源消耗标准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例如,要求到2004年,录像机的能耗标准必须比1996年降低61.2% ,冷暖空调机必须降低50% ;到2005年,计算机的平均能耗必须比现行标准降低56% ,磁盘驱动器必须降低72% ,照明器具的平均能耗必须比1996年降低20% ;到2000年,复印机的能耗必须比1997年降低31% ;到2010年,轿车的平均能耗必须比1995年降低22.8% ,等等。
最后,《节能法》不仅对能源消耗标准作出了严格的规定,而且奖惩分明。对于节能达标的单位,政府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减免税的优惠;而对于未达标者,政府会依法公布其单位的名称,并处10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产品将被禁止上市销售。通过上述措施,日本大幅度提高了单位能耗产出。日本的能源消费总量虽然低于中国,但经济总产出却大约相当于中国的4倍。目前,日本的节能技术,特别是电器产品的节能技术取得了飞速的发展。同时日本还大力普及家用能源管理系统,通过利用信息技术使空调、冰箱、照明装置等家电处于最佳、最合理的运行状态。
4.1.1.3 德国
德国也是一个能源紧缺的国家。为了摆脱对进口和传统能源的长期依赖,德国近年来非常注重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和节省能源这两个方面,以期实现能源生产与消费的可持续发展。据德国经济部统计,从1991—2001年,德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了16%,但同期矿物能源的消耗量却有所降低。(www.xing528.com)
作为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最重要的途径之一,德国政府努力推动能源公司实施“供热供电结合”,鼓励能源公司将发电的余热尽可能用于供暖。2002年,德国公布了促进《供热供电结合》的法规。根据这一法规,政府向实施该措施的能源公司,尤其是为小型能源公司提供补助,帮助他们置办相应设备,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开发矿物能源发电技术是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的另一个重点。德国不断开发出新的矿物能源发电技术,如高压煤尘焚烧技术、煤炭气化技术等,从而使矿物能源发电的效率不断提高。1999年,德国电力生产部门传统矿物能源的平均有效利用率为39% ,在采用新技术后,这一比率如今已达到46% ,预计到2020年将进一步提高到55% 。
德国政府鼓励使用生物柴油,对生物柴油的生产企业全额免除税收,使其价格低于普通柴油。2004年德国已有1800个加油站供应生物柴油,并已颁布了德国工业标准(EDIN51606)。此外,德国2000年出台的《可再生能源促进法》被实践证明是有效的,它促进了该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该法律规定,电力运营商有义务以一定价格向用户提供可再生能源发电,政府根据运营成本的不同对运营商提供金额不等的补助,该政策是全球首创,现已被各国竞相效仿。
与此同时,德国政府还以税收作为杠杆来促进居民和企业节约能源。德国环境财税政策的实施主要是通过政府投资和改革完善环境税收和收费政策来实现的。1999年起德国采取“燃油税”附加的方式,收取“生态税”。其主要目标是通过征收生态税,使石化燃料对气候和环境所造成危害的治理成本内部化,即治理费用纳入消费者购买石化燃料产品的价格中。同时将大部分生态税收入用于补充职工养老金,使企业养老金费率降低,从而起到降低雇员劳动成本、增加就业的目的。此外,这种方式还可以减少石油消耗,降低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生态税的征收对象是汽油、柴油、天然气等,不同用途、不同品种采用不同的税率,平均税额占油价的12%~15%,其中所得收入10%用于环保措施投入。而从2002年起,德国又开始对汽油、低硫柴油和电力消费征收新的生态税。例如,每公升汽油被加征了约3欧分的新税,从而使每公升汽油所含的总税额达到62.38欧分。价格杠杆的作用迫使德国民众意识到节约能源的必要性。另外,在生产环节,德国政府从2000年起对企业的设备能耗作出了新规定,新设备的能耗要比过去的标准再低30%,对旧设备也必须进行节能改造。德国在推动家用电器的节能方面也下了一番工夫。在欧盟有关法律的框架内,德国对市场上销售的家用电器进行节能性能分级,并要求商品必须贴上节能等级标签。事实证明,获得节能标签的商品在市场上颇受青睐,也促使电器生产商生产更节能的产品。
德国汽车工业在节能方面也不断推陈出新。2002年,德国新车的油耗量比1990年平均减少20%以上,2010年推出了新车油耗量标签,规定只有达到油料消耗标准的车才可以获得节油标签上市。另外,德国的汽车交纳机动车税率的高低取决于发动机的排量大小及废气排放达到何种标准。由于柴油车具有节省燃料的特点,越来越多的德国人宁愿付出比汽油车高大约10%的价格去购买柴油车。据悉,目前在德国市场上销售的新车中,柴油车的比例超过60%。
德国非常重视建筑设施的节能。2002年该国出台的《节省能源法案》规定,新建筑必须是符合标准的低能耗建筑。根据该法案,德国最近几年还对大量老建筑采取了更换锅炉等措施,大大减少了能耗。2003年政府又制订了“住所改造计划”,采用节能技术改造建筑。
为了促进德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政府将节约能源、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作为最优先考虑的目标之一。风能是可再生能源中发展最快的清洁能源,也是最具大规模开发和商业化发展前景的发电方式。它是德国大力扩大可再生能源利用中的先锋。目前德国的风力发电装机总容量居世界领先地位。2010年德国实现风力发电总量已超过300亿千瓦,占德国全年总发电量的5%左右。近期德国风力发电的新重点是离岸风力园,因为德国北海地区和波罗的海地区的风力条件非常好。为此,联邦环保部在联邦政府制定的“德国前景”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范围内,制定了一项旨在利用海上风能的战略,以此促进本国风能开发利用。生物质能是太阳能以化学能形式贮存在生物质中的能量形式,即以生物质为载体的能量。它直接或间接地来源于绿色植物的光合作用,可转化为常规的固态、液态和气态燃料,是一种可再生能源,同时也是唯一一种可再生的碳源。除此之外,生物质能还是一种有利于环境和气候的地区性能源原料,能够24小时全天候使用,对保障能源供给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诸如木柴发电、木柴供暖、沼气设备及生物能源原材料目前已占到德国整个能源供应的4%左右。2010年生物质所生产的能源占德国最终创造出的可再生能源的70%。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是“能源基础研究2020”新计划的重点课题之一。为了把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有机结合起来,德国政府十分注重生物质能的利用研究,联邦教研部还发布了一个资助项目“生物能源2021——关于生物质能的利用研究”。该项目计划资助规模为5000万欧元,资助时间为5年,其目标是:通过有选择地研究和开发来使现有的生物质利用技术更优化,使各种生产方法互相连接以研究出新的成果,以使有限的可支配的生物质原料尽可能有效地利用。早在2003年德国慕尼黑就建成了第一个地热发电站,德国政府也出资资助有关地热发电项目,此外,德国《可再生能源法》也规定了有关地热输电补贴。德国的太阳能利用和技术一直保持世界领先水平。由于《可再生能源法》中相关条款的促进和扶持,德国太阳能技术方面的革新和市场的不断成长扩大,也使太阳能发电及相关设备的价格逐年下降。在过去10多年时间中,太阳能收集装置的价格下跌了一半,因此,太阳能收集装置也越来越受欢迎,目前在德国有近200万台太阳能设备在对传统用水和暖气用水进行加热。
德国政府认为,没有民众的广泛参与,节能不可能取得成功。政府高级官员不定期与民众举行讨论会,就政府的可持续发展包括能源方面的政策等进行讨论并听取意见,鼓励民众监督节能和环保等领域的工作。目前,全国大约有300个提供节能知识的咨询点。此外,政府机构还设有专门的节能网站,向民众介绍各种节能知识。[64]
4.1.1.4 法国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对能源的需求不断增长,法国也清醒地认识到能源安全的重要性。多年来,法国一直在大力推动全社会节能。
新房子要消除能源漏洞,老房子要提高能源效率,这是法国近几年来全力推行的节能方针。据统计,法国居民建筑的能源消耗量占全国能耗总量的45%,排放的温室气体占全国温室气体总排放量的25%。法国家庭的电力消耗20年翻了一倍,其中34%用于取暖,8%用于烹调,15%用于热水,43%属于其他用途。针对上述情况,2000年1月法国实施“预防气候变化全国行动计划”,12月又通过新的“全国改善能源消耗效率行动”,都包含一个重要内容,即提高建筑物的能源利用效率。
在两项全国行动计划框架内,2000年法国通过了建筑节能规范,根据不同地理位置的光照和温度等自然条件,评估出不同建筑材料的能源利用效率,并在网站上公布。为了方便咨询,环境与能源管理局还在各地设立“能源信息点”。如果要盖新楼,投资及施工方都必须依照节能规范行事,否则无法过关,得不到施工许可。针对老建筑,管理局统计发现,非工业生产性建筑为了采暖平均每平方米每年消耗能源229千瓦,在保温、通风、照明等方面有许多可填补的能源漏洞。因此这些建筑千差万别,有的还是不可轻易改动的特色建筑,所以管理局与地方政府密切协作,逐区、逐片甚至逐个确定旧房的能源改造方案。为鼓励人们在建房、修房时充分利用新能源,法国政府为建筑安装生物能、太阳能、风能、光能发电等新能源设备提供补助,能源与环境管理局还聘请专家审核建筑施工项目的节能措施及新能源利用效率,达标者有奖,奖励金额可达施工总额的50%。
法国推动全社会节能的另一项重要措施是以政府法令的形式为一系列消耗能源的设备和系统制定节能标准。自1994年以来,法国依据欧盟的标准,通过颁布政府法令,先后对锅炉和相关设备、供热和制冷系统、汽车和家用电器等作出了本国化的规定。法国还通过减免税,鼓励在工业、服务、交通运输、住房建筑等领域采用节能设备,鼓励使用同时能生产电力和热能的设备。另外,法国政府还鼓励企业和个人研制、使用利用太阳能或电能的清洁汽车,通过较低的折扣,促使清洁汽车和相关设备进入市场。此外,法国政府还鼓励节能的新技术研究,比如政府制订的“全国改善能源消耗效率行动”计划在2002—2004年间开发24项建筑节能新技术,政府给中标者回报全额研发资金,并资助其技术应用和市场化。
4.1.1.5 英国
提高能源效率不仅是解决能源短缺的重要手段,也是一种良好的社会习惯。在这方面,英国通过政府的各项节能政策、能源与环保协调、交通节能措施以及改变人们生活方式等手段,形成了一种有效和积极的节能氛围。
英国在2003年发布的《能源白皮书》,确定了可再生能源电力2010年要占到电力总消费量的10%、2020年要占到20%的具体目标。在把垃圾通过掩埋转换成天然气的技术方面,英国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在利用氢能、太阳能方面也取得了很大进展。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英国政府实施了《非化石燃料公约》,颁布了可再生能源义务令。英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特点主要有:全方位发展绿色经济。按英国政府的计划,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供应中要占15%的份额。2010年7月,英国能源和气候变化部发布了《英国低碳转换计划》国家战略白皮书,提出到2020年碳排放量在1990年基础上减少34%,以实现到2050年减排80%的远期目标。英国同时公布了《英国低碳工业战略》等一系列配套方案,具体如下:
一是发展可再生能源。根据英国政府的最新计划,英国希望到2020年石油的需求量减少10%左右,天然气进口量减少20%~30%。届时,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在总发电量中的比例将从目前的5.5%提高至30%以上,12%的取暖用燃料将来自可再生能源,生物能、沼气和太阳能等都将成为取暖用燃料;12%的交通用能源也将来自可再生能源。截止到2009年5月,英国运营中的风电场有213个,总装机容量为3585兆瓦。目前,英国拥有世界上最大的海上风能装机容量,超过100万千瓦,英国还制定了10年3000万千瓦的海上风电发展规划。
二是灵活运用经济手段和激励政策。英政府推出了为期25年的可再生能源义务和气候变化税以替代非化石燃料义务和化石能源税。开征以工业、商业和公共等耗能部门为对象的气候变化税。小型水电站(装机能力10兆瓦以下)和由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电力以及热电联供(CHP)系统生产的热、电资源用户可申请免税。
三是加强对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研发力度。英国政府在2002—2004年的3年时间里,累计投入2.5亿英镑就太阳能、风能、生物燃料、水能、海势能、燃料电池和其他能源形式的利用进行研发和示范。英国海岸线达11450千米,为了借助这种地理优势,政府把研究海洋风能、潮汐能、波浪能等作为开发新型能源的突破口。2004年8月2日,政府设立了5000万英镑的专项资金,重点开发海洋能源。2004年8月10日,世界首座海洋能量试验场“欧洲海洋能量中心”在苏格兰奥克尼群岛正式启动。
四是实施“绿色住宅”建筑计划等项目。取暖是耗能大户,每年大约消耗英国能源的40%,节能的潜力巨大。为此,英国政府建筑部门于2003年9月1日宣布,将实施百万“绿色住宅”建筑计划,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房地产开发商在今后10年内建设100万栋“绿色住宅”。这种新型住宅将采用太阳能电池板、洗澡水循环处理装置和无污染涂料等。凡采用这些方法建造的“绿色住宅”将享受减免印花税等优惠政策。据报道,采用这项新技术建造的住宅所耗费的能源将仅是传统建筑的十分之一。另外,英国政府在2000—2004年间共拨款6亿英镑,为全国400万户“燃料贫困”家庭(取暖支出超过收入10%的家庭)改善能源利用效率。
五是重视机动车辆的节能。英国是世界上机动车十分密集的国家之一。该国约有2300万辆轿车,通常行驶在公路上的卡车约有50万辆。近些年来,低耗油和低成本的柴油车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欢迎,这种车辆的数量不断增加。
六是发动社会力量参与。英国一些自发节能和绿色组织对增强人们节能意识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如新英格兰光污染咨询组织自1993年成立以来,一直向公众普及和推广室外夜间照明有效节能知识,积极宣传和提倡使用低流光灯具。该机构还经常不定期组织和资助由光电工程师、物理学家、能源用户代表、政府官员、记者和普通公众等组成的研讨会,讨论改善室外照明的办法。
此外,为鼓励节约能源,英国在提高能效方面有一系列的立法保障和政策引导。近几年来,为鼓励商业和公共部门实施最节能的措施,政府开征了气候变化税;要求私人天然气和电力供应商作出能源效率承诺;建立非盈利性的节能企业,通过伙伴关系促使私营和小型企业向可持续和有效使用节能方向发展;实施对企业节能进行补贴的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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