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三 斯宾诺莎生平和著作年表
家史 祖先原是居住在西班牙的雷翁省埃斯宾诺莎(Espinoza)镇的犹太人。1492年因西班牙封建专制政府和天主教对犹太人进行种族和宗教上的迫害,避难到葡萄牙,后又于1592年逃亡到荷兰。祖父阿伯拉罕·德·斯宾诺莎是一位很受人尊敬的犹太商人,曾在阿姆斯特丹犹太人公会担任要职;父亲迈克尔·德·斯宾诺莎继承其父事业,在阿姆斯特丹经营进出口贸易,并担任犹太人公会会长和犹太教教会学校校长。
1632年 11月24日生于阿姆斯特丹。当时取名为本托·德·斯宾诺莎(Bento de Spinoza),本托系西班牙语,意即受上帝的恩惠。母亲是父亲的第二个妻子。除早夭者外,斯宾诺莎有一兄一姊。本年阿姆斯特丹建立大学。
1636年 4岁 乌特勒支建立大学。
1638年 6岁 母亲死于肺病,葬于奥微尔开克(Ouwerkerk)村。斯宾诺莎在家接受其父的犹太传统教育。
1639年 7岁 以希伯来文拼写的名字巴赫鲁·德·斯宾诺莎(Baruch de Spinoza)进入阿姆斯特丹一所七年制的犹太教会学校,学习希伯来文、《旧约全书》和犹太典籍。得识两位犹太老师骚尔·摩台勒(Saul Morteria)拉比和马纳塞·本·伊色拉尔(Manassch ben Israel)拉比。
1641年 9岁 为照顾孩子和家庭,父亲续娶了一位从里斯本逃亡出来的犹太女人,后母早年所受的天主教使她感到有一种宗教义务来培养斯宾诺莎,并使她没有竭力鼓舞斯宾诺莎过早皈依犹太教。
1642年 10岁 经伊色拉尔的指导,在此期间阅读了中世纪犹太哲学家阿本·以斯拉(Ibn Ezra,1092—1167)、摩西·麦蒙尼德(Moses Maimonides,1135—1204)和卡斯达·克雷斯卡(Chasdai Crescas,1340—1410)的著作。同年,英国哲学家霍布斯的《论公民》拉丁文版匿名在阿姆斯特丹问世。
1645年 13岁 在校成绩优异,深受老师器重,曾被他们视为犹太教的希望——“希伯来之光”。履行犹太教坚信礼仪式,正式成为犹太教教徒。此时斯宾诺莎也经常出入父亲经营的商行,帮助父亲料理财经事务。
1646年 14岁 学校毕业后,在一位德籍家庭教师斐宾格(Felbinger)指导下学习拉丁文。
1647年 15岁 阿姆斯特丹犹太自由思想家乌利艾尔·达科斯塔(Uriel d’Acosta,生于1590年)由于反对灵魂不死和《圣经》神托的教义,被迫在犹太教堂遭受残酷无情的惩罚,最后自杀,留下著作《人类生活的典范》和《灵魂灭亡论》。
1648年 16岁 1618年开始的欧洲三十年战争(荷兰反抗西班牙的民族独立战争重新于1621年爆发,交织在内)结束。不久,西班牙国王终于在蒙斯特会议上正式承认荷兰联省共和国,从此荷兰开始了共和时代。
1649年 17岁 兄死,斯宾诺莎接替其兄的工作,正式到商界服务。在这里结识了许多富有新思想的年轻门诺派和社友会(Collegiants)朋友,这些人以后成为斯宾诺莎哲学小组的主要成员。法国哲学家笛卡尔由于自己思想日益受到限制,终于离开自1629年起就避居了20年的荷兰,到瑞典女皇克里斯蒂娜处讲学。英王查理一世被判处死刑,随后克伦威尔上台。
1650年 18岁 荷兰内部君主派和共和派斗争加剧。9月30日,君主派领袖威廉二世逮捕荷兰议会六名议员,企图限制共和派势力。英国颁布“航海条例”。笛卡尔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去世。
1651年 19岁 1月18日,海牙各省议会全体大会确认联省共和国不是单一的共和国,而是七个共和国的联邦或联盟,从而保证了荷兰在联省内的优势。斯宾诺莎家所经营的商务十分发达。同年,霍布斯的《利维坦》拉丁文版在阿姆斯特丹出版。
1652年 20岁 进入自由思想家范·丹·恩德(Van den Ende,1600—1674)在阿姆斯特丹开办的拉丁文学校学习拉丁文。斯宾诺莎在这里接触到笛卡尔哲学和自然科学,也得到广泛阅读古代唯物论哲学家卢克莱修(Lucretins,公元前98—前53)、文艺复兴时期自然哲学家布鲁诺(Giordano Bruno,1548?—1600)著作的机会。后来担任希伯来语教师,兼教数学等。英荷第一次战争(1652—1654)爆发。
1653年 21岁 共和派领袖詹·德·维特(Jan de Witt,1625—1672)起任荷兰省三级议会大议长。牧师宗教会议迫使国会颁布一个反对索西奴斯教或唯一神教教徒的法令,致使其中有些人后来加入社友会。
1654年 22岁 英国对荷作战胜利,迫其签订《威斯敏斯特和约》。荷兰承担一个“除名条款”。斯宾诺莎家经营的海运商业由于船只遭海盗拦劫,损失颇大。3月28日,父死。12月5日,遗产分配发生争执,由姊呈请法院裁决,斯宾诺莎虽胜诉,仍将大部分遗产赠姊。
1655年 23岁 荷兰法学家格劳修斯(Hugo Grotius,生于1583年)和法国唯物论哲学家伽桑狄(Pierre Gassendi,生于1592年)相继去世。斯宾诺莎自由思想继续发展。
1656年 24岁 7月27日,因为坚持思想自由、怀疑灵魂不灭、否认天使存在和主张上帝是具有广延的存在,犹太教会将斯宾诺莎永远革出教门,并要求市政当局下令驱逐斯宾诺莎出阿姆斯特丹。斯宾诺莎暂时避居新教徒聚居的奥微尔开克村,将名字改为拉丁文拼写的别涅狄克特·德·斯宾诺莎(Benedict de Spinoza),同时以磨制透镜为生。开始撰写《形而上学思想》。
1657年 25岁 暂从奥微尔开克迁回阿姆斯特丹隐居。
1658年 26岁 开始撰写《神、人及其幸福简论》(Korte Verhandeling van God de Mensch en des Zelfswelstand),大约在1660年完成。该书的荷兰文纲要发现于1851年,荷兰文全稿发现于1860年。
1660年 28岁 迁居于莱登市郊的莱茵斯堡。这个住处后来被辟为纪念馆,并以其姓命名所在的街道。在此期间曾以通信方式指导阿姆斯特丹一个小组学习哲学,主要成员有后来成为医师、戏剧家的梅耶尔(Ludwig Meyer,1630—1681)、最初贩卖香料后转而从事学术工作的耶勒斯(Jarig Jelles,?—1683)、后来对斯宾诺莎给以经济支持的德·福里(Simon de Vries,1633—1667)、西班牙贸易商代理人彼得·巴林(Peter Balling)和书商詹·利乌魏特茨(Jan Rieuwertsz,1617—?)等。这些人都是他以前出入商界时结交的社友会教徒,他们并没有因为斯宾诺莎被革出犹太教门而与他断绝往来。
1661年 29岁 本年冬至次年春撰写《知性改进论》(Tractatus de Intellectus Emendatione),不过未完成。与英国皇家学会首任秘书亨利·奥尔登堡(Henry Oldenburg,1615?—1677)相识,后者在7月曾去莱茵斯堡造访斯宾诺莎。以后以奥尔登堡为中介,英国化学家波义耳(Robert Boyle,1627—1691)和斯宾诺莎通信讨论科学问题。
1662年 30岁 开始写主要哲学著作《伦理学》。经耶勒斯介绍,莱登大学(建立于1575年,是荷兰最早最有名的大学)神学系学生约翰尼斯·卡则阿留斯(Johannes Casearius,1642—1677)来莱茵斯堡向斯宾诺莎求习哲学。斯氏因此人年轻、性情未定,改授笛卡尔的《哲学原理》,在讲授过程中用几何学方法撰成《笛卡尔哲学原理》第二章和第三章一部分,并交给阿姆斯特丹的朋友征求意见。英国皇家学会正式成立。
1663年 31岁 4月,去阿姆斯特丹小住两月。应朋友恳求又改写笛卡尔《哲学原理》第一章,加上自己以前有关形而上学问题的札记,成《笛卡尔哲学原理附形而上学思想》(Renati des Cartes Principiorum Philosophiae more geometrico demonstrata accesserunt eiusdem Cogitata Metaphysica),在友人梅耶尔作序声明这不是作者本人的观点后,该书拉丁文版在阿姆斯特丹问世,出版者是耶勒斯。6月,迁至海牙市郊伏尔堡。由于他磨制的光学镜片质量上乘,荷兰光学家惠根斯(Christian Huygens,1629—1695)开始与他交往,并通过惠根斯结识对光学同样颇有兴趣的阿姆斯特丹市长胡德(Johan Hudde,1628—1704)。继续撰写《伦理学》第一部分。(www.xing528.com)
1664年 32岁 英荷第二次战争(1664—1667)爆发。《笛卡尔哲学原理附形而上学思想》由巴林译成荷兰文在海牙出版。12月,都德莱希特粮商威廉·凡·布林堡(William Van Blyenbergh,?—1696)写信给斯宾诺莎讨论神学和哲学问题,由于布林堡坚持神学家立场,最后通信不欢而散。通过胡德结识共和派领袖德·维特,并成莫逆之交。
1665年 33岁 《伦理学》已写至第三部分八十个命题(大约是现存五章《伦理学》的第四章)。为配合共和派反对君主派和加尔文教派的政治斗争,暂停《伦理学》写作,开始撰写《神学政治论》。斯宾诺莎健康状况不佳,已有肺病征兆。英国伦敦发生一场大瘟疫,死了近七万人。
1666年 34岁 继续撰写《神学政治论》,并与胡德讨论神学和形而上学问题。
1667年 35岁 荷兰海军袭击英国舰队成功,迫使英国接受和谈。德·维特颁布永久法令,进一步限制君主派奥伦治的势力。同年,法荷战争(1667—1668)开始。霍布斯《利维坦》的荷兰文版在阿姆斯特丹出版。友人德·福里去世,留下遗嘱要给斯宾诺莎五百佛罗林的年金,但斯宾诺莎只接受了三百佛罗林。友人奥尔登堡被监禁伦敦塔狱。继续撰写《神学政治论》,余暇进行光学研究和掷骰计算,撰写两篇短文《论虹的代数测算》和《机遇的计算》。
1668年 36岁 继续撰写《神学政治论》。友人法学家和医生阿德里安·考贝夫(Adrian Koerbagh)由于发表两本书(对宗教和《圣经》的观点和斯宾诺莎十分相近)而被监禁,死于苦役。
1669年 37岁 《神学政治论》接近尾声。余暇做一些流体物理学实验,并与耶勒斯进行科学讨论。友人巴林去世。
1670年 38岁 应德·维特的邀请,迁入海牙市内,先住在一位早年帮助过格劳修斯躲避政治迫害的寡妇家里,不到一年,移居于一个名叫斯毕克(Spijk)的油漆匠家。《神学政治论》(Tractatus Theologico-Politicus)由书商詹·利乌魏特茨在阿姆斯特丹匿名出版,出版处署名“汉堡”,在1677年前后各发行两种本子。此时可能已开始撰写《希伯来简明语法》(Compendium Grammatices Linguae Hebraeoe),未完稿。
1671年 39岁 新教教会宣布《神学政治论》为禁书。曾译笛卡尔著作为荷兰文的格拉塞马克(J.H.Glazemaker)把《神学政治论》译成荷兰文,由于斯宾诺莎的请求,此书当时未出版。收到莱布尼兹寄来征求意见的光学著作《光学进展述评》(Notitia Opticae Promotae)。从鹿特丹医生奥斯顿(J.Ostens,1625—1678)的来信得知乌特勒支的凡尔底桑(L.Velthuysen,1622—1685)恶毒攻击《神学政治论》中所谓无神论和不道德原则,斯氏及时做了答辩。重新开始撰写《伦理学》。
1672年 40岁 法军再次入侵荷兰(1672—1678)。英荷第三次战争(1672—1674)爆发。君主派利用战争危机,煽动群众反对德·维特。8月20日,德·维特兄弟惨遭杀害。斯宾诺莎义愤填膺,写了一张“野蛮透顶”的标语,欲张贴街头,伸张正义,后因房东劝阻,才免一难。
1673年 41岁 2月,普鲁士选帝侯卡尔·路德维希(Karl Ludwig)要他的参议海德堡大学教授法布里齐乌斯(J.L.Fabritius,1632—1697)致信斯宾诺莎,聘请他到海德堡大学任哲学教授。由于担心哲学讲授自由受到限制,斯宾诺莎婉言谢绝。5月,应法军统帅恭德亲王的邀请,前往乌特勒支法军驻地,受到盛情款待。回国后被疑有叛国罪,遭到国人反对。继续撰写《伦理学》。
1674年 42岁 《神学政治论》在莱登再版。神学家再度掀起攻击浪潮,该书终于与霍布斯的《利维坦》和梅耶尔的《哲学是?圣经?的解释者》一起被荷兰总督奥伦治三世以“宣传无神论”罪名禁止发售和传播。昔日的老师和朋友范·丹·恩德在巴黎因参加一次旨在推翻路易十四的革命行动而被送上断头台。有幸结识年轻的德国哲学家谢恩豪斯(E.W.V.Tschirnhaus,1654—1708)。同年,研究霍布斯政治学说,并与博克赛尔(Hugo Boxel)讨论幽灵和鬼怪是否存在以及必然与自由的关系诸问题。
1675年 43岁 《伦理学》(Ethica ordine geometrico demonstrata)完稿。原本打算出版,但由于受到教会多方反对,终放弃此一计划。由于谢恩豪斯从中撮合,中断了十年之久的奥尔登堡和斯宾诺莎之间的通信恢复。两个以前受过斯宾诺莎影响的人博许(A.Burgh)和斯蒂诺(N.Steno)在罗马皈依天主教,并秉承罗马教会旨意,恶毒攻击斯宾诺莎。
1676年 44岁 撰写《政治论》(Tractatus Politicus),由于病情恶化,只写到第十一章。莱布尼兹来访,得到斯宾诺莎一本《伦理学》抄本。为了反击神学家们对《神学政治论》的污蔑,斯宾诺莎在自藏的样书上增加若干旁注。与谢恩豪斯继续通信讨论形而上学问题。
1677年 45岁 2月,病情进一步恶化,21日下午3时,在好友席勒(G.H.Schuller,1651—1679)身边与世长辞。留下约一百六十本藏书。全部遗著委托耶勒斯处理。生前曾翻译《圣经》为荷兰文,已完成《摩西五经》,死前认为将来不会有人读此书而予以焚毁。25日葬于斯波耶新教堂,许多著名人士前来吊唁。之后,他的一些最亲密的朋友耶勒斯、梅耶尔和席勒等在社友会的一所孤儿院里汇编死者生前未发表的一些主要著作,11月在阿姆斯特丹出版了一部以《遗著》(Opera Posthuma)为书名的拉丁文著作集,共包括斯宾诺莎五部著作:《伦理学》、《政治论》、《知性改进论》、《希伯来简明语法》和《书信集》。该书既无编辑者名字,又无出版地点,作者的名字只简单刊以B.D.S.三个缩写字母。稍后又出版了格拉塞马克翻译的荷兰文版《遗著》(De nagelaten Schriften)。
1678年 6月25日,荷兰政府禁止《遗著》发行,直至19世纪以前未能重印。《神学政治论》由圣·格兰(Gabriel de Saint Glain)译成法文,以《至圣殿的钥匙》(La clef du Sanctuaire)的书名在阿姆斯特丹出版,书中注释有31则。
1687年 失传多年的自然科学论文《论虹的代数测算》(Stelkonstige Reeckening van den Regenboog)和《机遇的计算》(Reeckening van Kanssen)问世。
1688年 《神学政治论》的第一种英译本在伦敦出版。
1693年 柯恩拉特(H.Koenraad)以荷兰文翻译并出版《神学政治论》(据拉丁文第一版早期发行本),出版地署为“汉堡”。
1694年 惠尔(H.J.von der Weyl)以荷兰文译出《神学政治论》(据拉丁文第一版后期发行本),出版地署为“不来梅”。
1705年 约翰·柯勒鲁斯(Colerus)的《斯宾诺莎传》在荷兰出版,德译本出版于1733年。
1800年 海牙政府在斯宾诺莎最后居住的房屋附近建立了斯宾诺莎铜像。
1802年 默尔(Ch.G.von Murr)出版有33则注释的拉丁文本《神学政治论》。保罗斯(G.Paulus)重新开始出版两卷本拉丁文《遗著》。
1862年 《神、人及其幸福简论》第一次在范·弗洛顿(J.van Vloten)的《别涅狄克特·德·斯宾诺莎著作补遗》(阿姆斯特丹)里刊行问世。
1882年 荷兰斯宾诺莎纪念委员会开始出版新编《斯宾诺莎著作集》,编者是范·弗洛顿和兰德(J.P.N.Land)。此版是斯宾诺莎著作标准版,初版(1882—1883)时是两卷本;1895—1896年再版时改为三卷本;1914年三版时又改为四卷本。前此,斯宾诺莎著作集出版过四次:1802—1803,编者保罗斯,两卷本,耶拿;1830—1831,编者格弗雷勒(A.Gfoerer),两卷本,斯图加特;1843—1846,编者布鲁德(G.H.Bruder),三卷本,莱比锡;1875—1882,编者金斯贝尔格(H.Ginsberg),四卷本,海德堡。
1883年 《机遇的计算》(Reeckening van Kanssen)原稿发现,长期以来,它被认为已由斯宾诺莎本人焚毁。《斯宾诺莎藏书目录》(Inventaire des Livres Formant La Bibliotheque de Benedict Spinoza)在海牙出版,编者卢今(A.J.Seraas van Rooij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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