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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宾诺莎的哲学研究:揭露真实身份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不过,对于斯宾诺莎所谓的宗教,我们必须有正确的解释。西方有很大一部分斯宾诺莎研究者对这问题是做了肯定的答复的,在他们的分析下,斯宾诺莎俨如一位“有科学根据的”宗教家和神秘主义者。[7]因此,为了正确答复我们上述的问题,即斯宾诺莎是位宗教家吗?斯宾诺莎之所以拒绝无神论这个罪名,其实是拒绝把他的学说在实践上混同于对不道德、犬儒主义或利己主义的辩解。

斯宾诺莎的哲学研究:揭露真实身份

斯宾诺莎是位宗教家吗?

不过,对于斯宾诺莎所谓的宗教,我们必须有正确的解释。为了弄清这一问题,我们首先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即斯宾诺莎是位宗教家吗?

西方有很大一部分斯宾诺莎研究者对这问题是做了肯定的答复的,在他们的分析下,斯宾诺莎俨如一位“有科学根据的”宗教家和神秘主义者。例如帕洛克在其著名的《斯宾诺莎的生平及其哲学》一书中写道:“斯宾诺莎不惟不忽视神学,而且提供神学以新的热情”[2],并著述了《斯宾诺莎在世界宗教体系中的地位》(伦敦,1891)一书。著名的斯宾诺莎注释者罗宾逊也肯定地说,斯宾诺莎的哲学“不仅在逻辑上是科学的,而且在伦理上是宗教的,因为它给予我们一种唯一科学地论证了的关于上帝的学说。它是关于上帝的学说,同时也是真正的幸福、形而上学伦理学和宗教”[3]。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教授维·斯苔士(W.Stace)在其《宗教和现代意识》一书中写道:“斯宾诺莎的全部哲学按其精神来说是宗教的,甚至是神秘主义的。”[4]而新黑格尔主义者鲁一士(J.Royce)则更以其狂热的信念在他的《近代哲学的精神》中写道:“斯宾诺莎是有宗教信仰的……斯宾诺莎那种奇特但笃厚的虔敬……就宗教论,斯宾诺莎的思想固然也有着明显的限度。在他的世界中,只有一个庄严宏丽的外貌,只有一个有宗教意义的因素,这便是神圣本体的圆满性。可是就这一点在斯宾诺莎的立场上,已足够使我们相信,我们可以在仁爱和信仰中,获得一种超升的没有烦恼的安息,所以将他的宗教意识和《基督追效》一书作者的宗教意识加以比拟是恰当的。”[5]

这种关于斯宾诺莎是位具有科学精神的近代宗教家的看法在西方流传相当广,其根据不外是两点:一是斯宾诺莎生前不止一次地满有信心地证明他的哲学学说不仅不消灭宗教,而且还为宗教提供唯一正确的论证,并明白宣称“我们也必须特别重视虔诚与宗教以及一切有关刚毅与仁爱的诸德性”[6];二是斯宾诺莎生前一直拒绝接受人们指责他的“无神论者”这一称号,他不止一次地要对这种指责进行反驳。写作《神学政治论》的三个理由之一就是他需要洗刷连续不断地加在他头上的无神论的罪名,他说:“普通群众对于我的意见,他们不断地错误地谴责我在搞无神论,只要有可能的话,我也不得不反驳这种责难。”[7]因此,为了正确答复我们上述的问题,即斯宾诺莎是位宗教家吗?我们先对这两个根据进行考察。

斯宾诺莎拒绝接受“无神论者”这一称号,在他的书信集里是很明显的,这不仅表现在1665年他提出的撰写《神学政治论》的三个理由之中,而且也表现在《神学政治论》出版后他对一些人的指责的反驳中。1671年,一个名叫凡尔底桑的人在看了《神学政治论》后,立即指责他是“用隐蔽的伪装的论据在教授纯粹的无神论”[8]。斯宾诺莎在当年的复信中写道:“他说他不知道我是属于哪个民族,或者遵循什么样的生活方式,但是,如果他明了这些的话,他就绝不会这样轻易地相信我在讲授无神论。”[9]

按照我们现代人的理解,无神论者显然与宗教家处于对立的地位,既然斯宾诺莎拒绝承认他是无神论者,那么他就一定是一位虔诚的宗教信仰者。但是,这只是我们现代人的观念,如果我们历史地考察一下17世纪人们关于“无神论者”的观念,那么这种看法是很不正确的。在上面我们提到的那封斯宾诺莎的复信中,事实上斯宾诺莎对无神论做了一个解释,他说:“如果他知道我是属于哪个民族或者我遵循什么样的生活方式,那么他就绝不会轻易相信我是在讲授无神论,因为无神论者总是过度追求荣誉和财富,把它们看得比一切都重,而我对这一切历来都嗤之以鼻,正如所有认识我的人所知道的。”[10]另有一个证据是在《伦理学》的第四部分里,斯宾诺莎在论述了理性不要求违反自然的事物,因此理性所真正要求的在于每个人都爱他自己,都寻求自己的利益,寻求对自己真正有利益的东西,这乃是必然性的真理时,隐含地从伦理学方面解释了他拒不接受无神论这种罪名的理由。他说:“这样我就或许可以赢得那些相信人人莫不各自寻求自己的利益这一原则为祸乱的根源而不是道德信义的基础的人的注意。”[11]这种把“人人莫不各自寻求自己的利益”这一原则说成是道德与信义的基础,而不是祸乱的根源的观点,很可能就是当时人们指责斯宾诺莎是无神论者的根据。斯宾诺莎这里的自我表白显然就是说,尽管我主张人人都应寻求自己的利益,但我并不是无神论者,我也并不想动摇道德与信义的基础。

从上述斯宾诺莎关于无神论的解释可以看出,17世纪人们所谓的无神论和无神论者是与过度追求荣誉、财富或其他不道德行为相联系的,基本上是一个带有贬义的否定词,正如当时人们把“无神论道德”说成是一个矛盾而毫无意义的语词一样。斯宾诺莎之所以拒绝无神论这个罪名,其实是拒绝把他的学说在实践上混同于对不道德、犬儒主义或利己主义的辩解。为了使人们看到他的哲学同以上这一切有着根本的区别,他竭力避免同当时放荡不羁的所谓无神论有任何瓜葛,放荡不羁是当时公认的叛逆形象,任何思想形式只要不满足于重复或讲解占统治地位的宗教意识形态,在当时就很可能立即被指责为这种叛逆形象。按照斯宾诺莎的看法,一个反对宗教迷信的人,只要他是孜孜不倦地追求真理和正义,他就一定不能带有“无神论者”的罪名。

我们再来考察一下斯宾诺莎自己所谓他的哲学不仅不消灭宗教而且还为宗教提供唯一正确论证的根据。第一个证据是在1671年,论敌凡尔底桑在信中指责斯宾诺莎的学说取消和绝对推翻了一切信仰和宗教,虚构了一个不能使人们对其神性肃然起敬的上帝,斯宾诺莎在同年答信中写道:“他是怎样理解宗教和迷信,我不知道。我请问,那个抛弃一切宗教的人难道会主张上帝一定要被认为是最高的善、一定要作为这种最高的善为自由的人们所敬爱吗?难道会主张我们最高的幸福和至上的自由唯一就在于此吗?而且,难道会主张德行的报酬就是德行自身,愚蠢和软弱的惩罚就是愚蠢自身吗?最后,难道会主张每个人都应当爱他的同胞,服从至高力量的命令吗?我不仅明确地主张这一切,而且还以最充分的论据加以证明过。”[12]其次的一个证据是奥尔登堡在1675年6月写信给斯宾诺莎,承认他经过深入地重新阅读《神学政治论》一书后,“我不能不深信您对真正的宗教和坚固的哲学非但没有任何伤害的企图,而且正相反,还努力要求和建立基督教的真正对象以及有益哲学的神圣崇高性和卓越性”[13];而斯宾诺莎在同年9月的复信中也说:“因为我认为,凡是在我看来符合理性的理论也必是对宗教德行最有用的。”[14]第三个证据是斯宾诺莎在《伦理学》第五部分里公开地宣称:“即使我们不知道我们的心灵是永恒的,我们也必须特别重视虔诚与宗教,以及一切我们在第四部分里所指出来的有关于刚毅与仁爱的诸德性。”[15]他在附释里批评说,普通大多数人只想放纵他们的情欲,而不愿拘束于依照神圣命令的规定而生活,并把虔诚与宗教以及一切有关精神力量的德性都看做是重负,其实这种态度乃是一种“用毒药或足以危害性命的药品以图果腹……像这类毫无意识的行径,实在不值得多加详论”[16]。(www.xing528.com)

从表面现象看,斯宾诺莎在这里的确强调了宗教在人类生活中的重要意义,他不仅不想完全抛弃宗教,而且还要求人们重视宗教。但是,我们这里要弄清的一个问题是:斯宾诺莎所谓的宗教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宗教?

首先,让我们仔细考察此根据的第一个证据,斯宾诺莎究竟在什么意义上说他并不是抛弃一切宗教的人?从上引斯宾诺莎的答复中可看出,他之所以不承认他抛弃一切宗教,是因为他主张上帝是最高的善,是为所有自由的人们所敬爱,认为我们最高的幸福和至上的自由均在于此,并主张德性的报酬就是德性本身,人人都应酷爱他们的同胞,服从至高力量的命令,而这些观点在《伦理学》里都有明确的阐述,其中心的意思就是对神的理智的爱——既是对神的持续永恒之爱,又是神对人类之爱。这种爱是我们通过第三种知识——即“在永恒的形式下观认事物”——所达到的一种“人的心灵与自然相一致”的最高境界,这既是知识的最高境界,又是道德的最高境界。斯宾诺莎说:“对神的爱乃是我们依据理性的命令所追求的至善。这种至善乃是人人所共同的,而且我们也愿意人人都能享受这种至善。”[17]按照斯宾诺莎的看法,“一个人获得这种知识愈多,便愈能知道自己,且愈能知神,换言之,他将愈益完善,愈益幸福”[18],因为“他的灵魂是不受激动的,而且依某种永恒的必然性能自知其自身,能知神,也能知物,他绝不会停止存在,而且永远享受着真正的灵魂的满足”[19]。因此,这里所说的宗教与教会所宣扬的宗教,性质完全不同,与其说是普通的宗教,毋宁说是高超的哲学,是一种知识与道德相统一的最高人生境界。

其次,我们具体考察一下他与奥尔登堡通信中所解释的他的符合理性的学说有益于宗教德行的观点。奥尔登堡在1675年11月写给斯宾诺莎的信中指出斯宾诺莎三个观点不符合基督教的教义:一是神即自然,二是否认奇迹,三是歪曲道成肉身教义。斯宾诺莎在复信中对此三点做了详细说明,首先他承认,“我对于神和自然,持有一种和那些近代基督教徒惯常所主张的非常不同的观点,因为我主张神是一切事物的内在的原因,而不是超越的原因”[20],并认为这种观点,尽管方式不同,也是与保罗、古代哲学家甚至古代希伯来人的观点一致的。其次,他明确承认奇迹是以无知为根据,他说,如果人们“立足在奇迹之上,也就是立足在万恶之源的无知之上,那么他们也就使他们的信仰变成迷信了,即使这种信仰是真实的”[21]。再次,斯宾诺莎明确说,按照道成肉身来理解基督,对于得救来说根本没有必要,并强调说,“至于说到某些教会在这些之外所增添的那种教义,也就是把神设想为具有人的本性,我曾明白地告诉他们,我简直不懂他们说的是什么。实实在在说,我觉得这种说法,就像有人告诉我说一个圆呈现方的本性一样的荒谬”[22]。很显然,斯宾诺莎在这里所阐发的观点正是与基督教会所宣扬的教义相对立的,我们怎么能得出斯宾诺莎也是一位虔诚的宗教家呢!至于斯宾诺莎自己为什么说他的这些观点有益于宗教德行,他也做了明白解释,因为他所理解的真正宗教是以智慧为基础,而不是以迷信为基础。他说:“这里我只想补充一点,就是我把这看做是宗教与迷信之间的主要区别,即后者以无知作为它的基础,而前者以智慧作为它的基础。”[23]按照斯宾诺莎的看法,真正的宗教只应以理性的知识为基础,而他的学说正是根据理性推导出来的结论,因此他的学说必然有益于宗教德性,他曾嘲笑那些以无知为基础的宗教说教乃是“希望用某种本身更晦涩的东西来说明某种晦涩的东西”,是一种“归无知法”[24],其结果非但对宗教德行无益,反而危害更大。

关于上述第三个证据,即斯宾诺莎在《伦理学》里明确强调说我们应当特别重视虔诚与宗教,以及一切有关于刚毅和仁爱的诸德性,我们只要读一下斯宾诺莎在该书中关于什么是他所谓的宗教、虔敬和光荣的解释就清楚了。他说:“当我们具有神的观念或当我们认识神的时候,我们一切的欲望和行为皆以我们自己为原因,我认为这就算是宗教。由于我们遵循理性的指导而生活所产生的为人谋幸福的欲望,我称为虔敬。一个遵循理性的指导而生活的人努力使别人与他缔结友谊的欲望,我便称为光荣。所谓光荣的行为,即是为遵循理性而生活的人所称赞的行为,反之,凡足以妨害友谊的联系的行为便是卑鄙的行为”[25]。这可以说是斯宾诺莎自己关于所谓真正宗教的根本定义,这里既没有一般宗教信仰的对象,又没有以无知为基础的迷信说教,而只是承认我们关于自然的知识达到我们的一切欲望和行为皆以我们自己为原因的境界时,就是一种“宗教”,这种宗教其实就是一种融知识和道德实践为一体的最高精神境界。

为了更清楚地理解这一点,让我们具体分析一下斯宾诺莎书中一句所谓富有宗教意义的典型的话,即“心灵的最高的善是对神的知识,心灵的最高的德性是认识神”[26]。如果只从字面上看,人们可能认为这是一句虔诚的宗教语言,但是,如果我们真正严格按照斯宾诺莎对每一个词的定义来分析这句话,这句表面上似乎是神学的语言就完全变成一句科学和政治的语言。什么是斯宾诺莎的神呢?我们前面已做了详细解释,神就是无限的自然及其规律。什么是善呢?斯宾诺莎说“善就是指一切的快乐和一切足以增进快乐的东西,特别是指能够满足愿望的任何东西而言”[27]。什么是快乐呢?按照斯宾诺莎的定义,“快乐乃是足以增加和助长一个人保持他自己存在的力量或努力的情感[28]。什么是德性呢?斯宾诺莎说,“德性的基础即在于保持自我存在的努力,而一个人的幸福即在于他能够保持他自己的存在”[29],而“绝对遵循德性而行,在我们看来,不是别的,即是在寻求自己的利益的基础上,以理性为指导,而行动、生活、保持自我的存在”[30]。如果我们根据斯宾诺莎关于这四个词的定义来分析斯宾诺莎上述那句所谓富有宗教意味的话,那么所谓“心灵的最高的善”是指一种能达到个人自我保持目的的快乐,而所谓“心灵的最高的德性”则是指一种在寻求自己的利益的基础上以理性为指导而行动、生活和保持自我存在的努力,而要达到这样一种快乐和做出这样一种努力,按照斯宾诺莎的看法,唯有认识自然及其必然规律。只有通过对自然的认识和掌握自然规律,并按照自然规律办事,利用自然知识为人类服务,我们才能获得自己的最大利益,达到真正自我保存的目的,这里明显反映了17世纪新兴资产阶级需要认识自然、发展生产力和改革政治体制的要求,与培根的“知识就是力量”有异曲同工之妙。另外,斯宾诺莎讲到我们的得救、幸福或自由在于对神的持续永恒之爱,或在于神对人类之爱,特别是他所谓“对神的理智的爱”,曾经把有些人引入歧途,好像他在这里提倡一种神秘主义的信仰,犹如麦蒙尼德一样。事实上,这里的神不是宗教里的上帝,而是无限的大自然,所谓对神的理智的爱乃是一种由认识大自然而带来的幸福情感,这种情感类似于科学家发现了一条新定律来解释自然从而引起的内心满足和快乐。斯宾诺莎说:“幸福在于对神的爱,而对神的爱起于第三种知识,而这种爱必定是基于主动的心灵。所以幸福就是德性自身。……心灵愈能享受这种神圣的爱或幸福,他便愈能凭借第三种知识以理解事物,换言之,心灵控制情感的力量将愈大,而且心灵受恶劣情绪的损害将愈小。”[31]斯宾诺莎的神,正如他讲到“凡爱神的人绝不能指望神回爱他”[32]这句话里的神,之所以不能回爱爱它的人,就是因为它不是宗教里的上帝,而是自然,所以斯宾诺莎说,如果爱神的人要神回爱他,“这就无异于说,他要求他所爱的神不是神”[33]。因此,当斯宾诺莎把智慧作为宗教的基础,并且把正义和仁爱作为“神圣精神的真正成果,哪里有它们,哪里就真正有基督,哪里没有它们,哪里就没有基督,因为我们只有凭借基督精神才能达到对正义和仁爱的爱”[34],这种把智慧、正义和仁爱都融入宗教的做法只能使“宗教”一词失去了它通常的涵义,或者更好地说,“宗教”一词实际变成了“伦理学”的代名词。

综上所述,无论就斯宾诺莎拒不接受无神论者这一罪名,还是就斯宾诺莎满有信心地证明他的哲学学说并不消灭宗教,我们都不能得出他是位虔诚的宗教家的结论。尽管他拒绝无神论者的头衔,但我们现在仍然要赋予他这一桂冠,我们不是贬低他,而是尊敬他,“无神论者”应当说是斯宾诺莎当之无愧的光荣称号。尽管他蛮有信心地认为他的学说并不消灭宗教,而且还为宗教提供唯一正确的论证,但他所谓的宗教与普通所理解的宗教根本不同,它不是迷信,而是智慧,是一种人性生活所达到的最高境界,即知识与道德实践的最高统一,他可以说是一位真正伟大的哲学家。他的哲学不是束之高阁的抽象理论,而是指导人类生活的行动指南,尽管这种指南带有明显的历史局限性,但作为哲学理论和道德实践最高统一的结晶,仍对我们后世带来无穷的启发,斯宾诺莎可以说是在真正意义上的一位“哲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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