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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宾诺莎哲学研究:自由人的伦理学及其四大效用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自由人的伦理学由上述心灵克制情感的种种方法,我们可以得知,心灵之所以能控制情感,仅在于心灵具有理智的力量。自由人也是最有力量、最为主动的人。按照斯宾诺莎的看法,他的这种自由人的伦理学将必定会给人类带来如下四大效用:第一,他的伦理学将使我们认识到自己的一切行为唯以神的意志为依归,我们愈益知神,我们的行为愈益完善,我们参与神性也愈多。[8]转引自斯宾诺莎:《伦理学》,211页。

斯宾诺莎哲学研究:自由人的伦理学及其四大效用

自由人伦理学

由上述心灵克制情感的种种方法,我们可以得知,心灵之所以能控制情感,仅在于心灵具有理智的力量。心灵因具有这种力量,所以能对于情感及其对象具有正确的必然的全面的知识,能将情感本身与我们混淆想象着的外在原因分开,能将情感与许多别的原因相联系,能将情感按照理智的秩序加以重新的整理和排列,特别是能获得最高的永恒的知识即神的知识。因此,心灵制服情感的力量,就是心灵的理解和认识的力量,特别是心灵的对神的理解和认识的力量。刚强有力的心灵和薄弱无力的心灵、主动的心灵和被动的心灵,其根本的差别就在于是否具有知识,特别是否具有神的知识。

这样,我们就可以理解斯宾诺莎所说的奴隶和自由人的差别了。奴隶就是受情感或意见支配的人,他不求理解而行动,或者说他行动而不知所以然;相反,自由人则是为理性指导的人,他不为任何盲目的情感或意见所支配,他的行动基于充分的理解,或者说纯出于自身。斯宾诺莎写道:“受情感或意见支配的人和为理性指导的人,其区别何在?前者的行为,无论他愿意与否,完全不知道他所做的是什么;而后者的行为,不是受他人的支配,而是基于自己的意志,而且仅做他所认识到在他的生活中最为重要之事,亦即仅追求他所愿望的对象。因此我称前者为奴隶,称后者为自由人。”[86]

自由人首先就是纯依理性指导的人。何为依理性指导?即依自己本性的法则而行,以努力保持自己的存在。因此,纯依理性指导的人就是“在寻求自己的利益的基础上,以理性为指导而行动、生活和保持自我的存在”[87]的人。凡依理性指导的人,他所做的任何事,都是最符合我们生存要求、最为有益于我们的事,也就是能使我们达到最高完善的事。

自由人也就是对己、对物和对神最具有透彻知识的人。因为所谓理性无非是对己、对物和对神的透彻知识和理解;所谓依理性指导而行,无非是按照自己关于自身、外物和自然的知识而行。凡具有这种透彻知识和理解的人,其心灵不受任何情感的支配,心灵获得最大的宁静,在永恒的形式下静观自然的一切变化。

自由人也是最为乐观、充满生之信念的人。因为凡是能正确理解事物莫不出于神性之必然、莫不依自然的永恒律则而发生的人,将不会具有任何痛苦、忧郁或其他妨碍自我保存的情感,因此“自由人绝少想到死,他的智慧不是死的默念,而是生的沉思”[88]

自由人也是最有力量、最为主动的人。自由人是纯依理性指导的人,因此他所做的任何事,都不是由任何外物所决定,而是单独由他的本质所决定,并单独通过他的本质所理解,所以他是最为主动和最有力量的人。斯宾诺莎以智人和愚人的对比来说明自由人的这种主动性和坚强力量:“愚人在种种情况下单纯为外因所激动,从来没有享受过真正的灵魂的满足,他生活下去,似乎并不知道他自己,不知神,亦不知物,当他一停止被动时,他也就停止存在了。相反,凡是一个可以真正认作智人的人,他的灵魂是不受激动的,而且依某种永恒的必然性能自知自身,能知神,也能知物,他绝不会停止存在,而且永远享受着真正的灵魂的满足。”[89]

最后,自由人永远是认识自然的永恒必然性而且按照这种永恒必然性而行动的人。正如上面所述,无论是自由人的理性、知识、信念,还是自由人的行动和力量,最终都是出于他对自然的神圣必然性的理解,因此他的行动绝不是随心所欲和恣意妄为,而是遵循自然的永恒法则的必然结果。斯宾诺莎把这种与整个自然的法则相谐和的行动称为心灵的最高满足。他说:“如果我们清楚明晰地了解这点,则我们为理智所决定的那一部分,亦即我们的较高部分,便可得到充分的满足,而且要努力保持在这种满足里。因为,我们既了解我们只能追求有必然性之物,则我们只有对于真理才能满足。所以只要我们对于这点有了正确的了解,则我们的较高部分的努力将可与整个自然的法则谐和一致。”[90]

这也就是斯宾诺莎整个哲学的最终目的,即寻求“人的心灵与整个自然相一致的知识”。

按照斯宾诺莎的看法,他的这种自由人的伦理学将必定会给人类带来如下四大效用:

第一,他的伦理学将使我们认识到自己的一切行为唯以神的意志为依归,我们愈益知神,我们的行为愈益完善,我们参与神性也愈多。所以这个学说不仅足以使心灵随处恬静,且足以指示我们至善或最高幸福唯在于知神,且唯有知神方足以引导我们一切行为都以仁爱和真诚为准。

第二,他的伦理学将使我们如何正确应付命运中的事情或不在我们力量之内的事情,因为这个学说教导我们对于命运中的幸与不幸皆持同样的心情去镇静地对待和忍受,因为我们知道一切事物都依必然法则出于神的永恒命令,正如三内角之和等于两直角之必然出于三角形的本性一样。

第三,他的伦理学将使我们不憎恨人、不轻蔑人、不嘲笑人、不愤怒人、不嫉妒人,而唯以满足自己和扶助他人为己任,专心致力于增进人类的协调和友谊,促进公共的福利。

第四,他的伦理学对于政治的公共生活也不无助益,因为它足以教导人们依什么方式来治理和指导公民才可使人民不为奴隶,而能自由自愿地做最善之事。

【注释】

[1]斯宾诺莎:《伦理学》,89页。

[2]参阅本书,52~53页。另外也可参阅雪格瓦特:《论新发现的斯宾诺莎著作?神、人及其幸福简论?》,96页以下。

[3]参见斯宾诺莎:《伦理学》,第五部分序言。

[4] 笛卡尔:《论心灵的情感》,见《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上卷,595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

[5] 笛卡尔:《论心灵的情感》,见《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上卷,595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

[6]同上书,596页。

[7]按照笛卡尔的看法,生命精气在松果腺上可以激起两类运动:一类是向心灵表象那些引起运动即推动各种官能的对象,另一类是对心灵的意志造成某种压力,也就是那些引起情感或引起伴随情感的身体动作的运动。前一类我们可以说是产生认识的运动,后一类则是引起情感的运动。

[8]转引自斯宾诺莎:《伦理学》,211页。

[9]斯宾诺莎:《伦理学》,221~222页。

[10]笛卡尔:《论心灵的情感》,见《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上卷,599页。

[11]同上书,602~603页。

[12]笛卡尔:《论心灵的情感》,见《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上卷,603页。

[13] 霍布斯:《利维坦》,德译本,39页,路赫特汉德,1966。

[14] 霍布斯:《利维坦》,德译本,39页,路赫特汉德,1966。

[15]霍布斯:《利维坦》,德译本,40页。

[16] 同上书,41页。

[17] 同上书,41页。

[18] 同上书,41页。

[19]斯宾诺莎:《神、人及其幸福简论》,185页。

[20]同上书,186页。

[21]同上书,187页。

[22]斯宾诺莎:《神、人及其幸福简论》,219页。

[23]斯宾诺莎:《伦理学》,89页。

[24]斯宾诺莎:《伦理学》,222~223页。

[25]参见西塞罗:《神性论》,第2篇,第22章,第47、58、122节。

[26]斯宾诺莎:《伦理学》,97页。

[27]同上书,98页。

[28]斯宾诺莎:《伦理学》,99页。

[29]霍布斯:《利维坦》,36页。

[30]第欧根尼·拉尔修:《著名哲学家生平和学说》,第7卷,第85节。

[31]西塞罗:《论幸福和不幸的界限》,第4卷,第7章,第16节。

[32]参见第欧根尼·拉尔修:《著名哲学家生平和学说》,第7卷,第86节。

[33]托马斯·阿奎那:《问答录》,转引自沃尔夫森:《斯宾诺莎的哲学》,第2卷,196页。

[34]沃尔夫森:《斯宾诺莎的哲学》,第2卷,196页。

[35]斯宾诺莎在其《笛卡尔哲学原理附形而上学思想》中曾把自我运动的努力(conatus se movendi)和笛卡尔的第一自然律加以对照,参见该书149~150页。

[36]参见斯宾诺莎:《笛卡尔哲学原理附形而上学思想》,127页。

[37]斯宾诺莎:《神、人及其幸福简论》,166页。

[38]斯宾诺莎:《伦理学》,98页。(www.xing528.com)

[39] 同上书,99页。

[40] 同上书,99页。

[41]斯宾诺莎:《伦理学》,99页。

[42]同上书,139页。

[43] 同上书,140页。

[44] 同上书,140页。

[45]同上书,90~91页。

[46]斯宾诺莎:《伦理学》,52~53页。同样,在《伦理学》第三部分命题十一附释里斯宾诺莎说:“可以推知我们的心灵的当前存在完全依赖于心灵必包含身体的现实存在这一点上。最后我们还指出过心灵所以有想象事物和记忆事物的能力,也完全依赖于心灵必包含身体的存在这一点。由此可以推出,只要心灵停止肯定身体的当前存在,那么心灵的当前存在和心灵的想象能力也就立刻被取消了。”(100~101页)

[47]同上书,152~153页。

[48]斯宾诺莎:《伦理学》,162页。

[49]同上书,152页。

[50]同上书,42页。

[51]斯宾诺莎:《伦理学》,91页。

[52] 同上书,90页。

[53] 同上书,90页。

[54]斯宾诺莎:《伦理学》,139页。

[55]同上书,140页。

[56]同上书,136页。

[57]同上书,151页。

[58] 斯宾诺莎:《伦理学》,138页。

[59] 斯宾诺莎:《伦理学》,138页。

[60]斯宾诺莎:《伦理学》,101页。

[61]同上书,102页。

[62]斯宾诺莎:《伦理学》,129页。

[63]同上书,134页。

[64]斯宾诺莎:《伦理学》,101页。

[65]同上书,154页。

[66]同上书,168页。

[67]斯宾诺莎:《伦理学》,62页。

[68]同上书,167页。

[69]同上书,169页。

[70]斯宾诺莎:《伦理学》,169页。

[71]同上书,223页。

[72] 同上书,134页。

[73] 同上书,134页。

[74]斯宾诺莎:《伦理学》,223~224页。

[75]同上书,225页。

[76]斯宾诺莎:《伦理学》,225~226页。

[77]同上书,226页。

[78]同上书,193页。

[79]斯宾诺莎:《伦理学》,229页。

[80]斯宾诺莎:《伦理学》,220页。

[81]同上书,248页。

[82]同上书,175页。

[83]同上书,249页。

[84]同上书,183页。

[85]斯宾诺莎:《伦理学》,249页。

[86]同上书,205页。

[87]同上书,173页。

[88]斯宾诺莎:《伦理学》,205~206页。

[89]同上书,248~249页。

[90]同上书,218~2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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