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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宾诺莎哲学:情感奴役与理智克制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情感的奴役及对其的理智克制这样,我们就进入斯宾诺莎《伦理学》最重要的一部分,即要认清情感对我们的奴役以及理性如何克制情感。斯宾诺莎在《伦理学》第四部分一开始就给我们描绘了一幅关于人的存在及其悲惨命运的图画。为了反对这种理论,斯宾诺莎提出一条重要的情感规则,即“一个情感只有通过一个和它相反的、较强的情感才能克制或消灭”[67]。

斯宾诺莎哲学:情感奴役与理智克制

情感的奴役及对其的理智克制

这样,我们就进入斯宾诺莎《伦理学》最重要的一部分,即要认清情感对我们的奴役以及理性如何克制情感。

斯宾诺莎在《伦理学》第四部分一开始就给我们描绘了一幅关于人的存在及其悲惨命运的图画。人作为自然的一部分,被无限多更强而有力的事物所包围,他不仅不能完全地和正确地认识这些事物,而且他自身借以保持其存在的力量也无限地为这些外界事物的力量所限制和超过,因此要一个人不是自然的一部分,要他除了那些可单独从他自己本性出发就能理解的变化外,也就是说,要他除了那些他是其正确原因的变化外,不感受到别的变化,乃是绝不可能的。斯宾诺莎说:“人必然常常受制于被动的情感,顺从并遵守自然的共同秩序,并且使他自己尽可能适应事物的本性的要求。”[64]而且,人不仅必然受制于被动的情感,就是要摆脱和制服这种被动的情感也是难之又难的,因为任何情感的力量和增长,以及情感的存在和保持不是为我们努力保持自身存在的力量所决定,而是为与我们自己的力量相较量的外在原因的力量所决定的,而人的某一个被动的情感的力量可以那样地超过他的一切别的行为或力量,以致人在控制和克制情感上必然软弱无力,沦为情感的奴隶。斯宾诺莎写道:“我把人在控制和克制情感上的软弱无力称为奴役,因为一个人为情感所支配,行为便没有自主主权,而受命运的宰割。在命运的控制之下,有时他虽明知什么对他是善,但往往被迫而偏去做恶事。”[65]斯宾诺莎曾经引用罗马诗人奥维德的一首诗:“吾目望正道兮,心知其善;每择恶而行兮,无以自辩。”[66]

为了说明人在控制和克服情感上的软弱无力,斯宾诺莎曾经批判了三种所谓心灵克制情感的理论。第一种是斯多葛学派的理论,他们认为情感绝对依赖于我们的意志,因此我们有绝对力量驾驭情感。斯宾诺莎反对这种看法,他说,即使经验也可否证这种理论,经验将使他们不得不承认,要想克制和调节情感,所需要的训练与毅力确实不少,犹如我们训练家犬出去打猎和训练猎犬见了兔子不去追逐之困难一样。第二种是笛卡尔的理论,笛卡尔在他的《论心灵的情感》一书中曾经认为心灵可以凭借意志使得松果腺起种种不同的运动,从而达到控制情感的目的,斯宾诺莎反驳说,他真不敢相信这样一位下定决心除了依据自明的原则外绝不妄下判断、并屡次指责经院学派想用神奇的性质来解释隐晦的事物的大哲学家,竟会提出一个比任何神奇的性质还更加神奇的假设。因为按照笛卡尔的心身二元论,心灵和身体是毫无关联的,心灵的力量怎么能决定和影响身体的力量呢!更何况意志本身乃是一个不实之词,除了表示观念的肯定外,并不表示什么,因此笛卡尔的理论只能是错误的。第三种理论就是主张善恶的知识可以克制情感。为了反对这种理论,斯宾诺莎提出一条重要的情感规则,即“一个情感只有通过一个和它相反的、较强的情感才能克制或消灭”[67]。因为所谓情感乃是心灵借以肯定其身体具有比前此较大或较小的存在力量的一个观念,心灵之所以具有这样一个观念,乃是因为身体受外界事物激动而产生了一个具有比前此较大或较小存在力量的情状,这种身体的情状从它自己的原因得到一种力量以保持自己的存在。因此,除非有别的外在原因激动身体使其产生一个与这一情状相反的、并且较强烈的情状,否则不能克制或取消这一情状的存在;而且也只有在身体具有了一个能克制或取消这一情状的新情状时,心灵才会感到这种新情状的观念,从而心灵才会感到一种与前此情感相反的并且较强的情感,而这种较强的情感才可以排斥或消灭原先的情感的存在。所以,善恶的真知识如果仅仅作为真知识而言,是绝不能克制情感的,事实上有很多经验都表明,从善恶的真知识所产生的欲望,可以为许多别的由刺激我们的情感而发生的欲望所压制或克服,例如吸毒者明知吸毒是坏事,但他仍要吸毒;而且由善恶的知识所引起的欲望,特别是这种知识只是和将来相关联,较容易被对当前甜蜜的东西的欲望所压制或克服,例如我们明知抽烟对身体的危害,将来可能导致肺癌,但我们仍经不住香烟的现时诱惑。因此斯宾诺莎说:“就善恶的真知识作为仅仅的真知识而言,绝不能克制情感,唯有就善恶的真知识被认作一种情感而言,才能克制情感”[68],“就克制情感而论,智人与愚人之间没有高下之分”[69]。这里也表明了斯宾诺莎对于那些试图通过天堂和地狱的说教来拯救人类宗教以及那些试图通过抽象的善恶标准来规劝人类行善的规范伦理学的反对态度。

那么理性如何克制情感,以及什么是人的心灵的自由和幸福呢?按照斯宾诺莎的看法,虽然人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被无限多更强而有力的事物所包围,其保持自己存在的力量异常有限,而且无限地为外界事物的力量所超过,因而必然受制于被动的情感,而且还很难摆脱和克制这种情感,但是我们绝不能因此而绝望。他说他之所以指出人们这种必然受情感奴役而无以自拔的悲惨命运,真正的意思在于告知人们“了解人性的刚强有力处与了解人性的薄弱无力处,有同等的必要,这样我们就可以决定,对于克制情感,什么是理性可以做到的,什么是理性无能为力的”[70]。因此,他的目的仍在于指出一条理性真能克制情感的奴役并获得心灵的自由和幸福的切实途径,这条途径就是他所说的,“只从心灵的知识去决定医治情感的药剂”[71],也就是以心灵对自然的真知识去征服情感的途径。

正如我们在前面所说的,情感的形成基于心灵的想象,是心灵凭借自己身体的情状的观念而对于外界事物的一种反应,以表现自己对于身体活动力量的增加或减少的肯定。因此,情感之所以对我们来说是被动的,或者说,我们之所以受制于被动的情感而不得解脱,乃是因为我们依据于想象的认识。这一点斯宾诺莎讲得很清楚,他说:“只要我们仅仅知道想象事物,或者只要我们受感触而起某种情感,这种情感包含我们身体的性质和外界物体的性质时,那么我们必然被动。”[72]什么叫做我们的被动呢?那就是我们对于激动我们身体的外界事物没有正确的观念,因为按照《伦理学》第三部分命题一,我们的心灵“只要具有正确的观念,它必然主动;只要具有不正确的观念,它必然被动”,所以斯宾诺莎说:“快乐、痛苦以及由它们组合而成或从它们派生出来的情感,乃是被动的情感,只要我们一有了不正确的观念,我们便必然被动,并且只因为我们有了不正确的观念,我们才必然被动。”[73]因此,我们可能摆脱情感奴役,从而使我们从被动状态转变为主动状态的唯一途径,只在于以一种理智的认识替代想象的认识,使我们对事物具有的不正确的观念转变成正确的观念。

这样,斯宾诺莎就把他的伦理学探讨与他的认识论探讨结合了起来。在认识论中,他特别强调想象和理智这两种认识方式的巨大区别,以指出理智才是我们达到事物真知识的唯一途径。现在在伦理学里,他也特别强调这两种认识方式在对待和处理情感方面的巨大差别,以指出唯有通过理智才能克服想象所造成的情感对于我们的奴役,亦唯有通过理智才能使我们达到心灵的自由和幸福。

他的论证是依据这样一个基本假定:“如果我们使心中的情绪或情感与一个外在原因的思想分开,而把它与另一个思想联结起来,那么对于那外在原因的爱或恨以及由这些情感所激起的心灵的波动,便将随之消灭。”[74]这里所谓思想,我们应当理解为观念。因为构成爱或恨等情感本质的东西,乃是伴随着一个外在原因的观念而引起的快乐或痛苦,假如现在我们把这个外在原因的观念排除掉,或用另外一个观念去代替这个观念,那么爱或恨等情感的本质也就随之被排除掉,或者被改变,因此这些情感和由这些情感所激起的任何其他情感也将被消灭。(www.xing528.com)

根据这一基本假定,斯宾诺莎提出了如下五种理性克制被动情感的主要方法:

(一)以清楚明晰的正确观念替代混淆的不正确观念来克服被动的情感,见《伦理学》第五部分命题三:“一个被动的情感只要当我们对它形成清楚明晰的观念时,便立即停止其为一个被动的情感。”这也就是以我们对自身情感的正确理解来克服被动情感的方法,他说:“每一个人都有清楚明晰地了解他自己和他自己的情感的力量,因此他可以使他少受情感的束缚。所以我们主要的努力对每一情感尽可能获得清楚明晰的知识,这样是可以引导心灵由那个情感而去思想它所能清楚明晰认识、且能完全令心灵感到满足的东西,并且可以使那个情感与它的外在原因的思想分离开,并与真思想相结合。这样,不仅爱、恨等情感可以消灭,而且习于从这种情感发生的欲望或要求亦不会过度。”[75]例如,人的本性总是想他人依照他的意思而生活,这种欲望在一个不具有正确观念的人或者说没有理性指导的人那里,显然就是被动的情感,我们可以叫做野心,与骄傲无异;反之,这种欲望在一个具有正确观念的人或者说依理性指导的人那里,则是主动的德行或德性,叫做责任心。同样,所有其他的要求或欲望,只有起于不正确的观念,才算是被动的情感,而凡是为正确的观念所引起的或产生的欲望,才属于德性。因此斯宾诺莎说:“在我们能力范围内去寻求克制情感的药剂,除了力求对于情感加以真正理解外,我们实想不出更良好的药剂了,因为我们上面已指出过,人的心灵除了具有思想的力量和构成正确观念的力量以外,没有别的力量。”[76]

(二)以对事物必然性的知识替代单纯想象的知识来克服被动的情感,见《伦理学》第五部分命题六:“只要心灵理解一切事物都是必然的,那么它控制情感的力量便愈大,而感受情感的痛苦便愈少。”这也就是以对事物的必然性的知识来克制被动情感的方法。自然界中的任何事物的产生或消灭,都有其必然产生或消灭的原因,如果我们认识到它们之所以产生或消灭的必然原因,那么我们对它们所产生的各种被动情感也就会减轻。斯宾诺莎说:“心灵可以理解一切事物都是必然的,并且可以理解一切事物的存在与动作都是被无限的因果联系所决定的,因此心灵可以少受这些事物所引起的情感的痛苦,而且心灵也可以少受这些事物的激动。”[77]斯宾诺莎从生活中举出许多经验来证明这一方法的有效性,譬如,当我们陷于极悲惨的境遇而万分痛苦时,如果我们认识到我们之所以陷于这种命运乃是必然的,即使别人处于我们这种地位,也会必然是这样,那么我们的痛苦可能会得到减轻;再如,某人因失掉了他心爱的人或物体感到痛苦,但当他认识到他所失掉的人或物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可避免的,那么他的痛苦也会得到减轻;同样,我们绝不会因为一个婴孩不能说话、不能走路或不会推理而怜悯他,因为我们不会认为婴孩不能做这些事乃是自然的过失或缺陷,而是认为这些对于人的幼稚时期乃是自然的和必然的。斯宾诺莎写道:“那个能正确理解事物莫不出于神性之必然、莫不依自然的永恒律令而发生之人,事实上将必不会发现任何值得恨、笑或轻视的东西,也将必不会怜悯任何人,而只就人的德性之所能达到的力量,努力去做善事,也可以说,努力去求快乐。”[78]

(三)以理智的秩序替代想象的秩序去整理或联系身体的情状来克服被动的情感,见《伦理学》第五部分命题十:“只要我们不为违反我们本性的情感所侵扰,我们便有力量依照理智的秩序以整理或联系身体的情状。”这里,他实际上是强调理性的信条或准则对于情感的支配作用。我们的情感之发生乃基于我们的想象,也就是依赖于我们用想象的秩序去整理和联系我们身体的情状,现在如果我们不依想象的次序而依理智的次序去整理和联系我们身体的情状,那么我们就不会为被动的情感所侵扰。斯宾诺莎说:“根据能将身体的情状加以适当的整理和联系的力量,我们便可不致易于为恶的情感所激动。因为要想克制依照理智的次序排列着或联系着的情感,比起克制那不确定、不坚定的情感实需要较大的力量。所以只要我们对于我们的情感还缺乏完备的知识时,我们最好是订立一个正确的生活指针或确定的生活信条,谨记勿忘,不断地应用它们来处理日常生活中发生的特殊事故,这样庶几可使我们的想象力受到这些指针和信条的深刻影响,感到它们随时均在心目中。”[79]例如,在我们受到某人的侮辱时,如果我们想到我们真正的幸福在于相互的友谊和亲善,并以这种理性信条指导自己的生活,那么我们就会宽宏大量地对待别人的侮辱,使自己获得心灵的至高宁静。不过,斯宾诺莎告诫我们说,这一方法要取得有效的结果,首先我们必须对于理性信条或原则有充分的理解,而且对它们充满深厚的爱。他说,凡是纯因爱自由之故而努力克制其情感与欲望的人,将必尽力以求理解信条和原则形成的原因,且将使心灵充满着由对信条和原则的正确知识而引起的愉快,这样他才能最后达到制服被动情感的目的。

(四)以对情感的多方面原因的思考替代对情感的单方面原因的思考来克服被动的情感,见《伦理学》第五部分命题九:“一个与许多不同的原因相关联的情感,如心灵能同时考察这个情感及其许多不同的原因,则比起只与一个原因或较少原因相关联的同样有力的情感其为害少,我们感受痛苦也少,而我们受每一原因的激动也少。”这也就是以对情感的全面认识或以对多种事物的认识来制服被动情感的方法。这一点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明显的,例如,当我们心情烦闷,特别是被某一人或某一事激怒的时候,如果我们放开思想,多考虑一些别的事物,我们的情感就会减弱,心灵也会较为平静。再如,当某人太急于追求荣誉,我们且让他思考荣誉的正当用处,他所以要追求荣誉的目的,以及他获得荣誉的方法,这样他的急于追求荣誉的情绪就会得到抑制,并很可能以一种正当的途径去取得荣誉。

(五)以对自身德性的充分理解和对神的理智的爱来克服被动的情感,见《伦理学》第五部分命题四十二:“幸福不是德性的报酬,而是德性自身,并不是因为我们克制情感,我们才享有幸福,正相反,乃是因为我们享有幸福,所以我们能够克制情感。”前面四种方法均是通过对于我们的情感和激动我们的外界事物的正确理解来达到克制情感的目的,因此我们可以叫做外在的方法,通过这些方法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使我们的情感得到抑制,但它们不能绝对地制服情感,所以斯宾诺莎说:“我们并没有克制情感的绝对权威。”[80]因此他需要找寻一种根本的内在的方法,以达到绝对征服被动情感的目的,这就是通过对于我们自身的德性,也就是通过对于我们心灵最高的善的充分理解和对神的理智的爱以获得心灵最终解放的途径。如果说前面四种方法均是知识型的方法,那么最后这种方法则是伦理型的方法,它是以一种最纯粹最高洁的情感——对神的爱——来征服一切困扰人的被动情感,以达到灵魂的最高满足。斯宾诺莎说:“心灵愈能享受这种神圣的爱或幸福,他便愈能理解;换言之,心灵控制情感的力量将愈大,而且心灵受恶劣情绪的损害将愈小;所以这正是由于心灵享受这样神圣的爱或幸福,因而它才是具有克制情感的力量。”[81]不过,这种爱或情感在斯宾诺莎这里也是一种知识,即对神的知识,他说:“心灵的最高的善是对神的知识,心灵的最高的德性是认识神。”[82]凡是从神的知识出发来认识一切的人,他的心灵和德性达到了最高的完满,因为此时“他的灵魂是不受激动的,而且依某种永恒的必然性能自知其自身,能知神,也能知物,他绝不会停止存在,而且永远享受着真正的灵魂的满足”[83]。斯宾诺莎有时把心灵的这种最高境界称为宗教,他说:“当我们具有神的观念或当我们认识神的时候,我们一切的欲望和行为皆以我们自己为原因,我认为这就算是宗教”[84]。人达到了这种境界,就能“在永恒的形式下”观认一切,同时自己的心灵也得到了彻底的解放,成为永恒的心灵。不过,斯宾诺莎也指出,这是一条极为艰难之路,它需要我们终身为之奋斗。他说:“由这条道路很少被人发现来看,足以表明这条道路诚然是很艰难的”,但是“这确实是我们可以寻求得到的道路”,我们绝不能因为它很少为人所发现而忽视这条崎岖难走之路,因为“一切高贵的事物,其难得正如它们的稀少一样”[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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