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的定义、性质和种类
斯宾诺莎在《伦理学》第三部分界说中给情感(affectus)下了这样一个定义:“我把情感理解为使身体的活动力量得以增加或减少、促进或阻碍的身体的情状(affectiones),以及这些情状的观念。”[45]这里所谓身体的活动力量,就是指人的身体竭力保持自己存在的冲动,因此我们可以把情感简单地理解为使身体的自我保存的冲动得以增加或减少、促进或阻碍的身体的情状及这些情状的观念。在这个情感定义中,斯宾诺莎使用了affectiones(情状)一词,英译者一般译为modificationes(分殊或样态),这是与他的形而上学本体论相联系的。情感也是一种个别样态,这种样态在广延属性里表现为身体的情状,而在思想属性里又表现为这种身体情状的观念。因此,对于斯宾诺莎所说的情感,我们既要理解为广延属性的样态,又要理解为思想属性的样态,所以他所说的情感既包括身体的情状,即生理的modificationes,又包括这些情状的观念,即心理的modificationes,这一点对于我们以后解释斯宾诺莎的情感理论,特别是理性如何克制情感是相当重要的。
不过,对于斯宾诺莎所说的情感这种双重性质,有两点我们必须注意:(1)情感虽然包括了广延样态(身体的情状)和思想样态(身体情状的观念),但单就这两种样态而言,广延样态是更基本的。这一点与他关于身体和心灵的关系的观点是一致的。虽然斯宾诺莎强调身体和心灵的一个不能决定另一个,但他在谈到身体和心灵的统一时,往往指出心灵对身体的依赖性,如他说:“为了判断人的心灵与其他事物的区别及其优胜于其他事物之处起见,我们首先必须知道人的心灵的对象,换言之,即人的身体的本性……正如某一身体较另一身体更能够同时主动地做或被动地接受多数事物,则依同样比例,与它联合着的某一心灵也将必定较另一心灵更能够同时认识多数事物,并且正如一个身体的动作单独依赖它自身愈多,需要别的身体的协助愈少,则与它联合着的心灵也将更了解得明晰些。”[46]同样,斯宾诺莎在谈到情感是一种观念,通过这种观念心灵肯定其身体或身体的一部分具有比前此较大或较小的存在力量时,他着重指出:“我所谓具有比以前较大或较小的存在力量,我的意思并不是说心灵把现在的情状与过去的情状比较,而是说构成情感的形式的观念肯定身体有某种情状,此情状实际包含比以前较多或较少的实在性。……所以当我说心灵的思想力量之增加或减少时,我的意思总是在说,心灵形成了关于身体或身体的某一部分的观念,此观念比它前此所肯定于身体的情状,表现出较大或较小的实在性。观念的优越性和思想的实际力量,是以对象的优越性为衡量的标准。”[47](2)情感的广延样态虽然在本性上比情感的思想样态更根本,但对于伦理学和心理学来说,情感的思想样态比情感的广延样态更重要,也就是说,虽然斯宾诺莎定义的情感包括生理的情状(affectiones)和心理的观念(idea),但他更着重于情感作为观念的心理方面。例如,他说:“一个情感乃是心灵借以肯定它的身体具有比前此较大或较小的存在力量的一个观念。”[48]再如,他在关于被动的情感(passion)的总定义中说:“所谓心灵的被动的情感,乃是一个混淆的观念,通过这个观念心灵肯定其身体或身体的一部分具有比前此较大或较小的存在力量,而且有了这种混淆的观念,心灵便被决定而更多地思想此物,而不思想他物。”[49]可能正是出于这种伦理学的要求,斯宾诺莎常常把情感归于思想样态,如他在《伦理学》第二部分公则里把爱情、欲望以及其他均理解为“思想的各种样态”[50]。
上述两点也可以说是情感的原始成分和情感的表现形式,情感的原始成分是使身体的活动力量得以增加或减少、促进或阻碍的身体的情状,而情感的表现形式乃是这种身体的情状的观念,人的心灵通过这种观念肯定其身体或身体的一部分具有比前此较大或较小的存在力量。这里是用两套语言,即物理或生理的语言和心理的语言对同一个现象的描述。从心理学看来,情感就是一种观念,通过这种观念,心灵肯定它的身体或身体的一部分具有比前此较大或较小的存在力量;但从生理学看来,情感就是身体或身体一部分的情状,此情状比前此身体或身体一部分具有较大或较小的存在力量或实在性。心灵之所以能通过情感肯定身体或身体一部分具有比前此较大或较小的存在力量,并不是说心灵具有反思的力量,将身体的现在的情状与过去的情状加以比较,而是说构成情感形式的观念表现了身体的某种情状,此情状比前此情状包含更多或更少的实在性。而构成情感形式的观念之所以能表现身体具有某种包含更多或更少实在性的情状,乃是因为身体受外界物体的激动而产生了一种比前此情状具有更多或更少实在性的新情状。因此,情感的本质一般来说不能仅用我们的本质去解释,它主要是由外界原因的力量,即由与我们的本性较量的外界原因的本性所决定,如斯宾诺莎在《伦理学》第四部分命题五里所说的。另外,情感不仅使心灵肯定其身体具有比前此身体更大或更小的存在力量,而且也使心灵被决定而更多地思想此物而不思想他物,这在心理方面表现为一种欲望,而在生理方面就表现为身体的动作,因而从情感可以引发出各种各样的行为。
按照斯宾诺莎的看法,情感可以分为主动的情感(action)和被动的情感(passion)。他说:“对于这些情状中的任何一个情状,如果我们能为它的正确原因,那么我便认为它是一个主动的情感(actio),反之,便是一个被动的情感(passio)。”[51]这里所谓正确原因和不正确原因,我们必须按照斯宾诺莎自己的解释来理解,即“通过原因可以清楚明晰地认知其结果,则这个原因便称为正确原因,反之,仅仅通过原因不能理解其结果,则这个原因便称为不正确的或部分的原因”[52]。因此,所谓正确的原因,就是指完全的充分的原因,通过此原因能够清楚明晰地理解其结果,而所谓不正确的原因,就是指不完全的部分的原因,通过此原因不能清楚明晰地理解其结果。一个情感是主动的,是当我们自身是它的正确的即完全的原因,也就是说,这种情感是我们自己直接活动的结果,而不是由外在事物所产生的,因而单靠我们自身就可对之清楚而且明晰地理解。反之,一个情感是被动的,是当我们自身是它的不正确的即部分的原因,也就是说,这种情感不是我们直接活动的结果,而是由外界事物所产生,因而单凭我们自身是无法对其清楚而且明晰地理解。斯宾诺莎写道:
当我们内部或外部有什么事情发生,而我们就是这事的正确原因,这样我便称之为主动,这就是说,所谓主动就是当我们内部或外部有什么事情发生,其发生乃出于我们的本性,单是通过我们的本性,对这事便可得到清楚明晰的理解。反之,假如有什么事情在我们内部发生,或者说,有什么事情出于我们的本性,而我们只是这事的部分原因,这样我们便称之为被动。[53]
正如笛卡尔在他的《论心灵的情感》中提出六种基本情感、霍布斯在他的《利维坦》中提出七种基本情感一样,斯宾诺莎也在他的《伦理学》中提出三种基本情感作为人类一切情感的原始情感,这就是快乐(laetitia)、痛苦(tristitia)和欲望(cupiditas)。欲望正如我们上面所说的,乃是一种意识着的冲动,即一种对于自身力求保存的冲动的自觉。冲动就是作为人的现实本质的努力,就这种努力被认作保持人自己存在的自然趋向而言,所以斯宾诺莎定义欲望为“人的本质自身,就人的本质被认作为人的任何一个情状所决定而做出某种行为而言”[54]。快乐是指“一个人从较小的圆满到较大的圆满的过渡”,相反,痛苦则是指“一个人从较大的圆满到较小的圆满的过渡”[55]。这里所谓圆满就是指人的实在性,即指人保持自身存在的努力,也即指人的冲动和欲望;所谓较大的圆满和较小的圆满,即指增加或促进人保持自己存在的努力和减少或妨碍人保持自己存在的努力。斯宾诺莎说:“快乐与痛苦乃是足以增加或减少、促进或妨碍一个人保持他自己存在的力量或努力的情感。而所谓保持他自己的存在的努力,就其同时与心灵和身体相关联而言,即是冲动和欲望。所以快乐与痛苦即是指为外因所决定而增加或减少、促进或妨碍的冲动与欲望而言,这就是说,快乐与痛苦即是一个人的本质自身。”[56]因此,欲望、快乐和痛苦都是人的本质的基本成分,因为它们都是以努力或冲动为基础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斯宾诺莎不同意笛卡尔和霍布斯有太多基本情感的看法,他只把这三种情感规定为人的原始情感。(www.xing528.com)
按照斯宾诺莎的看法,所有其他人类情感都是从这三种原始情感而来,它们或者是由这三种原始情感组合而成,或者是由这三种原始情感派生而来。他说:“所有一切情感皆从欲望、快乐或痛苦派生出来,也可以说,除了这三种情感之外,没有别的情感,所有一切不同的情感,不过是用来表示这三种原始情感间的关系和外在迹象的变迁之不同的名称而已。”[57]因此我们可以凭借这三种原始情感来定义所有其他情感。例如,爱乃是为一个外在原因的观念所伴随的快乐,相反,恨乃是为一个外在原因的观念所伴随的痛苦。同样,希望是一种不稳定的快乐,此种快乐起于将来或过去某一事物的观念,而对于那一事物的前途,我们还有一些怀疑;相反,恐惧则是一种不稳定的痛苦,此种痛苦起于将来或过去某一事物的观念,而对于那一事物的前途,我们还有一些怀疑。从爱和恨这两种派生情感又可产生更下属的情感,如敬爱和义愤。敬爱是对于令我们惊异的对象的爱,而义愤则是对于曾做有害他人之事的人表示恨。斯宾诺莎在《伦理学》第三部分情感的界说中共列举了48种被动的情感,其中除了惊异和轻蔑这两种他并不认为是情感反而认为是想象之外,其他46种情感我们都可以用一张推演表罗列出来:
被动的情感
(Passions)
上表所列情感只是被动的情感,即它们是就人是被动的而言的情感,或者说,它们是当人的心灵具有混淆的观念或被外在的原因所决定而引起的情感。主动的情感乃是就人是主动的而言的情感,即当人的心灵具有正确的观念、心灵是主动时所出现的情感。主动的情感只包括快乐和欲望,快乐指一种从心灵对自己活动力量的沉思而经验的愉快感觉,而欲望则指一种借理性指导而自我保存的努力。斯宾诺莎把那种从主动的情感而来的行为,也即他所说的“从与能认识的心灵相关联的情感而出的一切主动的行为”[58],称为精神的力量(fortitudo)。这种精神的力量又可分为两种,即意志力(animositas)和仁爱力(generositas),前者指“每个人基于理性的命令以保持自己的存在的欲望”,后者指“每个人基于理性的命令努力以扶助他人并赢得他们对他的友谊的欲望”[59]。也就是说,意志力是一种追求自我保存的理性欲望,其目的只在为行为的当事人谋利益,而仁爱力是一种要求与他人一起生活并帮助他人的理性欲望,其目的在于为他人谋福利。属于意志力的有节制、严整、行为机警等,属于仁爱力的有谦恭、慈惠等。
至此,我们可以把斯宾诺莎的情感基本理论概括如下:构成心灵的最初成分是一个现实存在着的身体的观念,因此心灵的本质在于肯定身体的存在,心灵的首要的基本的努力在于肯定身体存在的努力。身体的努力在于增加和促进自身的活动力量,因此心灵的努力也在于肯定那些足以增加和促进身体活动力量的观念。由于我们的身体处于众多的外界事物的包围中,其中有些事物是促进和增加身体活动力量的,有些事物则是阻碍和减少身体活动力量的,因而引起身体产生不同的情状,而这些情状的观念有些是表现了增加和促进身体活动力量的,有些则是表现了减少和阻碍身体活动力量的。因为心灵的努力乃是肯定那些增加和促进身体活动力量的观念,所以这两种观念在心灵里形成两种不同的情感,即快乐和痛苦。快乐是足以增加和促进身体活动力量的情感,而痛苦则是足以减少和阻碍身体活动力量的情感。快乐和痛苦,加上作为人力求自我保存的本质自身之欲望,就构成了三种基本的原始情感,由它们可以推导出人类所有其他情感。情感有主动和被动之分,凡我们是某种情感的正确的(完全的)原因,则该情感就是主动的情感;凡我们不是某种情感的正确的(完全的)原因,也就是说,乃是它的不正确的(部分的)原因,则该情感就是被动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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