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斯宾诺莎哲学研究:身心同一的历史意义

斯宾诺莎哲学研究:身心同一的历史意义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斯宾诺莎的身心同一两面论的历史意义斯宾诺莎的身心统一理论,过去有些学者曾叫做身心平行论,如果所谓平行是指两条永不相交的直线,那么我们不认为斯宾诺莎这种理论是平行论,因为他绝不认为心灵和身体是两个永不相干的系统,而是认为它们是同一个系统,只是从两种不同的方式表示出来罢了。斯宾诺莎的身心同一两面论正是为了解决笛卡尔和笛卡尔派的矛盾和困难而提出的。

斯宾诺莎哲学研究:身心同一的历史意义

斯宾诺莎的身心同一两面论的历史意义

斯宾诺莎的身心统一理论,过去有些学者曾叫做身心平行论,如果所谓平行是指两条永不相交的直线,那么我们不认为斯宾诺莎这种理论是平行论,因为他绝不认为心灵和身体是两个永不相干的系统,而是认为它们是同一个系统,只是从两种不同的方式表示出来罢了。身心平行论容易使人想到身心二元论,犹如笛卡尔派的平行论那样,而这正是斯宾诺莎所反对的。斯宾诺莎身心观点的核心就是主张人的心灵和人的身体是同一个东西,而不是两个东西,它们的不同只是由于我们考察的方式,所以我们宁可把它称为身心同一两面论(two-sided identity)或身心同时发生论(psycho-physical coincidence)。

对于斯宾诺莎这样一种既两面又同一的身心关系理论,国内有些学者只强调了两面性的一面,而忽视了同一性的一面,因而得出了斯宾诺莎身心理论是一种二元论的结论。我们认为,这种看法是不符合哲学思想发展的历史的。

斯宾诺莎的身心观点是从批判笛卡尔和笛卡尔派的身心观点发展而来的。我们知道,笛卡尔是主张心物二元论的,思想和广延,心灵和身体,在笛卡尔看来,完全是两个不同的实体。他说:“每一实体各有一种主要的属性,心灵的属性是思想,身体的属性则是广延。”[53]心灵没有广延,有自由意志,不受机械律支配,而身体有广延,具有惰性,它们的运动完全受机械律支配。按照笛卡尔的观点,这两种实体虽然完全不同,但却能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人的心灵能作用于人的身体,人的身体也能反作用于人的精神。例如,我想运动我的手臂,我的手臂就动,我腿上受了伤,我就感到疼痛。外物作用于我的感官,我就产生感觉,而我情绪的变化也能引起我对环境的态度的改变,因此笛卡尔认为,心灵和身体之间存在一种交感作用(interaction)。据他说,发生这种交感作用的场所是在大脑半球中央的一种叫做松果腺的东西内。他说,松果腺内极细微的运动可以极大地影响精神,反之,精神里的极小变化也能较大地影响松果腺的运动。[54]这样一种交感作用当然是和笛卡尔的心物二元论不相容的,所以后来的一大批笛卡尔门徒就力图解决他们老师的这一悬而未决的问题。他们认为,笛卡尔的二元论和他的交感说是矛盾的,如果心和物是交感的,那么它们就不是形而上学上有区别的实体,如果心和物是形而上学上有区别的实体,那么它们就不能发生交感作用。

笛卡尔派的观点是保留笛卡尔的二元论立场,否认交感说。按照他的荷兰门徒格令克斯(Geulincx)的看法,在一切真正的行动中,行动者必须知道他在行动以及他如何行动,这应当是一条自明的原理。从这个原理可以推知,物理的东西不能是真正的行动主体,因为它们没有自我意识,它们不知道它们在行动和如何行动。同样,我,作为心灵的实体,也不能对身体或其他物体发生影响,因为我不知道这种影响是如何产生的。我不是行动的主体,对于我身体上所发生的变化和运动,我只是一个旁观者,我不知道我的意志与我身体上随之发生的变化是怎样联系的,虽然我意识到感觉和知觉,但产生这种感觉和知觉的真正原因,我是不知道的。所以,真正的行动主体或作用者只能是上帝,唯有上帝才真正知道它在行动以及它如何行动。他说,人的身体的动作对于人的心灵,或人的心灵的活动对于人的身体,都只是一种“偶因”或“机缘”,而真正的原因则是上帝。例如,上帝借我腿上受外伤的“机缘”而使我的心灵有疼痛的感觉,上帝借我的心灵有使手臂动的愿望的“机缘”而使我的手臂产生运动。在格令克斯看来,人的心灵和人的身体犹如两个都十分准确的钟,这两个钟虽然互不影响,但指示的时间却是一样的。当一个钟的时针指整点,另一个钟就鸣响报时;假如你眼看一个钟,耳听另一个钟的响声,你就会以为这个钟促使那个钟打点。格令克斯认为,这一切都是上帝经常上弦、调整它们的步调的结果。

这实际上就是一种心物平行的理论。按照这种理论,我想运动我的手臂,我的手臂动,但这并不是我的“想”直接作用于我的手臂,而是两个平行的系列各自在发生因果作用。笛卡尔派解释说,如果有一个心理事件系列:

A→B→C→D→E→F

另外也有一个平行的物理事件系列:

a→b→c→d→e→f

设C是一个心理事件,如“想运动我的手臂”,d是物理事件“我的手臂动”,一般认为d是C的结果,但实际上C是以前的A、B这些心理事件的结果,C只能产生D,而不能产生d,只是由于这种关系比较隐蔽,我们未注意到,才认为C产生d,实际上d是a、b、c这些物理事件的结果。至于这两个系列如何会一一对应、相互一致,他们说,这是上帝控制的结果,实际产生这些事件的真正主体是上帝。

这样一种平行论观点实际上并未解决笛卡尔的问题,只不过把矛盾上交到神学那里去了。因为这两个不同的平行系列为什么会一一对应、相互符合呢?只说它们是上帝调整的结果,这并不是科学的解答,只能说是用上帝的奇迹来掩盖了事实的真相,倒反而使问题更加复杂化,所以连莱布尼兹也反对说,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上帝就成了一个很坏的钟表匠,自己制造出心灵和身体这两个钟,却无法让它们自身走得彼此一致,还要亲自整天守着它们加以拨正。正是基于这一点,以后莱布尼兹提出了他的先定和谐学说。

斯宾诺莎的身心同一两面论正是为了解决笛卡尔和笛卡尔派的矛盾和困难而提出的。在他看来,无论是笛卡尔的交感说,还是笛卡尔派的平行论,都不能正确解答身心关系问题。斯宾诺莎在《伦理学》第二部分以及第五部分序言里曾集中批判了笛卡尔的身心交感说和意志自由论。他写道:“因为他(指笛卡尔)认为灵魂或心灵与脑髓的某一部分,即所谓松果腺的部分,有特别密切的联系,心灵凭借着这松果腺能对身体内部所激起的一切运动,以及外界的对象,有所感觉,而且心灵单凭着意志的力量即可以使得这松果腺起种种不同的运动。他认为这松果腺悬在脑髓的中心,一受到生命精神最轻微的运动影响,就会运动。他更认为生命精神碰击这松果腺的状态不同,这松果腺悬在脑髓中心的状态便随之不同,并且印在松果腺上的不同迹象,与刺激生命精神碰击松果腺的外界对象,其数目是相等的。因此,心灵的意志是可以推动松果腺做种种不同状态的运动的,如果它后来使松果腺在某种状态下悬着,和以前为生命精神刺激时悬着的状态一样,那么松果腺便也可以推动与决定那些生命精神,使它们与从前被同样地悬着的松果腺所推动时呈现同样的状态。他并且认为心灵的每一个意愿都天然地与松果腺的某一种运动联系着。……以上所说的就是这位鼎鼎大名的人物的见解,如果不是说得那样精微的话,我几乎不敢相信这种言论会出于这样一位大人物的手笔。我真不禁大为惊异:这样一位下定决心,除了依据自明的原则外绝不妄下推论,除了清楚明晰地见到的事物外绝不妄下判断,并且屡次指责经院派想用神奇的性质来解释隐晦的事物的哲学家,竟会提出一个比任何神奇的性质还更加神奇的假设。请问他所了解的心灵与身体的结合究竟是什么意思?请问他对于与某一个量的质点密切结合的思想究竟有什么清楚明晰的概念?我很希望他能够根据它的最近因来解释这种结合。但是他把心灵与身体看得如此不同,弄到无论对于心身的结合,还是对于心灵自身,都说不出一个特殊的原因,而不得不追溯到全宇宙的原因,亦即追溯到上帝。”[55]

在斯宾诺莎看来,即使笛卡尔派的身心平行论也不能成立,因为虽然它否定了笛卡尔的交感说,但解决不了身心为什么会是平行的关系。斯宾诺莎认为身心平行论的错误就在于把身体和心灵看成两个东西,如果我们把它们不是看成两个东西,而是看成同一个东西,那么身体和心灵一一对应的关系就很明显了。如:

虽然从实在方面说,C是A和B的结果,但由于A和a、B和b都是同一个东西,所以在现象方面可以看成是a和b的结果,因此,虽然生理事件和心理事件不存在有因果依赖关系的实在,但是它们却可能产生有因果依赖关系的现象。这也可以说是斯宾诺莎身心同一两面理论具有的最大诱惑力之一,即它不需要援引上帝或其他神秘的东西,在同样是否定身体和心灵相互作用的实在的条件下,却能自然地解释身体和心灵相互作用的现象。

斯宾诺莎的身心同一两面论不仅否定了笛卡尔的交感说和笛卡尔派的身心平行论,而且也反对了哲学和心理学史上的心理一元论和副象论(epiphenomenalism)。心理一元论只承认人的心灵是唯一的实体,一切生理现象皆从心理活动给予说明,而副象论则主张人的身体是唯一的实体,心理只是生理的伴随现象,如同走路的人投下的影子。斯宾诺莎的身心同一两面论既不承认人的心灵是唯一的实体,也不承认人的身体是唯一的实体,但他既不拒绝人的心灵的存在,也不拒绝人的身体的存在。他关于每一心灵是一个身体的主张并不是副象论的观点,即我们称为“心灵”的东西实际上只是身体,而不是心灵;同样,他关于每一身体是一个心灵的主张也不是心理一元论的观点,即我们称为“身体”的东西实际上只是心灵或观念,而不是身体。对于他来说,我们既不能否定人的身体的存在,也不能否定人的心灵的存在,虽然它们都是同一个东西,但却是两种不同属性的表现,所以他的身心同一两面论既不是心理还原论,也不是生理还原论,任何还原论的观点在他看来都是错误的。总之,我们可以说,斯宾诺莎的身心同一两面论在哲学史上是一个很特殊的理论,它不仅拒绝了笛卡尔的身心二元论以及那些以二元论为前提的身心关系理论,如交感说、平行论、偶因论、先定和谐学说,而且也排除了拒绝身体存在的心理一元论和拒绝心灵存在的副象论;他的身心同一两面论既避免了唯心论的观点,也避免了非唯心论的观点。

在现代哲学里,斯宾诺莎的身心同一两面论无疑与那些把身和心之间的差别看成观察方式的差别的哲学家和心理学家有着直接的联系,例如马赫和冯德(Wundt)这两位具有不同倾向的哲学家和心理学家都一致认为物理学和心理学归根到底都是研究同一种对象,只是按照不同的方法处理罢了。对于马赫来说,物理的东西和心理的东西之间不可能存在真正的鸿沟,它们的区别仅在于它们的依存关系的不同。如果我们直接注意某一“要素”依赖于那些构成我的身体的要素时,那么这个要素就是心理学的对象,就是感觉;反之,如果我们研究的是这同一个要素对其他“要素”的依赖时,那么我们就是在研究物理学,它是一个物理学的对象。他说:“在物理学领域和心理学领域里,并不是题材不同,只是探求的方向不同罢了。”[56]同样,冯德把自然科学的观点表述为间接经验的观点,而把心理学的观点表述为直接经验的观点,他强调说:“‘外在的经验’和‘内在的经验’这两个用语并不是表示不同的对象,而是表示我们在理解和科学对待那本身是单一经验的东西时所采用的不同观点。”[57]而且,我们还可以说,斯宾诺莎的身心同一两面论与现代哲学里的两种不同的概念系统或双重语言描述理论也有着密切的联系。例如维也纳学派创始人石里克坚决主张“直接体验的实际和物理的大脑活动过程之间的关系不再是一种因果依赖关系,而直接是一种同一关系,只存在同一种实际”[58]。只是他认为自己不同于斯宾诺莎、马赫和其他哲学家,这同一种实际并不是“从两个不同的方面来看”,或“在两种不同的现象形式里”,而是“用两种不同的概念系统,即心理学系统和物理学系统来指称”[59]。他写道:“这样,纯粹认识论的理由就把我们引导到心物平行论的观点。但是我们必须完全清楚这种平行论的性质。它不是一种形而上学的平行论,既不是两种存在的平行论(像格令克斯那样),也不是一个唯一实体的两种属性的平行论(像斯宾诺莎那样),也不是同一个‘本质’的两种现象形式的平行论(像康德那样),而是一种一方为心理学概念系统,另一方为物理学概念系统之间的认识论的平行论。‘物理的世界’就是用自然科学的量的概念系统来指称的世界。”[60]双重语言描述理论就是从这种两套概念系统理论发展而来。我们对于同一种自然现象可以采取两种描述语言或解释系统,或者从物理学方面解释和描述,完全根据物理学原则,排除任何心理的因素,或者从心理学方面解释和描述,完全根据心理学原则,排除任何物理的因素。这两种描述语言或解释系统都依赖于我们考察和研究问题的方式和目的,它们都有合理根据和存在的理由,其中一种描述语言不能代替另一种描述语言,我们也不能肯定其中一种解释方法而否定另一种解释方法。

【注释】

[1]斯宾诺莎:《伦理学》,93页。

[2]同上书,50页。

[3]同上书,51页。

[4]斯宾诺莎:《伦理学》,61页。

[5]斯宾诺莎:《神、人及其幸福简论》,180页。

[6]斯宾诺莎:《伦理学》,50页。

[7]同上书,42页。

[8]斯宾诺莎:《伦理学》,50页。

[9]斯宾诺莎:《伦理学》,100~101页。

[10]《斯宾诺莎书信集》,英译本,212页。

[11]斯宾诺莎:《伦理学》,50~51页。

[12]同上书,57页。

[13]笛卡尔:《第一哲学沉思集》,161页。

[14]同上书,27页。顺便说一下,笛卡尔这种心灵实体论在现代曾遭到猛烈的攻击,例如英国分析哲学家赖尔在他的《心的概念》一书中把笛卡尔这种心灵理论斥为“机器中的幽灵神话”。

[15]斯宾诺莎:《神、人及其幸福简论》,179页。

[16]斯宾诺莎:《伦理学》,48页。

[17]同上书,81页。

[18]斯宾诺莎:《伦理学》,42页。

[19]斯宾诺莎:《伦理学》,62页。

[20]同上书,62~63页。

[21]同上书,75~76页。

[22]斯宾诺莎:《伦理学》,52页。(www.xing528.com)

[23]同上书,42页。格布哈特的版本是“Homo cogitat of anders,sy weten dat wy denken”(《伦理学》,第二部分公则二)。

[24]同上书,52~53页。

[25]斯宾诺莎:《伦理学》,57页。

[26]同上书,51页。

[27]同上书,4页。

[28]斯宾诺莎:《伦理学》,58页。

[29]斯宾诺莎:《神、人及其幸福简论》,179~180页。

[30]斯宾诺莎:《伦理学》,55页。

[31]斯宾诺莎:《神、人及其幸福简论》,180页。

[32]斯宾诺莎:《伦理学》,52~53页。

[33]斯宾诺莎:《神、人及其幸福简论》,258~259页。

[34]斯宾诺莎:《伦理学》,53页。

[35]同上书,52页。

[36]斯宾诺莎:《伦理学》,46页。

[37]同上书,62页。

[38]同上书,5页。

[39]同上书,3页。

[40]同上书,92页。

[41]斯宾诺莎:《伦理学》,44页。

[42]同上书,92~93页。

[43]斯宾诺莎:《伦理学》,94页。

[44]同上书,93~94页。

[45]同上书,95页。

[46]斯宾诺莎:《伦理学》,46页。

[47]同上书,45页。

[48]同上书,223页。

[49]同上书,93页。

[50]同上书,95~96页。

[51]斯宾诺莎:《伦理学》,95~96页。

[52]罗素:《心的分析》,英文版,35~36页。

[53]笛卡尔:《哲学原理》,20页。

[54]参见笛卡尔:《指导心灵的规则》,见《笛卡尔哲学著作选》,第1卷,5~9、14~17、22页,剑桥,1931。

[55]斯宾诺莎:《伦理学》,221~222页。

[56]马赫:《感觉的分析》,20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5。

[57]冯德:《心理学基础》,德文第七版,3页。

[58]石里克:《普通认识论》,转引自《逻辑经验主义》,下册,438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59]同上书,438页。

[60]石里克:《普通认识论》,见《逻辑经验主义》,下册,439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