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和样态的一体两面关系
问题在于如何理解这两类存在物的关系。表面上看来,斯宾诺莎似乎在这里把存在物分为两类,一类是“在自身内的存在物”,即实体,另一类是“在他物内的存在物”,即样态。“在自身内的存在物”是在“在他物内的存在物”之外,而“在他物内的存在物”是在“在自身内的存在物”之外,它们之间存在着绝对不可逾越的鸿沟。现在相当流行的一种对斯宾诺莎的解释就是从这种表面现象出发的。按照这种看法,斯宾诺莎的神或实体与世界或样态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东西,实体不在样态内,样态也不在实体内;实体不仅不包括作为样态的千差万别的个别事物,而且连运动(因为运动在斯宾诺莎体系里亦是一种样态)也排斥在外;样态是运动变化、有生有灭,实体则是不变不动、不生不灭,因此有人认为斯宾诺莎的实体完全是一个脱离一切自然事物,本身不变不动的纯粹抽象本体。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斯宾诺莎的神岂不就是宗教上那个创造世界万物而自身凌驾于世界之上的创世主了吗,岂不就是笛卡尔那个超越于自然之外的上帝了吗?“神与自然是同一个东西”又做何解释呢?如果实体是在样态之外,样态是在实体之外,那么实体又怎么成为样态的根柢,样态又怎么成为实体的状态呢?“样态是出于神或神的任何属性的必然性的一切事物”[18]又做何解释呢?再者,如果实体是不变不动、不生不灭的,样态是运动变化、有生有灭的,那么不变不动、不生不灭的实体如何产生既变又动、有生有灭的样态呢?“神不但是万物存在的致动因而且也是万物本质的致动因”[19]又如何解释呢?这不是又回到了早在两千多年以前亚里士多德就提出过的而且直到笛卡尔也尚未解决的那个老问题了吗?[20]这一系列问题不得不使我们对上述那种解释产生怀疑。而且我们认为,实体和样态的关系正是斯宾诺莎哲学的灵魂,他的整个哲学体系就是根据实体和样态的关系加以推演和发展的,正如他在给奥尔登堡的信中所说的:“我所有的结论都是从这两个定义(指实体和样态的定义——引者加)推出来的。”[21]因此正确理解实体和样态的关系,正是正确理解斯宾诺莎哲学的关键。
为了正确理解实体和样态的关系,我们有必要弄清楚斯宾诺莎所提出的两种认识观点,即理智的观点和想象的观点。在《伦理学》第一部分命题十五附释里,斯宾诺莎为了证明有形实体亦是无限、必然、唯一而不可分的实体,提出我们对于量有两种理解,一种是想象的观点,一种是理智的观点。就想象来看,量是有限的、可分的,并且是由部分构成的,但就理智来看,量则是无限的、唯一的和不可分的;前一种是抽象的表面的量,后一种是实体的量。因此他说:“凡是能辨别想象与理智之不同的人,对于这种说法,将会甚为明了;特别是倘若我们想到,物质到处都是一样,除非我们以种种方式对物质做歪曲的理解,物质的各个部分并不是彼此截然分离的。换言之,就物质作为样态而言,是可分的,但就物质作为实体而言,则是不可分的。例如,就水作为水而言,这处也有,那处也有,其部分彼此分离,则我们便认水为可分。但就水作为有形体的实体而言,便不能认为它是可分的,因为它既不可分离,又不可分割。再者,就水为水而言,是有生有灭的;但就水作为实体而言,是不生不灭的。”[22]在这里,斯宾诺莎表露了这样一种观点,即如果我们单就事物作为孤立存在的个别现象看,则事物彼此都是分离的、可分的、有生有灭的,但是如果我们从总体的观念出发,把整个自然界看成是一个有机的体系,其中各种物体都是相互作用和相互联系的,那么就这个总体而言,事物就不是分离的、可分的,也不可能说是有生有灭的。想象的观点就在于它只看到孤立的个别事物,没有看到事物的相互联系的整体,故认为实体只能是实体,不能看成样态,样态只能是样态,而不能看成实体,实体和样态是截然分开的两个东西。相反,理智的观点则是从事物是相互联系的整体观念出发,它既看到事物有孤立的个别存在一面,又看到事物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构成一个有机整体一面,因而同样一种物质例如水,既可以看成样态,又可以看成实体,实体和样态不是截然分开的两个东西,而只是从两个不同的方面看的同一种实在。这种一体两面的观点,斯宾诺莎称为理智的观点。同样,在《伦理学》最后一部分里,斯宾诺莎把这种对同一事物的两面看法说成是两种认识方式。他说:“事物被我们认为是真实的,不外两个方式:或者是就事物存在于一定的时间及地点的关系中去加以认识,或者是就事物被包含在神内,从神圣的自然之必然性去加以认识。”[23]可见,斯宾诺莎所阐明的是我们对事物的认识一般可以从两方面去看,既要看到事物有单独个别的存在,又要看到事物作为整体一部分的存在。事物作为单独个别的存在,是处于一定的时间和地点的关系中,因而是倏忽即逝的,而事物作为整体的存在,则可以存在于一切时间和地点的关系中,因而是永恒的。我们绝不能因事物的表面单独存在,而否定事物作为整体的存在,应当说,这里表现了斯宾诺莎把宇宙看做是各种事物相互联系的总体或系统的辩证思想。
正是基于这样一种对同一事物有两面认识的理智观点,我们认为,在斯宾诺莎那里,在自身内的东西和在他物内的东西,神和世界,或者实体和样态,绝不是截然分开的两种存在物,而是同一个存在物的两个不同的方面,或者说是对同一个实在的两种不同的说法或表述。从其原因本源看,是在自身内的东西,是神或实体,从其结果产物看,则是在他物内的东西,是世界或样态;从其整体统一性看,是在自身内的东西,是神或实体,从其部分多样性看,则是在他物内的东西,是世界或样态;从其无限性看,是在自身内的东西,是神或实体,从其有限性看,则是在他物内的东西,是世界或样态。因此,我们完全可以说,在自身内的东西真正说来并不是绝对地在自身内,而且也是在他物内;相反,在他物内的东西也不是绝对地在他物内,而且也是在自身内。在自身内的东西和在他物内的东西、神和世界万物、实体和样态处于对立的同一关系中。[24]
在自身内的东西也是在他物内,这一点我们可以从斯宾诺莎所论述的神与世界的同一关系中找到说明。他之所以提出神是世界万物的内因,而不是世界万物的外因,就是为了表明神和世界万物并不是两个东西,神并不存在于世界万物之外,神就在世界万物之中。他说:“神是一个内因,而不是外因,因为神是在自身之中而不是在自身之外产生一切东西的,因为在它之外根本就没有任何东西。”[25]对于斯宾诺莎来说,在自身内的神绝不能离开在他物内的世界万物,离开了世界万物,神也就不复存在了。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斯宾诺莎关于神存在的论证虽然也是一种本体论证明,然而与安瑟伦和笛卡尔的论证有完全不同的结果,他实际上不是证明神有独立的存在,而是证明神只有作为世界万物才能存在,也就是证明神(宗教意义上的上帝)的不存在。他与其说是肯定神,毋宁说是肯定世界万物,这表现了斯宾诺莎卓越的无神论思想。
另一方面,在他物内的东西也可以说是在自身内的,因为这里所谓他物,归根到底就是指神,即在自身内的东西。世界万物在斯宾诺莎看来是不能独立存在的,它们必须存在于神内,都为神的本性的必然性所决定而存在和动作,并且通过神才能被认识。他说:“一切存在的东西都存在于神之内,没有神就不能有任何东西存在,也不能有任何东西被认识。”[26]“样态是在他物内并通过他物而被认识的东西,这就是说,样态只有在神之内,只能通过神而认识。”[27]斯宾诺莎曾经利用《圣经》上圣父和圣子的说法来解释他所谓实体和样态的关系:“圣子并不是创造的,而是像圣父一样永恒的。当我们说圣父永恒地产生圣子时,我们只是想说:圣父永远同圣子分享着它自己的永恒性。”[28]另外,斯宾诺莎在一封致友人的信中还说过:“我和保罗一样,可能也同所有古代的哲学家一样,主张一切事物都存在于神内,并且在神内运动。”[29]可见,在他物内的东西是绝不能离开在自身内的东西,只有在自身内的东西之中,在他物内的东西才能存在和被认识。
所以,我们认为,在自身内的东西和在他物内的东西、神和世界万物、实体和样态,在斯宾诺莎的体系里,绝不是截然分开的两个实在,而是同一个实在的两个方面。神或实体不是在世界万物之外的东西,而只是表现为世界万物的东西,同样,世界万物也不是与神或实体完全脱离的东西,而只是神或实体的表现或状态。它们两者之间并没有绝对不可逾越的鸿沟,它们只是对同一个实在的两种不同说法或表述。就这个意义而言,斯宾诺莎的实体和样态的区别,倒有点类似于我们所谓本质和现象的区别(但不同于康德的物自体和现象的区别),本质不是在现象之外的某种东西,而只是表现为现象的东西,现象不是与本质无关的东西,而是表现了本质的东西。如果从字义上来看,斯宾诺莎之所以选用“实体”(Substantia)和“样态”(Modus)这两个名词,也正是为了表明它们两者的这种同一关系。实体是样态的实体,样态是实体的样态,有“实体”一词必有“样态”一词,有“样态”一词必有“实体”一词,一个名词离不开另一个名词,正如“本质”一词离不开“现象”一词,“现象”一词离不开“本质”一词,它们没有单方面的真理,真理在于它们的统一中。[30](www.xing528.com)
当然,斯宾诺莎也讲到“实体按其本性必先于它们的状态”[31],似乎他也主张实体有离开样态和先于样态的存在。实际上这里“按其本性先于”(prior est natura)这个短语大有讲究。早在古希腊时代,亚里士多德就曾经使用过这种说法,希腊文是πρóτερουτ~ηυ'δει。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本性上先于”有两种意思:第一种意思是“更好些”、“更卓越些”,例如属比个体更有卓越性;第二种意思是指“是……的原因”,例如属是个体本质的原因。[32]在中世纪,除了这两种意思外,它还有另一种意思,那就是“更普遍些”、“更一般些”,例如在本性上动物性先于人性,这就是说,动物性比人性更普遍些,人性是动物性中的一种。因此斯宾诺莎在使用这种说法时,他实际上不是指时间过程,而是指逻辑本性,即普遍、原因和卓越这三种意思,实体的逻辑本性的在先性并不等于它的时间在先性。这一点我们从《伦理学》第一部分命题十七的附释里可以看出,他说:“无限多的事物在无限多的方式下都自神的无上威力或无限本性中必然流出;这就是说,一切事物从永恒到永恒都以同等的必然性自神而出,正如三角形之和等于两直角是从三角形的必然性而出那样。”[33]这里,斯宾诺莎明确地把因果关系等同于逻辑推论的关系。显然,我们绝不能说三角形在时间上比其本性(三内角之和等于两直角)在先,因为三角形和其本性(三内角之和等于两直角)实际上是同时的,它们只有逻辑本性或认识上的差别,而无时间上的先后。所以我们认为,实体和样态、神与世界万物,在斯宾诺莎的体系里,只是指同一个实在,它们的差别只是逻辑本性或认识上的差别,而所谓逻辑本性或认识上的差别就是从两个不同的方面或角度看,包含着原因和结果、一般和个别、全体和部分这些差别的意思。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正确理解斯宾诺莎关于实体和样态的学说。
比如,斯宾诺莎在处理实体和样态的关系时,经常谈到它们之间的各种差别,如实体是无限的,而样态是有限的;实体是单一的,而样态是杂多的;实体是不可分的,而样态是可分的;实体是不生不灭的,而样态是变灭无常的;实体是永恒的,不可用时间规定,而样态只有绵延,可以用时间来量度等等。如果我们不理解斯宾诺莎这种一体两面的理智观点,那么我们很可能认为斯宾诺莎在这里把实体和样态形而上学地割裂为两个世界,一个是永恒不变的实体世界,一个是短暂有限的样态世界,但是如果我们理解了斯宾诺莎关于实体和样态的一体两面关系,那么我们就会知道斯宾诺莎在这里是就整体和部分这两个方面或角度来说的。实体之所以是单一、无限、永恒的,是因为它是从整体上来把握世界,把世界看成是各种物体相互联系的一个有机的体系。就世界是一个空间上无限、时间上持续的整体而言,世界当然是单一的、无限的、永恒的和不生不灭的,正如他所说的,如果我们了解万物的普遍联系的话,那么“我们不难理解整个自然界是一个个体,它的各个部分,换言之,即一切物体,虽有极其多样的转化,但整个个体可以不致有什么改变”[34]。而样态之所以是杂多的、有限的、可分的和变灭无常的,是因为只就个别的事物而言,或者说只就有限的因果联系而言,事物当然是杂多、有限、可分和有生有灭的。例如物种是永恒的,而个别的个体则要消逝,个体灭亡,而类长存。斯宾诺莎在这里表述了这样一个非常重要的思想:由实体所表现的无限自然界的统一,不能归结为构成实体的许多有限事物或样态的总和,整个自然界是与个别事物的总和在质上不同的东西,正如无限绝不是有限的无穷集合一样。所以我们认为,斯宾诺莎关于实体不变样态多变、实体永恒样态绵延的说法,与其说是表示实体与样态相反,是静止不动的形而上学论断,还不如说是表述了与辩证法不矛盾的关于整体或系统存在的常住性和自然界基本规律的不变性(如守恒定律)的原理,表述了不断变化的样态世界整体及其运动变化所依据的规律是永恒的这一唯物主义论断。正如恩格斯所说的:“物质的任何有限的存在方式,不论是太阳或星云,个别的动物或动物种属,化学的化合或分解,都同样是暂时的,而且除永恒变化着、永恒运动着的物质以及这一物质运动和变化所依据的规律外,再没有什么永恒的东西。”[35]
实体和样式的这种一体两面关系也明显地表现在斯宾诺莎所谓“产生自然的自然”和“被自然产生的自然”这两重性自然的关系上。这里同一个自然加以一个主动的形动词(naturans)和一个被动的形动词(naturata)而分为两个名称,可见斯宾诺莎在这里并不是给自然分类,一类是产生自然的自然,一类是被自然产生的自然,犹如我们把生物分成动物和植物两类,而是说只有一个自然,这个自然我们可以从两方面去看:从其原因和主动性看,自然是产生自然的自然,从其结果和被动性看,自然就是被自然产生的自然;从其统一性和无限性看,自然是产生自然的自然,从其多样性和有限性看,自然又是被自然产生的自然。它们并不是两个不同的自然,而根本就是同一个自然,只不过是我们从不同的方面去看罢了,因此它们的差别只是逻辑上或认识上的差别。[36]德国哲学史家文德尔班关于斯宾诺莎的二重性自然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神是自然,作为宇宙的普遍本质,它是产生自然的自然,作为个别事物的整体(这些事物作为样态存在于这个整体中),它是被自然产生的自然,如果在这种关系中,我们把产生自然的自然叫做事物的致动因,那么这个创造力一定不能认为是某种不同于它的结果的东西,这个原因只存在于它的结果里。”[37]这种讲法看来还是有一定道理的。但应当指出,最早能正确认识斯宾诺莎这一观点的,是法国早期启蒙思想家培尔(Bayle,1647—1706)。培尔在其《历史批判辞典》(1695—1697)里说:“神作为必然的、无限圆满的存在,是一切存在物的原因,但是神与这些事物并无区别。只有一个存在,只有一个自然,这个自然以内在的必然性在自身产生出人们称为创造物的东西,这个自然整体既是主动的,又是被动的,既是原因,又是结果,它所产生的没有一样不是它自身的样态。”[38]虽然培尔认为这是“最荒诞不经的假说”,然而他却认清了斯宾诺莎实体和样态的根本性质。斯宾诺莎这种一体两面的学说就是西方哲学史上著名的hen kai pan(一和多)原则,即一是一切,一切是一[39],这一原则以后在德国古典哲学的发展中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40]
正因为实体和样态、神和世界万物、产生自然的自然和被自然产生的自然是同一个实在、同一个自然、同一个宇宙整体,所以自然内的每一个事物就成了宇宙整体的一部分、神自身的一部分,这一部分的存在就是神自身的存在,这一部分对神的爱和知识就是神对自身一部分的爱和知识,所以斯宾诺莎提出知神就是神自知,爱神就是神爱自身。他说:“心灵对神的理智的爱,就是神借以爱它自身的爱,这并不是就神是无限的而言,而是就神之体现于在永恒的形式下看来的人的心灵的本质之中而言,这就是说,心灵对神的理智的爱乃是神借以爱它自身的无限的爱的一部分。……因此神对人类的爱,与心灵对神的理智的爱是同一的。”[41]这里所谓“不是就神是无限的而言,而是就神之体现于……人的心灵的本质之中而言”——这是斯宾诺莎在《伦理学》里经常使用的特别用语——正是表明人的心灵这个个别事物与神的关系乃是同一个东西的部分与整体的关系,也正因为这样一种关系,所以“我们理解个别事物愈多,则我们理解神也愈多”[42]。更为深刻的一句话是“神既可称为自因,在这个意义下神也可以称为万物的原因”[43],万物的原因和自身的原因乃是同一个原因。[44]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认为,斯宾诺莎在解决实体和样态的关系问题上,有他的独到之处,他不像他以前的哲学家那样,把实体和样态分割为两个互相隔绝的世界,而是把它们看成同一个实在的两个不同方面,这两方面共同组成一个不可分离的整体。实体不是在世界万物或样态之外的东西,而只是表现为世界万物或样态的东西。同样,世界万物或样态也不是与实体完全脱离或无关的东西,而只是实体的表现或状态,它们两者之间并没有绝对不可逾越的鸿沟。实体和样态的关系,正如我们现在所谓本质和现象的关系,本质不是在现象之外的某种东西,而只是表现为现象的东西,现象不是与本质无关的东西,而只是表现了本质的东西。我们也可以说,实体和样态的关系,也是我们现在所谓一般和个别的关系,一般并不存在于个别之外,而是在个别之中,表现为个别的东西,个别不是与一般无关,在一般之外,而是体现了一般、表现了一般的东西。同样,我们也可以说,实体和样态的关系,也是我们现在所谓原因和结果的关系,原因不是在结果之外,而是自身表现为结果的东西,结果不是在原因之外,而是原因自身的结果。实体说明了物质整体对个别事物的制约性,样态说明了个别事物对整体的依从性,只有样态,没有实体,样态无从存在;只有实体,没有样态,实体本身就不具有整体的完整性。实体要取得这种整体的完整性,原因就必须有结果,本质就必须有现象,一般就必须有个别,产生自然的自然就必须有被自然产生的自然。如果说,实体表现了统一性、能动性和无限性,那么样态则表现了多样性、被动性和有限性,而真理就在于统一性和多样性、能动性和被动性、无限性和有限性的辩证统一。列宁说:“辩证法特别是研究自在之物、本质、基质、实体跟现象、‘为他存在’之间的对立的。”[45]应当说,斯宾诺莎在最基本的地方是遵循这一辩证思路来阐述这一对立的。斯宾诺莎关于实体和样态关系的学说是他哲学思想里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辩证法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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