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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三重内涵及哲学体系解析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神的三重内涵这样,我们就可以在这里简单地概括一下斯宾诺莎的神的基本内容和涵义了。这是斯宾诺莎的神的一个最根本的性质。神的力量就是自然的必然法则,神的表现就是自然的统一秩序。他的哲学体系可以说是以伦理为目的、以泛神论为形式的唯物主义哲学体系。我们只有全面地认识神的这三层意思,才能对他的哲学有一个比较正确的理解和评价。

神的三重内涵及哲学体系解析

神的三重内涵

这样,我们就可以在这里简单地概括一下斯宾诺莎的神的基本内容和涵义了。我们认为神在斯宾诺莎体系里至少包含着如下三层意思:

一、神作为科学认识的对象,是指自然界及其必然规律。这是斯宾诺莎的神的一个最根本的性质。斯宾诺莎说神或实体是“在自身内并通过自身而被认识”,就是说明神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独立存在的客观实在。神在中世纪经院哲学以及近代笛卡尔那里,是凌驾于世界之上的创世主,而在斯宾诺莎这里,却是在世界之内并与世界同一的物质始基,神与世界不是两个东西,而是同一个东西,神在世界之内,世界在神之中。神在中世纪经院哲学以及在近代笛卡尔那里,是没有广延的精神实体,而在斯宾诺莎这里,神不仅有思维属性,而且也有广延属性,神是一个有广延性的东西。神自身不需要任何东西作为它的原因,它自身就是自己存在的原因,即“自因”。自因说明世界不可创造,不需要任何超自然的东西来解释自然。神在中世纪经院哲学和笛卡尔那里,是具有自由意志和绝对任性的真宰,它能赏善罚恶、赐福降祸,而在斯宾诺莎这里,神没有理智和意志,神不为目的而存在,也不为目的而动作,神的活动皆出于其本性的必然性。因此,整个自然皆服从统一的铁一般的必然性。神的力量就是自然的必然法则,神的表现就是自然的统一秩序。神的这一根本性质表现了斯宾诺莎哲学的基本唯物主义性质和无神论思想,反映了资本主义形成时期资产阶级思想体系与封建的宗教唯心主义世界观的根本对立。

二、神作为理智爱的对象,就是无限圆满的存在,有生命的自然全体。斯宾诺莎说:“神,我理解为绝对无限的存在,亦即具有无限多属性的实体,其中每一属性各表示永恒无限的本质。”[62]这是为了表现自然不是一堆机械的死物,而是具有无限生命的全体。斯宾诺莎之所以把自然叫做神,除了避免教会迫害这种政治上的原因外,我们认为,它还表现了斯宾诺莎对自然的另一种情感。欧洲自文艺复兴运动以来,随着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哥白尼太阳中心说的提出,一个新的天地和新的宇宙展现在人们面前;随着望远镜的发明揭示了宏观宇宙的无限性,显微镜的发明揭示了微观世界的无限性,人们洞察了大自然的奥秘,惊叹大自然的统一性和无限性,从而把一种神圣性赋予了大自然,把自然当做神来崇拜。在这种历史条件下,斯宾诺莎早年由于沉浸在犹太神学本有的东方神秘倾向获得了新的意义,自然在他眼前笼罩了一层神圣的光辉,神圣性和无限性就构成了他的自然的最显著的特征。他说:“显而易见,所有的自然现象,就其精妙与完善的程度来说,实包含并表明神这个概念。”[63]他之所以主张神或自然除了我们所能认识的思想和广延这两种属性外,还有无限多个我们不能认识的属性,正是为了表现自然的这种无限性。他强调“对神的理智的爱”和“对神的直观知识”,也正是他对无限宏伟的自然所怀抱的一种深厚感情。在他看来,自然绝不是一堆冷漠的机械死物,而是充满活力的生命整体。在他的体系里,没有精神一面的物质是不存在的,正如没有物质一面的精神是不存在的一样。自然永远是充满精神活力的物质实在。这样,在斯宾诺莎思想里,我们看到了两种对立的倾向,一种是把神化为自然(神化自然),一种是把自然加以神圣化(自然神化),前者把宗教上的神贬低,后者把现实的自然拔高。“神或自然”正是这两种对立倾向的合二为一,构成了一种特殊的泛神论,即一种对自然的壮丽和统一性富有诗意和浪漫的情感的学说。正是斯宾诺莎的神的这一特征,对后来德国古典哲学和浪漫派文学发生了强烈的影响。

三、神作为道德信仰的对象,就是“纯正生活的典范”,最高伦理的善。斯宾诺莎哲学的根本宗旨是确定人在自然中的地位,寻求人的心灵与整个自然相一致的知识。他说他“志在使一切科学集中于一个最终目的,这就是要达到……人的最高的完善境界,因此各门科学中凡是不能促进我们目的实现的东西,我们将一概斥为无用”[64]。在斯宾诺莎哲学里,认识论伦理学、求真和至善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因此,作为认识对象的神和作为理智爱的对象的神,最后都要落脚到作为伦理最高善的神上。他说,爱神就是人的最高幸福与喜乐,也是人类一切行为的目的所在,“爱神是我们最高的善。换言之,即认识神和爱神是最终的目的”[65]。在他看来,以自我意志和个人利益为中心的自律,和以法律惩罚为手段的他律,均不能真正约束人的行为,唯有以爱神为最高的善作为格言的神律才是约束人类行为最根本的力量。神律要求人秉行公正、仁爱和平等,神律就是内心的道德力量。他说:“我们的一切行为唯以神的意志为依归,我们愈益知神,我们的行为愈益完善,那么我们参与神性也愈多。所以这个学说不仅足以使心灵随处恬静,且足以指示我们的至善或最高幸福唯在于知神,且唯有知神方足以引导我们一切行为都以仁爱和真诚为准。”[66]斯宾诺莎在《伦理学》的最后强调说,“我们也必须特别重视虔诚与宗教”,需“依照神圣命令的规定而生活”,不要把“虔诚与宗教以及一切有关精神力量的德性”看做重负。[67]神的这一特征鲜明地反映了新兴的资产阶级在封建道德业已瓦解的情况下试图建立新的道德的要求,有力地表明了斯宾诺莎的哲学也是适合于新时代要求的伦理学新体系。

这样,我们可以认为,斯宾诺莎的唯物主义哲学体系,除具有泛神论的形式外,还具有另一特色,那就是反映了他那个时代的建立新道德体系的伦理要求。他的哲学体系可以说是以伦理为目的、以泛神论为形式的唯物主义哲学体系。有些斯宾诺莎研究者只抓住神的一个特征来分析斯宾诺莎哲学的性质,看来是不成功的。我们只有全面地认识神的这三层意思,才能对他的哲学有一个比较正确的理解和评价。

【注释】

[1]斯宾诺莎:《伦理学》,3页。

[2]斯宾诺莎:《神、人及其幸福简论》,138页。

[3]《斯宾诺莎书信集》,英译本,75页。

[4]斯宾诺莎:《神、人及其幸福简论》,173页。

[5]斯宾诺莎:《神、人及其幸福简论》,173页。

[6]在《形而上学思想》里,斯宾诺莎把这两种存在物进一步概括为“一种是按其本性必然存在的存在物,即其本质包含存在的存在物;另一种是它的本质仅只包含可能存在的存在物”(《笛卡尔哲学原理附形而上学思想》,135~136页)。

[7]斯宾诺莎:《神、人及其幸福简论》,173~174页。应当注意,这里斯宾诺莎所说的定义分类严格说来只是关于实在存在物的定义分类,而不是他的一般定义分类。他的一般定义分类是关于实在存在物的定义和关于理性存在物(即我们所设想或能够设想的东西)的定义两种,其中关于实在存在物的定义又可分为自在存在物的定义和依存存在物即普通事物的定义两种。斯宾诺莎在1663年3月给德·福里的信中谈到的两种定义,就是一般的定义分类。他说:“一种界说是说明存在于思想之外的某种事物,因而这种界说应当是真的……另一种界说是说明我们所设想或能够为我们所设想的东西,因此这种界说一般只要完全的理解就行,它并不一定是真的。”(《斯宾诺莎书信集》,英译本,102~103页)有关这些区分,可参阅斯宾诺莎《形而上学思想》第一篇第一章。

[8]斯宾诺莎:《伦理学》,72~73页。

[9]在这方面我不同意柯莱(Curley)的看法。柯莱在其《斯宾诺莎的形而上学,一篇解释的论文》(剑桥哈佛大学出版社,1969)里说,斯宾诺莎认为最一般的属是存在概念,因此他认为“实体是存在这个属的一个种”(33页)。如果这样来理解斯宾诺莎的神的定义,那么斯宾诺莎势必又回到了亚里士多德的“属加种差”的定义,而这一点柯莱本人也是反对的。(参见36页。柯莱说:“斯宾诺莎并不使用亚里士多德的属加种差的定义概念。”)在我看来,实体和存在对于斯宾诺莎是同一个概念,例如上述斯宾诺莎关于神的定义说:“一个绝对无限的,即具有无限多属性的实体”,就表明存在(Being)和实体(Substance)是同一个概念。

[10]《斯宾诺莎书信集》,英译本,78页。

[11]同上书,81页。

[12]《斯宾诺莎书信集》,英译本,109页。

[13]斯宾诺莎:《伦理学》,9页。

[14]同上书,6页。

[15]同上书,3页。

[16]斯宾诺莎:《伦理学》,7~8页。

[17]同上书,8~9页。

[18]笛卡尔:《第一哲学沉思集》,46页。

[19]斯宾诺莎:《神、人及其幸福简论》,171~173页。

[20]《斯宾诺莎书信集》,英译本,289页。

[21]斯宾诺莎:《伦理学》,79页。

[22]斯宾诺莎:《伦理学》,79~80页。

[23]关于斯宾诺莎这两种无限,黑格尔曾做了如下解释和评价:“斯宾诺莎把想象的无限性与理智的无限性分开。大多数人只达到了前者,当人们说‘如此以至无穷’时,这就是恶劣的无限性……这种无限性是一种常见的无限性,当人们说到无限性时,心目中就是指这种无限性。这种无限性尽管人们看得很崇高,却不是现实的东西,它总是往否定的方面跑,并不是现实的。哲学上的无限性,即现实的无限者,是对自身的肯定,斯宾诺莎把理智的无限称为绝对的肯定。完全正确!”(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4卷,106~107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

[24]《斯宾诺莎书信集》,英译本,120页。

[25]斯宾诺莎:《伦理学》,7页。

[26]同上书,4页。

[27]斯宾诺莎有时也说这是一种字面上否定而意思则是肯定的定义,例如他在《知性改进论》中说:“可以推知每一界说必定是肯定的。——我所说的是理智的肯定,而没有注意到字面的表达,因为由于文字的缺乏,有时意思上虽是肯定的东西,在字面上却用否定的方式表达出来。”(54页)

[28]斯宾诺莎:《神、人及其幸福简论》,172页。

[29]斯宾诺莎:《知性改进论》,53页。

[30]参见上书,54页。

[31]斯宾诺莎:《伦理学》,3页。(www.xing528.com)

[32]参见上书,33~34页。

[33]斯宾诺莎:《知性改进论》,21页。

[34]《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册,242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

[35]托马斯·阿奎那:《神学大全》,第1集第2题第3条。

[36]托马斯·阿奎那:《神学大全》,第1集第2题第3条。

[37]笛卡尔:《第一哲学沉思集》附录“按几何学方式证明上帝的存在和人的精神与肉体之间的区别的理由”,命题一。

[38]同上书,命题二。

[39]笛卡尔:《第一哲学沉思集》附录“按几何学方式证明上帝的存在和人的精神与肉体之间的区别的理由”,命题三。

[40]斯宾诺莎:《神、人及其幸福简论》,132页,括号内语引者所加。

[41]斯宾诺莎:《神、人及其幸福简论》,132页,括号内语引者所加。

[42]笛卡尔:《哲学原理》,6页。

[43]斯宾诺莎:《神、人及其幸福简论》,132~133页,括号内语引者所加。

[44]斯宾诺莎:《神、人及其幸福简论》,132~133页,括号内语引者所加。

[45]斯宾诺莎:《神、人及其幸福简论》,135页。

[46]笛卡尔:《第一哲学沉思集》,166页。

[47]斯宾诺莎:《神、人及其幸福简论》,136页。

[48]同上书,174页。

[49]causa sui(自因)这一词并不是斯宾诺莎首创的。这一词在他那个时代,甚至在那个时代之前几个世纪就出现了。这一词最早大概来自柏拉图的e a ui ~oki n o un。当时一般认为这个词是自相矛盾的,甚至斯宾诺莎自己在谈到具体事物时,也认为“自因”是不可能的,例如在《神、人及其幸福简论》第二篇第十七章讲到欲望是自身原因时,他说:“这种或那种欲望是其自身的原因,也就是说,在欲望存在之前,它就已经使自己存在,而这是荒谬的、绝不可能的。”另外,在第二十六章中他说:“因为就事物自身而言,没有任何事物当其存在时就会自身具有一个能使自己毁灭的原因,或者当其不存在时就会具有一个能使自己产生的原因。”但是,斯宾诺莎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他大胆地把这一词应用于最高的存在——神,认为神(自然)是自身的原因,从而有力地驳斥了以超自然的神作为自然的原因的神创说。

[50]斯宾诺莎:《伦理学》,10页。

[51]斯宾诺莎:《伦理学》,10页。

[52]斯宾诺莎:《伦理学》,10页。

[53]同上书,11页。

[54]斯宾诺莎:《伦理学》,11页。

[55]斯宾诺莎:《伦理学》,11页。

[56]同上书,12页。

[57]斯宾诺莎:《伦理学》,3页。

[58]恩格斯:《自然辩证法》,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5。

[59]同上书,192~193页。

[60]我们对于斯宾诺莎在《伦理学》里所给出的关于神存在的证明的评价是与西方一些斯宾诺莎研究者的评价不同的。按照沃尔夫森的看法,斯宾诺莎在《伦理学》里给出的四个关于神存在的证明都不过是笛卡尔在《第一哲学沉思集》和《哲学原理》中给出的本体论证明的翻版或重述。在他看来,任何所谓新发现的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都只不过是用某些新的字眼来代替旧的字眼。(参见沃尔夫森:《斯宾诺莎的哲学》,第1卷,212~213页,剑桥,哈佛大学出版社,1934)这种看法我们不能同意。

[61]斯宾诺莎:《伦理学》,7~8页。

[62]斯宾诺莎:《伦理学》,3页。

[63]斯诺宾莎:《神学政治论》,68页。

[64]斯宾诺莎:《知性改进论》,22页。

[65]斯宾诺莎:《神学政治论》,69页。

[66]斯宾诺莎:《伦理学》,87页。

[67]参见斯宾诺莎:《伦理学》,第五部分命题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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