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哲学史上说,虽然斯宾诺莎在他的哲学代表作《伦理学》里同时使用了“神”、“自然”和“实体”这三个名词,但这三个名词显然都不是斯宾诺莎自己的创造,它们都分别有其出处,斯宾诺莎同时使用这三个名词,正是反映其哲学的不同来源。他的“神”的概念,主要来自犹太神学和中古犹太经院哲学。斯宾诺莎在青少年时代曾潜心研究过犹太《圣经》和圣法经传,对于犹太神学和哲学有很高的造诣。中世纪犹太哲学家阿本·以斯拉(Ibn Ezra,1092—1167)、麦蒙尼德(Maimonides,1135—1204)和克雷斯卡(Chasdai Crescas,1340—1410)都对他产生过很大的思想影响。这些人在对《圣经》的评注里所阐发的以无限圆满的神作为最高存在的观念,使斯宾诺莎最早确立了宇宙应当从一个最高统一的东西进行解释的一元论观念,这种观念在他思想里是如此根深蒂固,以致在他前后的所有著作中,他都用“神”这一名词来表述他的最高存在。他的“自然”概念,主要来自布鲁诺和文艺复兴时期的自然哲学家。布鲁诺提出的神与自然同一的思想对斯宾诺莎影响很大,从布鲁诺那里他吸取了自然神圣性和宇宙无限性的泛神论思想。这种影响在斯宾诺莎的著作特别是《神、人及其幸福简论》这部早期著作里是非常明显的。他的“实体”概念,无疑是得自古希腊哲学和笛卡尔哲学,笛卡尔哲学对于斯宾诺莎哲学体系的形成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正如我们前面所说,尽管斯宾诺莎哲学与笛卡尔哲学有着本质的不同,但他的哲学出发点却是笛卡尔哲学,甚至我们还可以说,他的实体一元论正是在继承、批判和改造笛卡尔的实体学说的基础上形成的。从这三个名词的同时使用,可以看出斯宾诺莎哲学融会了许多哲学派别,有着多种思想渊源。当然,斯宾诺莎的世界观并不就是这许多影响的机械的合并或总和,它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具有质的不同的崭新的哲学体系。
正如我们在本编第一章里所说过的,斯宾诺莎哲学形成的时代正是尼德兰资产阶级战胜封建贵族阶级和资本主义急剧发展的时代,这一时代最显著的标志就是经济的繁荣和科学的发展,这种繁荣和发展必然使这时期的思想家们突破中世纪的经院哲学旧思想体系,而形成反映资产阶级要求的新思想体系。如果说笛卡尔哲学就已经反映了这种新思想体系的形成,那么斯宾诺莎哲学正表现了这一新思想体系的进一步发展。
首先,把神与自然等同起来,最鲜明地表现了斯宾诺莎哲学与中世纪经院哲学和宗教神学的对立,最鲜明地反映了17世纪革命的资产阶级思想体系对封建的宗教唯心主义世界观的斗争。按照中世纪经院哲学家和神学家的观点,神与自然是对立的,神是自然的创造者,自然是神的创造物;神是精神性的主宰,自然是物质性的世界,神与自然完全是两个东西。甚至在笛卡尔那里,神也是某种在世界之外的超自然的精神实体。斯宾诺莎坚决反对这种观点,他说:“我对于神和自然持有一种非常不同于那些近代基督教徒惯常所主张的观点,我认为神是万物的内因,而不是外因。”[86]他还明确表示“我不把神同自然分开”[87]。他之所以提出“神是万物的内因,而不是外因”,就是反对把神置于自然万物之上的有神论观点。在斯宾诺莎看来,神作为世界的原因是不能同作为结果的世界分离的,原因和结果不是两个东西,它们只是从不同的两方面看的同一个东西,所以神就是自然本身,神就是世界总体,这里表现了斯宾诺莎卓越的无神论观点。
不过,这里我们应当对斯宾诺莎的自然概念做一些解释。虽然斯宾诺莎提出神即自然,但是他对自然的理解是与我们现在的理解不同的。在《神学政治论》里,为了怕别人误解,他特别加了一个注:“注意,我在这里所谓‘自然’的意义,不仅指物质及其状态,而且也指物质以外的另一种无限的东西。”[88]这里另一种无限的东西显然就是他所说的思想属性。在这部著作出版之后,许多人认为他混淆了神和自然的界限,因此斯宾诺莎在致友人的一封信中,在指出他所理解的神不同于当代基督教所说的超自然的神之后,接着说:“但是,如果某些人认为《神学政治论》是建立在这样一个思想上,即认为神和自然(他们把自然理解为某种物质或有形物质)是同一个东西,那么他们就完全错了。”[89]根据括号里的补充来看,他在这里反对的不是把神和自然看成一个东西,而是反对把自然仅仅理解为某种物质或有形物质,在他看来,作为神的自然一定是广延和思想的统一。因此他的自然概念比我们今天理解的要广,它不仅包括我们现在所谓的物理世界在内,而且也包括心理或精神世界。自然的外延与他后来所说的实体的外延是等同的,他的实体具有广延属性和思想属性,既包括广延的事物,又包括思想的事物,所以有些人简单地认为斯宾诺莎的自然就是自然界里的一切物理的东西,那是不正确的,如果是这样,自然就不能等同于神。
其次,把神同实体等同起来,最鲜明地表现了斯宾诺莎哲学与笛卡尔和笛卡尔学派哲学的对立,最鲜明地反映了近代资产阶级哲学思想内部的先进力量和保守力量的斗争。我们知道,笛卡尔曾把实体分为思想的实体和广延的实体,即精神(心灵)实体和物质(身体)实体,精神实体的属性是思想,物质实体的属性是广延。在他看来,这两个实体都没有自身存在的根据,它们只能是相对实体,而作为它们存在的真正根据则是在它们之外的另一个绝对实体,这就是神。因此,作为无限的绝对实体的神如何产生和决定作为有限的相对实体的精神和物质,以及彼此独立的截然不同的精神实体和物质实体、心灵和身体又如何能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这就成了笛卡尔哲学的主要困难和笛卡尔学派主要解决的问题。以荷兰医生勒·卢阿(H.Le Roy,1598—1679)为代表的笛卡尔派机械唯物论者试图通过主张“灵魂是肉体的样态,思想是机械运动”,用取消精神实体的办法来克服笛卡尔的二元论。相反,以法国神父马勒伯朗士(L.Malebranche,1638—1715)为代表的笛卡尔派唯心论者则试图通过承认精神(上帝)是唯一的实体,用取消物质实体的办法来克服笛卡尔的二元论。与所有这些试图相反,斯宾诺莎首先区分了实体和属性,把精神和物质、思想和广延不看成独立的实体,而看成依赖于实体的属性,其次把实体和神加以等同,只承认一个唯一的绝对无限的实体,该实体不仅有思想的属性,而且有广延的属性,从而从笛卡尔的二元论走向了实体一元论。
这样,我们就可以理解神、自然和实体在斯宾诺莎哲学体系里所达到的最高统一。神、自然和实体本分属于三个不同的领域,各有其不同的本质规定和内涵,斯宾诺莎把它们等同地加以使用,实际上就是让这些概念相互制约和相互补充,以使他的最高存在范畴的意义和性质得到更全面和更充分的表述。
神本是神学概念,这个概念最本质的内涵就是世界的创造者和普遍原因,因此它具有本源性和能动性。可是在宗教神学里,这样一个概念被极大地歪曲了,它变成了居于世界之外、君临万物之上的精神统治者,成为全知、全能和全善的真宰,它仿佛人间的统治者一样能凭自己的自由意志发号施令、赏善罚恶,以致如斯宾诺莎在《伦理学》第一部分附录中所揭露的:“一旦疾风暴雨、地震和疾病发生,人们就牵强解说,认为这些不幸事情的发生,不是因为人有罪过,渎犯天神,故天神震怒,以示惩戒,便是由于人们祀奉天神礼节欠周,有欠虔诚,招致天谴。”[90]因此,这样一种神的概念必须彻底改造。首先,它应当以实体概念来补充,使其具有物质性和内在实在性,而不能居于世界之外充当精神主宰,这就是斯宾诺莎为什么反复强调“神是万物的内因而不是万物的外因”的原因。其次,神也必须用自然概念来补充,它应当具有绝对的必然性,而不能有任何自由意志,所以斯宾诺莎说:“神只是由它的本性的必然性而存在和动作……万物都预先为神所决定——并不是为神的自由意志或绝对任性所决定,而是为神的绝对本性或无限力量所决定。”[91]
自然本是科学概念,这个概念最本质的内涵是宇宙的无限性、多样性以及现象事物之间的因果必然性。在自然概念下,宇宙万物闪现着感性的光辉,迥然成一有生机的整体,成为我们科学研究洞察奥秘的对象。但这一概念仍有不足,只有自然的概念,可能陷于机械的必然性和现象的多样性,不足以表现宇宙的本源性、能动性和统一性,因此它需要神和实体的概念来补充。斯宾诺莎说:“显而易见,所有的自然现象,就其精妙与完善的程度来说,实包含并表明神这个概念。所以,我们对于自然现象知道的愈多,则我们对于神也就有更多的了解……对于神的本质,也就是万物的原因就有更多的了解。”[92]
实体主要是形而上学概念。按照古希腊哲学家的看法,实体是万物的基础,能自己存在而且其存在并不需要别的事物,是万变中本身不变的东西,因此实体这一概念最本质的内涵是统一性和自我存在的实在性。不过,实体概念虽然具有这种统一性和自我根据性,但缺乏能动性、多样性和无限性,因此也需要用神和自然概念来补充。斯宾诺莎说:“除了神以外,不能有任何实体,也不能设想任何实体。……神是唯一的,这就是说,宇宙间只有一个实体,而且这个实体是绝对无限的。”[93]
因此,当斯宾诺莎说“神或自然”、“神或实体”,也就是把这三个本不属于同一领域的概念等同地加以使用时,他是想用“自然”概念来补充“神”概念所缺乏的必然性,以限制它的自由意志;补充“实体”概念所缺乏的无限性,以限制它的单一性。他是想用“实体”概念来补充“神”概念所缺乏的实在性,以限制它的精神性;补充“自然”概念所缺乏的统一性,以限制它的现象性。他是想用“神”概念来补充“实体”概念所缺乏的能动性,以限制它的惰性;补充“自然”概念所缺乏的本源性,以限制它的被动性。我们可以简单地用一图表来表示这三个概念之间的互补关系(实线框表示该概念具有的性质,虚线框表示该概念所缺乏的性质,箭头表示补充):
有三个例证可以说明这种互补关系:
例证一 当斯宾诺莎需要用神来说明世界的原因时,为了消除神学目的论,他就用“神或自然”来揭示自然运动的必然性:“自然的运动并不依照目的,因为那个永恒无限的本质即我们所称的神或自然,它的动作都是基于它所赖以存在的必然性;像我所指出的那样,神的动作正如神的存在皆基于同样的自然的必然性。所以,神或自然所以动作的原因或根据和它所以存在的原因或根据是一样的。因为神不为目的而存在,所以神也不为目的而动作。”[94]
例证二 当斯宾诺莎需要论证神的必然存在,为避免宗教上人格神的外在存在,他就用“神或实体”以揭示神的实在性:“神或实体,具有无限多的属性,而它的每一个属性各表示其永恒无限的本质,必然存在。”[95]其证明的根据是存在属于实体的本性,因为“实体不能为任何别的东西所产生,所以它必定是自因,换言之,它的本质必然包含存在,或者存在属于它的本性”[96]。
例证三 当斯宾诺莎需要说明自然的能动性,为避免自然本身的被动性,他就用“自然或神”或者“自然和神是同一名词”来揭示自然本身的力量和根据:“任何事物之发生都是由于神的力量,自然的力量就是神的力量,只不过是另一名词而已。我们不明神的力量和我们不明自然的力量,这两件事是相等的。”[97]
所以,斯宾诺莎的最高存在——神、自然或实体——就是无限性、必然性、能动性、本源性、实在性、自在性的统一或综合。正是通过神、自然和实体这三个不同名词的相互制约和相互补充,斯宾诺莎哲学体系里的最高存在得到了更充分更全面的表述。
【注释】
[1]参见阿万那留斯:《斯宾诺莎泛神论的前两个阶段以及第二阶段与第三阶段的关系》,11页以下,莱比锡,1868。
[2]关于这两部著作的著述时间考证,请参阅本编第三章以及A.沃尔夫的《〈神、人及其幸福简论〉一书的历史》(见《神、人及其幸福简论》,中译本,111、114页)。
[3]斯宾诺莎:《神、人及其幸福简论》,149~150页。
[4]同上书,152页。
[5]同上书,142页。
[6]同上书,259页。
[7]斯宾诺莎:《笛卡尔哲学原理附形而上学思想》,36页。
[8]《神、人及其幸福简论》,德译本,r页。
[9]转引自库诺·费舍:《近代哲学史》,第2卷,120页,海德堡,1898。
[10]转引自库诺·费舍:《近代哲学史》,第2卷,120页,海德堡,1898。
[11]《菜布尼兹选集》,英译本,269页。
[12]斯宾诺莎:《笛卡尔哲学原理附形而上学思想》,137页。
[13]斯宾诺莎:《笛卡尔哲学原理附形而上学思想》,137页。
[14]同上书,138页。
[15]同上书,164页。
[16]同上书,168页。
[17]同上书,152页。
[18]同上书,180页。
[19]斯宾诺莎:《笛卡尔哲学原理附形而上学思想》,182页。
[20]同上书,183页。
[21]同上书,182~183页。
[22]斯宾诺莎:《笛卡尔哲学原理附形而上学思想》,172页。
[23]同上书,173页。
[24]同上书,143~144页。
[25]斯宾诺莎:《笛卡尔哲学原理附形而上学思想》,154页。
[26]同上书,142页。
[27]同上书,144页。
[28]同上书,170~171页。
[29]斯宾诺莎:《笛卡尔哲学原理附形而上学思想》,165页。
[30]斯宾诺莎:《伦理学》,156页。
[31]斯宾诺莎:《笛卡尔哲学原理附形而上学思想》,169页。
[32]同上书,144页。
[33]同上书,179页。
[34]斯宾诺莎:《笛卡尔哲学原理附形而上学思想》,144页。
[35]同上书,171页。
[36]斯宾诺莎:《神、人及其幸福简论》,146页。
[37]斯宾诺莎:《神、人及其幸福简论》,162~163页。
[38]同上书,163页。
[39]同上书,165页。
[40]斯宾诺莎:《伦理学》,33页。
[41]斯宾诺莎:《神、人及其幸福简论》,136页。(www.xing528.com)
[42]同上书,147页。
[43]斯宾诺莎:《神、人及其幸福简论》,141页。这里所谓思想存在物,是沿用经院哲学名词,斯宾诺莎在《形而上学思想》中定义说:“思想存在物只是一种思想样式,它的用处是更好地记忆、说明和想象被认识的事物。”(《笛卡尔哲学原理附形而上学思想》,132页)
[44]同上书,146页。
[45]同上书,142页。
[46]同上书,218~219页。
[47]斯宾诺莎:《神、人及其幸福简论》,219页。
[48]斯宾诺莎:《神、人及其幸福简论》,219页。
[49]同上书,150页。
[50]同上书,151~152页。
[51]同上书,152页。
[52]同上书,154页。
[53]斯宾诺莎:《神、人及其幸福简论》,258页。
[54]同上书,259页。
[55]斯宾诺莎:《伦理学》,46页。
[56]斯宾诺莎:《伦理学》,10页。
[57]同上书,13页。
[58]同上书,3页。
[59]同上书,3页。
[60]斯宾诺莎:《神、人及其幸福简论》,141页。
[61]斯宾诺莎:《神、人及其幸福简论》,173页。
[62]同上书,256页。
[63]同上书,258页。
[64]同上书,260页。
[65]《斯宾诺莎书信集》,英译本,75页。
[66]《斯宾诺莎书信集》,英译本,75页。
[67]斯宾诺莎:《伦理学》,13~14页。
[68]《斯宾诺莎书信集》,108页。
[69]斯宾诺莎:《神、人及其幸福简论》,139页。
[70]斯宾诺莎:《伦理学》,5~6页。
[71]斯宾诺莎:《神、人及其幸福简论》,140页。
[72]斯宾诺莎:《伦理学》,3~4页。
[73]斯宾诺莎:《神、人及其幸福简论》,255页。
[74]同上书,256页。
[75]参见笛卡尔:《哲学原理》,24~25页。
[76]《斯宾诺莎书信集》,英译本,76页。
[77]同上书,75页。
[78]同上书,75页。
[79]同上书,76页。
[80]参见《斯宾诺莎书信集》,德译本,334~335页,汉堡,1977。
[81]斯宾诺莎:《伦理学》,9~10页。
[82]同上书,10页。
[83]《斯宾诺莎书信集》,英译本,104页。
[84]《斯宾诺莎书信集》,英译本,104页。
[85]《斯宾诺莎书信集》,英译本,108页。
[86]《斯宾诺莎书信集》,英译本,343页。
[87]同上书,99页。
[88]斯宾诺莎:《神学政治论》,91页。
[89]《斯宾诺莎书信集》,英译本,343页。
[90]斯宾诺莎:《伦理学》,35~36页。
[91]斯宾诺莎:《伦理学》,21页。
[92]斯宾诺莎:《神学政治论》,68页。
[93]斯宾诺莎:《伦理学》,13页。
[94]斯宾诺莎:《伦理学》,155页。
[95]同上书,10页。
[96]同上书,6页。
[97]斯宾诺莎:《神学政治论》,32~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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