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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学政治论》的出版与内容分析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神学政治论》《神学政治论》出版于1670年初,它是斯宾诺莎生前公开出版的第二部同时也是最后一部著作。[96]随后斯宾诺莎在回信中明确承认,他“现正撰写一本解释《圣经》的论著”[97],因此,斯宾诺莎可能是在1665年夏秋之际着手撰写《神学政治论》的。前者属于神学内容,后者属于政治内容,两者合起来就构成名副其实的《神学政治论》。

《神学政治论》的出版与内容分析

《神学政治论》

《神学政治论》(Tractatus Theologico-Politicus)出版于1670年初,它是斯宾诺莎生前公开出版的第二部同时也是最后一部著作。当时该书是匿名发表的,无作者的名字,出版者署名为亨利希·库拉特,出版地为汉堡,而其实是在阿姆斯特丹。不过,这种情况并没有维持多久,几个星期后作者的名字就被一些人知道了。

这部著作大概是斯宾诺莎在1665年开始写作的,因为奥尔登堡在1665年9月写给斯宾诺莎的一封信中讲道:“我觉得,假如我可以这么说的话,与其说您是在进行哲学家的思考,还不如说您是在做神学家的工作,因为您现在正在撰写您关于天使、预言和奇迹的想法。”[96]随后斯宾诺莎在回信中明确承认,他“现正撰写一本解释《圣经》的论著”[97],因此,斯宾诺莎可能是在1665年夏秋之际着手撰写《神学政治论》的。

这里首先有一个问题需要我们弄清楚。正如我们前面所言,斯宾诺莎在1665年上半年正紧张埋头于他的《伦理学》的撰写,他在1665年6月给鲍麦斯特的信中告知他的《伦理学》已写至第三部分(按当时计划,即最后一部分),并且说如果鲍麦斯特想翻译它,他可以把前80个命题先寄给他。[98]那么,在《伦理学》即将一气呵成之际,斯宾诺莎为什么要放弃《伦理学》的写作而转向撰写《神学政治论》呢?

这一点只有从当时荷兰的政治斗争形势来理解。正如我们在“斯宾诺莎的时代”中所说过的,当时荷兰正围绕着政体问题展开了相当严重的两派之争,一派是奥伦治皇族为代表的君主派,他们利用加尔文教,鼓吹建立一个高度中央集权的君主制国家;一派是以德·维特兄弟为代表的共和派,他们主张最大限度的地方自治,加强贸易和反对战争,在宗教信仰方面执行开明的宽容政策。德·维特当时是荷兰州的州长,事实上也是联省共和国的首脑,因此他的一系列政治措施,特别是关于政教分离、思想自由、信仰自由的主张都受到奥伦治家族和加尔文教派的反对。1665年英国同瑞典的战争期间,当时荷兰陷于极大的困境,加尔文教派立即利用这一有利时机,造谣说这些困难乃是上天对这个国家的统治者的不信神行为进行的惩罚,并且大声叫嚷说,为了使这个国家更加敬神,应该树立年轻的奥伦治公爵的最高权威,他们喊道:“摩西和亚伦、君权与《圣经》”必须永远结合在一起。为了反驳反对派的攻击和造谣,德·维特除了自己撰述文章发表政见外,还鼓励他的朋友斯宾诺莎著书讨论政教问题,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在这危急的时刻,作为“杰出的共和主义者”的斯宾诺莎深感有必要在反对宗教偏执和不容异说的战斗中尽到他应尽的责任,并向公众公开表明自己的宗教立场。为此,他暂把《伦理学》放置一边,这似乎是十分自然的。他现在首先要揭露加尔文教牧师的偏见、专横和权欲。但是,对于广大群众来说,如果只是简单地增加一本政治性的小册子,这没有什么用处。在这类小册子里,思想和言论自由的原则早就根据一般哲学上的以及人道主义的道理做过适当的辩护了。对于这类论证,宗教上的狂热分子既是聋子又是瞎子,对于他们,哲学就意味着异端邪说,人道主义就意味着无神论。牧师们的大本营是《圣经》,他们依据《圣经》推导出他们的全部论证,因此斯宾诺莎决心把他的注意力转向这个大本营,而对其他的东西只是进行一些小的论战。他将阐明:被这些专横的神学家作为根据的《圣经》丝毫也不能证明他们所持的整个立场,他们之所以需要宗教和《圣经》仅仅是一种借口,仅是为了满足他们自己无耻的、想站在其他人之上的权欲。这样,斯宾诺莎从1665年夏季开始就转向了以《圣经》历史批判为中心的《神学政治论》,谁知这部书竟耗费了我们的哲学家四年多的时间,直至1670年才问世。

《神学政治论》一出版,就引起了一场极大的轰动,一方面赞成它的人到处奔走相告,认为这本书给他们带来了宗教和政治的福音,以致在短短四年之内连续出了五版,而且有英译本、法译本在欧洲其他国家问世,致使斯宾诺莎名声远扬国外;另一方面反对它的人四处密谋策划,攻击这部书中的无神论和所谓不道德的原则,说这本书乃是“一个叛逆的犹太人和魔鬼地狱里炼就而成”,“值得给他带上镣铐和加以鞭笞”,以致在1674年,此书与霍布斯的《利维坦》和梅耶尔的《哲学是〈圣经〉的解释者》同被荷兰总督奥伦治三世以“侮蔑宗教和宣传无神论”的罪名禁止发售和传播[99],致使斯宾诺莎本人在他死后一百多年间也一直处于“死狗”的地位。

按照斯宾诺莎最初的打算,此书至少应当包括三方面的内容:(1)揭露神学家的偏见;(2)反驳加在他头上的无神论罪名;(3)维护哲学思考和言论的自由。1665年9—10月斯宾诺莎在给奥尔登堡的信中这样写道:“我现正撰写一本解释《圣经》的论著。我这样做有下列几个理由:(1)神学家的偏见。因为我认为这些偏见是阻碍人们思想通往哲学的主要障碍,所以我全力揭露它们,在比较谨慎的人们的思想中肃清它们的影响。(2)普通群众对于我的意见,他们不断地错误地谴责我在搞无神论,只要有可能的话,我也不得不反驳这种责难。(3)哲学思考的自由,以及我们想什么就说什么的自由。我要全力为这种自由辩护,因为在我们这里,由于传教士的淫威和无耻,这种自由常常是被禁止的。”[100]奇怪的是,在《神学政治论》最后定稿时,似乎第二项内容被取消了,这很可能是因为匿名出版无法对神学家加给他的无神论罪名进行反驳。不过,即使这样,我们在《神学政治论》里还是可以找出这方面的一些蛛丝马迹,例如在第十二章中斯宾诺莎就说过:“人人都可以断定我既没说任何反对《圣经》的话,也没提出任何立脚点可以成为不敬神的根据。”[101]因此,《神学政治论》一书的根本观点可以归为两点:一是正确解释《圣经》,消除神学家的偏见;二是阐明和维护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前者属于神学内容,后者属于政治内容,两者合起来就构成名副其实的《神学政治论》。(www.xing528.com)

斯宾诺莎为解释《圣经》立下了一条普遍法则,这就是“据《圣经》的历史以研究《圣经》”[102]。他说解释《圣经》的方法应当与解释自然的方法一样,解释自然既然在于解释自然的来历,且从此根据某些不变的公理以推出自然现象的释义,所以解释《圣经》也应当根据《圣经》的历史进行科学的研究,并根据其中根本的原理以推出适当的结论。由此,斯宾诺莎提出他的非常著名的、历史的批判的《圣经》解释三条原则:(1)根据《圣经》作者所使用的语言的性质和特征以解释《圣经》的语句。《旧约》和《新约》的作者都是希伯来人,所以了解希伯来文极为必要,我们必须把原文的句法与现代通行的语法加以比较研究,这样才能正确理解《圣经》。(2)将《圣经》中每篇内容分门别类,把对同一问题的论述合并归类,分清字面的意思和比喻的意思。(3)考证《圣经》每篇作者的生平、行为、学历,以及该篇写作年代和使用语言。斯宾诺莎认为,我们对《圣经》各篇著作的研究既要联系其时代背景、写作原因,又要研究其之后所经历的遭遇,最初受到欢迎与否,落在什么人手中,有多少不同的版本,是谁的主意把它归入《圣经》中。

这就是著名的《圣经》的历史批判学。斯宾诺莎第一次用科学的、历史的方法重新解释了《圣经》,驳倒了神学家们对《圣经》的各种歪曲和捏造,为之后科学地解释和批判《圣经》奠定了基础。正如我们所知的,后来以施特劳斯鲍威尔为代表的青年黑格尔派以及鲍威尔所创立的蒂宾根学派,都是按照斯宾诺莎所开创的这种科学—历史的方法研究《圣经》,并取得了许多成就。恩格斯说:“从历史学语言学的角度来批判《圣经》,研究构成新旧约的各部著作的年代、起源和历史意义等问题,是一门科学。”[103]20世纪兴起的哲学诠释学(die philosophische Hermeneutik)也把斯宾诺莎的《圣经》批判列为历史诠释学的前史,按照伽达默尔的看法,斯宾诺莎为此提供了一个“卓越的例证”[104]

不过,《神学政治论》在当时更为重要的意义乃在于它倡导了社会契约论、天赋人权说,主张人民应当有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在《神学政治论》的序言中,斯宾诺莎开宗明义地指出这部书所要得出的主要结论是“自由比任何事物都为珍贵。……欲证明容纳自由,不但于社会的治安没有妨害,而且,若无此自由,则敬神之心无由而兴,社会治安也不巩固”[105]

为了论证这一点,斯宾诺莎首先论述了天赋人权说。他说:“为证明我的论点,我从个人的天赋的权利出发,个人的天赋权利是与个人的欲望和力量同其广大的。我尚有一出发点,即任何人不应别人让他怎么样就怎么样,他是他自己的自由权的监护人,我指出我们只能把此等权利转交给我们所委托保护我们的人,他们除了有保护我们的义务之外,还有安排我们的生活的权利。”[106]由此,斯宾诺莎认为只有民主政治才是最好的、与个人自由最相符合的政治。他写道:“在所有政体之中,民主政治是最自然、与个人自由最相合的政体。在民主政治中,没人把他的天赋之权绝对地转付于人,以致对于事务他再也不能表示意见。他只是把天赋之权交付给一个社会的大多数。他是那个社会的一分子。这样,所有的人仍然是平等的,与他们在自然状态之中无异。只有这种政体我说得很详尽,因为这与我说明在一个国家之中享受自由的利益这个目的最为相近。”[107]

斯诺宾莎接着还论证说,如果国家强迫人民按照统治者的意思去规定他们的生活,按照统治者的命令以评定一件事的真或假、好或坏、公道或不公道,按照统治者的命令以接受某种信仰等等,乃是误用统治权与篡夺人民之权。他写道:“人的思想是不可能完全由别一个人处置安排的,因为没有人会愿意或被迫把他的天赋的自由思考判断之权转让于人的。因为这个道理,想法子控制人的思想的政府,可以说是暴虐的政府,而且规定什么是真的要接受,什么是不真的不要接受,或者规定什么信仰以激发人民崇拜上帝,这可算是误用统治权与篡夺人民之权。”[108]由此,斯宾诺莎进一步得出这样的结论:“政府最终的目的不是用恐怖来统治或约束,也不是强制使人服从,恰恰相反,而是使人免于恐惧,这样他的生活才能极有保障;换句话说,加强他生存与工作的天赋之权,而于他个人或别人无损。政治的目的绝不是把人从有理性的动物变成畜生或傀儡,而是使人有保障地发展他们的心身,没有拘束地运用他们的理智,既不表示憎恨、愤怒或欺骗,也不用嫉妒、不公正的眼加以监视。实在说来,政治的真正目的是自由。”[109]最后斯宾诺莎高喊道:“让人人自由思想,说他心中的话,这是统治者保留这种权利和维护国家安全的最好的办法。”[110]《神学政治论》在哲学史上不愧为一部伟大的著作,正是这部著作的影响,斯宾诺莎被推崇为西方自由民主主义的伟大战士。

最后,我们还需要说明一个问题。现存的《神学政治论》包括了一些斯宾诺莎自己所做的注释,这些注释中有一些原是斯宾诺莎在撰写《神学政治论》过程中所写,但有一些,而且是大部分,乃是在《神学政治论》出版之后好几年,也就是1675年底和1676年初,斯宾诺莎为了反击神学家们对《神学政治论》的攻击而在自己所藏的样书上补加的。在1675年9月写给奥尔登堡的一封信中,斯宾诺莎曾因奥尔登堡在前一封信中劝告他“不要有任何对当今宗教道德实践的触犯”而说了这样一段话:“另外,除非您感到不合适,我想请您能指出《神学政治论》里有哪些章节对于有学问的人是不易理解的,因为我想用一些注释来解释这部著作,以便有可能的话,扫除那些被认为是反对它的偏见。”[111]现在我们已知道,自那以后斯宾诺莎曾在他的手稿本以及一部属于一个名叫克莱夫曼(J.S.Klefmann)的人的样书上做了这些注释。后面这部样书共有5则注释,1835年由W.杜诺夫(Dorow)加以发表。斯宾诺莎手稿本上的那些注释曾在1678年由圣·格兰(Gabriel de saint Glain)翻译的法译本《神学政治论》(法译本书名是《至圣殿的钥匙》)里以31则发表,而在1693年由柯恩拉特(H.Koenraad)翻译的荷兰文译本里则以34则问世。1704年,德国学者哈尔博士赴荷兰实地考察,在斯宾诺莎出版者利乌魏特茨的儿子那里发现了一部斯宾诺莎自己曾使用过的《神学政治论》样书,并看到了斯宾诺莎在那本样书上所写的一些简短的注释,不幸这部样书以后就找不到了,但它上面的那些注释却流传下来两个抄本,一个抄本上有注释35则,被波麦在1852年发表;另一个抄本上有注释33则,在1802年由冯·莫尔(Ch.G.von Murr)刊印问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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