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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书》:元丕弘寡同义词研究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十八节大洪冢元丕弘寡一、“大”用例96次,有两个义位:1.大的,与“小”相对,用例94次,例如:秋,大熟,未获,天大雷电以风,禾尽偃,大木斯拔,邦人大恐。《顾命》七、“寡”见第二章第九节“鳏寡独茕”组。《尔雅·释诂》:“弘、洪、冢、丕,大也。”“冢”之“大”义侧重于高,多指人的地位高大。“弘”侧重于体积、容量广大。

《周书》:元丕弘寡同义词研究

第十八节 大洪冢元丕弘寡

一、“大”用例96次,有两个义位:

1.大的,与“小”相对,用例94次,例如:

秋,大熟,未获,天大雷电以风,禾尽偃,大木斯拔,邦人大恐。《金縢》

天畏棐忱,民情大可见,小人难保。《康诰》

四方小大邦丧,罔非有辞于罚。《多士》

2.官名“大夫”构词语素,用例2次,例如:

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是以为大夫卿士。《牧誓》

二、“洪”用例8次,有两个义位:

1.大,用例6次,例如:

周公咸勤,乃洪大诰治。《康诰》

箕子乃言曰:“我闻在昔,鲧陻洪水,汩陈其五行,帝乃震怒,不畀洪范九畴,彝伦攸斁。”《洪范》

2.发语词,用例2次,例如:

洪惟我幼冲人嗣无疆大历服,弗造哲,迪民康,矧曰其有能格知天命!《大诰》

三、“冢”用例2次,义位为“大”,用例:

我有邦冢君,御事……称尔戈,比尔干,立尔矛,予其誓。《牧誓》

太保乃以庶邦冢君出取币,乃复入锡周公。《召诰》

四、“元”用例15次,有三个义位:

1.长,用例5次,例如:

乃元孙不若旦多才多艺,不能事鬼神。《金縢》

2.为首的,首,用例1次,用例:

其惟王位在德元,小民乃惟刑用于天下,越王显。《召诰》

3.大,用例9次,例如:

今我即命于元龟,尔之许我,我其以璧与珪,归俟尔命。《金縢》

元恶大憝,矧惟不孝不友,子弗祗服厥父事,大伤厥考心。《康诰》

惟天降命,肇我民,惟元祀。《酒诰》

五、“丕”用例31次,有三个义位:(www.xing528.com)

1.大,用例22次,例如:

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康诰》

兄弟方来,亦既用明德,后式典集,庶邦丕享。《梓材》

闵予小子嗣,造天丕愆,殄资泽于下民,侵戎我国家纯。《文侯之命》

2.乃,用例5次,例如:

乃非民攸训,非天攸若,时人丕则有愆。《无逸》

3.同“不”,用例4次,例如:

汝丕远惟商耈成人,宅心知训。《康诰》

六、“弘”用例4次,义位为“大”,例如:

汝惟小子,乃服惟弘。《康诰》

今天降疾,殆弗兴弗悟,尔尚明时朕言,用敬保元子钊,弘济于艰难。《顾命》

越玉五重、陈宝、赤刀、大训、弘璧、琬、琰,在西序。《顾命》

七、“寡”见第二章第九节“鳏寡独茕”组。

七个词在“大”的义位上构成同义词组。《尔雅·释诂》:“弘、洪、冢、丕,大也。”

“大”反义词为“小”,是“大”这个意义的通用词,只要在体积、面积、数量、力量、强度、规模等方面超过一般或超过所比较的对象都可以叫做“大”,属于相对概念。《诗·小雅·吉日》:“发彼小豝,殪彼大兕。”《诗·大雅·行苇》:“酌以大斗,以祈黄耉。”从句法功能看,“大”可以作定语状语谓语

“洪”本义为“大水、洪水”,引申为“大、洪大”,指规模、气势、作用等方面非常大,超过了平常的状况。从句法功能看,“洪”可以作定语、状语。

“冢”本义为“高坟”,引申为“高大”。《说文·九上·勹部》:“冢,高坟也。”段注:“引申之凡高、大曰冢。”“冢”之“大”义侧重于高,多指人的地位高大。今文《周书》中的“冢君”指侯国之长,“冢宰”指六卿之长,都指职官之大者。《荀子·大略》:“冢卿不修币,大夫不为场圃。”《诗·大雅·云汉》:“鞫哉庶正,疚哉冢宰。”从句法功能看,“冢”仅作定语。

“元”本义为“头”,引申义有“为首的、大的、开始、第一”等义。从其词义系列看,都含有“顶、首”义,所以“元”之“大”义指最大。《诗·小雅·六月》:“元戎十乘,以先启行。”毛传:“元,大也。”《书·大禹谟》:“天之历数在汝躬,汝终陟元后。”从句法功能看,“元”也只作定语。

《说文·一上·一部》:“丕,大也。”“丕”之“大”义侧重于指人的成果、业绩巨大,含有赞美之情,属于褒义词,常见“丕显、丕业、丕绩、丕功、丕基”等搭配。《书·大禹谟》:“予懋乃德,嘉乃丕绩。”从句法功能看,“丕”主要作状语,其次作定语,不能作谓语。

“弘”侧重于体积、容量广大。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甲骨文在弓背隆起处加一斜划以为标志,于六书为指事,而《说文》误以为声符。弓背隆起处是弓之强有力部分,故“弘”之本义为高为大,高与大义相因。”[2]《诗·大雅·民劳》:“戎虽小子,而式弘大。”从句法功能看,“弘”可以充当定语、谓语、状语。

寡,指大,含有“少有”之义。《诗·大雅·思齐》:“刑于寡妻,以御于家邦。”毛传:“寡妻,嫡妻也。”清·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说文》曰:‘寡,少也。从宀、颁。’……寡从颁会意,宜有大义。《书·康王之诰》:‘无坏我高祖寡命。’寡命即大命也。《广雅》又曰:‘嫡,正也。’《尔雅》曰:‘正,长也。’长亦大也。又按:物大者必少,寡少亦大义之引申。”[3]从句法功能看,“寡”仅作定语。

【注释】

[1]无,发语词,没有实在词汇意义。

[2]徐中舒:《汉语大字典》,四川、湖北辞书出版社1986年版,第990~991页。

[3]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8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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