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节 衣服裳
一、“衣”用例6次,有两个义位:
1.衣服,用例5次,例如:
胤之舞衣、大贝、鼖、鼓,在西房。《顾命》
兹既受命,还,出缀衣于庭。《顾命》
用咸戒于王曰:“王左右常伯、常任、准人、缀衣、虎贲。”《立政》
2.通“殷”,用例1次,用例:
祗遹乃文考,绍闻衣德言。《康诰》
二、“服”用例30次,有九个义位:
1.衣服、服式,用例2次,用例:
甲子,王乃洮颒水,相被冕服,凭玉几。《顾命》
王释冕,反丧服。《顾命》
2.事业,用例5次,例如:
汝惟小子,乃服惟弘。《康诰》
夏迪简在王庭,有服在百僚。《多士》
洪惟我幼冲人嗣无疆大历服,弗造哲迪民康,矧曰其有能格知天命。《大诰》
3.服事的官员,用例3次,例如:
越在内服:百僚、庶尹、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居,罔敢湎于酒。《酒诰》
4.从事,用例8次,例如:(www.xing528.com)
肇牵车牛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酒诰》
5.使用,用例3次,例如:
上刑适轻,下服;下刑适重,上服。《吕刑》
6.承当,用例5次,例如:
我不敢知曰有夏服天命惟有历年。《召诰》
越厥后王后民,兹服厥命厥终,智藏瘝在!《召诰》
7.顺服,用例2次,例如:
方行天下,至于海表,罔有不服。《立政》
8.符合,用例1次,用例:
五罚不服,正于五过。《吕刑》
9.思考,用例1次,用例:
要囚,服念五六日,至于旬时,丕蔽要囚。《康诰》
三、“裳”用例3次,义位为“礼服”,用例:
王麻冕黼裳,由宾阶。《康诰》
卿士、邦君,麻冕蚁裳,入即位。《康诰》
太保、太史、太宗,皆麻冕彤裳。《康诰》
“衣、服、裳”这三个词在“衣服”义位上构成同义关系,都包括上衣和下衣。
“衣”本义指上衣,后泛指衣服,包括上衣和下衣。《诗·秦风·无衣》:“岂曰无衣,与子同袍。”在今文《周书》中用其泛指,是各类衣服的通称。“服”本义为降服,后引申指衣服。“服”指衣服侧重于按照一定礼制、等级规定所制作的有不同规格和式样的衣服,在现代汉语“制服、服式”等双音词中还保留有这种含义。《周礼·春官·都宗人》:“都宗人掌都祭祀之礼……正都礼与其服。”在今文《周书》中的“冕服、丧服”都是有礼制、等级、式样规定的衣服。“裳”本指下衣(裙),后泛指衣服。在今文《周书》中指各种礼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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