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聚落都具有特定的建筑疏密关系。建筑单体相互之间的间距越大,其间的聚落空间就越大,密度就越小,聚落因而也就越疏松;反之则越紧凑。建筑单体在聚集的过程中,相互之间形成了一系列的局部空间,大多体现在交通巷道、小型室外空间节点上,也可能是水塘、山体等异质性要素,它们最后整合成为聚落的整体空间结构。
这些局部空间的边界,也就是聚落的局部内边界,是由聚落单体的一部分实边界与相邻建筑单体之间的虚边界共同构成。当两个相邻聚落单体的距离越近,则虚边界越短,该边界的密实度也将越大,从而使得该局部空间的边界越清晰而强烈、整体并连续,所形成的围合度越高,空间形态与空间关系也越明确。当然,并非据此可以简单地认为,聚落单体相互之间的距离越小,也就是建筑密度越高,一定意味着聚落的结构性越强。因为局部空间关系明确,只是一个最初的基本条件,是否能够进一步得以形成清晰明确的整体空间关系,还需要考察更高层级的形态控制。
一方面,聚落局部空间内边界形成的前提,是建筑单体在局部空间附近聚集的时候,相互之间的距离具有差异性,也即是具有明显的密度差,形成某种疏密关系。在较高密度部分的单体之间,其边界具有较高的密实度、较强的连续性,能够在聚落内部形成具有一定组织性的局部连续内边界,如图3.3(2)中首尾相接的a、b、c、d、e、f这几条实边界使然;几条类似的内边界通常能够围合出一些聚落空间,最常见的便是巷道与小广场,在聚落中具有明确的空间意义。另一方面,该密度差需要有一定的组织性,也就是富有结构化的疏密关系,才能使得该密度差所形成的一系列内边界也具有相应的组织性。通过这些组织化的内界面将聚落空间进行有组织的分化与界定,进而使得聚落形态在整体上具有了组织结构性。
图3.3 上街村中的局部密度差形成丰富的聚落空间(www.xing528.com)
(资料来源:作者自绘)
因而,聚落的结构性与建筑密度具有如下关系:其一,聚落的建筑密度需要到达一定程度,才可能在建筑之间开始形成较为明确的空间感受;其二,聚落内部要具有显著的局部密度差,才可能逐步形成清晰的局部内边界,这些局部内边界才能够界定出较为清晰的局部聚落空间;其三,一系列的局部密度差相互之间具有一定的组织性,才能使得这些局部内边界相互之间亦形成富有结构性的整体关系,进而使得聚落整体,通过这些有组织的局部聚落空间,表现出较为清晰的结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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