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对象与研究层次界定下的本书主旨
综合以上研究对象与研究层次的界定,明确了本书的主旨是基于中观层次视角下以浙江省为例的传统乡村聚落的物质形态研究。
(2) 中观层次视角下的传统乡村聚落的物质形态
微观层次的聚落物质形态,包括了聚落中所有的物质要素:建筑、院墙、道路、水塘、树木等。其中,建筑与院墙是聚落中的主要空间构筑物,直接界定了各种明确而首要的居住空间,本书称其为聚落主要物质形态;而其他的道路、水塘等,虽然也是一个聚落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但一般属于聚落中的次要空间构筑物,本书称其为聚落次要物质形态。
按前文所述,中观层次的聚落形态关注的是聚落整体层面的形态特征,与微观层次的聚落形态具有层级差异。首先,本书中观层次的聚落物质形态,关注的是微观层次聚落物质形态中的主要物质形态部分,即建筑与院墙;其次,微观层次聚落主要物质形态的个体,经由适当的抽象化,也即剔除了微观层次的诸多细节之后,才能达成视角的转换,作为元素构成上一层级,也即中观层次的聚落物质形态。
综合以上论述,本书论及的中观层次传统乡村聚落的物质形态,主要由聚落中的建筑与院墙等主要构筑物组成。
(3) 内外之间——基于二维图底关系的聚落总图
老子的《道德经》第十一章被广为引用在关于“有”“无”的论述中[196],“器”作为“有”成就了内的“无”。其实质也就是“器”,成为了内空的一个实体化边界,限定了内空,区分了内外。“内”“外”是最为基本的一对空间概念,而“之间”则是两者的边界,阻隔或联系了两者,鉴于边界的存在,“内”才得以从“外”中限定。(www.xing528.com)
吴冠中先生的国画《四合院》中,寥寥数笔简洁而又形象地利用最简单的黑白关系表现出了合院建筑的基本特质。在此,建筑空间的内外关系可以转变为二维的黑白关系来抽象而简约地得到表达。(图1.2)
图1.2 吴冠中国画《四合院》(1999)(左)和山西碛口古镇(右)
(图片来源:网络图片搜索)
建筑是三维的实存,具有多种表现形式,平面二维、立/剖面二维、静态三维、动态三维(即所谓四维)等。不同层面的问题需要诉诸于特定的表现形式。本书拟通过以聚落中的主要空间构筑物(建筑、院墙)为最小观测单位,以它们的平面外轮廓为基本要素,建构聚落的总平面图;基于二维平面的图底关系,以其空间化的视角,通过抽象而简洁的虚实(黑白)变化研究其内外之间的空间关系,以探究该聚落的整体形态特征。
(4) 科学量化研究
聚落形态以定性研究为多,科学量化研究相对较少。本书希望通过聚落整体层面物质形态的科学量化研究,能够在抽象的规划性指标之外,为聚落形态寻求新的量化途径,对其提供更为具体而精准的形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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