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主义(constructivism)也译作结构主义,是认知心理学派中的一个分支。建构主义理论一个重要概念是图式,图式是指个体对世界的知觉理解和思考的方式。也可以把它看作是心理活动的框架或组织结构。图式是认知结构的起点和核心,或者说是人类认识事物的基础。因此,图式的形成和变化是认知发展的实质,认知发展受三个过程的影响:即同化、顺化和平衡。
20世纪后期,针对传统的赫尔巴特教育思想的弊端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也基于人们对哲学、心理学和教育学的重新认识,建构主义的教学观盛行于西方。
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基本观点认为,知识不是通过教师传授得到,而是学习者在一定情境即社会文化背景下,借助他人(教师和学习伙伴)的帮助,利用必要的学习资料,通过建构意义的方式而获得。它不仅形成了全新的学习理论,也正在形成全新的教学理论。[2]
建构主义的学习观主张:①对于学习者来说,先前的经验是非常重要的。建构主义理论认为知识是主体个人经验的合理化,因而在学习过程中,学习者先前的知识经验是至关重要的;同时学习者也不是空着脑袋走进教室的,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在以往的学习中,已经形成了比较丰富的经验,而且,有些问题他们即使还没有接触过,没有现成的经验,但一旦接触到这些问题,他们往往也会从有关的经验出发,形成对这些问题的某种合乎逻辑的解释。②注重以学习者为中心。既然知识是个体主动建构的,无法通过教师的讲解直接传输给学生,学生就必须主动地参与到整个学习过程中,要根据自己先前的经验来建构新知识的意义,这样,传统的老师“说”、学生“听”的学习方式就不复存在。③尊重个人意见。既然知识并不是说明世界的真理,只是个人经验的合理化,因而不应该以正确或错误来区分人们不同的知识概念。④注重互动的学习方式。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为,知识是个体与他人经由磋商并达成一致的社会建构,因此,科学的学习必须通过对话、沟通的方式,大家提出不同看法以刺激个体反省思考,在交互质疑辩证的过程中,以各种不同的方法解决问题,澄清所生的疑虑,逐渐完成知识的建构,形成正式的科学知识。
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为教学绝不是教师给学生灌输知识、技能,而是学生通过驱动自己学习的动力机制积极主动地建构知识的过程,课堂的中心应该在于学生而不在于教师,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该是引导者、促进者和帮助者。
建构主义理论主张在学生评价方法上采用多元化评价,学习应着眼于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应在具体情境中进行,学习的效果在情境中评估。对学生学习结果的评价建立在高度情境化的操作任务上,提倡采用“真实性评量”和“操作性评量”等多元化的方法。[3](www.xing528.com)
【注释】
[1]蒋建洲:《发展性教育评价制度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9页。
[2]孙锋、孙悦:《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与高职教育评价》,《高等职业教育——天津职业大学学报》,2004年第4期,第42—45页。
[3]严云芬:《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综述》,《当代教育论坛》2005年第8期,第35—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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