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的本质
人作为宇宙之精华、万物之灵长,在地球上已经存在了几百万年。然而,“人究竟是什么”却仍像一个谜,古往今来,人们一直在苦苦地思索和探寻。人的本质问题是人生的内在根据,是一个人所以为人的根本问题,人生的其他问题都是人的本质问题的表现和延伸。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以前,许多哲学家、思想家试图解开这一对人自身认识的“斯芬克斯之谜”,但却留下了一个又一个遗憾,以至于法国著名思想家卢梭无比感慨地说:“人类的各种知识中最有用而又最不完备的,就是关于‘人’的知识。”[1]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地吸取了前人的研究成果,在唯物史观的基础上建立了关于人的本质的科学理论。
马克思、恩格斯之所以能够把对人的研究引向科学,首先在于他们注意到了一个极其简单然而却是最基本的事实:人首先必须吃喝穿住,然后才能去从事诸如文化、科学等探索和创造活动。人具有自然属性,这种自然属性是人的个体属性。“人来源于动物界这一事实已经决定人永远不能完全摆脱兽性,所以问题永远只能在于摆脱得多些或少些,在于兽性或人性的程度上的差异。”[2]但是,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人超越了他的自然属性,就在于他具有动物所没有的社会属性。因为,“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是人自己的人的存在的基础。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的存在对他来说才是他的人的存在”[3]。总之,人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两重属性,自然属性是人类得以生存和延续的前提条件,是人的社会属性的物质承担者,是人的本质产生的生理基础和物质载体;而社会属性则是人类特有的根本属性,它从自然属性发展而来,又制约着自然属性,人的本质在于人的社会属性。
人性与人的本质之比较:
人性与人的本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马克思的德文原著中,人性为Die Humahitat,而人的本质一词则为Das Wesenddes Menschns,它们并不是同一词汇的不同翻译方法,而是两个不同的词。其区别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人的本质属于社会存在的范畴,而人性则属于社会意识的范畴。人的本质是指人与动物相区别的根本特征,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属性,而人性概念则反映了人的精神方面的特性,它是在人已经与动物根本区别的前提下,进一步表明人的思想、感情、欲望和意志特点的概念,是人的一系列善良美好的特征的总和。作为人的实在特性的不同反映,古今中外,人们实际使用“人性”一词时,其意义无不是在伦理道德、思想情感等社会意识这个范畴,而“人的本质”则主要属于社会存在的范畴。(www.xing528.com)
(2)人性是抽象的概念,人的本质则是具体的概念,它们各自反映着对人的认识的不同深度和阶段。每一种人性都是人的一般性的本质,是人的本质属性之一,是人的本质的一个规定。人性作为抽象的概念,还不深刻,它只是思维对人的整体存在割裂、分化、孤立的分析结果,是在静态上对人的规定,是不够全面和丰富的。而人的本质则是人的种种关系属性的总的概括,是将经过对人的分析得到的抽象、一般的种种人性再进行综合的结果。
人是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统一体,但属性并不等于本质。人的本质在于人的社会属性,但社会属性也不能构成人的本质。人的本质只能从人与社会的关系上来说明。正是从这一点出发,马克思主义科学地揭示了人的本质,明确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4]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
第一,人的本质是由社会关系决定的。社会关系是多方面的,既包括物质的社会关系(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关系等),也包括思想的社会关系(政治、法律、道德、宗教等关系)。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并不是说就是这些社会关系的简单相加,也不是说这些社会关系是相互并列的。
第二,人的本质是现实的、具体的。虽然人作为同类有其某些相同或相似的共同性,但这种“共同性”的内涵却是具体的,不同的社会、不同的时代、不同的阶级利益等在现实性上决定了它的真实意义。所以,研究人的本质,不能仅仅研究抽象的“类本质”,必须把人放在具体的历史条件下加以考察。
第三,人的本质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人的本质由社会关系所决定,而社会关系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因而人的本质也必然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在不同的历史时代,人的本质具有不同的特点,带有一定历史时代的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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