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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治与法治-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建设研究项目成果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治的方法主要指的是依靠所谓贤人或圣君、明主等少数人或者某个人治理国家的方法。它是一种倾向于专制、独裁的治国方法。法治的原意是主张依法治国。

人治与法治-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建设研究项目成果

一、人治与法治

纵观人类社会历史,国家治理可以采用两种不同的方法,一种是人治的方法,一种是法治的方法。人治的原意是主张依靠执政者个人的贤明治国。人治的方法主要指的是依靠所谓贤人或圣君、明主等少数人或者某个人治理国家的方法。它是一种倾向于专制、独裁的治国方法。法治的原意是主张依法治国。法治的方法指的主要是依靠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法来治理国家的办法。它是一种倾向民主,排斥专制的治国方法。现代民主国家大多采取法治作为治国的基本方略

法治一词有多种表达方式。在中文中有“法治主义”、“法治”等;英文中有“rule of law”、“government by law”等。对法治的内涵,也有不同的解释。1959年国际法学家在“德里宣言”中把法制概括为三条原则,其大意是“立法机关的职能就在于创设和维护使得每个人保持‘人类尊严’的各种条件;法制原则不仅要对制止行政权滥用提供法保障,而且要市政府有效地维护法律秩序,借以保证人们具有充分的社会和经济生活条件;司法独立和律师自由是实施法制原则不可缺少的条件。

李龙.法理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241.

(一)法治的基本概念(www.xing528.com)

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其核心是依法办事,依法治理国家。纵观法治一词的使用状况,法治具有以下含义:(1)“法治”是运用法律治理国家的方式。利用法律治理国家,这是法治最基本的含义,也是法治与人治的最大区别。(2)“法治”是指依法办事的社会状态,这是法治的基本要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3)法治是一种政治法律制度。(4)“法治”代表一种价值取向,它包括法律体现人民主权、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承认利益的多元化,对一切正当的利益施以无歧视性差别的保护。

(二)法制与法治的区别

法制与法治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两者的联系表现在: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实行法治,必然要求完备的法制,加强法制建设。两者的区别在于:(1)两者概念的范畴不同。法制属于制度范畴,它同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军事制度、文化制度等属于同一类别的概念。法治的外延则较为广泛,包括法治思想、原则和制度等多层面。就治国原则和思想论,法治与人治是一对范畴。(2)两者强调的重点不同。法制强调在形式上一定要有一套完备的法律和制度,它所关注的焦点是秩序。法治强调的是以法治理国家,崇尚法律的至上权威和人民主权的地位,它所关注的焦点在于有效制约和合理运用公共权力。(3)两者存在的历史条件不同。历史上任何类型的国家,都有相应的法制,但只有在实行民主和宪政的近代国家中,才有近代意义的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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