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循环经济政策体系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为基本政策,包括对循环发展普遍适用、具有指导性的法律法规、国务院指导性文件、国家重大战略规划等;第二层为核心政策,不仅包括直接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价格、金融、贸易、产业政策,还包括科技政策、评价考核政策、宣传教育政策;第三层为相关政策,即一切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政策。每一个层次的政策都涉及循环经济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三个方面,以及生产、流通和消费三个领域,包括了节能、节水、节地、节材,以及资源回收、再生、循环利用等内容。前两个层次是循环经济政策体系的核心,第三个层次调节一切与资源环境相关的经济活动,三个层次有机结合,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发展机制,为循环经济发展创造有利的市场经济环境。我国循环经济政策体系的基本框架如图4-4所示。
图4-4 我国循环经济政策体系的基本框架
4.5.3.1基本政策: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指导性文件、国家重大战略规划
基本政策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最根本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超越传统经济政策和资源环境政策的综合性政策,体现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有机融合,以资源保障经济发展,以环境优化经济发展,以经济发展成果进一步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基本政策确定循环经济在经济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提出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管理制度、总体目标、重点内容、实现途径、激励措施和实施步骤等,以便用循环经济理念、原则指导经济社会发展,是循环经济配套政策制定的依据和准则。[2]
目前,我国循环经济基本政策主要包括《循环经济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政策法规。《循环经济促进法》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法律依据,也是制定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配套政策法规的指南。(www.xing528.com)
4.5.3.2核心政策: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经济政策、科技政策、考核评价政策
核心政策是指为循环经济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支撑和保障循环经济在社会生活各领域全面发展的经济政策、科技政策和考核评价政策。经济政策包括财政、税收、价格、信贷、进出口、产业政策等。其中,产业政策既包括传统的产业结构政策、产业组织政策和产业布局政策,还包括以循环经济理念指导产业发展的政策,涉及生态工业、生态农业、静脉产业、[3]环保产业等政策。科技政策指支持资源节约、能源梯级利用、废弃物循环利用的关键技术、清洁能源技术发展的政策。考核评价政策主要指以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或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即绿色GDP)为依据,将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政策。这些配套支持政策通过对循环经济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激励和约束,以及对领导干部的科学考评,为循环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形成发展循环经济的长效机制。
4.5.3.3相关政策:一切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政策
循环经济相关政策是指一切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对发展循环经济有促进作用的政策,如能源、矿产资源、水资源开发政策,环境保护政策、生态建设政策等。其中,较为重要的政策是环境污染的治理和监管,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总量控制、排污收费、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等。这些政策和手段的完善可以提高企业的环境违法成本,促使企业从排污转向节约资源、循环利用资源,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为企业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起跑线。同样,资源、能源的开发政策也与循环经济关系较为密切,要落实“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原则,需要依靠发展循环经济来实现;资源、能源开发政策如果设计不当,也可能制约循环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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