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并不是一个新概念,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用过这一提法。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新的历史背景下的产物,打上了鲜明的时代烙印,与以往相比,具有更加全面的要求和深远的意义。
(一)我国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城乡二元结构制约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三农”问题非常突出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农村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幅提高,但我国农业和农村的发展依然存在着突出的问题,在我国进行体制转换和经济结构变动的过程中,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矛盾不断加剧,导致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社会经济发展失衡。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第一,居民收入增长失衡。尽管近些年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大规模财政上的转移支付,试图缩小城乡间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但总的来看,现在的差距还是朝着扩大的方向在发展。2009年,由中国社科院发布的《社会蓝皮书》显示,我国全年城市居民收入增长到10%左右,但是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只有6%—7%之间,城乡之间收入的增长率又拉开了三四个百分点。第二,民间投资失衡。从20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初,集体和个人投资在我国城市的增长速度达到14.6倍,而在农村仅为5.5倍,农村投资的过于枯竭,势必导致农村经济发展落后。第三,公共品供给失衡。长期以来,我国公共品供给实行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模式,城市公共品供给主要由财政负责,规模大,质量高;农村公共品供给主要靠农民集资、投劳等方式筹集资金,政府仅给予适当补助,规模小,水平低。第四,资源要素流动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失衡。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乡村资源要素也加速向城市流动,如大量的农村土地资源以低廉的价格被强制征用而用于城市建设和工业发展,而农业、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在向城市转移过程中却由于结构和制度等方面的限制而被排斥在城市化之外,城乡之间的财富分配矛盾也更加尖锐。第五,经济体制改革失衡。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心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就由农村转移到城市,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不断加快并取得了明显成效,而农村由于国家重视不够,如金融、土地征用、粮食流通等方面的各项制度改革都很滞后。
2003年1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出席中央召开的农村工作会议时发表了重要讲话,明确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我国农村、农业的发展面临着资源短缺、生态环境恶化、体制障碍等严重问题,成为国民经济发展中最薄弱的环节。如果任其发展,势必将严重影响我国国民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影响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因此,胡锦涛总书记明确要求,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所以,2005年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背景就是我们已经实现从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建设过渡的大背景。而要实现这个过渡,最重要的就是要解决好“三农”问题。
(二)我国总体上已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发展新阶段(www.xing528.com)
2004年,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从世界各国,特别是从已经实现工业化那些国家的经验来看,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会存在着两个向,一个趋向是国家在工业化初始阶段,从农业农村中提取积累来支持国家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另一个趋向是,当工业化发展到相当程度的时候,都取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和政策。进入新世纪后,我国整个经社会发展都发生了大变化,实行以工业反哺农业。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从体上看我们国家已经进入了一个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要求我们要以更加自觉的态度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解决好“三农”问题。
20世纪50—60年代,正是我国建立现代工业体系的时代,也是国家推进工业化起步的阶段,那个时代背景对农业农村来说,总的任务就是既要保障农产品的供给,又要从资金积累上为推进国家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做出贡献。因此,在当时的背景下,农业承担着为工业提供积累的任务。而目前,我国已经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已由农业转变为非农产业,经济增长的动力主要来自非农产业,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创造了有利的社会条件和历史机遇,根据国际经验,我国现在已经跨入工业反哺农业的新阶段。因此,我国新农村建设重大战略性举措的实施正当其时。
(三)我国综合实力和政府财力的持续增长为农村发展提供了更加强有力的支撑
一方面,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快速发展,我国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为农村农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实的经济基础。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的国情国力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国家的综合实力和政府财力较以往相比有了非常明显的变化。30多年来,中国的经济增长速度一直保持在8%以上。在世纪之交的200年,GDP总量是9.9万亿元,2009年的GDP超过了33万亿元。2000年的财政收入是1.34万亿元,2009年的财政收入为6.8万亿元。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2009年“三农”工作进一步加强,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7253亿元,增长21.8%。正是这样一些国情国力的变化,使得政府和整个社会有更大的力量去支持和帮助农村的发展。
另一方面,近年来,在起点较高的基础上,党中央、国务院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出台了一系列更直接更有力的政策措施。党的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党中央、国务院强调“三农”工作是全党和政府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自200年起连续发了6个中央一号文件,不断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力度,着力发展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开创了“三农”工作的新局面。具体措施包括:(1)在“费改税”的基础上,取消农业两税和“三提五统”费,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农民增收1250亿元。(2)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3)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6年覆盖面达到40%,2007年达到80%。(4)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费试点。(5)取消对进城农民工歧视政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6)对粮食实行直补,农机、良种、生产资料综合补贴以及最低收购价政策。(7)加强对土地“农转非”的控制,以18亿亩为红线,将土地出让金纳入预算管理,对省级政府实行土地“农转非”指标管理。(8)增加财政对“三农”支持力度,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改善生态环境建设。(9)加强扶贫工作的力度,农村贫困人口由改革开放前的2.5亿人,到2006年下降为2148万人。(10)改革户籍制度试点,实行城乡居民统一户口。(11)颁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村专业合作社、社区股份合作社等合作组织有了新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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