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过渡、反思、发展
否定性是黑格尔的概念辩证法的总原则,在绝对理念的运动过程中,它表现为不同的形式,如“扬弃”、“变易”。否定性以怎样的具体形式表现出来,全视理念展开出来的不同阶段而定。全部逻辑学分为“是论”、“本质论”和“概念论”,相应于这三部分的否定性分别是:过渡、反思和发展。把握住了否定性的这三种形式,就大体可以掌握住黑格尔全部逻辑学的辩证运动的特点。
第一部分是“是论”。我们知道,“是”是西方哲学中最抽象、最普遍的范畴,存在和本质是“是”的两个基本的规定性,在“是论”中,黑格尔主要讨论它的“存在”这个规定性。然而,对于一个现实的东西来说,不能只具有“存在”的性质,还必须是一个“是什么”,即“本质”。因此,黑格尔说“存在只是潜在的概念”。这一部分讨论质、量、度。“把存在的这些规定分别开来看,它们是彼此互相对立的。从它们进一步的规定(或辩证法的形式)来看,它们是互相过渡到对方。”(58)黑格尔把这种向对方的过渡也看成是“向外的设定”、“潜在存在着的概念的展开”。质和量是互相过渡的,过渡是否定的形式,这一点是明确的。黑格尔本人说:“首先由质过渡到量,其次由量过渡到质,因此两者都被表明为否定的东西。”(59)过渡,是黑格尔为逻辑学第一部分里的范畴设计的逻辑推论方式,它表示这里的推论是从一个范畴直接推得它的对立的方面。例如:“只要我们一说到‘一’,我们常常就会立刻想到多”。因为,“从概念来看,一为形成多的前提,而且在一的思想里便包含有设定其自身为多的必然性”(60)。(确实,我们如无多的概念,就不能作想一。反之亦然。但是要注意,在黑格尔这里,这首先是概念自身的规定性如此,其次才是人须如此作想。)至于这第一部分里的范畴之所以采取过渡的方式,大致是因为这部分的范畴是最初的、最抽象的,其规定性也比较简单的缘故。这一点可与本质论、概念论里范畴推论方式的比较中见出。
本质论里各范畴间推论的方式称为映现或反思。黑格尔说:“本质是映现在自身中的存在”(61),又说:“反思作用或自身映现构成本质与直接存在的区别,是本质本身特有的规定。”(62)反思与过渡的区别在于,在过渡中的范畴是不固定的,每一个范畴总是在不断地过渡到它的对方中;而反思所强调的则是范畴间的相互联系。所以黑格尔这样说:“普通意识认为事物是存在着的,并且依据质、量和尺度等范畴去考察事物。但这些直接的范畴证实其自身并不是固定的,而在过渡中的,本质就是它们矛盾进展的结果。在本质里,各范畴已不复过渡,而只是相互联系。……所以本质的过渡同时并不是过渡。”(63)
本质,是一个东西的究竟所是。但是这种东西之究竟所是必是作为与他物的差异才得到肯定的,反之,则不可能有这个东西自身的本质。这就是说,一个东西的本质想要得到确立,必须要有一个可供对照的他物,但这里的目的不是为了确立起他物,而是借以作为对照物,反映出这个东西自身的本质,这个意思用黑格尔的原话来说就是:“本质,作为通过对它自身的否定而自己同自己中介着的存在,是与自己本身相联系,仅因为这种联系是与对方相联系,但这个对方并不是直接的存在着的东西,而是一个间接的和设定起来的东西。”(64)
这样,我们就懂得了为什么黑格尔在本质论里为范畴的否定运动设定的方式是映现或反思。因为,照黑格尔的看法,本质是在范畴间的相互联系、映照中得到规定的。反映或反思(Reflexion)这个德文词本来是用来讲光的,当光直线式地射出,碰在一个镜面上时,又从这镜面上反射回来,便叫做反映。过渡虽然广义来说也是一种联系,但其侧重在于从这一个过渡到那一个。反思或反映则要通过那一个反映出这一个。
黑格尔还想表明,本质阶段采取的反思方式并不是一个任意的设定。当质和量在度里面得到统一时,就建立了“简单的自身联系”,或者说,度就是维系在质和量的联系中的东西。而一旦进入了本质阶段,其中的范畴都是从其联系的方面推进或展开的。我们不仅在其中遇到了同一与差异、内容与形式,还直接遇到了“关系”范畴,并看到了“实体关系”、“因果关系”和“相互作用”。这些,依黑格尔的看法,都是由范畴自身的否定的辩证运动所必然展开出来的诸环节。(www.xing528.com)
“存在”和“本质”的统一是概念。“概念的进展既不复仅是过渡到他物,也不复仅是映现于他物内,而是一种发展。”(65)为什么概念展开的方式是发展,而不仅是过渡和反思,这首先要明白黑格尔所谓的概念是什么意思。
广义上说,黑格尔的逻辑学中从“是”开始的一切范畴都是概念,它们的展开就是“纯粹概念”或理念自身的逻辑运动。狭义来说,概念只是指理念展开为“是”、“本质”和“概念”三个阶段中的第三个阶段,即最高阶段。现在所讨论的就是这作为理念发展第三阶段的概念。
作为最基本的特征或规定性,“概念是完全具体的东西”(66)。但是,我们切不可从感性上可感觉的东西的角度去理解这里的“具体性”。“如果人们所了解的具体是指感觉中的具体事物或一般直接的可感知的东西来说,那末,概念也可以说是抽象的。概念作为概念是不能用手去捉摸的,当我们在进行概念思维时,听觉和视觉必定已经成为过去了。”(67)我们应当记得,这里谈的概念是纯粹概念,是逻辑规定性的概念,是绝对理念自身的发展阶段。
从肯定的方面来说,概念的具体性指的是,这样的概念作为“是”与“本质”的统一,包含着理念在前面已经展开出来的“全部丰富的内容在自身之内”(68)。这就是说,概念自身中包含、容纳着“是论”和“本质论”各阶段的种种对立与联系。我们立刻就见出了这样的概念与康德哲学中知性概念或范畴的区别。知性概念维系在抽象的同一性之中,排斥矛盾和对立,是抽象的普遍性。与这种知性概念不同,(理性)概念不仅是普遍的,而且包含着特殊和个别,以及其他种种差异和区别。这些差异和区别是概念自身将展开出来的,就像一粒种子潜在地包含着它的整个植株。“因为在概念里那些区别开的东西,直接地同时被设定为彼此同一,并与全体同一的东西。而每一区别开的东西的规定性又被设定为整个概念的一个自由的存在。”(69)正因为此,概念展开的方式就称为“发展”。
概念展开的方式在于发展,这除了因为概念是具体的,同时也由于概念被认为是自由的:“概念是自由的原则,是独立存在着的实体性的力量。”(70)对于概念是自由的这个规定性的理解,须参照黑格尔如下的说法:“概念才是一切生命的原则,因而同时也是完全具体的东西”(71),和“在自然界中,只有有机的生命才相当于概念的阶段”(72)。这是譬喻的说法,照黑格尔一贯的立场,整部逻辑学是绝对理念自身的展开,是概念的自身运动。
以上就是黑格尔的辩证法的大致情况。运用这种方法,黑格尔向世人展示了一个恢宏的绝对理念的体系。这个理念体系就是西方哲学史上最完备、最典型的本体论。本体论在黑格尔的逻辑学里登上了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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