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体论与辩证法
前面几节中,我们也曾涉及辩证法问题,然而对于黑格尔的本体论来说,辩证法决不是一个附带的问题,而是首先关系到本体论能否成立的问题,须要对它作专门的讨论。
我们知道,康德取消本体论的重要理由之一,是纯粹理性的推论所遇到的不可克服的矛盾问题。康德以人所具有的关于自然的科学知识作为事实,通过分析得出,这些知识中如果包含着普遍必然性的话,那么,它们必是出于人自身的先天的认识能力。具体来说,人的先天的认识能力表现为运用知性范畴进行推理的能力。在人的认识活动中,人是把感性经验中得到的材料填进范畴,当作它们的内容,来进行推论的,这样就得出了有关自然的科学知识。但是,人的理性在知性范畴缺乏经验材料的情况下,也会禁不住进行推论。这时所作的便是纯粹理性的推论,用于这种推论的知性范畴也成了纯粹理性的概念。康德揭示,这种推论可以有许多,并且分别来看它们都符合逻辑,然而,把它们放在一起就发现,其中包含着许多相互间完全对立的主张。在宇宙论的讨论中所表现出来的几个“二律背反”,只是大量这类矛盾的少数几个例证而已。而这种矛盾,在形式逻辑的观念中是不被允许的,那等于说,在承认A为真的同时,也承认了非A为真。但是,要在这样两个互相矛盾的形而上学命题或推论中判断是非以决定取舍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些判断或命题已经超越了经验的范围,人们在那里缺少可据为真理标准的经验事实。由此得出结论,人只能求得关于现象的知识,至于现象后面的东西、“物自体”,是不可知的。根据康德的这一理论,那么,作为纯粹原理系统的本体论,如果它是黑格尔所谓的绝对理念一类的东西,它便属于“物自体”,因而是不可知的;如果它同时也指人的“客观思想”的内容,那么由于其自身的矛盾,也是不能成立的。总之,不可克服的矛盾是形而上学的本体论不能成立、应予取消的一个重要理由。
我们已经知道,黑格尔是绝对不能同意康德上述观点的。在黑格尔看来,虽然康德也大谈知性和理性,然而他事实上未能真正进入理性的堂奥,占据着他的哲学的只是“反思的知性”。这是什么意思呢?“在这个名词下,一般所了解的,是进行抽象的,因而是进行分离的知性,它在它的分离中僵化了。它与理性相反,是作为普通人的知性而活动的;它所主张的观点是:真理建立于感性的实在之上,思想只有在感性知觉给予它以内容与实在的意义下,才是思想;而理性,只要它仍然还是自在自为的,便只会产生头脑的幻影。”(49)这是批评康德把知性和理性作了截然的分离,并且把自己拘执在知性的原则中,限于获得现象的知识。这也是批评康德只讲认识论,不讲本体论,或者,以认识论的原则去讲本体论,使本体论成了讲不通的问题。
黑格尔认为,知性和理性并不是截然分开的两个部分,或者说,它们都是广义的理性的组成部分。他说:“这种反思的联系,本身就是属于理性的。”这个话意味着应当用理性去统一知性,而不是反过来,让知性的原则占据哲学的统治地位。有见于此,才能真正见到“超出那些规定之上,提高到洞见它们的冲突,这是达到理性的真正概念的伟大的、否定的一步”。(www.xing528.com)
相反,在康德那里,“这种不曾透彻的洞见却落入错误了解之中,仿佛陷于自相矛盾的,却是理性;这样的洞见并不认识矛盾正是对知性的局限性的超越和这种局限性的消解。认识不从这最后一步往高处走,反而从知性规定令人不能满意之处逃回到感性的存在,错误地以为在那里会有坚固的、一致的东西。……这正像说一个人具有正确的洞见,但又附加一句说他不能够洞见任何真的东西,而只能够洞见不真的东西。”(50)
黑格尔在对康德的上述批判中,首先是指出把知性和理性作绝对的割裂是错误的;其次指出,知性的形式是不适用于自在之物的;最后提出,理性能够克服知性的局限,这是因为理性有不同于知性的原则,即,它并不排斥矛盾,而是承认矛盾、容纳矛盾,并且使矛盾在更高的发展阶段上得到消除。
康德当初取消形而上学的本体论,是因为在由纯粹概念推理组成的本体论里,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矛盾,而矛盾被认为是不合理的。那么,当矛盾被认为合理时,在黑格尔看来,就无妨本体论的成立了。于是,对于黑格尔来说,就要找到一种克服、解决矛盾问题的方法。这种方法就是辩证法。所以,我们看到,由于有了康德对形而上学的本体论的批判,当黑格尔重新建设本体论时,这样的本体论必定是运用辩证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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