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显然不是一个实在的宾语”
康德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的批判,对于读者来说显得颇烦冗重复,有些地方还颇晦涩。为使其中谈论的问题明白起见,有必要复述一下所谓本体论证明的大致内容,以便看出康德对它的批判的针对性。
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从安瑟伦起到康德之前,基本上如出一辙,其主张大体是说,在吾人心中,上帝是一个最完满的观念;作为最完满的观念,如果它竟然没有存在,这是不可设想的;所以上帝存在。以上论证还可简化为一个更为明了的三段论推理:大前提:上帝是一个完满的“是”;小前提:“存在”是属于“是”的;结论:所以上帝存在。
上述证明完全是脱离了经验,纯粹从概念到概念的证明,康德对它的批判也致力于揭露其逻辑上的错误。(www.xing528.com)
针对上述三段论证明的大前提,康德指出:“‘是’显然不是一个实在的宾语,或者一个可以加到另一个事物的概念上去的事物的概念。”(30)上述证明中的大前提,即“上帝是一个完满的‘是’”,恰恰是把“是”当成上帝的宾词的。
“是”不能是宾语,这在汉语中是很明显的。像“上帝是一个完满的‘是’”这样的句式,在汉语中一般是不会出现的。在汉语的习惯中,一般也不把“是”从其上下文中抽取出来作为一个独立的概念。但是在西方语言中,借助于语法规则,“to be”也有它的动名词Being,并且,当其脱离了上下文无所专指时,恰好被用来当作最普遍的概念。我们前面已经论说过,康德揭示了Being即“是”作为最高原因的概念而出现在哲学中,这是理性的自然倾向,或者说,这是逻辑推理需要一个最初根据的结果。但是人们却往往对作为最高原因的Being概念的形成过程不加考察和深思,把它当作与其他的概念一样,以为它指示着某个对象。康德指出“是”不是一个实在的宾语,就是提醒人们,这个概念并不指示任何对象。宾词是用来述说主语的。但是,康德说,“是”“在逻辑上只是判断中的一个系词而已”(31)。当说“上帝是全能的”时,“上帝”与“全能”是可以各指其对象的,其中“全能”是宾词,是说明主词“上帝”的。“是”只是将二者联系在一起,其本身不是宾词。
在西文中,“God is”(上帝是)从语法上说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句子。然而康德指出,这里的“是”并没有给作为主语的“上帝”增加什么内容。这里仅仅是设定了主语本身以及它可能有的一切宾语,即可以将上帝所可能有的种种所是加在“上帝是……”的句子中。康德的批判揭示了,本体论证明的大前提是不能成立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