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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体论研究:哲学的定义、对象和方法的争论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哲学虽然哲学是一门具有古老起源和悠久历史的学科,但是它又是一切学科中最无确定性的一门学科,时至今日,关于它的定义、对象和方法依然在争论中。整个近代哲学就是对柏拉图以来的本体论的不同程度的扬弃,乃至于认识论成为这一时期哲学的主要问题。经验主义由于把“人”定位在感性知觉的范围内,不给一切超出经验范围的观念及其推理留出地盘,这是对本体论哲学彻底否定的态度。

本体论研究:哲学的定义、对象和方法的争论

(一)哲学

虽然哲学是一门具有古老起源和悠久历史的学科,但是它又是一切学科中最无确定性的一门学科,时至今日,关于它的定义、对象和方法依然在争论中。然而哲学的生命恰恰维系在不断的争论和否定中,并且,每当一种新的哲学形态和观念产生的时候,往往伴随着对当时流行的哲学观念的成功的扬弃。整个近代哲学就是对柏拉图以来的本体论的不同程度的扬弃,乃至于认识论成为这一时期哲学的主要问题。理性主义的认识论意味着对本体论的一次扬弃,经验主义又包含着对上述理性主义的批判,这些变化势必引起关于哲学本身的观念的变化。我们在休谟这里看到了这种变化。

休谟认为,哲学是研究人类本性的科学,在这个意义上,它也叫作精神哲学(moral philosophy)。(20)他陈述的理由如下:

显然,一切科学对于人性总是或多或少地有些关系,任何学科不论似乎与人性离得多远,它们总是会通过这样或那样的途径回到人性。即使数学自然哲学和自然宗教,也都是在某种程度上依靠于人的科学;因为这些科学是在人类的认识范围之内,并且是根据他的能力和官能而被判断的。如果人们彻底认识了人类知性的范围和能力,能够说明我们所运用的观念的性质,以及我们在作推理时的心理作用的性质,那么我们就无法断言,我们在这些科学中将会作出多么大的变化和改进。在自然宗教中,尤其希望有这些改进,因为自然宗教不肯满足于把神的本性告诉我们,而且进一步把见解扩展到神对人类的意向,以及人类对神的义务;因而人类不仅是能够推理的存在者,而且也是被我们所推理研究的对象之一。

数学、自然哲学、自然宗教既是如此依靠于有关人的知识,那么在那些和人性有更密切关系的其他科学中,又会有什么样的情况呢?逻辑的唯一目的在于说明人类推理能力的原理和作用,以及人类观念的性质;道德学和批评学研究人类的鉴别力和情绪;政治学研究结合在社会里并且互相依存的人类。在逻辑、道德学、批评学和政治学这四门科学中,几乎包括尽了一切需要我们研究的种种重要事情,或者说一切可以促进或装饰人类心灵的种种重要事情。(21)

将休谟的这个关于哲学的见解与本体论的哲学观念相比较,两者间的差别是不言而喻的。本体论在以“是”为其最高范畴的形式下,论说的是假定为存在于我们这个世界之外的纯粹原理,这种原理按其普遍的程度来说,不仅支配着自然界,而且也支配着人类社会和人本身。休谟根本就不理睬这一套,在他看来,压根儿就谈不上有什么离开人的世界而存在的原理或真理,人所有的是人靠自己的认识得到的各种知识,而且,获得知识同人的认识能力和官能有关,而这些又必须从人性方面去加以研究。尽管休谟没有提到本体论这个词,(22)但是,这两种哲学观点的对立却是明显的事实。而且,当我们把本体论认作那个时代西方哲学的传统的背景来看时,那么无论是理性主义的还是经验主义的认识论的针对性就更明显了。

休谟的哲学观不仅与本体论截然有别,而且同笛卡尔、斯宾诺莎等人的理性主义认识论哲学也有明显的区别。这种区别可以从许多方面加以考察,我们这里还是就它们两者同本体论的关系去谈。我们说过,近代理性主义认识论是对本体论哲学的一次扬弃,扬弃的结果,以笛卡尔哲学为例,是把另一个世界的原理降到我们这个世界里来了。其途径是通过“我思”对“是”的体验,把原本人类不能认知的理念,化成人自己思想上的“天赋观念”,并以这些观念间的推理关系构成的原理,作为真理,作为我们这个世界的本质的表述。因此,真正说来,当笛卡尔声称从“我思”中体验到了“是”,并进而从上帝作为完满的“是”而推论其存在时,只不过是把本体论搬到了人间,成了逻辑推论的思想的内容。近代理性主义消除了此岸世界和彼岸世界的分裂,却在此岸世界里划分出了本质的领域和现象的领域,哲学的任务是在思想中把握本质。(www.xing528.com)

经验主义,顾名思义,是把经验当作一切科学的唯一牢固的基础。虽然它不一定反对普遍性的知识,但是,最大程度的普遍性也不能超出经验的范围。这个原则不仅与全部本体论相抵触,而且也是同理性主义关于把握事物本质的要求相对立的。休谟明确表示,心灵的本质和外界事物的本质“同样是我们所不认识的”(23)

这里涉及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的又一个区别。当笛卡尔把“我思”当作哲学的初始点时,他把“思想”当作“我”的本质,“我”就是“思想”。而依据经验为出发点的休谟则在这个问题上发表了一个几乎骇世惊俗的观点:所谓“我”,只是“知觉的集合体,或一束知觉”(24)。他的理由大致是:一切观念都来自知觉印象(关于这一点,详见下一小节),但是寻遍了知觉印象,人们所能发现的只是种种当下的痛苦与快乐、悲伤与喜悦、情感感觉,并且这些印象是不断变化的。任何时候,我都不能抓住一个没有上述种种知觉的我自己。所谓“自我”,不过是各种知觉出现于其中的一个舞台。“舞台”也只是一个比喻而已,因为人们除了能把捉到在这个舞台上接续不断、生生灭灭的各种知觉,对这个“舞台”本身是没有一点印象的。所以,自我不过就是这些知觉的集合体,或者说,是这样一束知觉的流。休谟知道,人们可以承认自己的知觉是变动不居的,但“我”则是变中的不变,据此人们把“自我”看成是一个具有自身同一性的东西。对此,休谟驳斥道,所谓“同一性”观念,是关于经过一段假设的时间变化而仍然保持不变而不间断的对象的观念。然而仔细观察我们的知觉,却只有些“相关对象的接触”。把“自我”当作某种同一性的东西的观念,大抵是混淆了“同一性”和“相关对象的接续”这两个观念。(25)

以讨论认识论问题为特征的近代哲学出现,意味着哲学开始从“天上”降到了人间。然而随着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对“人”的不同理解,人间的哲学一开始就出现了分岔。理性主义基本上原封不动地接受了从“天上”降下来的哲学真理,只是把它安装进人的思维,使之成为经过人的理性检验的东西,同时又是理性思维追求的内容。经验主义由于把“人”定位在感性知觉的范围内,不给一切超出经验范围的观念及其推理留出地盘,这是对本体论哲学彻底否定的态度。

回到关于哲学本身的观念,在休谟看来,由于理性主义哲学超越了经验的范围,它号称运用推理方法,是精确的科学,事实上却在人的理解力之外,显得深奥莫测,对人来说是最含糊不清的。经验哲学则牢固地以人的知觉为基地,是人自己切身可体会的,休谟称自己的哲学为“简易”哲学,是可以运用于日常事务的哲学。休谟的这种激烈的态度强烈地反衬出西方传统本体论哲学脱离实际的特征。

经验主义反对本体论哲学的立场在休谟关于观念的论述中进一步表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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