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
史料印证了我们的上述观点。波埃修的身份虽然不是神职人员,但他翻译了亚里士多德《工具篇》以后,立即意识到其逻辑的方法是可以为神学所用的。
波埃修通过介绍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说,区分了证明推理与论辩推理,他写道:“一个表达被普遍接受的观念的命题是公认的。这些命题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完全显而易见的,比如,‘两个等式相减,其差仍为等式’就是这样的命题。凡理解它的人都不会否认它。另一类命题虽然也来自同样的共同观念,但它只是对有学问的人才是显而易见的,比如,‘无形者不能占有空间’就是这样的命题。有学问的人明白地知道它,普通人则不然。”(24)第一类命题相当于证明推理的前提,第二类命题相当于论辩推理的前提。赵敦华先生说:“神学家要用论辩推理的方法,从他们的命题出发,推导出确定无疑的真理。波埃修在讨论神学问题与哲学问题时已经自觉地运用了这种方法。”(25)从波埃修举的两种推理的例子看,它们都是从概念到概念的推论,前者是数学概念,后者是哲学概念。后者换上神学概念就是神学推论了。
由坎特伯雷的安瑟伦(St.Anselm,1033—1109)第一次表达的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就是一个典型的概念到概念的推论。这个证明在他写的《宣讲》中,其中核心的一段如下:
值得信仰而又可以理解的主啊,就你的选择,让我们来理解:你是否如我们所相信的,或者你是否就是我们相信你所是的那样。我们相信你是无与伦比的。于是问题就在于,这种性质的东西是否存在,因为“愚人说,在他的心里是没有上帝的”。然而可以肯定的是,当愚人听见“不能设想有比之更伟大的东西”时,他是理解他所听到的话的,他所理解的东西存在于他的理智中——尽管他认为它不存在。因为一个对象存在于人的理智中是一回事,对他来说去思想它的存在是另一回事。当一位画家构思他的作品时,作品在他的理智中,这时画还没有产生出来,即他还没去想它的存在。当他画出来以后,因为它已产生出来了,他想它存在着。只要能懂得“无与伦比”——愚人是懂这句话的,以及人所懂得的一切都存在于它的理智中,这便应使即便是愚人也相信无与伦比的东西是存在的。而无与伦比的东西肯定是不能只存在于理智中的。只要它存在于理智中,我们便能设想它也存在于现实中,因为这样它才是更伟大的。因此,如果一个无与伦比的东西只存在于理智中,那么这个无与伦比的东西却是一个可以设想有比其更伟大的东西的东西。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于是,毫无疑问,无与伦比的东西是存在的——既存在于理智中,又存在于实际中。(26)
根据上面这段话,人们把它概括为一个简洁的三段论:
大前提:上帝是一个无与伦比的概念;
小前提:无与伦比的概念中包括存在;
结论:所以上帝存在。(www.xing528.com)
关于上帝存在的这个“本体论证明”,在西方哲学史上引起过激烈的争论,我们这里且不去管它。我们所注意的是,安瑟伦在其另一著作《独白》中还有关于上帝存在的另外一些证明,然而它们并没有都被称为“本体论证明”。我们想对这些另外的证明与“本体论证明”作一比较,从中见出西方人心目中所谓“本体论”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据赵敦华先生的概括,那些另外的证明可归结为三个,(27)我们这里只简述其大意:
(1)当我们能对世上种种善或不善的东西作出判断时,我们已有了对它们作出判断的标准——善本身。种种善与不善的东西是依此善本身得到判断的,而善本身则是依其自身而成为善的。种种善的东西总有不足之处,善本身则是至善的,它就是上帝。
(2)种种所是(存在)总有是其所是的原因。作为一切所是的共同原因的,必是一个最大、最好、最高的“是”(是者)。
(3)一切事物的属性,其完满性的程度是不等的,可以排列成一个由低到高的系列。这个系列不可能是无限的,因为那将导致没有最终的完满性,也没有根据这完满性所作出的一切创造。最高的完满性是存在的,并且只能是唯一的。它就是上帝。
安瑟伦的时候还没有“本体论”这个词,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是康德后来赋予它的名称。(28)赵敦华先生揭示人们对“本体论证明”和后一类三种证明的另一种称呼,前者为“先天”的证明,后者为“后天”的证明。“先天”证明的特点是:“第一,它是对‘上帝’概念的意义所作的逻辑分析;第二,‘上帝’概念是证明的出发点,不像后天证明那样只到结论中才出现。”(29)而关于“后天”证明,“这是因为它们的问题是从经验事实概括出来的”(30)。这就对了。后来的人们独独把“先天”的证明称作“本体论证明”,这充分证明在西方哲学中,起码在康德这一类哲学家心目中,本体论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它的“先天性”,即它是纯粹在概念推论中实现的东西。除此之外,哪怕专讲“本体”这个概念的,也不是本体论。事实上,ontology这个词本来就没有“本体论”的意思。国人谈论本体论,如果不否认“本体论”即指ontology,当明乎此。
事实上,安瑟伦的“先天”证明虽然是一个典型的从概念到概念的证明,却称不上是一个典型的“本体论”证明。一个典型的“本体论”证明不仅实质上是“先天”的,而且形式上应是以“是”、“是者”来表述的。后来笛卡尔所表述的“本体论证明”才是典型的,然而其基本的三段论形式完全取自安瑟伦,可能由于这个原因,人们把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一直追溯到安瑟伦。
安瑟伦的“本体论证明”中已经有了亚里士多德逻辑学说的运用。此外,据我的理解,在安瑟伦的“后天”证明中也已经有了亚里士多德学说的影响。所谓把事物划分成由下而上的等级系列,这正是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一书中的思想,他根据这种划分,得出了许多普遍性的概念或范畴。不过,这是一个有待深入研究的问题。因为从目前资料看,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有六种拉丁文译本,其标明的最早年代是在1125年以后,(31)而安瑟伦只活到1109年,据此,他不可能读到这本书。但是,也有一种不能标明确切年代,只估计出现于12世纪的无名氏译本,或许它实际上出现得更早,安瑟伦能读到这种译本也未可知。至于安瑟伦本人著作中不称亚里士多德,这完全是可以理解的,当时教会还不允许读他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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