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数不是万物的原因或原理
亚里士多德严格区分数学的数和理念的数,这是他反对柏拉图理念论,尤其是柏拉图后期的新理念论的第一步努力。柏拉图的新理念论开辟了西方哲学史上一个新的方向,即通过理念间的结合证明理念的自在的是,即理念的存在,并逐步把理念间推论演绎的理论当作是最高的哲学原理。在演绎理念间推论的过程中,柏拉图借重了数学的运算功能。亚里士多德区分理念的数和数学的数,是不许柏拉图借数学的功能为他的新理念论的哲学作论证。柏拉图新理念论的本质是,原理是某种在事物之外的独立的存在,它是通过推论来展开自身的。虽然亚里士多德对理念和数学的数作了区分,并且否定了理念的存在,但是,数和数学的存在则是无法否定的,那么是不是能把数当作世界万物的普遍原理呢?这个问题的根源要比柏拉图哲学长远得多,是在柏拉图之前,像毕达哥拉斯学派,就已经肯定地持有这种观点了。如果这种观点能成立,那么,即使理念论不能成立,仍然有一种以数学的形式出现的、与事物分离的普遍原理的存在。亚里士多德不屈不挠,穷追不放,要把这个观点也一并铲除掉。
亚里士多德对上述观点的批判之一是指出数和事物本是不同的东西,数怎能成为事物的原因呢?他说,如果把数看作是这样的原因,那么难道存在着的事物就是数吗?这就是说,难道可以把人当作是一个数,苏格拉底当作另一个数,加里亚又是一个数吗?(这里包含一个意思:一类事物的原因在此类事物中,而不在另一类不同的事物里。)即使把存在的事物化作了数看待,那么这个系列的数与脱离事物像理念一样的数是不同系列的,其中一个系列的数怎么可以成为另一系列数的原因呢?说前一系列的数是永恒的、后一系列的数不是永恒的,也并不能说明问题。(39)
再者,如果说这个可感世界中的事物(如和谐的音乐)是数之间的一种比例,那么,这是另一类事物。物质之间也可以有一定比例,例如,如果说加里亚有火、土、水、气之间的一种比例,那么数只是这些东西间的比例关系;而人本身,无论他是否有某种意义上的数的关系,总是某些事物间的比例,而不是数本身。(40)
亚里士多德对“一”的问题的讨论,是他批判数是万物原理的观点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个问题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希腊哲学是以追寻万物始基开始的,这一追寻方向就包含着从多中求一的思想。巴门尼德的“是者是一”就是对这一思想的明确概括。柏拉图接过这个话头,在他的《巴门尼德篇》中把“一”和“是”的结合当作是一切理念得到解释、能够在互相关系中成其所是的前提,这等于说,“一”简直就是原理中的原理了。(https://www.xing528.com)
亚里士多德反对以上观点的一个命题是:“一不是任何事物的本体。”(41)从字面上看,这个命题似乎不是针对以一作为原理的观点的,其实这里有字义的演变和翻译上的问题,需要作出说明。在希腊文中,柏拉图所谓的“自在的是”和亚里士多德的“本体”原是同一个词ousia,它同’óν(是的)有词源上的联系。(42)柏拉图把理念当作原理,称它们为“自在的是”。亚里士多德则认为各种性质之所以能存在,是因为依托着个体事物,这个个体事物才是ousia,即某种被依托的、底层的东西,这样来理解的东西经过后人用拉丁文的转译,就成了substance,即“本体”。所以,当亚里士多德说“一不是任何事物的本体”时,就是说一不是原理的意思。
从肯定的方面说,亚里士多德认为“一显然是一个度量”(43)。在前面我们已经知道,亚里士多德以“1”为数系的单位;这里说的作为度量的一,当指一个(人),一尺(长),一匹(马),等等,即所谓“每回必有一个本性分明的底层事物”。从这个观点去看,亚里士多德甚至说:“一不是一个数。”(44)这是进一步把作为度量单位和以此为单位得出的度量数作了区别。(有一种说法,一不是数,是因为:“古代希腊的‘数’是不包括1的,是从2开始的,所以‘数’是多而不是一。”)(45)
亚里士多德否定了数是原理的观点,但是不能否定数及其对象是有其所是的。亚里士多德是怎样看待数的是的方式的呢?他必须对此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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