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亚里士多德的记载谈起
苏格拉底并没有留下自己的著作,人们主要是通过柏拉图的著作了解苏格拉底的。留传下来的柏拉图的近30篇被认为是真实的对话,大部分是以苏格拉底为谈话主角的。但是经过希腊哲学史家的研究,比较公认的意见是,柏拉图的著作可分为早、中、晚三期,从中期起的那些对话篇,虽然仍然借用苏格拉底之口,却是柏拉图的“夫子自道”,只有早期的著作,才转述了苏格拉底的思想。但即便在转述苏格拉底思想时,柏拉图也频频加工、掺入自己的思想。(2)于是,这就给后人搞清苏格拉底和柏拉图之间的区别造成了困难。而搞清这一区别,则是我们理解柏拉图的理念论的缘起以及理念的性质所需要的。
幸亏我们还有另一种重要的材料,这便是亚里士多德的一段说明。在他简述的哲学史中,谈到柏拉图哲学的产生时,他写道:
在我们已经提到的这些体系以后便是柏拉图的哲学,他在许多方面是追随这些思想家的,但又有不同于意大利学派的哲学的特点。由于他在年轻时即熟悉了克拉底鲁和赫拉克利特的学说,即一切可感事物永远处于变动状态之中,对之是不能有知识的,所以他把这些观点一直保持到了晚年。苏格拉底忙于研究伦理事务而忽略了作为整体的自然世界,只在这些伦理的事情中寻求普遍的东西,使思想首次关注于定义问题。柏拉图接受他的教导,但是,认为这个问题不能应用于可感事物上,而当应用于另一类东西,其理由是,由于可感事物总是变动不居的,所以共同的定义不可能是关于任何可感事物的定义。那另一类东西,他称之为理念。他说可感事物都是仿效着它们、或从与它们的关系方面而命名的;因为众多者是由于分有了与它们同名的那些理念而存在的。(3)(www.xing528.com)
这段话值得我们反复研读。它不仅指出了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在研究领域方面的不同,即苏格拉底只注重于伦理问题的探讨,柏拉图的研究领域显然更广;更为重要的是,亚里士多德指明柏拉图接受了苏格拉底的教导后,又用一个“但是”指出柏拉图不能同意的地方,即,定义是不能应用于可感事物上的,这样的语气显然是针对苏格拉底的。这就揭示出了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在哲学上的一个实质性的区别,即,在柏拉图看来,苏格拉底是在对可感事物运用定义,而这种方法是不会成功的、是不可能的;柏拉图的思想则超越了可感事物,达到了可感事物之外的另一类东西——理念。如果我们同意这一点,那么,我们还可推得另一点,即,依柏拉图的看法,苏格拉底是不能获得真正的知识的,因为他认为对变动不居的可感事物是不能有知识的。柏拉图所谓的知识显然是指超出于感性范围的、关于理念的知识,即后人所谓的理性知识。
以上是我们从亚里士多德传递的信息中得出的印象,我们将以这样建立起来的印象和观点,去看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究竟有些什么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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