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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黑格尔即批判本体论-《本体论研究》内容概述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黑格尔要重新建设本体论,不得不考虑康德的批判,对本体论加以改进。既然黑格尔对本体论作了改进,他不复肯把自己的理论称作本体论,而只是将它包括在自己的理论中。这便是黑格尔重建本体论时所面临的局面。

批判黑格尔即批判本体论-《本体论研究》内容概述

二、批判黑格尔就是批判本体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创始人的著作中,很少出现过本体论这个词,他们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常在“唯心主义”、“思辨哲学”、“哲学体系”这样的词句下进行。但是只要我们对西方哲学史上的本体论有所了解,那么,我们会毫不迟疑地说,马克思主义哲学创始人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不仅是、而且主要是对本体论的批判。

本书前三章已经介绍过西方人自己对本体论的定义,并且从其所使用的语言、与中国哲学的比较方面,反复论述了它的基本特征、思维方式及这种哲学的实质。按西方人的说法,本体论是关于“是”以及从“是”演绎出来的各种“所是”范畴的学问,这些“所是”中包括本质、现象、因果、必然性、偶然性,等等。我们已经分析过,本体论在形式上是以“是”及各种“所是”的范畴来表达的;在方法上是逻辑推演的;就这种哲学的实质讲,则是唯心主义的。

黑格尔的《逻辑学》就是本体论。黑格尔的《逻辑学》分为“客观逻辑”和“主观逻辑”上、下两篇,按黑格尔自己的说法,“客观逻辑”是对“昔日形而上学”的“取代”,首先是取代了“本体论”,其次也包括取代“其余的形而上学”(6)。那么为什么黑格尔不把自己的学说叫作“本体论”而叫作“逻辑学”呢?这样的“逻辑学”与“本体论”有些什么不同呢?我们有什么理由仍然把他的“逻辑学”看作是本体论呢?

黑格尔不称自己的学说为本体论,原因是很明显的,在他之前,康德已经对本体论有过批判,这个批判十分有力,正如陈康先生说:“在《纯粹理性批判》产生以后建设一种万有论至少不是一件容易的事。”(7)黑格尔要重新建设本体论,不得不考虑康德的批判,对本体论加以改进。正是因为他对本体论作了改进,本体论才能在遭受康德的批判之后再次挺起来,并登上了它的顶端。既然黑格尔对本体论作了改进,他不复肯把自己的理论称作本体论,而只是将它包括在自己的理论中。我们仍然把黑格尔的“逻辑学”称作本体论,理由也很明显:尽管黑格尔的“逻辑学”对本体论作了改进,由本体论改进而成的逻辑学仍然没有改变本体论的基本特征。

康德对于本体论最致命的两点批评是:其一,由脱离经验材料的纯粹理性概念的推论所得出的结论,与我们所在的现实世界是毫不相关的。他的这个思想见于他对上帝存在的本体论的证明的批判。这个证明从上帝是最完满的“是”为前提,这样的“是”应当包含(作为“所是”的)“存在”,所以上帝存在。康德说,这样推论出的“存在”和我口袋里一百元钱的“存在”并非是一回事,前者只是一个逻辑规定性,后者则会影响到实际的经济状况。其二,如果我们有两个纯粹理性概念构成的互相对立的假设,我们可以分别对它们作一番符合逻辑的推论,然而它们却是相互矛盾的,这便是“二律背反”的现象。康德揭示了形式逻辑的局限,也把西方哲学两离的形态特征明白无误地暴露出来了。康德本人并没有背离这个两离的立场,而是以“物自体”和“现象”的划分重新确立这种两离性。所谓“重新”是指,在康德这里,原来的本体论范畴被当成了标志人先天而具有的认识能力的范畴,当这些范畴用于整理经验材料时,便可得出科学知识;当这些范畴脱离了经验材料,进行纯粹思辨的演绎即所谓先验逻辑的演绎,便不免产生二律背反等种种谬误。因此他主张限制人的理性能力的运用,毋使超出其对经验材料的整理。超出了现象界的自在之物,是人所不可知的。这样,作为纯粹原理的本体论就被取消了;即使有这种原理,它也被放逐到不可知的自在之物里去了。这便是黑格尔重建本体论时所面临的局面。

要想重建本体论,就得克服康德以“自在之物”和“现象”表达出来的哲学的两离性特征,还要克服旧逻辑方法形式逻辑所可能产生的二律背反之类的谬误。黑格尔在《逻辑学》一书的导论中,通过对一般的逻辑概念及逻辑的分类的论述,提出了克服以上两个困难的途径。

对于黑格尔来说,纯粹的哲学就是逻辑学。他说:“在每门别的科学中,它所研究的对象和它的科学方法,是互相有区别的;它的内容也不构成一个绝对的开端,而是依靠别的概念,并且在自己周围到处都与别的材料相联系。因此,可以容许这些科学只用假定有其他前提的办法来谈它们的基础及其联系以及方法,直截了当地应用被假定为已知的和已被承认的定义形式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使用通常的推论方式来建立它们的一般概念和基本规定。”“与此相反,逻辑却不能预先假定这些反思形式或思维的规则与法则,因为这些东西就构成逻辑内容本身的一部分,并且必须在逻辑之内才得到证明。”(8)这种一般是被用来区分哲学与其他学科区别的表述,在黑格尔这里则成了表述逻辑与其他科学的区别。

这样,黑格尔当作纯粹哲学看的逻辑,与人们一般认为的逻辑便是不同的。黑格尔是这样说的:

假如说逻辑一般被认为是思维的科学,那么,人们对于它的了解是这样的,即:好像这种思维只构成知识的单纯形式;好像逻辑抽去了一切内容,而属于知识的所谓第二组成部分,即质料,必定另有来源;好像完全不为这种质料所依赖的逻辑,因而只能提供真正知识的形式条件,而不能包含实在的真理本身,也不能是达到实在的真理的途径,因为真理的本质的东西,内容,恰恰在逻辑以外。(9)

黑格尔认为,人们一般认为的逻辑,或曰旧逻辑,其根本的问题在于形式和内容的分离,逻辑只是构成知识的单纯的形式。这种情况是不应该的,因为在知识中,内容和形式本是不分离的。即使逻辑是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那么这里也有它自己独特的内容。由于旧逻辑是脱离了其内容的单纯形式,就造成了三种后果:(www.xing528.com)

首先,“这就假定了知识的素材作为一个现成的世界,在思维以外自在自为地存在着,而思维本身却是空的,作为从外面加于质料的形式,从而充实自己,只有这样,思维才获得内容,并从而变成实在的知识”。

再者,知识将是两个部分的生硬的组合,其中,对象,即内容、质料,被当作是现成的、自身完满的东西,“完全不需要思维以成其现实性”;而思维却必须依靠质料才能完成。“真理就是思维与对象的一致,并且,为了获得这种一致——因为这种一致并非自在自为地现成的——思维就须适应和迁就对象。”黑格尔认为,这就贬低了思维的地位,同时,也就贬低了真理的地位。

第三,由于形式和质料、思维与对象的严格划分,使思维总是“走不出自身以外而达到对象,对象作为自在之物,永远是在思维的彼岸世界”(10)

但是黑格尔认为,旧逻辑的这种毛病不是逻辑本身的过错,而是在于人们把握对象的方式的过错,在这种方式里,意识和意识对象是分离的。黑格尔则主张、意识及其对象是不分离的:通常把意识或思想当作是自在之物之外的,但是“思想也正是自在的事情本身”,“纯科学”,即哲学,“也便包含这个自在的事情本身”。思想,作为自在的事情,又是自为的。自在自为的意识就是“客观思维”,就是纯科学:

以纯科学决不是形式的,它决不缺少作为现实的和真正的知识的质料,倒是唯有它的内容,才是绝对真的东西,或者,假如人们还愿意使用质料这个名词,那就是真正的质料,——但是这一种质料,形式对于它并不是外在的东西,因为这种质料不如说是纯思维,从而也就是绝对形式本身。因此,逻辑须要作为纯粹理性的体系,作为纯粹思维的王国来把握。(11)

这样,我们便知道,黑格尔所说的逻辑不是纯粹形式的逻辑,它是既具形式又有质料的统一,它就是“客观思维”,是“纯粹理性”。逻辑既然统一了形式和质料,那么作为客观思维,它就不复是主观意识(形式)和意识对象(质料)之间的对立,而是二者的统一。大致说来,黑格尔就是这样通过对逻辑的“改造”,企图克服本体论所造成的两离现象。

至于另一个问题,即形式逻辑所无法处理的那种二律背反的矛盾问题,黑格尔解决得更为轻松。在这里,他采用了辩证法。逻辑自身的运动是在辩证法的方式中展开的,他认为他的《精神现象学》就是一个“范例”。那是讲意识诸形态的发展的,其中每一形态实现时,同时也是它自己的否定,并从而过渡到一个更高的形态。他认为唯一重要的是要认识以下的逻辑命题,即:“否定的东西也同样是肯定的;或说,自相矛盾的东西并不消解为零,消解为抽象的无,而是基本上仅仅消解为它的特殊内容的否定;……”(12)“引导概念自己向前的,就是前述的否定的东西,它是概念自身所具有的;这个否定的东西构成了真正辩证的东西。”(13)这样黑格尔并不必为逻辑运动中遇到的矛盾感到窘迫,相反,矛盾是属于思维规定的本性的。”(14)它倒是逻辑自身运动的动力。

这样,我们看到黑格尔构造出一个看似由概念自身运动造成的庞大而完整的逻辑体系。这个体系是纯粹的哲学,它在一切其他科学之外,是纯粹的原理。这个原理包容一切,它既覆盖自然界,又覆盖人类社会和人类精神生活领域。在分类中,前一部分称为“有的概念(按即“是的概念”——引者注)的逻辑”,后一部分称为“概念的概念的逻辑”,“或者我们用虽然习见而最不确定,歧义也就最多的名词来说,分为客观的和主观的逻辑”(15)。说“客观的和主观的逻辑”的划分最不确定而歧义最多,是提醒我们,即使“主观的逻辑”仍是“绝对理念”或“客观精神”范围内的东西,仍是纯粹原理,它和从中发展出来的人类精神是不同的。在客观精神和主观精神之间,还有一片过渡的中介区域,即作为反思规定体系的那种概念,这部分就是本质论,仍列于客观逻辑之下。(16)

在对逻辑作了这样的分类以后,黑格尔就说了我们前面引述过的话:他的客观逻辑是用以取代本体论的。据此,我们可以说,在黑格尔的逻辑体系中,至少客观逻辑,即关于“有的概念”、“有论”部分的讨论,就是本体论。因为所谓的“有”就是Sein,即英文的Being。甚至依我们的看法,就应直接译为“是论”。

其实,不仅“有论”即本体论,黑格尔的全部逻辑学体系都是本体论。这是因为,无论是其中的“有论”、“本质论”还是“概念论”,它们都是同一个绝对精神的不同环节,都是逻辑概念自身运动的展开,它们组成了统一的绝对真理,即纯粹原理。黑格尔的逻辑学内容上区别于以往本体论的是,它增加了“主观逻辑”部分。这种扩大显然是受到自然科学的影响,当时物理学、化学已经作为真正的科学而建立起来了,而这些,号称是第一哲学原理的旧本体论是无法加以涵盖或根本还没有考虑进去的。用黑格尔的话来说,客观逻辑中处理的是自在的概念,“只是在无机的自然之中”;而“主观逻辑”处理的是自为的概念,“那就是像它在有思维的人中的那样”,而且也像是在“有感觉动物和一般的有机的个体中”。当然,对于黑格尔来说,最最重要的是,作为纯粹的哲学原理,它既凌驾于一切学问之上,便当跨越自然和社会、存在和意识。黑格尔考虑到了这一点,因而使本体论登峰造极,发展到了它的顶点。然而,当黑格尔宣称这个最高、最一般的原理就是绝对精神、一切都是绝对精神的展开时,本体论的唯心主义实质也就一览无余地敞开出来了。这个唯心主义是依托于本体论表达出来的,马克思主义对黑格尔唯心主义的批判,就是对本体论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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