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是就西方语言总体上的形式化特征而言的。此外,再进一步看它的细部,我们还可发现这种语言对于本体论的更为具体的一些联系。
我们要再说一下张东荪先生在这方面的研究。他在《知识与文化》一书中有专门一章讨论语言与哲学的关系,另有一篇更详尽的论文《从中国言语构造上看中国哲学》,原载《东方杂志》第33卷第7号(1936),后来作为附录收在1946年出版的《知识与文化》中。综合这两处的说法,可以发现张东荪最强调的是语言中的主谓结构,他认为这对哲学的影响最大。其要点大致如下:(1)西方语言中的句子必有主语谓语,而中国语言中主谓是不分明的,甚至往往有无主语的句子。语言上的这种特点影响到思想上是,中国人没有“主体”观念,更谈不上从中进一步发展出“本体”的概念。(2)中国语言中没有词性分明的动词。这主要是相对于西文辞典学意义上的词性而言的。他举汉语的“人言”,既可译为man says,又可译为human speech,英文中say为动词,speech为名词,是不可混淆的,而这里汉语中的“言”则难辨是动词还是名词。动词不分明同样使得主语不突出,而将主语、谓语置于平等的地位,因而难以突出主体。(3)影响到主谓语分别的又一因素是动词的主动式和被动式无明显区别,(47)他举例说:“‘走马’与‘飞花’虽有使马走的意思,然而却无使花飞的意思(须知这又不是飞的花之意,因为‘飞的’是形容词)。”以上三点实际上是反复讲一个意思,即没有主语便影响到主体、本体的观念。(4)由于中国文字没有词尾的变化,致使中国人的思想上不会发展出范畴的观念。因为当初亚里士多德划分十个范畴时,是根据希腊文文法上言语的格式而成的。张东荪谈到这个特点时,可能实际上还是就本体观念而言的。因为本体是亚里士多德划分范畴时第一次提出来的,在十个范畴中,只有本体是可以充当语法上的主语的,其余皆为对主语有所陈述的表语。(5)中国文字(文言文)中没有系词“是”,遂致很难构成“名学上的正式句辞”。(48)
张东荪的论述是参照西方语言以考察汉语为主的,汉语中所无的当是西语中所有的特点。他的考察方向是很有启发性的、研究也是比较深入的。但是我觉得他在视野上存在着一个严重的局限,即,他主要是围绕着哲学中本体这个概念来展开研究的。这显然是由于他把西方哲学的本体论(ontology)当作就是关于本体的学问,即本体之学了,当他谈到西方哲学时,较多的也是以亚里士多德哲学为范本的,而没有认识到本体论是以“是”为核心范畴的全部范畴的逻辑演绎构成的原理体系。由于张东荪未能把握住本体论的要点,以本体之学取代了本体论,遂使他主要从与本体观念相关的角度去讨论语言的特征,这样,语言中主语、谓语的形式就成了头等重要的特征而被提出来了。如果他能把握本体论的本质特征,那么也许本来他会广开视野,重视西方语言较为形式化的特征。因为当他谈到与语根、语尾变化相应的思想变化时已经看到:“有语根与语尾变化的和那语根语尾不分明的却显然是两种不同的系统,在第一种,思想比较上容易变化,且其变化之迹亦比较上容易看出来。在第二种,思想纵使有变化而其变化只是一个一个单独的变化,不是因言语的格式而有所左右与推移的。”(49)正是这种较为形式化的语言,比较容易被用作表达超出经验、在概念中进行纯粹思想推论的内容。从这个方面才能说清本体论与语言的关系,而说清这一点比说明本体观念的由来要复杂得多。
我们在前一小节中已经试图说明西方语言的形式化特征与本体论的关系。这一特征不仅一般地来说经过哲学家的改造适宜于本体论的表述,而且,更具体地说,也便利于本体论概念的形成。请试以“是”的范畴为例作一说明。
我们知道“是”这个范畴,在英文中是以动词不定式“to be”的动名词Being来表述的。“to be”这个词在上下文中是要根据主语的人称、单复数、时态、主动、被动等条件的变化而有词形变化的。它在不同句子中表达的意义也是不同的,且其意义几乎难以尽列。通常人们从哲学的角度把它的意义分为作动词和作系词时的两部分,以为作动词时的意义是“存在”。其实作动词时的意义也不尽然是“存在”的意思,如:“to be or not to be”这个句子是指“要活还是要死”,人的生命存在——“活”和无生命物的“存在”还是有区别的。至于to be用作系词时的意义就更多了,这同to be后可以连接各种词类作表语是有关的,而在英文中,几乎没有什么词类是不可以作表语的。例如:
(1)The business of American is business. (接名词)
(美国人的事情就是做生意。)
(2)Those who are serious in ridiculous matters will be ridiculous in serious matters. (接形容词)
(对可笑之事当真的人遇当真之事必遭人可笑。)
(3)The people of class A are twice the number of class B. (接数词)
(甲班人数是乙班的两倍。)
(4)Is there anybody who wants to try? (接代词)
(有谁想试试吗?)
(5)I was out in my calculations. (接副词)
(我计算错了。)
(6)The winds and waves are always on the side of the ablest navigators. (接介词短语)
(大风大浪中才显出最好的航海员。)
(7)英语中动词有许多变化,因此系词接动词的形式也多种多样,如:
a.His task now is investigating conditions at the grass roots.(接动名词)
(他眼前的任务是调查基层的情况。)
b.He is quite interested in arts. (接分词)
(他对艺术饶有兴趣。)
c.The happiest time for the children is to go for an outing. (接不定式)
(这些孩子们最愉快的是出去郊游。)
在英语十大词类中,还有冠词、连词和感叹词没被提到,它们本身单独不能成为句子成分,是所谓虚词。从我们的例句看,系词“to be”决不只是表示主语和表语间的同一关系,它也指示主语的属性、状况,等等。我们已经看到,其中许多情况下汉语是不用“是”字的,英语也用了。于是就有了一个问题,对于这样一个在不同上下文、不同词语搭配中有不同意义的词,怎么可以从中概括出一个统一的概念去指称它?这时,西文的形式化特点就起了作用,在英语中,动词的变化形式之一是在其后加词尾ing,作成动名词。动名词就是这个动词的名称。“to be”尽管有不同的意义和用法,它也服从于这个形式的规则,于是就有了动名词being。在我们汉语中,尽管“是”字的用法不如英文广,但也有数种意义,其中包括正确、真理、存在、本质(究竟所是之是),这些是西方哲学中“是”的概念中经常被提到的一些意义,但是,因为我们汉语没有动名词这样的变化,所以,很难、也没有这样的思想习惯去把它从上下文中抽出来作成一个独立的概念。
当然,由语法规则中得出的动名词“是”本身还不是一个本体论哲学范畴,只是当柏拉图把通过“是”联结起来的句子成分当作是分有“是”而成为“所是”,“是”和“所是”有了分有关系以后,它们才成为本体论的范畴。这种关系的形成过程中有着哲学家们对语言的改造功夫,我们前面已经对此有过讨论了。
总结本章,我们的研究是循着这样的思路展开的:即哲学的形态与其语言形式是密切相关的。我们发现,本体论作为一种特殊的哲学形态,使用的也是一套特殊的语言,这种语言是哲学家在创作本体论哲学的过程中利用西方语言相对来说较为形式化的特征加以改造而成的,这使得哲学范畴的意义是从逻辑规定性的方面来表示的,哲学范畴便也因此获得了逻辑的活力,使得本体论这种标榜为靠概念自身运动构成的哲学得以开展它的经营。对本体论的语言特征的研究,反过来也使我们更看清了本体论这种特殊形态哲学的情况,它是靠从概念到概念的推演构筑起来的先天的原理系统。因此我们得出的结论是:本体论是在独立的特殊语言王国里的纯粹思辨的哲学。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515页。
(2)本体范畴也可从表语中划分得到,如“这是一棵树”,这棵“树”即本体,但本体范畴还可充作主语,这是不同于其他范畴的。
(3)Aristotle,Metaphysics,1017a23,tr.by Ross.参见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
(4)罗素:《我们关于外间的知识》,陈启伟译,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28页。
(5)同上书,第33页。
(6)同上书,第29页。
(7)洪谦主编:《逻辑经验主义》上卷,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22页。
(8)同上书,第28—29页。
(9)同上书,第32页。这里,卡尔纳普把哲学与经验、事实科学对立起来,说明在他看来,哲学与形而上学是一回事。这从一个侧面证明了本体论是西方传统哲学的主流,研究西方传统哲学的思维方式,主要要研究本体论的思维方式。
(10)同上书,第36页。
(11)转引自胡适:《先秦名学史》,学林出版社1983年版,第41页。(www.xing528.com)
(12)据谢和耐:《中国和基督教》,耿昇译,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345页。
(13)谢和耐不否认中、外都有少数著名学者成功地将经院哲学和佛学译成汉文,然而他说:“但具有深入理解外国思想形式之能力者从来都是少数,个别人的例证不会使人怀疑由基本对立的无可辩驳的特征提出置疑。”见《中国和基督教》,第356页。
(14)être,法文,相当于英语的“to be”。
(15)谢和耐:《中国和基督教》,第346页。
(16)同上书,第347—348页。
(17)同上书,第353页。
(18)A.C.Graham,Disputers of the Tao,Open Court,1989,p.406.
(19)张东荪:《知识与文化》,商务印书馆1946年版,第135页。
(20)同上书,第99页。
(21)同上书,第50页。
(22)同上书,第47页。
(23)同上书,第169页。
(24)同上书,第50页。
(25)同上书,第169页。
(26)柏拉图:《巴曼尼德斯篇》,陈康译注,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81页。(以下简称陈康译注本)
(27)陈康译注本,第107页。
(28)Plato,Sophist,244a.
(29)参阅Plato,Theaetetus,152d。柏拉图认为,经验中的事物是变化不确定的,“如果你称它为‘大’,它却会是‘小’;称它为‘重’,它却会是‘轻’”。
(30)黑格尔:《逻辑学》,第69页。
(31)以下引文见Heidegger,Being and Time,Harper and Row,1962,pp.22—23。
(32)Heidegger,Being and Time,trans.by John Macquarrie and Edward Robinson,Harper and Row,1962;Heidegger,An Introduction to Metaphysics,trans.by Ralph Manheim,Yale University Press,1959.
(33)Plato,Sophist,261e.
(34)Plato,Timaeus,52d.
(35)Heidegger,An Introduction to Metaphysics,p.14.
(36)Plato,Philebus,54.
(37)Ibid.,59d.
(38)Plato,Protagoras,340b.
(39)Plato,Timaeus,27d.
(40)黑格尔:《逻辑学》上卷,第8页。
(41)同上,黑格尔说“介词和冠词中,已经有许多属于这样的基于思维的关系”。
(42)Heidegger,An Introduction of Metaphysics,pp.71—72.
(43)这一段的论述参阅王力:《汉语语法史》中第十二章《系词的产生及其发展》,见《王力文集》第十一卷,山东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第251—271页。
(44)谢和耐:《中国和基督教》,第347页。
(45)同上书,第353页。
(46)Plato,Sophist,262a—c.
(47)黑格尔也指出过汉语的这一特点,《老子》中的“万物负阴而抱阳”译作德文理解为“宇宙背靠着光明的原则,宇宙拥抱着光明的原则”,黑格尔指出汉语没有格位的变化,所以也有译为“宇宙为以太所包围”的。但他没有据此判断中国人有无主体、本体的观念(参见《哲学史讲演录》第一卷,第128页)。
(48)以上五点除第三点见于张东荪:《知识与文化》正文第二编第一章(第49页),余皆参见附录二(第160—169页)。
(49)同上书,第48—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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