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初,从经验主义传统中发展出了分析哲学,分析哲学把清算黑格尔一类的哲学当作自己的任务之一。在批判黑格尔哲学的过程中,他们逐渐将西方哲学中使用的系词“是”的毛病暴露出来了。但是,他们的着眼点多半放在逻辑方面,并且,由于他们缺乏比较哲学的视野,也没有把“是”当作是西方本体论哲学所使用的一种独特的语言来看待,我们这里举罗素和卡尔纳普作为代表加以说明。
罗素在发表于1915年的一部著作《我们关于外间世界的知识》中批评过黑格尔,他说,在黑格尔及其门徒的著作中,“逻辑实际上等于形而上学。大致说来,二者的这种等同是以如下的方式发生的。黑格尔认为,用先天的推理可以指出,世界必有各种不同的重要而有趣的特性,因为没有这些特性的世界是不可能的和自相矛盾的。因此他所谓‘逻辑’乃是对宇宙本性的研究,这是就宇宙本性只能从宇宙必然逻辑地自相一致这个原则推出而言的。我本人并不相信,仅仅从这个原则能够对现存宇宙推出任何重要的东西来”(4)。这段话表明,罗素清楚地知道,黑格尔的“逻辑”就是形而上学、就是先天原理体系,即本体论,对此,罗素既不相信,更不感兴趣。他当时所关心的是要发展一套形式化的逻辑。他认为“在一切推论中,唯有形式是具有本质重要性的”(5)。所以,他在一个注释里从逻辑的角度批评了黑格尔对系词“是”的运用:
黑格尔在其《逻辑学》的这一部分中的论证完全是基于对表示谓词的“是”(如在“苏格拉底是有死的”这个句子中)和表示等同的“是”(如在“苏格拉底是饮了毒药的那位哲学家”这个句子中)的混淆上的。由于这种混淆,他认为“苏格拉底”和“有死的”必然是同一的。既然它们是不同的,于是他就不像别人那样推论说这里什么地方有错,而是认为它们显示了“差异中的同一”。此外,“苏格拉底”是特殊的,“有死的,是普遍的。因此,他说,既然苏格拉底是有死的,由此可见特殊即是普遍,在这里他把“是”字全都当作表示等同了。但是说“特殊即是普遍”是自相矛盾的。黑格尔仍然不觉得这是一个错误,而是要进而把特殊和普遍在个别或具体普遍中综合起来。这是一个例证,表明那些庞大的堂而皇之的哲学体系是如何由于一开始就不当心而被建立在愚蠢浅薄的混淆上面,除非这种混淆是由于无心的过失(这是几乎难以置信的事实),人们是会把它们看作玩弄双关语游戏的。(6)
这段话深究下去对于揭示本体论的语言特点其实是很有启示的。罗素已经指出了系词“是”联系的成分之间的实际意义相差很大,而在本体论看来,它们都可以称为“所是”,这正是本体论研究“是者之为是者”以及“是”和“所是”的意义而得不出一种确切解答的根子。但是,他只是停留在逻辑的层面。
卡尔纳普比罗素进一步的地方是,他不但揭示了英语中系词“to be”后可以接各种成分的表语,而且,它的第二个毛病是,它还可以在没有谓语的地方冒充谓语,表示存在的意义,如在笛卡尔“我思故我在”中的“我存在”(I am)以及“上帝存在”(God is)这样一些句式中。
我们这里谈的是卡尔纳普发表于1932年的题为《通过语言的逻辑分析清除形而上学》的文章中的内容。这篇文章的题目已经明确地标明了它的目标。根据卡尔纳普的观点,脱离经验根据的全部形而上学都是些无意义的假陈述构成的,只要对形而上学的语言作适当的语言分析便可清除掉形而上学。关于一个命题有无意义,他定出了两条标准:一是命题中的词必须具有经验上可观察的所指。对于那些类似于类概念的词,则须经过分析,将它分解成可观察或记录句子里的词。如他演示了“节肢类”这个类概念的词的分析。他说,“节肢类”这个词是指“具有分节的身体和有关节的腿的动物”,这个句子又可进一步分解为“x是个动物”、“x有分节的身体”、“x有有关节的腿”。后面三个句子当是“观察句子”或“记录句子”。简洁地理解,可以认为,卡尔纳普所谓有意义的词归根结底是指那些指向经验上可证实的对象的词,经验的对象就是词的意义。二是,要符合逻辑句法。逻辑句法比语法句法更严密:不符合语法句法的句子固然没有意义,如“凯撒是和”,而符合语法句法的未必皆有意义,如“凯撒是一个质数”。因为语法句法只考虑哪一类词可以和哪一类词结合(如上述句子符合一个名词可以和另一个名词结合的语法)。从逻辑句法去考虑,就要根据词的含义作进一步分类,这样,凯撒作为“将军”就不会与“数”相混淆了。“自然语言容许构成无意义的词列而不违反语法规则这个事实,说明了从逻辑观点看来,语法句法是不适当的。如果语法句法准确地符合逻辑句法,假陈述就不会产生了”。(7)(www.xing528.com)
卡尔纳普正是根据上述的观点来看待和分析形而上学命题的。他说:“也许,形成假陈述时所犯的逻辑错误,大多数是基于英语‘to be’一词的用法有逻辑上的毛病(在其他语言中,至少在大多数欧洲语言中,与此相应的词也是一样)……自古以来,多数形而上学家听任自己被‘to be’这个词的动词形式以及谓语形式引诱,造成了假陈述,比如‘我存在’(I am),‘上帝存在’(God is)。”(8)
既然形而上学是受到自然语言的误导,自然语言是不精确的,卡尔纳普开出的处方是以“逻辑分析法”取代哲学。他说:“如果无论什么陈述,只要它有所断言,就具有经验性质,就属于事实科学,那么留给哲学的还有什么呢?留下来的不是陈述,也不是理论,也不是体系,而只是一种方法:逻辑分析法。”(9)在这个方向上,逻辑经验主义发展出了一套用符号表示的纯粹形式化的逻辑哲学,他们因此也被称为人工语言学派。
卡尔纳普凭着他对语言、意义的清晰分析能力,本来可以由此深入窥探西方传统哲学,尤其是本体论哲学的特殊的思维方式,然而他却与之失之交臂。其主要的原因,在我看来,是他把语言和思想的关系搞颠倒了。至少在他写作上述文章的时期,他把思想上的一切混乱和不合理都归诸日常语言,这是忘记了语言只是思想用来表达自己的工具。语言形式诚然也会反过来影响思想,有时还会限制思想,尤其是限制独创的思想。但是,被语言限制、歪曲的思想,不是由思想本身通过语言加以冲破和纠正的吗?对于卡尔纳普来说,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他缺乏不同语言和思想之间比较的视野。如果他知道一点汉语,那么依他的标准看,汉语是更不精确了。因为汉语学界有所谓“词无定品”的公论,即一个词的词性须依其在句子中的实际用法而定,离开了句子便很难确定。但使用汉语的人并不因此而思想混乱得一塌糊涂。他的目的本来是想通过语言的逻辑分析清除形而上学——他认为这是“指所谓研究事物本质的知识领域,它超越了以经验为基础的归纳科学的领域”,(10)但是在他主张的方向上最终发展出了纯粹形式化的符号逻辑。这套东西难道不也是超出经验之外的吗?
分析哲学是通过语言的分析讨论哲学问题的,除了人工语言学派外,还有一派,他们的立场与人工语言学派略有不同。他们并不非难日常语言,而是认为日常语言中有着精彩纷呈、深邃迷人的世界。传统哲学误入歧途的原因并不能归罪于日常语言的不精确,而是由于误解了日常语言的用法。他们反对建立人工语言,因此而被称为日常语言学派。其著名成员主要是英国牛津、剑桥两所大学的教授。他们花费了许多精力去分析、归纳日常语言被误用、误解的各种情况,有些内容已经与语言学分不清了。值得一提的是给予日常语言学派以重大启示的维特根斯坦的后期著作《哲学研究》。在这本书里,维特根斯坦认为,语言的使用多种多样,在一些人中使用的语言样式会与另一些人的样式不一样,这不同的样式就像不同的游戏规则,一种游戏规则不适于另一种游戏的规则。这就是“语言游戏”说。游戏只是一个比喻,他的实际想法是要说,社会中的人有不同的“生活形式”,每种生活形式圈里的人们有他们自己约定俗成的语言方式。这个说法的启示是,人使用语言的方式是在生存方式中形成的,从这一点深入下去,人的思想方式同样是同人的生存方式相关的,于是人本身的生存方式、状态的结构、可能性应当成为进一步考察的内容。然而维特根斯坦不仅停留在“语言游戏说”,而且他用这个理论去看传统形而上学哲学时,把“本质”、“共相”、“一般”当作仅仅是一种语言的约定,把人们使用一般的概念当作纯粹是为了方便,这便不免对人类哲学的追求看得太轻率、太无聊了。
不管怎么说,通过分析哲学家们的工作,西方传统哲学,尤其是本体论,同西方语言、特别是涉及系词“是”的种种混淆的用法这一点得到了初步的揭示。这起码引发我们思考:西方传统的哲学形式、尤其是本体论,是不是哲学的普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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