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本体论研究:词源学考察

本体论研究:词源学考察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词源学的考察“本体论”是我国最为流行的对ontology一词的译名,这个译名至少在60余年前就出现了。一词而有多种译名,便觉蹊跷,况且它还是一门学问的名称,尚未深入其内容,可见问题之复杂。这决不只是一个语法学的问题,而是直接关系到由这些不同词性的词所表达的哲学概念的意义。以上的引述表明,从柏拉图哲学起,being(分词)就被当作是分有了Being(动名词)的东西。

本体论研究:词源学考察

(一)词源学的考察

本体论”是我国最为流行的对ontology一词的译名,这个译名至少在60余年前就出现了。另一个也出现得很早、却不甚流行的译名是“万有论”。近年来,又出现了一个新的译名“存在论”。我本人在10年前建议译为“是论”。一词而有多种译名,便觉蹊跷,况且它还是一门学问的名称,尚未深入其内容,可见问题之复杂。让我们暂将各种译名置于一旁,先对原文ontology作一词源学的考察。

我们知道,像biology(生物学)、sociology(社会学)这类词分别是由词干bio(生命、生物)、socio(社会)缀以表示“科学”、“学说”的词尾‐logy构成的,同样,ontology是由ont加上‐logy构成的,那么,它当是一门关于ont的学问了。据说最先构成ontology的是17世纪时一位叫郭克兰纽(Goclenius,1547—1628)的德国人。像相当一部分表示学科名称的词由希腊文构成的一样,ontology这个词也是借助于希腊文构成的。

从字面上说,ont是希腊文on的变化式,而on则是相当于英文中不定式to be的希腊文einai的中性分词,这就是说,on可以认为是直接相当于英文中的being的。因此,ontology这个词表明了它是一门关于being的学问。于是问题的关键就在于being究竟是什么意思。

作为to be的分词,being的意义取决于to be。to be是一个系动词,它在行文中随着主语的人称、单复数以及句子所表达的不同时态而有形式的变化。它所表达的意义也是多种多样的,但无可怀疑的是,它最常表达的、也是最基本的意义,相当于现代汉语中唯一的系词“是”。(www.xing528.com)

在从其基本意义为“是”的to be说到being的时候,先要说明一点,即在英文中,to be的动名词形式和现在分词在语法上是有明确区别,但在词形上却无区别,都写作being。这在与之相应的德语的词中是区别得很清楚的,不定式sein(是)的动名词写作Sein,分词则写作seiend,而且还有一个由分词转化成的名词das Seiendes。这决不只是一个语法学的问题,而是直接关系到由这些不同词性的词所表达的哲学概念的意义。对此,研究海德格尔哲学的著名学者理查逊(W.J.Richardson)早有揭示,他在分析希腊文on作为分词的特点时说:“在古时的语法学家看来,这意味着这个词同时‘分有’其名词和动词两种意义。然而‘分有’的概念不是一个语法学上的概念,而是哲学概念。古罗马语法学家援引自希腊语法学家,而后者,依海德格尔的说法,又援引自柏拉图。对柏拉图来说,这个词表达了‘诸所是’(beings)和‘是’(Being),即理念之间的关系。”(22)

以上的引述表明,从柏拉图哲学起,being(分词)就被当作是分有了Being(动名词)的东西。于是,如果我们同意Being(动名词)就是“是”的意思,那么,being(分词)所表示的就是:分有“是”,“是的”;这个分词的进一步名化(德文das Seiendes)便表示“是的东西”,即“所是”或“是者”(that which is)。于是,所谓以on(being)为研究对象的ontology,就其字面上确切的意思来说,是一门关于“是”和一切“是者”的学问,或者说,它其实应当称为“是论”,因为一切“所是”或“是者”都被认为是分有“是”才是其所是的。

西方哲学从一开始就标榜自己是一门最普遍的学问,“是”和“所是”正是这种哲学用来表达最一般的对象的概念。确实,从语言表达的角度来说,没有什么词比“所是”或“是者”更能普遍地表述一切东西;反过来说,也没有什么东西是不可以用“是者”或“所是”来表达的,因为在我们述说一切东西的最简单的句式“这是某某”里,这个“某某”便已经成了“所是”了。而这个“某某”,不只限于可见、可触、当下存在的东西,也可以是过去存在或将要存在的东西;甚至也可以是根本不存在的、只是思想上的一种虚构的东西或概念,乃至于连什么东西都不是的、一个表示“无”的概念也逃不出“所是”的范围,因为这是一个无的概念。又由于“所是”是分有了“是”才是其所是的,经过哲学家的改造制作,“是”本身就成了具有最高、最普遍的逻辑规定性的范畴。它外延最广,内涵最小(不是任何特定的所是)。它本身又是无可定义的,因为据亚里士多德,定义的方法是种加属差,然而“是”既是最高的概念,不可能还有一个比它更高、包容它的种概念。正是经过了这一番规定制作,“是”就成了ontology这门学问的逻辑起点,它把其他各种具有特殊规定性的“所是”都当作属性,是可以从它逻辑地推出的。由于这里涉及的都是些一般的概念,而且是这些概念间的逻辑关系,于是反映这些概念间关系的命题就被认为是普遍的、且先于经验事实的原理。这就是ontology。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