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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价值论基本观点和思想方法:实践唯物主义研究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其中,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及其思维方式对于价值问题的“可容纳性问题”,是学理上更大、更深刻也更复杂的问题。

马克思主义价值论基本观点和思想方法:实践唯物主义研究

3.马克思主义价值论最低限度的基本观点和思想方法

真正的难题就是前面谈到的造成“价值论空白”的两个原因。其中,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及其思维方式对于价值问题的“可容纳性问题”,是学理上更大、更深刻也更复杂的问题。这是因为,任何一个有基本理论素养的人都看得出,价值问题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确立和展开,显然不仅仅是“增加一个范畴”的简单问题,而是必然涉及用以思考问题的理论前提和框架,涉及究竟如何把握贯彻马克思哲学的精神实质和思维方式,涉及对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反思、超越和创新。

价值研究不仅提供了新的问题、新的视角、新的材料和新的方法,因而推动着哲学的发展和创新,它同时也有待于哲学理论和概念体系自身的整体性扩展、调整和更新,以使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呈现出完整、严密、更加富有活力的面貌。否则,就会像近年来不少新编哲学教科书那样,在原有体系不变的情况下,把“实践”、“人和人的主体性”、‘价值”等字眼纳入进去,但总是显得简单而生硬,达不到应有的理论深刻、逻辑顺畅、思想与情调和谐,因此也就无法根本改变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教学和实践中所面临的困境。因此,我国价值论研究的发展状况、理论地位和社会命运,总是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改革和发展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休戚与共的。

马克思主义哲学价值论的建立,应该和能够表述为以下最低限度的基本观点和思想方法:

第一,把人类生活实践及其历史发展作为价值论研究的最终“文本”。

如同一切科学理论归根到底都是对于客观对象的“解读”一样,我们的研究要坚持以人类的历史和实践为解读的对象和文本,而且是唯一的最终“文本”。马克思指出:“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13]作为哲学范畴的“价值”概念,是人类生活中一大类特有现象的总名称、总概括。这类现象普遍地存在于各个领域,存在于人的一切活动中,以多种多样的具体形式表现出来。相对于世界的存在、现实、事物的既有状态而言,价值现象具有某种超越的性质,它是产生于现实和实践,又高于现实的现象。要准确地把握价值现象的本质和特征,就必须深入全面地理解人类的生活实践,实事求是地考察人类生活实践的表现和逻辑,才能得出科学有效的结论。

这就是说,研究要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而不是满足于某些书本上或现成的观点话语,既不能把自己的主观想象和愿望当作出发点,也不能把注意力局限在解读前人或他人的话语上。对于前人和他人的有关论述,合理的态度是,可以把它们当作是过去或他人在当时条件下“解读”的成果来看待,以当时的实践及其条件加以再解读,并用我们今天的实际加以对照,以形成我们今天的认识。

第二,深入到实践结构的内部去揭示价值现象的基础和地位。

实践作为人类所特有的对象性感性活动,是人类特有的“存在”方式,是人类生命活动的本质形式。只有从实践的内在结构和过程中找到价值现象存在和发生的根基,才能深刻地把握其本质和普遍必然性。我们可以从马克思关于人类实践活动“两个尺度”的发现中,找到揭示价值现象的本质和秘密的基础。列宁关于“实践——作为真理的标准,也作为事物同人所需要它的那一点的联系的实际确定者”[14]的说法,也表达了同样的思想。

总之,价值不是外在于人类生存发展活动的某种先验的、神秘的现象,它产生于人类特有的对象性关系——主客体关系及其运动——实践活动之中,产生于人按照自己的尺度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活动,价值是实践的一个内在尺度、一种基本指向。根据这一认识,可以从宏观上概括有史以来推动人类进步发展的两大动力——“追求真理”和“创造价值”,或两大原则:真理原则——必须按照世界的本来面目和规律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包括人自身;价值原则——必须按照人的尺度和需要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包括人自身的发展。

第三,价值联系着人的主体性存在,要用具体的历史的主体分析方法来把握。

马克思主张“从主体方面去理解”世界,而“价值”这一概念恰恰反映出人的主体地位。在任何情况下谈到价值,谈论任何价值,人对任何事物(包括人自己)的价值判断,不管意识到与否,实际上都是并且应该是以人自己的尺度去评量世界。人是一切价值的主体,是一切价值产生的根据、标准和归宿,是价值的创造者、实现者和享有者。万物的价值及其等级和次序并不是世界本身所固有的,从来都是人按照自己的尺度来排列的。物的价值因人而异,客体的价值依主体而定,具体的主体性是一切价值的根本特性。现实的人是具体的、社会的人,“人”有个体、群体和类等多个层次。所谓“主体”并不是抽象的、唯一的,而是具体、多样乃至多元的,社会上的价值取向和价值标准也必然呈现出多样化乃至多元化的情况。(www.xing528.com)

主体性意味着权利和责任的统一。按照人的具体历史面貌来把握人的价值主体性,意味着要有这样一种自觉的意识:一方面,在考察和评判任何价值时,都应该立足于现实的社会关系,首先明确是对于谁、对什么人的价值,并经过对主体的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进行考察和比较,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另一方面,每一主体对自己所作出的一切价值选择、判断及其标准,都要有一个清醒的意识,承认并重视人自己在一切价值判断和选择上的权利、责任及其统一,自觉地承担,并不断地自我检验、自我完善和自我超越。如果没有这种健全的主体意识和具体化的主体分析,就必然会造成价值观的简单化、绝对化,导致思想感情乃至行动悲剧。

第四,按照上述方式来揭示价值现象的本质。

所谓价值,就是指客体的存在、属性及其变化同主体的尺度是否相一致或相接近。这是人类在经济政治科技文化道德艺术宗教、日常生活等领域中一切价值判断所具有的共同含义。这一界定包含了区分价值关系与非价值关系的根据,也提供了理解正负价值、各个不同领域和不同类型价值的共同本质、特征及其质量标准的基础。需要指出,使用“主客体关系”,而不用“人与物的关系”的表述,是因为价值关系不仅发生在人与物的关系中,也发生于人与人关系及其他一切可能的对象性关系中,“主体—客体”关系比“人—物”关系更具有普适性;用“客体适合于主体的尺度”,而不是仅用“满足主体需要”来界定价值,是因为尽管人的需要本身有无限多的方面并不断更新发展着,但需要毕竟不是主体尺度的全部。现实的价值不仅表现为主体的一定需要得到满足,还包括超越需要、制约需要的主体其他方面,如主体的能力及其变化等。仅为主体所需要却不能为主体所接受者,并不对主体构成现实的价值。

第五,坚持马克思的“实践的唯物主义即共产主义”的价值导向。

实践唯物主义,是一种把“对象、现实、感性”理解为“实践”[15]的新唯物主义。马克思指出:“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16]这就是说,马克思的哲学价值学说不仅是关于价值现象的科学理论,同时也产生指导人类解放的价值观念和实践导向,为能动地改造世界奠定了理性的基础,马克思主义哲学以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为历史主体和价值主体,从这一社会立场出发,必然得出以人的彻底解放为目标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价值导向。所以,共产主义是实践唯物主义价值导向的一个社会结论。

研究价值问题,是为了揭示这一现象的本质、特点和规律,即探索其中的真理。因此,追求真理的大无畏精神和科学态度,在这里同样适用。真理的本性告诉人们:要追求它必须抛开眼前的利害得失,只有这样才能得到真理;并且,任何人在获得真理之前都不能担保将会得到什么样的结论,以及这一结论会带来什么样的价值,因此,在科学研究之前过多的价值忧虑是与科学的精神不相符的。但是总的看来,真理终究是有益于人类的特别是人类进步势力的。正如恩格斯所说:“科学越是毫无顾忌和大公无私,它就越符合工人的利益和愿望。”[17]基于这一点的坚定信念,我们对于价值问题研究的价值,应该抱有信心。

价值问题确实是一个与知识、真理问题很不相同的领域,虽然不像有人夸大其词的那样,“价值世界”是一个在“主体世界”和“客体世界”之外的“第三个世界”,但它毕竟是我们过去曾忽视或有意无意回避的问题领域。确立它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地位,我们就将重新得到一片需要耕耘和播种的广阔土地,这是一个较大尺度的理论突破与创新。同时,这也将打开一扇从新的角度观察世界思想动向的窗口,将登上一个与世界哲学和文化对话交流的平台,从而占领一个同形形色色的腐朽人生观、价值观作斗争的新的阵地。

价值问题在现实生活中为人们所普遍关注,它对人们的思想和感情影响的程度,绝不低于任何一个其他哲学问题,所以,价值问题将把哲学同人、同社会生活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价值论作为一个复杂而又富有活力的题目,它的展开必将促进哲学与社会思想文化的活跃和发展。

价值问题是一切科学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课题,价值论也是哲学通向一些具体科学的宽阔桥梁。人类认识已经并正在经历分化的过程,许多学科陆续从哲学中独立出去,如伦理学美学以及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等,因为任何科学要发挥自己的现实作用,都必须经过“面对价值选择”或“提供价值取向”这一关,最终都不能是“价值无涉”的。各门学科关于价值研究的丰富成果需要哲学的综合,哲学也需要综合各学科有关价值问题的经验成果。价值论的展开有利于加强哲学同各门科学的整体联系,促进科学向实践的转化。现代科学和实践的发展,已经明确无误地把价值问题推向了人类思考的前沿。全球化背景下的文化竞争,将是以价值体系和价值观念为核心的思想和智慧之争。由此,我们更不难理解价值论研究和建设的使命与意义。

价值论在一般哲学中的地位,并非像一些人理解的那样,是属于认识论或历史观之下层次的理论领域,也不像另一些人强调的那样仅仅是伦理学或美学等的元理论部门。从总体上说,价值论同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等属于一个层次,是最具基础性的哲学理论。这一点,对于长期以来不知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价值论为何物的人,对于习惯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曾有也不应有价值论的人来说,是很难理解的。正因为如此,马克思主义的新型价值论建设与按实践唯物主义精神重建马克思主义哲学,愈发显示出彼此相关和相互呼应的性质来。理论和实践都表明:不按实践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来构筑我们的哲学大厦,价值论就总是必然地成为格格不入的“异己之物”;而不能科学地说明价值理论研究中的基本问题,也总是由于没有深刻而全面地掌握实践唯物主义的基本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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