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认识主体与客体的中介系统
主体和客体作为认识结构的两极,它们之间的关系,不是一种简单的、直接的二项式关系。在主体系统和客体系统之间,还有一个把它们连接起来从而形成一个整体系统的中介系统。中介系统包括工具系统和操作工具的方法系统。它们又可以分为物质工具和操作物质工具的方法与思维工具和操作思维工具的方法。在生物界,生物有机体为了自己的生存和繁殖,也必须利用中介手段以便合目的地适应环境。但它们只能利用它们自身的生理器官或现成的自然物,而且这种利用的行为方式及其可塑性,也严格地受着生物物种的限制,有其物种的极限。人作为社会性的自觉主体,则能自觉地发明和创造各种不同的工具以及操作这些工具的方法,把它们作为实践地和观念地掌握客体的中介手段而加以运用。在主体和客体的关系结构中,中介系统是一个绝对必要的联系环节。
在中介系统中,各种形式的物质工具,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它们是人们为了实现某种目的,利用物的机械的、物理的、化学的属性乃至物的一般反应特性,对物进行实际的分解和重新组合所创造出来的人工物质系统。在这些工具中,积淀着人的劳动、智力和知识,是人的劳动、智力和知识的对象化。它们的结构和功能,同人自身相应的肢体和反映器官的结构和功能相适应。在作为主体的人处理同客体的关系的时候,这些工具分别被当作主体的运动器官、感觉器官、思维器官及其功能的延长与放大,按照一定的目的或者直接作用于客体,或者接收和加工处理来自客体的信息,以实现对客体的不同方式的掌握。
但是,物质工具要在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中真正起到中介手段的作用,必须是在活动中被运用的活的手段。活的手段是工具和工具的操作方法、操作程序在运用中的结合和统一。而关于工具的操作方法、操作程序同人自身器官的结构和活动的逻辑以及客体的结构和变化(分解和组合)的逻辑应该是一致的。
就主体对客体的观念认识关系来说,主体主要是运用思维工具来实现对客体的观念的或理论的掌握。思维工具如概念、范畴、判断、理论框架等,是人们认识的结果,是关于客体的信息的观念存在形式,因而也是主体观念地或理论地掌握客体的工具和手段。在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中,主体首先运用自身的和社会性的感性反映器官接收来自客体的信息,获得感性材料,然后在思维器官中通过思维操作活动,对信息材料进行加工处理(这是主体对客体进行观念的分解和组合的过程),把它们纳入一定的概念、范畴、判断、理论框架,形成系统化的理论体系。
这样,就在思维中达到了对客体的构成因素、属性、规定等以及它们之间的联系、结构、本质的再现,从而实现对客体的观念的或理论的掌握。运用思维工具进行思维操作活动,同样必须掌握操作思维工具的方法和程序。这种方法和程序是客观事物的结构及其建构的逻辑,通过对客体进行实际的分解和组合的实践逻辑,内化于人的思维中的结果,是人的思维操作活动的逻辑。不掌握这种逻辑,人们就不可能有效地运用思维工具进行思维操作活动,实现对客体的观念的或理论的掌握。(www.xing528.com)
人的思维不可能赤裸裸地存在,而总是同物质“纠缠”在一起的。思维不是一种空洞的形式,有信息作为它的内容,但它只是信息存在的观念形式。对社会的人来说,语言是作为观念形式和信息内容统一的思维的最基本的感性物质承担者。因此,语言是社会的人的思维的直接现实,是社会的人进行思维活动、巩固和表达思维活动成果的感性工具。语言和思维的统一,构成社会的人所特有的语言思维形式。
语言是由一系列感性符号(声音符号和书写符号)单元组成的系统。符号是用来指称客体的。符号之所以能指称客体,是因为它携带着关于客体的信息,具有反映客体的意义。因此,语言是一种意义符号系统。在思维过程中,我们总是有意义地使用符号,根据符号的意义,按照一定的逻辑规则和逻辑程序,对意义符号单元进行组合和再组合,最后建立一种有严密逻辑结构的意义符号系统。
意义符号系统是科学理论的语言表达形式。语言符号虽然是感性的物质形式,但同其他物质工具不同,它不是主体用来实际地抓住客体、掌握客体的物质手段,而只是主体加工处理信息,观念地或理论地抓住和掌握客体的感性手段(语言符号虽然是感性的,但客体在语言符号中反而失去其感性)。不过,由于语言符号具有感性的物质形式,就使思维实践成为可能。特别是出现了人工语言(它的符号单元是代码或记号)以后,更有利于思维的简化、形式化,为把人脑的部分思维功能交给机器去执行,创造了极其便利的条件。
中介系统是一个十分复杂、最易变化的系统,它的形式、结构、功能越来越多样化。中介系统还具有多重性质。例如它们具有客体性。物质工具就是人们按照一定的目的,通过改变自然物的形式所创造出来的人工客体,具有独立存在的形态。思维工具是人的精神生产的产物,它们同语言符号结合在一起,获得一种现实的感性存在形式,成为一种精神客体,从认识结构的主体性来看,中介系统又是构成主体本质力量和认知定势的绝对必要的因素。当主体按照一定的方法和程序操作工具的时候,工具就作为主体活动的延长了的器官而起作用,使主体自身器官的各种功能能够放大地发挥出来。
因此,中介系统是确定主体本质力量和认知定势的标志,是衡量主体结合和同化外部事物、用实践的和观念的方式掌握客体的能力的标志。但是,中介系统就它的职能来说,毕竟是在主体和客体之间实现物质的、能量的、信息的交换的桥梁,是主体结合和同化客体、实践地和观念地掌握客体的手段。在某种变化了的新的环境条件下,当原有的中介系统不能起到这种作用的时候,人们就会发明和创造新的中介系统取而代之。这时,主体系统、客体系统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也会发生变化,主体客体之间原有的平衡结构被打破,并导致新的平衡结构的出现。这意味着中介系统制约着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联与结构。可以说,中介系统是主体客体相关律中的一个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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